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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前發生了什麼事?」李奇問。

她沒回答,車子開在一條筆直的道路上,路上一個人也沒有,太陽幾乎就在頭頂正上方。車行方向往南,時間接近正午,李奇心裡這麼猜測著。路面柏油修補過,算很平坦,但路肩坑坑疤疤的。路邊每隔一段距離就會隨機出現一些告示板,孤伶伶地立在旁邊,廣告著前方几英里的加油站、旅社跟超市。道路兩旁視野一望無際,一切都被烤焦了,地貌沒有任何變化,不遠處散布著的零星風車,一動也不動。靠近路邊有些架在水泥地上的汽車引擎,那是大型V8,那種你會在古老的雪佛蘭或克萊斯勒引擎蓋下看到的引擎。它們被漆成黃色,上面長滿鐵鏽,又短又禿的黑色排氣管筆直向上延伸。

「打水幫浦。」卡門說。「那是灌溉農田用的,以前這裡有農業,那時候石油比水還便宜,所以那些東西日夜不停運轉。現在水都沒了,而且汽油也變得太貴。」

地貌往四周開展,地面上布滿乾枯的樹叢。道路無盡延伸,西南方遙遠的地平在線,距離一百英里外可能有山脈,也可能是高熱導致的錯覺。

「肚子餓嗎?」她問。「如果不停車的話,我們可以去學校接愛莉回家。我很想去接她,從昨天到現在我都還沒看到她。」

「都行。」李奇說。

她加速向前,大凱迪拉克的車速提高到八十英里,顛簸在起伏的路面上。李奇調整坐姿,拉緊安全帶,使得她轉頭看了他一眼。

「你相信我了嗎?」她問。

他回看一眼。李奇當了十三年調查員,他的本能告訴他,什麼都別信。

「一年半前發生了什麼事?」他問。「為什麼他停手了?」

她的手在方向盤上調整了一下,手掌張開、手指伸展,然後重新緊緊握住方向盤。

「他進了監牢。」她說。

「因為打妳嗎?」

「在德州?」她說著,開口笑了,但只有一聲,彷彿一記痛苦的悶哼。「你果然是新來的。」

他沒說話,只是看著德州的陸地從擋風玻璃下方往後消逝——很熱、很油、很黃。

「不可能。」她說。「在德州,紳士絕對不會對女人動手,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尤其是像他這種家族已經在此開基超過百年的白人紳士。如果有個墨西哥賤人敢公開聲稱她老公打她,他們一定會把她關起來,可能就關在橡膠軟墊牢房裡。」

她的人生徹底改變的日子。

「那他幹了什麼事?」

「逃漏稅。」她說。「他把油田租約跟鑽油設備賣給墨西哥人,但是忘了跟國稅局報稅。事實上,他什麼都忘了跟國稅局講,終於有一天他們發現了。」

「他們會因為這樣把人抓去關?」

她做了個鬼臉。「事實上,他們也很不願意,所以要是初犯,他們會讓他先補稅,提出建議方案之類的,他們比較希望你能誠實地乖乖把稅補齊。可是史路普很固執,死不認帳,逼得他們得自己把所有舊帳挖出來。一直到上法庭前,他還是半個字都不肯透露,也一毛錢都不願意補,甚至還辯稱自己根本不欠他們一毛錢。當然這很荒謬,而且他的錢都藏在家族的信託帳戶里,所以國稅局也不能直接把錢拿走,我想這應該讓他們很抓狂吧!」

「所以他們就提起公訴?」

她對著方向盤點點頭。「而且來勢洶洶。」她說。「聯邦法院的案子。你聽過一種說法嗎?惹聯邦法院會讓你吃不完兜著走!現在我知道為什麼大家會這麼說了,因為他們真的可以把芝麻綠豆大的事情搞得驚天動地。這場仗兩邊打得火熱,在地的乖乖公子哥兒對上美國財政部。史路普的律師是他最死忠的高中同學,而他的另一個結拜高中同學則在佩科斯郡政府當檢察官,他是顧問,負責提供策略。可是國稅局道高一丈,壓垮了他們,結果最後變成一場大屠殺,史路普被判了三到五年徒刑,而法官的判決是最少要在牢里關上三十個月,但這讓我終於能喘上一口氣。」

