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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瑪幫我開停在外面車道上的悍馬車,因為我們不想再浪費時間去調度場換車。不過悍馬車有點不符合她開車的風格——悍馬這種又大又慢的卡車有很多長處,但在柏油路上行走不是其中之一。她在駕駛座上顯得很嬌小,車子噪音很大,引擎轟隆作響,輪胎也因為摩擦地面而發出聲音。那天的天氣陰沉,才下午四點天色就快黑了。

我們往北開,經過克拉瑪投宿的汽車旅館,往東開過交流道後,往北開上九十五號州際公路。十五哩後我們經過一個休息區,然後開始尋找那個警察局。繼續開了十二哩路後,我們找到警局。那是棟單層的低矮磚造樓房,長長的樓房屋頂上插滿高高的天線桿。樓房可能是四十年前蓋的,用的是黯淡的棕褐色磚頭,很難判斷它是本來黃色,但因長久日照而褪色,或者原色是白的,但因沾染了汽車廢氣而變色。整棟樓房上面平均地嵌裝著不鏽鋼制的裝飾藝術風格字母,拼起來構成「北卡羅萊納州警局」。

我們停在一道雙扇玻璃門前靠邊,桑瑪把悍馬車的引擎熄掉,我們坐了一會兒才下車,越過一道狹窄的人行道,拉開大門後走進警局。這是個典型的警局,地上鋪了油地氈,不管需不需要,每晚都會清里一次。冰泥牆面直接塗了好幾層亮光漆。局裡空氣很熱,隱約可以聞到汗味跟咖啡加熱後的味道。

有個傢伙坐在接待櫃檯後面,因為我們穿著戰鬥服,他又能看到停在外面的悍馬車,所以他很快就想到我們的來意。他沒有要我們出示識別證,也沒有問我們來做什麼,他也沒有懷疑克拉瑪將軍沒有親自現身,只是瞥了我一眼,花了較長時間看看桑瑪,然後屈身拿起在櫃檯下的手提箱。東西裝在一個透明的塑膠袋裡——不是證物袋,只是某種購物用的袋子,上面用紅色字體印著店名。

這個手提箱與克拉瑪的行李袋就各方面看來都讓人覺得是成套的。不管是顏色、設計、使用時間和磨損程度都一樣,上面沒有印他的姓名。我打開後看看裡面,有個皮夾,機票還在,還有護照,三張夾在一起的行程表,以及一本硬殼書。裡面沒有議程。

我把手提箱關起來,把它擺在櫃檯上,把箱子邊邊弄齊。我感到失望,但一點也不意外。我問他:「那位州警發現時就是裝在塑膠袋裡嗎?」

那傢伙搖搖頭,但他看著桑瑪,不是我。

他說:「我自己把它擺進塑膠袋的,因為我想讓它保持乾淨,不知道過多久才會有人來拿。」

我問他:「精確的發現地點在哪裡?」

他頓了一下,從桑瑪那個方向把頭轉過來,用厚厚的指甲壓在桌上的記事簿上,往下滑到一行寫著哩數標誌代號的地方,然後轉身再用同一隻手指壓在一張地圖上。那一大幅公路地圖畫著九十五公州際路穿越北卡羅萊納州的部分,地圖又窄又長,就像一道五吋寬的緞帶。地圖從南、北卡羅萊納州交界處的九十五公路開始畫起,結束在公路越過州界,進入維吉尼亞州的地方。那傢伙的手指猶豫了一下,然後很確定地往下滑。

他說:「這裡,往北的路肩上,休息區過了一哩後,我們這裡往南十一哩的地方。」

「有辦法知道它被擺在那裡多久了嗎?」

他說:「不太可能,我們在公路上的任務不是在路肩上找垃圾,任何東西都有可能在那裡擺了一個月。」

「如果是這樣,又怎麼會發現它呢?」

「只是例行性攔檢,那位州警下車後走向他攔下的那輛車,就看到東西被擺在那裡。」

「確切時間是什麼時候?」

那傢伙說:「今天大概十二點多,中午過後不久。」

我說:「這東西在那裡還不到一個月。」

「他什麼時候遺失這東西的?」

我說:「除夕夜。」

「在哪裡?」

「在他投宿的地方被偷走。」

「他在哪裡投宿?」

「這裡往南走三十哩的一個汽車旅館。」

「所以小偷是往北逃。」

我說:「大概是吧。」那傢伙用請求允許的神情看著我,然後用兩手把手提箱拿起來,好像鑒賞家在仔細端詳一件珍品似的。他把東西拿到燈光下,從每個角度看看它。

他說:「現在是一月,晚上有一點點露珠,冷到恐怕會結冰,而且空氣中鹽分較重,這時候如果東西被擺在路肩,會耗損得很快。這東西看起來很老舊了,但是沒有因為空氣而耗損的跡象。在帆布縫隙里有些沙礫,但數量不是很多。所以它不是除夕夜那天就被丟在那裡的,至少這點滿可以確定的。我猜它在那裡待了才不到二十四小時。最多不會超過一晚。」

