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麗莎還穿著她的第二套西裝,頭髮依然披在肩上,不過這些是唯一跟他上次看到她時相同的地方。她長手長腳的遲緩動作全部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激動緊張、眼睛泛紅,而且神色慌張。李奇猜想她大概從來不曾這麼驚慌。

「什麼事?」他問。

「所有的事。」她說:「全都失控了。」

「哪裡?」

「斯伯肯。」她說。

「不會吧!」他說。

「真的。」她說:「愛莉森·拉瑪。」

一片沉默。

「該死。」他輕聲說。

麗莎點點頭。「沒錯,該死。」

「什麼時候?」

「大概是昨天,他開始加速了,沒照原本的周期行動,本來應該還有兩星期的時間。」

「情況呢?」

「跟其他案子完全一樣。醫院打電話給她,要通知她父親去世了,但是沒人接電話。於是醫院打電話給警察,警察過去找她才發現她死在浴缸里,滿是油漆,跟其他人完全一樣。」

沉默愈來愈擴大。

「可是兇手到底怎麼進去的?」

麗莎搖搖頭。「從門口直接走進去。」

「媽的,我不相信。」

「他們已經封鎖犯罪現場,還直接從寬提科派了鑒識小組過去。」

「他們什麼也找不到。」

又是沉默,麗莎很緊張地看了看裘蒂的廚房。

「布雷克要你重新加入。」她說:「他現在非常重視你的理論,他相信你了。十一個女人,不是九十一個。」

李奇瞪著她。「那我該對這消息有什麼回應?遲到總比不到好?」

「他要你回去。」麗莎又說一次:「情況已經失控了,我們要學陸軍方便行事的作風,而他認為你就有這種行事風格。」

這句話講錯了時間,整個廚房的空氣頓時變得凝重,裘蒂把視線從麗莎身上移往冰箱門。

「你應該去,李奇。」

他沒回答。

「去方便行事。」她說:「做你擅長的事。」

他去了。麗莎在百老匯路邊安排了一輛車等著,是調查局的車,從紐約分部借來的。司機就是當初從蓋里森載他來紐約的人,不同的是當初有一把槍抵著李奇的頭。不過就算他對李奇最近地位的改變感到困惑,他也沒表現出來。他直接把紅色警示燈打開,往西朝紐華克機場方向飛馳而去。

機場里人山人海,兩人努力擠過人群,來到大陸航空櫃檯前,機場訂位是直接從寬提科傳來的,所以他們在櫃檯等候。經濟艙座位,兩人跑到登機門,他們是最後一批登機旅客。客艙長在空橋盡頭等著,把他們升等到頭等艙。接著站在他們身邊,用麥克風歡迎大家搭乘這班往西雅圖塔科馬港市的飛機。

「西雅圖?」李奇說:「不是到寬提科?」

麗莎伸手到身後摸索安全帶扣環,搖搖頭。「要先去第一現場,布雷克認為應該會有用,我們兩天前去過這地方,可以告訴他前後的差異。他覺得值得一試。他只能孤注一擲了。」

李奇點點頭。「拉瑪的反應呢?」

麗莎聳聳肩。「沒有崩潰,不過她很緊繃,想要控制全局。但是她不會跟我們會合,因為她還是不坐飛機。」

飛機在滑行,在跑道上大迴轉到起飛線。引擎加速發出尖銳的聲音,機艙開始震動。

「飛行是很安全的。」李奇說。

麗莎點點頭。「我知道,墜機才是問題。」

「從數據上來講幾乎不會發生。」

「就像樂透頭彩,總有人會中獎。」

「不敢坐飛機很糟糕,這麼大的國家,這樣不是綁手綁腳嗎?尤其她還是個聯邦探員,真不知道他們怎麼會錄取她。」

他又聳聳肩。「有些人就是會這樣,他們會做適當分配。」

飛機轉到跑道上,機長先用力拉住煞車停下,然後引擎聲愈來愈大,飛機往前滑行,一開始很緩慢,然後愈來愈快,一路加速。離地時完全沒感覺,輪胎收進機腹,下面的地平線以大角度傾斜。

