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2節

x是我一個朋友的朋友的故事,這個朋友就是黃顏說過的「作家姐姐」,因為在國內發表過一些作品而得此名。

作家姐姐認識故事中的洪漪,從她那裡得知了海倫的故事,適逢黃顏正在海外原創貼,作家姐姐見那幾個人的平凡事能吸引大批讀者,就準備把海倫的平凡事也寫出來跟大家分享。

但她剛寫了兩集,就有人說不想看這種女人受苦受難的故事了,希望早日看到「解放區的天」明朗起來,於是作家姐姐停了筆。

作家姐姐後來決定回國,把這個故事的梗概給了黃顏,讓他有時間了寫出來。但黃顏自己也要回國了,所以他把故事梗概給了飛星,讓她們來寫。

飛星們還沒貼完,就做鳥獸散,分散到全國各地去了,所以沒有動手寫這個故事。

聖誕期間,我開始寫,寫了一段時間,黃顏建議說,與其寫他那些丟人現眼的事,不如寫海倫的故事。

於是我寫了一個,準備開始寫這個故事。但那時手頭的資料實在是有限,只好通過作家姐姐與海倫取得聯繫,請她提供更多細節。

這期間,我開始寫,海倫的故事就擱在那裡了。山楂樹引起意想不到的轟動,原來準備放在系列裡的小故事,寫成了47集的長篇,而且故事結束後,很多人沒法從故事裡走出來。在唐小琳建議下,我開始寫,但發現寫花絮也不能使大家從山楂樹叢中走出來,於是我開始寫。

我寫這個故事,採取的是我一貫的寫法,就是平鋪直敘,不加什麼抒情狀物,而是略帶搞笑的白描。海倫哭了一通就寫「嗚嗚哭了一通」,而不寫成「兩行辛酸的眼淚順著臉頰向下滾落」。所以海倫一般都是「發獃」,而不是「陷入沉思」。

敘述的方法仍象我前幾個故事一樣,是從女主人公的角度來寫的,她知道的事情,我就知道;她不知道的,我不冒充知道。海倫自己有很多胡思亂想,但其他人物想什麼,她不知道,都是她根據那些人的言行推測出來的。

所以有些事情到最後也沒有水落石出,比如BENNY究竟有沒有派人威脅李兵,海倫問過BENNY,他說沒有。海倫覺得他一定在中間起了作用,不然李兵不會善罷甘休。但BENNY沒承認這一點,海倫也就不能肯定,我也就不會冒充上帝,說我知道BENNY的確插手這事了。

這種寫法對那些習慣於看作者象上帝一樣無所不知、無處不在、包問包答式寫法的人來說,就會覺得「有頭無尾」,或者覺得我在隱瞞什麼。但生活就是如此,有些事情永遠都是一個謎。

如果我對我不知道的事做一些猜測,再把這些猜測當事實寫下來,把所有人的心理活動都解釋給你聽,那就是我在矇騙讀者了。我自己不喜歡讀這樣的東西,我也不喜歡寫這樣的東西。

由於我事先就知道了這個故事的結局和過程,所以我採取從後往前推的方法來決定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除了跟故事發展密切相關的情節之外,我一般只寫少量刻劃人物、烘托氣氛的場景。比如餐館裡的幾個小夥子,他們跟故事發展沒有必然的聯繫,但不寫他們,餐館的場景就不完整,所以也順帶寫一點,點到為止。

其他的人物,都是在故事發展中起了一定作用的,沒作用就略去不寫了。比如海倫懷孕跟BENNY在B城住了一段時間有關,所以我得寫為什麼BENNY會去B城住一段,那是因為老伯打了報警電話,所以我得寫老伯。這樣一路倒推回去,我就能決定誰要寫,誰不寫;哪些事要寫,哪些事不寫。

知道我這個習慣的人,看到我寫某個人物某件事,就知道這是一把」槍「,遲早是要打響的。不知道的人,有時就會覺得某些段落不應該寫。

很坦率地說,對那些建議我少寫這多寫那的人,我是不會聽從的。一個長篇連載,還沒載完,你怎麼知道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你有你的愛好,你想看這,不想看那,但畢竟不是你在寫故事,我只能告訴你:「不想看的地方就跳過去。」

這個故事,象我寫的其他故事一樣,是個真實的故事。我所說的「真實」,意思就是「不是我編的」,而是我自己經歷過的或者從朋友那裡聽來的。有人指出這只是海倫的一面之詞,說得不錯,如果這個故事由李兵來寫,估計會是非常不同的。所以我說的「真實」是指從海倫的敘述到我的敘述,中間沒有添加我的編造。

