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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啤酒留在吧台上,碰都沒碰就走回停車場。打開車門坐了進去。

「已經幾個月的話就不太妙。」麗莎說:「這樣他就等於出局了。」

「他從來就不在局內。」李奇說:「不過我們還是要找他談談。」

「怎麼找?不知道他在陸軍的哪個地方。」

李奇看著她。「麗莎,我當了十三年憲兵,如果我找不到,誰找得到?」

「可是我們又不知道他在哪裡。」

「不對,如果他都在這鬼地方出沒,那就表示他的單位也在這附近。像他這種低級軍人,應該是地區性的憲兵辦公室在處理。算兩個月的話,還沒上軍事法庭,所以他一定是暫時關在這區的憲兵總隊,而這裡的總隊在川頓市外圍的阿姆斯壯堡,離這裡不到兩小時。」

「你確定?」

他聳聳肩。「除非情況在三年內完全變了。」

「能先確定一下嗎?」她問。

「不用確定。」

「這樣可以減少時間的浪費。」她說。

李奇沒回答。麗莎微笑著打開包包,拿出一支香煙盒大小的摺疊式手機說:「用我的手機。」

大家都在用手機,一天到晚拿著不放。這是現代社會的奇觀。所有人都在講、講、講,小小的黑色話機貼在臉上,怎麼會有這麼多話好講?手機沒發明前,這些話都到哪去了?憋住了嗎?這樣的話豈不是全都要得胃潰瘍?還是說這些話純粹因為科技的進步就自然產生了?

這是你很感興趣的問題——人的衝動。你的推論是,只有一小部分的對話屬於真正有效的消息交換。可是剩下的大部分必定落在兩種類別上:其一是純粹好玩,單純是因為你可以這樣做,於是你就開開心心地做了。另一種則是誇大自我,自以為重要的狗屁行為。根據你的觀察,性別在這件事上有很大的關係,但這種看法還不到需要公開陳述,不過私底下你很確定,女人講手機是因為愛講,而男人講手機則是虛榮。「嗨!老婆,我剛下飛機。」他們這樣講,可是這有什麼了不起?誰管你下不下飛機?

你很確定男人用手機跟自我需求的關係比較密切,所以必然依賴更深,需求更迫切。因此要是偷了男人的手機,他很快就會發現,不悅的程度也比較高。這是你的判斷,所以你坐在機場美食區注意著女人。

挑選女人的另一個主要優點是她們的口袋比較小,有時甚至完全沒口袋。所以得拿包包,裡面裝著所有東西:錢包、鑰匙、化妝品,還有手機。女人會從包包里把手機拿出來用,可能會擺在桌子上一會兒,然後再放回包包里。如果她們起身去裝咖啡續杯,當然就會連包包一起拿走。這是當然,包包要隨身帶好。可是有些人還會帶別的包包,如筆記型電腦的袋子,這年頭notebook的袋子都分成很多區,讓你放光碟、刻錄機、電源線。有些還附手機袋,袋子外側的長方形小皮袋,形狀跟以前抽煙女子會帶的香煙打火機盒一樣。這些多出來的袋子,就不會時時帶在身邊。如果只是要去飲料區,通常會把這些留在桌上,一方面用來佔位子,另一方面是因為,誰能拿著包包、手提袋,同時還端著一杯咖啡?

可是你不會對那些拿著筆記型電腦袋子的女人下手,因為那些昂貴的皮袋暗示著主人有要事待辦。或許她們一小時內就會回到家,想要檢查一下電子郵件,完成什麼圓餅圖之類的,於是她們會打開袋子,發現手機不見了。然後她會通知警方,門號會終止,通話會遭到追蹤,全都在一小時內發生,這樣就辦不了事。

所以你挑選的女人是屬於非商務型的,背著小小的尼龍背包當作登機包。尤其要針對那些準備出門的,而不是要回家的。她們會在機場打最後幾通電話,把手機塞到包包里,然後完全忘了它的存在。因為只要飛離本地基地台的範圍,用手機就得支付漫遊費。她們有可能要到國外度假,這樣一來手機就像家裡的鑰匙一樣毫無用處,雖然必須帶著走,可是在路途中絕對不會想起它的存在。

現在你特別注意觀察的女人,年紀大概二十三、四歲,約在四十呎外。看她穿著輕鬆,好像準備作長途飛行。她現在靠在椅背上,頭往左傾,手機夾在肩膀跟臉之間。講話時笑容空泛,玩弄著指甲,摳一摳,在光線下翻轉著手,東看西看。看樣子就知道這通電話的對象是女性朋友,談話也沒什麼重點。臉上看不出慎重其事的樣子。只是為了講話而講話。

