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節

夏天的雨,說下就下,說停就停。等海倫開著車回到住處時,雨已經全停了。她一進門,JOE就問:「下大雨的時候你正在路上吧?」

「嗯,差點嚇死了。」

JOE說:「這邊很早就在下雨了,我往你們餐館打了個電話,想叫你乾脆等雨停了再往回開,但是打晚了一點,你們餐館的人說你已經走了,大概你走的時候,餐館那邊還沒開始下雨。」

海倫感激不盡,連聲說:「謝謝,謝謝,你想得太周到了——」

「那個接電話的人是你們餐館哪一個?我聽他英語說得挺好的,一定是那個接單的吧?」

海倫說:「是他,他叫BENNY,十二歲就移民來美國了,難怪他英語口語那麼地道。不過很奇怪,他在這裡讀的書,怎麼會落到打餐館的地步呢?」

JOE說:「你以為在這裡讀的書就一定能讀到大學?他們廣東那邊移民出來的,有很多都是農民,到了美國都是靠打工為生,他父母說不定大字不識一個。那樣家庭出來的孩子,智力一般都不怎麼地,哪裡能讀大學?只能在餐館乾乾。到了他們的下一代,又是一樣,父母是干餐館的,孩子上學又不行,長大了仍然只能幹餐館。」

她見他這樣看不起BENNY,有點不高興,她覺得BENNY打餐館工,一定是有什麼特殊原因的。但她知道JOE說的也不算錯,可能通常情況是這樣的,BENNY應該是個例外。她決定不跟JOE抬杠,免得越說得多,他越發把BENNY貶得一文不值了。她說:「我衣服都打濕了,我先去洗澡。這是我從餐館帶回來的飯菜,你先吃著。」

JOE說:「我吃過晚飯的,不過每次見你帶的菜好吃,就又想吃兩筷子。你快去洗澡吧,等你洗完了一起吃。」

海倫連忙跑進洗澡間去洗澡,洗著洗著,想起BENNY「訓」過她的,說她每次回到家,不知道打個電話過去報平安。但今天他等於是把她送到家門口了,她不知道還需要不需要報一下平安。她怕打了電話其它幾個小夥子又來笑他們兩個,但她很擔心他回去的路上被警察抓住了,決定還是打一個電話。

她很快洗了澡,往他們的住處打了個電話,是阿GAM接的。她說找BENNY,阿GAM就說BENNY在上廁所,沒有半個小時不會出來,這是他的老規矩。海倫知道他沒被警察抓住,就放了心,說不用叫他了,我只是問問他到家了沒有。說完,就說聲NIGHT,掛了電話。

吃過飯,她躺在床上,眼前老是今晚大雨中那一幕。那些個鏡頭在她腦海里重放,感覺象是一部電影。本來是大雨傾盆,電閃雷鳴,無比嘈雜的,但當他的車開到她跟前時,似乎電影的一切音響都停下了,只有畫面。他無聲地對她微笑,他的車無聲地滑到她前面,兩輛車無聲地相跟著前行,她的心是那樣安寧,對他是那樣的信任,不管他要把她帶到哪裡去,她都會跟在他車後面,無聲地跟著。

她又把電影倒回去放,加進他在餐館那邊的一段,象電影里的多重畫面一樣。一個畫面是她在風雨中艱難地行駛,另一個畫面是他不顧一切地跑出餐館,拿了老闆的車,把那幾個小夥子丟在那裡傻等,而他風馳電掣般地在大雨里猛衝,終於追上了她的車。

不知怎麼的,她老是從這個鏡頭跳到某個電影里的鏡頭上去了,她忘了電影的名字了,反正是男主角從外面回來,發現女主角已經走了,好像是起了什麼誤會之後女主角才離開的,然後是男主角駕著車,飛奔而來,馬蹄激起塵土飛揚,男主角追得大汗淋淋,終於追上了女主角。兩個人向對方奔去,熱烈擁抱接吻,銀幕上推出「劇終」兩個字。

她以前看到這樣的場面,總是感動得一塌糊塗,不知道為什麼,男主角驅車飛馳的鏡頭,總是令她熱淚盈眶,他的勇敢、深情、痴狂就在那一通飛奔之中盡情顯露。那時她總是幻想有朝一日,有那麼一個男人,也會為了她那樣飛馳一次,她會從他的飛奔之中體會到他對她的愛,彷彿她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他要不顧一切地追上她,把她擁進懷裡,從此不分離。

她不敢把自己比喻為電影里的女主角,BENNY追來也不是因為怕她走出了他的生活,而且她跟BENNY最後也沒擁抱,雖然她可能潛意識裡受了電影的影響,當時是那樣想來著,但BENNY似乎沒那意思。他可能只是天性比較關心人,而且她是從他餐館走的,是他放她走的,可能他覺得自己有點責任。