「到西雅圖要五小時。」麗莎說:「全部再來一次。」

「妳想過地理上的問題了嗎?」李奇問:「斯伯肯是第四個角落,對吧?」

她點點頭。「現在有十一個可能的地點,分布零散,他的頭四次攻擊選在最遠的四個角落,是這群人里最偏遠的。」

「為什麼?」

她做了個鬼臉。「展現他的行動力?」

李奇點點頭。「大概還有他的速度。這或許就是他放棄固定間隔的原因。要展現他的效率,先在聖地牙哥,幾天後就到斯伯肯察看新目標。」

「很冷靜。」

李奇微微點頭。「肯定是,他在聖地牙哥留下了乾淨的現場,然後瘋了一樣地往北開,我猜也留下一樣乾淨的斯伯肯現場。他是個非常、非常冷靜的傢伙。這傢伙到底是誰?」

麗莎笑了笑,笑容短暫但凝重。「李奇,我們全都在想他到底是誰。想知道的話,就得把他找出來。」

天才,這就是你的身分。絕對的天才,曠世奇才,超人的天分。已經有四個倒了!一、二、三、四個倒了。而且第四個是最佳傑作,愛莉森·拉瑪!你一再一再回想,像錄像帶一樣在腦中反覆播放,了解、測驗、檢查,但同時也仔細品嘗,因為這是到目前為止最完美的一件。樂趣最高、滿足最多,震撼也最大。她開門時臉上的表情!認出面孔——驚訝——熱情歡迎!

完全沒出錯,一個也沒有,從頭到尾,完美無瑕。你重播每個最細微的環節,什麼都沒碰到、什麼都沒留下,什麼都沒帶進她家,除了你不動如山的身形與沉靜的聲音。當然,外在環境也發揮了功效,荒郊野外,幾哩內都不見人影,讓你進行時非常安全。或許應該再多玩她一會兒,叫她唱個歌,或者跳舞!應該多花點時間跟她在一起的,反正也不會有人聽見。

可是你沒有這麼做,步驟很重要,步驟能夠保護你。因為在腦中練習、預演過,所以必須依賴這些熟悉的步驟。這些步驟是針對預想中最槽的情況下設計出來的,羅蘭·史丹利這婊子大概就屬於這種情形。住在聖地牙哥的那塊小地方。到處都是鄰居!大堆擠在一起的硬紙板屋!按步驟來,這就是關鍵。而且要不斷思考、思考、思考、思考。預先規劃,不斷規劃。已經做了第四次,當然,你可以一再重播,享受一下,好好品嘗,不過,之後就得把它放在一旁,做個了結,開始準備第五個。

飛機餐來得剛好,起飛時間介於午餐與晚餐之間,不過卻跨過整個大陸時區。可以確定的是這不是早餐,主菜是酥皮包火腿和起司。麗莎不餓,所以李奇連她的餐點一起吃了。接奢他喝了咖啡,然後躺下開始想事情。大部分時間他都在想裘蒂,我們真的想要彼此的生活方式嗎?首先定義一下生活方式。她的生活大概很容易確定:律師、產業持有人、定居者、情人、五〇年代爵士樂愛好者、現代藝術愛好者,一個想定下來的人,因為她知道四處漂泊是什麼滋味。如果這世上有人該住在百老匯四樓的老公寓,旁邊圍繞著博物館、畫廊和地窖俱樂部,那這個人非裘蒂莫屬。

可是他呢?什麼事情會讓他快樂?當然,跟裘蒂在一起,這是無庸置疑的,再確定不過。他回想起六月時重新遇到她,回想起再看到她的那一刻,明白她是誰時,強烈的感覺就像觸電般流遍全身。如今這種感覺再次浮現,只因為他想著這件事,而這種感覺以前很少出現。

——很少,但不是不曾。自從離開部隊後,有時他也會有這種感覺。在他不曾到過的州,從公車上走下,看著不知名的小鎮時;當太陽照在他背上,塵土在他腳下,漫漫長路在眼前展開時;在寂靜的汽車旅館桌邊,抽出壓縐的鈔票,老舊銅鑰匙的觸感,廉價客房的灰塵味,躺在不知名彈簧床上發出的咯吱聲,活力十足的好奇女服務生推著老舊餐車;跟停下車來載他的司機聊個十分鐘,在幾十億茫茫人海中淡淡地萍水相逢。流浪者的人生,這種魅力是他不可或缺的成分,當他困在蓋里森或跟裘蒂待在市區時,就很想念這樣的生活——真的非常、非常想念,跟現在想念裘蒂般不相上下。

「有頭緒嗎?」麗莎問他。

「什麼?」他說。

「你想得很認真,看著我的時候雙眼無神是嗎?」

「你到底在想什麼?」

李奇聳聳肩。「左右為難的事。」

麗莎瞪著他。「喂!想這些不會有突破,想想別的事好嗎?」

「好。」他說。

他轉過頭,努力把裘蒂拋到腦後,嘗試想想別的事情。

「監視。」他突然說。

「監視怎麼樣?」

「我們當初不是認為他會先監視房子嗎?至少一整天?搞不好我們在那裡的時候,他已經躲在外面了。」

她不禁開始顫抖。「真可怕,但這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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