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下來要去奧勒崗州的波特蘭。」布雷克說。「麗莎也一起去。」
「為什麼?」李奇問。
「去找你的老朋友麗達·史麥嘉,你跟我們提過的少尉小姐,在喬治亞州被強暴的那位。她現在住在波特蘭附近,市區東邊的小鎮上。她是你十一人名單中的一個,你可以去她家的地下室看看,她說有一台全新的洗衣機裝在箱子里。」
「箱子打開了嗎?」李奇問。
布雷克搖搖頭。「沒有,波特蘭的探員在電話上跟她說過,叫她別去碰,有人已經要過去了。」
「如果那傢伙還在這附近,波特蘭可能是下一個目標,因為離這裡不遠。」
「沒錯。」布雷克說:「所以我們才派人過去。」
李奇點點頭。「所以你現在才要派人去保護她?亡羊補牢嗎?」
布雷克聳聳肩。「嘿!只剩七個活著,這樣人力才可能調度得來。」
雖然車上坐滿各種警察,而且這個冷笑話只有警察聽得懂,但還是讓氣氛很尷尬。布雷克的臉色稍稍變紅,轉過頭來。
「失去愛莉森對我打擊很大,跟大家一樣。」他說:「就像家人一樣,不是嗎?」
「對她姊姊更是如此吧!」李奇說。
「這是當然。」布雷克說:「剛接到消息的時候她非常憤怒,差點昏倒,我從來沒看過她這個樣子。」
「你不該再讓她辦這個案子。」
布雷克搖搖頭。「我需要她。」
「你確實需要一些東西。」
「這是當然。」
從布雷克拿的地圖上看起來,斯伯肯到波特蘭東邊的小鎮大概有三百六十哩。他們開的車就是從機場載他們來的那輛,愛莉森·拉瑪的住址仍然寫在擋風玻璃的便條紙上。李奇瞪著紙條看了一會兒,然後把它撕下來,揉成一團丟到后座的腳踏墊上。接著他從置物箱里找出一枝筆,在第二張紙上寫下方位:九十號公路往西,三九五號公路往南,八十四號公路往西,三十五號公路往南,二十六號公路往西。字體寫得很大,好方便在黑暗中、身心疲累的狀況下看清楚。在大大的數字底下,他還是可以看到從第一張透過來的筆跡印痕。
「就算六個小時好了。」麗莎說:「我開三小時,你開三小時。」
李奇點點頭。他發動引擎時天色已經全黑了,他在路中央轉動方向盤,從右側路肩到左側路肩來了個大迴轉,心裡很確定那傢伙也做過一模一樣的事。只不過時間差了兩天,往南移了兩百碼。車子開下山路,接上九十號公路,往右轉。離開城市的燈海後,路上的車輛開始減少,李奇往西高速駛去。這是一輛新的別克車,比拉瑪的座車小一點,配備也比較普通,不過或許因為這樣,跑得比較快。那年大概是調查局的「通用汽車」年,陸軍也是這樣,乘用車採購都在「通用」、「福特」、「克萊斯勒」三家之間公平輪流,這樣那些國內車子廠商才不會對政府不爽。
這條路直直往西南方前進,穿過山丘地帶。李奇打開車燈,車速加快。麗莎在他的右邊伸展四肢,把座椅向後倒,頭往李奇這邊靠。她的頭髮散了開來,在儀錶板的燈光照耀下出現紅色與金黃色的變化。李奇一手放在方向盤上,另一手放在大腿上。照後鏡里可以看到車燈,很明亮的鹵素大燈,在一哩後方左右移動、上下跳躍,並且迅速靠近。他踩下油門,車速超過七十哩。
「是陸軍教你把車開這麼快的嗎?」麗莎問道。
他沒回答,車子經過一個叫史培加的小鎮,路面變直。布雷克的地圖顯示,道路從這裡開始呈一直線,直直通往前方約二十哩、一個叫雷茲維爾的市鎮。李奇繼續加速,時速逼近八十哩,可是後方的車燈依然快速逼近。過了好一陣子,一輛車從他們身邊急馳而過,是輛長車身、低底盤的跑車,超車時夾帶狂亂的氣流,在對向車道超前四分之一哩後才靠回右側車道,繼續往前拉開距離,彷彿調查局的別克正要慢慢爬進停車場一樣。
「那輛車開得很快。」李奇說。
「也許開車的就是那傢伙。」麗莎語帶睡意地說:「也許他也正要去波特蘭,或許我們今晚就能抓到他。」
「我改變想法了。」李奇說:「我覺得他應該不是開車,而是坐飛機。」
不過李奇還是稍微提高車速,讓遠方的尾燈留在視線內。
「然後呢?」麗莎說:「他在機場租車?」