我力求按人物原型的敘述來寫,不為照顧人物形像而改動情節。比如海倫是為老闆打了飛機的,我就如實寫下來,儘管我知道這一寫會「損害」海倫的形像,會引起一些人批評指責海倫。

我自己不認為這有什麼值得指責的,她為了自己所愛的人,不願得罪老闆,我完全可以理解。我自己多年前也曾打算為了艾倫去向小昆出賣我的色相,我甚至還出於虛榮心主動提出幫小昆打飛機,是小昆的良心和他「遠大的目標」使他沒有接受。大家對我的行為還是很寬宏大量的,可能主要是因為事情沒發生。

但我不會把海倫的故事也改成「有驚無險」,好讓大家喜歡她。我寧可寫貼子來說服你不要把犧牲色相與犧牲生命當成不同的犧牲,只要是為了他人做出的犧牲,我們應該一視同仁。

我能不能說服你,那就又是一回事了。即便我不能說服你,也不重要,因為不管是打飛機,還是為了女兒跟人上床,我們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遇到這樣的考驗。我寫「犧牲生命與犧牲色相」,只是希望萬一你遇到了,你能想起我說過的話,於是你知道這世界上至少有一個人能理解你,能欣賞你的無私,而不會指責你。

我說過,我寫的故事,不是有關ROLEMODEL的,不是在歌頌誰。我只是告訴你「有這樣一個人,她經歷了這樣一些事」。

我理解海倫,支持她追求愛情,因為她提出了離婚,而她的丈夫用孩子做人質不同意離婚,她的婚姻早就死亡了。如果她等到離婚後再跟BENNY相愛,可能就永遠錯過了。而沒有BENNY,她可能一輩子也擺脫不了李兵。在這種時候,我考慮更多的是人性而不是道德。

但這不等於我在提倡婚外戀,我自己不會去搞婚外戀,我也不會容忍黃顏搞婚外戀。海倫的故事是一個特殊的CASE,大家不用當成榜樣來學習。

這個故事一個很有爭議的地方就是海倫的撒謊,其實海倫和BENNY都向對方撒過謊。我可以理解他們的這種「不誠實」,他們的故事也表明如果海倫沒撒那些謊,BENNY肯定不會跟她在一起,因為他不願做個拆散她家庭的人。

有人說海倫對BENNY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這跟那些已婚男人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騙小女孩上床有什麼區別?

我認為是有很大區別的。海倫是愛BENNY的,她想永遠跟他在一起。而你所說的那些已婚男人,目的就是騙人上床而不是白頭諧老,那麼,不管他們承不承認自己的婚姻狀況,都是欺騙,因為他們把短期的「愛」說成永遠的愛,以達到跟小女孩上床的目的。

所以即便是對撒謊,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首先要看動機。

但這並不等於我在歌頌撒謊,這只是一個人的故事,你不必從中總結出「撒謊有利於愛情」的經驗來。如果你把一個特殊事件當成一般規律,不問對象,也想用撒謊來贏得愛情,碰了壁就只能怪自己了。

我知道這個故事會引起爭議,肯定有些人會開道德法庭,扳著面孔訓人,所以我寫了一個,也就是所謂「醜話說在前」,先打個招呼,提醒某些愛搞道德說教的人不要看這個故事。但肯定有些人沒看,或者看了,但覺得自己那些批評不算道德說教,總而言之,就是有些人忍不住要指指戳戳。

對此,我寫了系列,主要是關於兩個問題的。一是我對「性格決定命運」的看法,二是我對「犧牲生命與犧牲色相」的看法。我對這兩個問題的看法,並不是因為寫這個故事才形成的,而是早就有了的,只不過因為信奉「不干涉他人活法」的處世原則,我沒有為此寫文章罷了。

但現在涉及到我寫的故事了,而且是在我的博克里,我認為我出來談一談不算干涉他人,只不過是對干涉到我頭上來的人做個回答而已。如果你不是因為評我寫的故事說這些話,我肯定不會對你的看法說半個「不」字。

雖然說了這麼多,仍然有人從道德的角度對人物指指戳戳。這些評論,在我看來,完全沒有什麼積極意義。如果你是把我寫的東西當文學作品的,那麼你這些指指戳戳算不上文學評論;如果你是把我寫的東西當我朋友的故事的,那麼你的這些指指戳戳很不友好。所以我奉勸這樣的人到自己博克去發表這些評論,一旦你不在我的博克說這些話了,就跟我不相干了,我就不會反砸你了。

但這句話引起了某位網人的不滿,以為找到了一個報仇雪恨的機會,先是在我的博克大肆攻擊,將我的話篡改為我對讀者說「不許進來」,然後根據自己的篡改發了很多高論。我回了幾貼,發現了這位網人的真實面目,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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