桑瑪問他:「你確定嗎?」

他搖搖頭,把手提箱放回櫃檯上,「只是猜測。」

我說:「好,謝啦。」

「你們要簽收。」

我點點頭,他把櫃檯的記事簿反轉,推過來給我。我右胸的口袋上方印有李奇兩個字,我想他大概沒注意,因為他大部分時間都看著桑瑪。所以我在應該簽名的地方寫上潦草的克拉瑪三個字,然後拿起手提箱後轉身。

那傢伙說:「這小偷還真怪,裡面有張美國運通卡,錢也還在。我們把裡面的東西都列在清單上。」

我沒有回話,只是轉身走出門,回到悍馬車上。

桑瑪等著車陣出現空檔,然後穿越三條車道,開上用來分隔車道的柔軟草坪。她開下一個斜坡,通過一道排水溝,然後直接把車開到路的另一邊。她暫停後等了一下,然後又左轉開回柏油路,往南馳騁。這種行進路線是悍馬車最擅長的。

她說:「我們來推演一下。昨晚瓦索與庫莫在十點拿著手提箱離開博德堡,他們前往北邊的杜勒斯機場或華府。然後他們拿走議程,把手提箱丟出車窗外。」

「他們整晚都待在博德堡的酒吧與用餐室里。」

「所以東西是跟他們一起吃飯的人給的,我們該查查誰和他們吃飯,也許那張清單里的某個女軍官也在場。」

「她們都有不在場證明。」

「那只是編出來的,誰不知道除夕夜的派對都很混亂?」

我往窗外看,下午很快就要溜走了,傍晚即將來臨。整個世界看來又冷又暗。

我說:「六十哩路。那手提箱是在博德堡以北六十哩的地方被發現的,等於是一小時車程。如果是他們,一拿到議程他們就會把行李箱丟了。」

桑瑪不發一語。

「而且,他們會在休息區做這件事,把東西丟在垃圾桶里比較安全,把手提箱從車裡丟出來太顯眼了。」

「也許真的沒有議程。」

「那真的是世界陸軍史上頭一遭。」

「或者那議程可能真的不重要。」

「他們在爾汶堡訂了餐盒,出席的有二星中將、一星准將,還有幾個上校,整個午餐時間都要用來開會。這可能也是陸軍史上頭一遭。桑瑪,相信我,這個會議很重要。」

她不發一語。

我說:「妳再表演一次迴轉,穿越分隔草坪,然後朝著北邊往回走,我想去看看休息區。」

這個休息區跟美國大部分州際公路休息區一樣,都是把往北與往南的車道分開來,中間形成一大塊凸起的草地,往兩個方向的旅客都可以使用這個休息區。因此建築物兩邊都算入口,沒有後端可言。休息區由磚造建築構成,周圍花床光禿禿的,樹木也沒有葉子。裡面設有加油站,還有一排排斜斜的停車位。時候休息區看起來不算特別熱鬧,但人也不少。假期快結束了,一個個家庭拖著不情願的腳步回家,馬上該上課、上班了。停車位只有三分之一停著車,而且大家停車的方式非常有趣,每個人都是看到有位置就停,並未考慮要離用餐區與廁所近一點,怕有位置不停,等一下會找不到停車位。

休息站入口處有個半圓形廣場。我可以看見裡面食物攤位上的明亮霓虹燈,外面擺了六個跟門相當接近的垃圾桶。附近有很多人,有的往裡看,有的往外瞧。

桑瑪說:「這些垃圾桶的位置太明顯了,不可能在這裡丟東西。」

我點點頭說:「如果不是為了克拉瑪夫人,我根本應該早早放棄這案子。」

「卡邦比較重要,我們該先辦他的案子。」

「聽起來我們好像要放棄克拉瑪這個案子了。」

我們離開休息區往北走,桑瑪又好像在參加越野賽似的再度穿越分隔草坪,然後掉頭往南開。我找到一個最舒服的姿勢,準備好踏上歸途。左邊的天色已經開始慢慢變暗,隱隱約約可以從西邊看到夕陽。路上濕濕的,桑瑪似乎不擔心路面可能結冰。

在頭二十哩路上我沒做任何事,接著我把車內圓頂燈打開,開始仔細檢查克拉瑪的手提箱。我想應該不會發現什麼,而且也沒出現任何意外。他用的是一本七年前核發的普通護照,護照里的他看起來比汽車旅館裡的他好一點,但實際上沒差多少。因為常常進出德國與比利時,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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