她的手提袋放在腳邊,小小的名家設計背包,上面有一大堆圈圈、勾勾、拉鏈。光看就知道要關起來不容易,所以她的包包直接打開放在地上。她端起咖啡杯,再把咖啡杯放下。咖啡喝完了。她繼續講話,看看手錶,抬起頭看看飲料櫃檯。她把對話做個結束,闔上手機,放回包包里,從裡面拿了個搭配的錢包,站起身來,離開位子去續杯。

你馬上起身,手裡拿著車鑰匙,快速跨過美食區,十呎、二十呎、三十呎。你晃著鑰匙,假裝忙碌,她在排隊,快輪到她了。你把鑰匙丟在地上,滑過地磚。你彎下腰去撿,手掃過她的包包,起身的同時把鑰匙跟手機一起拿起來。繼續往前走,鑰匙放回口袋,手機繼續拿在手上。一個人走過機場大廳,拿著手機,再沒有比這更平凡的景象。

你的步伐正常,停下來靠在柱子上,翻開電話,放在耳朵旁,假裝在打電話。這樣一來你就成了隱形人,方圓二十呎內就有一打靠在柱子上講電話的人。你轉頭回去看看,她回到自己的桌邊,喝著咖啡。你等著,對著電話喃喃自語。她繼續喝咖啡,三分鐘,四分鐘、五分鐘。你隨便按了按電話,又繼續說起話來。你又撥了通電話,你很忙,你是人群的一部分。她站起來,用力拉起背包繩索把它闔起來,抓住繩子拉起袋子,甩一甩,利用袋子的重量讓袋口收得更緊。她把扣子扣起,袋子往後一甩掛在肩上,然後拿起錢包,打開檢查一下機票,再把錢包闔上。轉頭四處看看,朝著目標邁開步伐離開美食區。她直直朝著你來,在距離五呎處經過,朝登機門而去。你把電話闔上,放進西裝口袋,從另一邊離開。邊走邊得意地笑。現在這通關鍵電話最後會出現在別人的帳單上,再安全不過。

電話打到阿姆斯壯堡值班辦公室,接電話的人支支吾吾,表面上什麼都沒透露。但十三年的憲兵經歷讓李奇聽來再確定不過,就像白紙黑字寫在宣誓書上一樣,而且還當著證人面前發誓。

「他在那裡。」他說。

麗莎一直在旁邊聽,不過她不太相信地問:「他們有明確地跟你說嗎?」

「或多或少。」他說。

「那值得跑一趙嗎?」

李奇點點頭。「他在那裡,我保證。」

車子沒有地圖,而麗莎完全不知道她身在何處。李奇對紐澤西的地理環境也一知半解。他知道如何從甲地到乙地、從乙地到丙地,再從丙地到丁地,可是他也不確定這到底是不是從甲地到丁地的最短距離,所以車子離開停車場後,就朝著高速公路交流道而去。依他的推估,往南一小時應該是個好的開始,一分鐘後他就發現,這條路就是幾天前拉瑪載他經過的道路。稍微下了點雨,這輛日產車比她的大別克跑起來更快,車身也較低。感覺上像是在水霧的隧道中賓士,擋風玻璃上沾滿了城市的油膜,雨刷每掃過一次,視線就模糊一次——塗抹、清晰、塗抹、清晰。油表上的指針剩下不到四分之一。

「我們應該停一下。」麗莎說:「加滿油、擦擦玻璃。」

「再買份地圖。」李奇說。

李奇把車開到休息站,這裡跟拉瑪停下吃午餐的地方几乎一模一樣。同樣的配置、同樣的建築。他把車開到加油站停在專人服務區。李奇回來時油箱已經加滿,服務員正在擦玻璃。他淋著雨去買了一份大張的彩色地圖,攤開來還不太平整。

「開錯路了。」他說:「一號公路比較快。」

「好,下個出口。」麗莎探過頭來說:「走九十五號接過去。」

她用手指順著一號公路往下,在川頓的黃色區塊旁找到了阿姆斯壯堡,說:「跟我們去過的狄克司堡很近。」

李奇沒有說話,服務生擦完玻璃,麗莎從車窗付錢給他。李奇用袖子擦擦臉上的雨水,發動引擎。他們重新回到高速公路上,注意通往九十五號公路的交流道。

九十五號公路塞得亂七八糟,一號公路就好得多。這條路穿過高地公園,此後的二十哩連個彎也沒有,直通川頓。李奇還記得阿姆斯壯堡是在川頓北方的左邊,所以南下過去要右轉,轉進一條同樣筆直的路,直接通往路障,旁邊是一間兩層樓警衛室。警衛室再過去,出現許多道路與建築物,路面平整,路緣石都塗上了白漆,磚砌建築,邊角呈圓弧狀。屋外階梯用管狀鋼材焊接,漆成綠色。金屬窗框,這是五〇年代的軍方標準建築,那時預算無上限、規模無限大,樂觀也無限。

「美國軍隊。」李奇說:「當時我們是世界的主宰。」

警衛室的窗戶就在路障旁,透出微微燈光。有個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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