李奇在黑暗中點點頭。「這是我的推測,他們發現的那些胎痕看起來都是標準胎,可能是不知名的中型橋車,一般租車公司大概都會有很多輛這種車子。」
「這樣有風險。」麗莎說:「租車的話會留下紀錄。」
率奇又點點頭。「買機票也是,不過這傢伙很小心,我想他一定有假證件,去追那些紀錄也不會有用。」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得去追查,這表示租車櫃檯有人看過他。」
「不一定,他有可能事先訂車,然後快速取車。」
麗莎點點頭。「不過還車時還是會有人看到他。」
「一下子而已。」
因為道路很直,所以可以看到那輛跑車大約在前方一哩處。李奇發現自己的車速已經超過九十哩了,他繼續跟在後方。
「殺一個人要花多久時間?」麗莎問。
「要看妳怎麼下手。」李奇說。
「而我們不知道他用什麼手法。」
「是不知道,這正是我們要查的。但不管用什麼方法,他一定很冷靜、很小心,完全沒搞砸,連一滴油漆也沒滴出來,我覺得至少也要二、三十分鐘。」
麗莎點點頭,伸伸懶腰,李奇聞到一陣從她身上傳來的香味。
「那就從斯伯肯開始推測。」她說:「他下了飛機,拿到車子,開半小時到愛莉森家,花了半小時在那裡,再開半小時的車回機場,然後離開這裡。不逗留,對吧?」
「至少不會在現場附近。」李奇說。
「所以租的車子在兩小時內就有可能歸還,應該查查從各個機場到每個現場的短程租車,看有沒有共通模式。」
李奇點點頭。「沒錯,確實該查,這才是辦事的方法,要靠努力。」
麗莎又動了動,將身體轉向一邊。「有時候你說『我們』,有時候又說『你們』,雖然你還沒下定決心,不過已經有點軟化了,發現了嗎?」
「從我和愛莉森見面時得來的印象,我想我喜歡她。」
「還有呢?」
「我對麗達·史麥嘉的印象也很好,不希望她發生什麼意外。」
麗莎伸長脖子,望著前方一哩的車尾燈。
「別讓那傢伙跑了。」她說。
「他坐飛機。」李奇說:「前面那個不是兇手。」
開車的確實不是兇手。到了雷茲維爾的盡頭,跑車繼續往前開,隨著九十號公路往西朝西雅圖而去。李奇轉向南,接上三九五號公路,朝奧勒崗州前進。路上一樣沒車,不過路比較窄,彎道也較多,所以他放慢車速,讓車子回到普通車速行駛。
「跟我說說麗達·史麥嘉的事。」麗莎說。
李奇對著前方聳聳肩。「我覺得她和愛莉森·拉瑪有點像,長相當然不同,不過氣質差不多,強悍、很有運動細胞,很能幹。印象中,她不會對任何事大驚小怪。她官拜少尉,服務紀錄優良,預官訓練表現搶眼。」
他靜了下來,腦中浮現麗達·史麥嘉的身影,想像她跟愛莉森·拉瑪站在一起,兩個好女人,陸軍里最優秀的女人。
「我想到另一個問題。」他說:「那傢伙到底是如何控制她們的行動?」
「控制?」麗莎重複道。
李奇點點頭。「妳想想看,他進到屋子裡,三十分鐘後她們就死在浴缸里,脫光衣服,身上完全沒有傷痕,也沒有拉扯和打鬥。他是怎麼辦到的?」
「拿著槍,我猜。」
李奇搖搖頭。「這樣推論有兩個錯誤。如果他是坐飛機來的,就不會有槍。飛機上不能帶槍,妳也知道,不是嗎?妳坐飛機時也沒帶槍。」
「如果他是坐飛機來的,現在這只是假設。」
「好,不過我正在想麗達·史麥嘉的事。她很強捍,曾經被強暴,有三個人因此入獄服刑,所以她才會出現在兇手的名單上。可是那天晚上有五個人想上她,後來只有三個人得逞,另一個骨盆斷裂,還有一個斷了兩隻手,換句話說,她抵死不從。」
「所以呢?」
「所以愛莉森·拉瑪難道不會做同樣的事嗎?就算那傢伙拿著槍,愛莉森·拉瑪會乖乖聽話,三十分鐘都不動嗎?」
「我不知道。」麗莎說。
「妳也見過她,她絕對不是花瓶,她是個軍人,受過步兵訓練。如果她沒有抓狂還擊,也會看準時機,想辦法在過程中撂倒那傢伙。可是她顯然沒有這麼做,為什麼?」
「我不知道。」麗莎又說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