不管怎麼說,BENNY不可能是把她當成了自己愛情故事中的女主角,十年的差異,也太多了一點。人貴有自知之明。

LILY很晚才回來,吃了海倫為她留的飯菜,就在客廳跟JOE聊天。海倫想起明天是星期六,LILY不上班,可能會睡到很晚才起來,連忙到客廳把電話拿到卧室來,給女兒打電話,怕明天早上打電話會吵醒了JOE和LILY。

她先往家裡打了個電話,家裡沒人。她又把李兵那些牌友的電話號碼找出來,一個一個地打。最後終於在一個叫小沈的牌友家找到了女兒的下落。小沈是Y市公安局的,李兵說辦護照還請他幫過忙。

小沈一聽是她,就連聲說:「嫂子,謝謝你了,寄這麼多美元給我,讓我的婚禮添了洋味,謝謝,謝謝!」

海倫一愣,但隨即想到一定是李兵把她寄回家去的美元拿了一些出來做了賀禮了。她客套了兩句,就叫小沈去找咪咪來聽電話。小沈放下電話,去找咪咪。

海倫等在那裡,聽見屋子裡很熱鬧,似乎還能聽見李兵吆吆喝喝的聲音。她知道李兵對他的哥們是很講義氣的,他可以一個月一分錢都不給她家用,但哥們結婚,他是一定要隨禮的,而且要打腫了臉充胖子,隨個大禮。

她並不反對他講哥們義氣,誰沒有幾個朋友呢?誰又不想在朋友圈裡做個大方人呢?她也不希望別人說她丈夫是個小氣鬼。如果他的錢是拿去送了禮的,她並不心疼,至少交了個朋友,做了一個人情,總比輸在牌桌上好。

但如果李兵對自己家裡人有像他對朋友一半好就好了,可惜的是李兵對她和孩子卻很「緊財」,工資從來不交給她,連伙食費也不交。她要過幾次,每次不是被他拖拖拉拉地混過去了,就是引起一場爭吵。

她家鄉有個俗話:「說起錢就不親熱了」,所以她很不願意跟李兵在錢上斤斤計較。他工資不高,要也要不出幾個錢來,還弄得吵架,何必呢?她只好自己去努力掙錢,她到處上課,翻譯東西,還能賺一點錢,加上她媽媽的退休工資和弟弟不時地寄點外幣過來,她也懶得問李兵要他的伙食費了,只要他不問她要錢打麻將,不欠一屁股麻將債就行了。

她不知道李兵這次到底送了多少美元給小沈了,她也不好問,但她決定再寄一點錢回去,寄到她的好朋友於真那裡,讓於真給咪咪買些衣服和玩具,就說是於真送的,那樣李兵就不會生氣。只要是不花錢的,李兵還是沒意見的,但如果是花錢給咪咪買衣服買玩具,李兵就要說她大手大腳了。

李兵的論點就是:「一個小孩,穿那麼好乾什麼?隨時都要長個的,穿兩天就穿不成了,不用買那麼多,也不用買什麼好的。玩具就更不應該買,玩具能當飯吃?我們鄉下孩子都沒玩具,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他這樣說的時候,她一般是不理他的。她是那種「自己可以穿得不如人,但孩子不能穿得不如人」的媽媽,別人的孩子有,她的孩子也要儘可能的有。

但有時李兵不僅說,還要把咪咪的玩具扔到外面去,她就煩了,狠狠地回敬他一句:「我用我自己的錢為女兒沒東西,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大手大腳也是我心甘情願。」

那時李兵就要改為責備她育兒方式不當了,說像她這樣嬌慣孩子,咪咪長大肯定不孝順。她後來就懶得跟他羅嗦了,覺得他的思維有毛病,因為在他看來,他無論花多少錢在麻將桌上都是天經地義的,而她如果給孩子買點玩具就成了大手大腳。她慶幸自己不靠他的錢活命,不然的話,日子不知道該會多凄慘了。

自從有了女兒,她活著就只有一個目標,那就是讓女兒過得幸福。她現在打工完全是為了女兒,她自己很少用錢,來美國快一年了,她從來沒給自己買過一件衣服,打工穿的大多是LILY和JOE給她的舊T恤。她最大的奢侈,就是買了一些短褲和胸罩。她帶來的不多,但她住的地方沒洗衣機,都是到外面洗衣房去洗的,不能每天跑去洗,但每天都得換。如果手洗了掛在浴室里,又把浴室弄得濕淋淋的,怕同屋的不高興,所以她決定多買幾件。

她把那種很便宜的三角褲買了一些。但買胸罩的時候,把她嚇了一跳,便宜的胸罩都要六、七塊一個。她想,這都是穿在裡面的,買這麼貴的幹什麼?後來找來找去,總算在WAL-MART找到一種兩塊五一個的,化纖布做的,不透氣,也沒什麼形狀,但因為便宜,她就買了好幾個。

那次是LILY開車帶她去WAL-MART,看到她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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