李奇沒說話。卡門超過了一輛卡車,這是二十多英里內他們看到的第一輛車。

「我好高興,」她說,「而且對於白領階級的行事風格竟然是這樣,感到印象深刻。判決確定後,他們只是告訴他隔天自己去聯邦監獄報到,並沒有派人來上手銬把他拖走什麼的。史路普回到家後,打包了行李,全家一起吃了頓大餐,一直到很晚才睡覺。上樓後,他打了我最後一次,然後隔天早上,他朋友開車載他到在亞柏林的監獄。他們說那叫作聯邦俱樂部,只有最基本的安全守衛,本來的設計就是要讓犯人過得舒服,聽說還可以打網球呢!」

「妳有去探監嗎?」

她搖搖頭。「我當他死了。」她說。

她安靜了下來,車子快速奔向地平在線朦朧的彼端。西南方確實有山脈存在,但是很遠很遠。

「跨佩科斯地區 。」她說。「注意看光線的顏色變化,很漂亮。」

李奇往前看,可是光線太亮了,什麼顏色也看不到。

「最短三十個月,也就是兩年半。」她說。「我想最安全的預估應該就是兩年半,他在裡面應該會很守規矩。」

李奇點點頭。「應該是吧!」

「所以,有兩年半的時間。」她說。「但我已經浪費了前面的一年半。」

「妳還有十二個月,不管要做什麼應該都很夠了。」

她又安靜下來。「跟我討論得徹底一點。」她說。「我們要形成共識,看哪些事是一定要做的。這很重要,因為這樣一來,你就可以完全站在我的立場去看事情。」

他沒說話。

「幫我。」她說。「拜託,如果你願意,就算只是個想法都行。」

他聳聳肩,然後從她的觀點想了想。如果從李奇自己的觀點來看,事情再簡單不過了,拍拍屁股走人就是,消失在別人眼前是他的拿手好戲。

「妳應該走人。」他說。「這段婚姻一點用都沒有,離開大概是唯一的路。所以,一個住的地方、一份收入,妳需要的就是這些。」

「你說起來倒輕鬆。」

「任何一個城市,」他說,「都會有些收容中心,這種機構很多。」

「愛莉呢?」

「收容中心都有保姆。」他說。「妳去工作時他們會幫妳照顧小孩,這種地方都有很多小朋友,她會交到自己的朋友。過段時間後妳就能租自己的房子了。」

「我能找什麼工作?」

「很多。」他說。「妳會讀、會寫,還上過大學。」

「那要怎麼去?」

「坐飛機、火車、巴士,兩張單程票。」

「我身無分文。」

「一毛也沒有?」

她搖搖頭。「我僅剩的錢一星期前用完了。」

他把頭轉開。

「怎麼?」她說。

「對一個沒錢的人來說,妳穿的衣服倒挺不賴的。」

「都是郵購的。」她說。「我得先得到史路普的律師同意,然後他會簽支票,這樣我就有衣服可以穿,可是不會有現金。」

「妳可以把鑽戒賣掉。」

「我試過。」她說。「那是假的,但史路普說是真的,可是實際上是不鏽鋼加立方晶系的鋯,珠寶商還笑我,說這東西大概只值三十塊錢。」

李奇暫停了一會兒。「房子里一定有錢。」他說。「妳可以偷一點。」

她再次沉默,車子繼續往南快速賓士了一英里路。

「那我就會帶著兩個罪名逃亡。」她說。「你忘了愛莉的扶養權,這才是問題核心,一直都是這個問題,因為她也是史路普的女兒。如果我沒得到他的同意就帶著她跨過州界,我就算是綁匪,然後他們會把愛莉的照片印在牛奶盒上,派人來追我,然後把她帶走,叫我坐牢去。這些法令規定很嚴格的,因為婚姻失敗而把小孩帶走是現在綁架動機的首位,因此所有律師都警告過我,他們都說我需要取得史路普的同意。但他當然不會同意,對吧?我要怎麼跟他開口,要他同意我帶著他的小孩永遠消失?去個他永遠找不到我們兩個的地方?」

「那就不要跨越州界,待在德州境內,去達拉斯。」

「我不要待在德州。」她說。

她說得很堅決,李奇沒有回應。

「很難。」她說。「他媽媽幫他盯著我,所以我才沒有賣掉戒指,而且就算我真的想拿那三十塊錢來用,她也會立刻發現不對勁、會有警覺、會知道我想幹什麼。她很聰明,所以要是有天錢不見了,而愛莉也不見了,那在我出發後幾小時內她就會報警,接著警察就會通知聯邦調查局。可是幾個小時根本不夠,因為德州大得不得了,巴士慢吞吞的,我不可能成功。」

「一定會有辦法。」他說。

她轉頭看了后座的手提箱一眼,那一疊法律文檔。

「方法有很多。」她說。「進程、條款、法院監護,拉拉雜雜一大堆。可是律師效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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