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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已經上路一小時又三十三分,先是在市區慢慢前進,之後才加快到穩定疾駛的速度。他們應該走了六十英里,但在陰暗嘈雜的後車廂里,李奇對於車子開往哪個方向完全沒有頭緒。

他的手跟那年輕跛腳女子銬在一起,雖說是在情非得已的情況下相識,但不到幾分鐘,兩人就已找到方法讓自己盡量不被銬得太難受。他們在車廂內左右扭動,最後側身坐在地板上,雙腳伸直,身體靠著右邊的大輪艙以防晃動。女子坐在後側,李奇坐在前側,兩人把銬住的手放在鐵制輪艙上的平坦表面,彷彿一對在咖啡店消磨時間的情侶。

兩人起初沒有開口交談,只是坐在驚嚇所造成的長長沉默中。當下最明顯的問題是溫度,此時正值六月最後一天的正午時分,地點又是中西部,兩人關在密閉的車廂內,空氣沒辦法流通。李奇心想,在這樣的車速下,外面的空氣應該會有稍微冷卻車身的效果,但還是不夠。

他只是坐在黑暗中,趁著這段悶熱難耐的時間,邊思考邊計畫,如同他受過的訓練一樣,精神維持鎮定、放鬆,保持警戒狀態,反覆評估局勢,不浪費精力做無謂的臆測。這三個男子辦事有一定的效率,雖然稱不上狠角色,手法也不怎麼高明,但過程中沒犯下大錯。拿著第二把葛拉克手槍的神經質男子是三人中最弱的一環,但帶頭的卻有能力罩他。這三人辦事的確有效率,但這不是他遇過最糟的狀況,所以此刻他還不擔心,他曾置身更危險的處境中,而且安然脫險。就因為更糟的情況他都遇過,而且也不止一次從中脫困,所以他還不擔心。

他突然發現一件事,這個女子也不擔心,態度也很鎮定。她靜靜坐著,身體晃動,手腕跟他銬在一起,同樣正一邊思考一邊計畫,彷彿她也受過訓練似的。他在黑暗中瞥了那女子一眼,發現女子正凝視著他,眼神中帶著疑問,鎮靜不慌亂,些許的優越感、些許的不屑,散發著年輕人的自信。她看到李奇在看自己,凝視了一會兒,然後伸出被銬住的右手,雖然拉痛了李奇的左手腕,但是個值得振奮的小動作。他伸手向前和女子握手,兩人想到現在竟然還這麼客套,都露出啼笑皆非的表情。

「我是荷莉·強森。」她說。

她仔細打量著李奇。李奇可以看到荷莉的視線在他臉上游移,往下看到他的衣著,然後又回到他臉上。荷莉又稍微笑了一下,像是她最後決定李奇值得自己以禮相待似的。

「很高興認識你。」她說。

他回看她,看著她的臉。荷莉長得相當漂亮,大約二十六、七歲,再看到她的衣著,腦中突然浮現一首老歌歌詞:「我還沒付錢的名牌衣服。」接下來的歌詞他一時想不起來,於是對她微笑,點頭示意。

「傑克·李奇。」他說。「荷莉,該高興的是我,相信我。」

疾駛中的車聲很吵,要交談並不容易。除了引擎聲外,還聽得到路面呼嘯的聲音。李奇不介意就這樣靜靜坐著,但荷莉卻不一樣。

「我得擺脫你。」她說。

這女人還真有自信,十分懂得自製。他沒回應,只是瞄了她一眼,再往別處看去。下句歌詞是:「沒心肝的冷血婆娘。」寫得讓人痛徹心扉,出自藍調歌手瘦子曼菲斯(Memphis slim)的老歌,但這句歌詞不適合形容她,差得遠了,她不是心地殘酷的女人。他又望向她,對她聳聳肩,發現女子正盯著他,對他的沉默表示不耐。

「你知道這是什麼情況嗎?」她問。

他看著荷莉的臉,看著她的眼睛,見她直直盯著自己,露出一副震驚的表情。她以為自己竟跟個白痴困在一起,以為李奇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情況很清楚!」他說。「從證據就看得出來,不是嗎?」

「什麼證據?」她說。「事情發生得那麼快。」

「沒錯!」李奇說。「我只需要這個證據就夠了。該知道的,證據差不多都說了。」

他停下來,又開始稍作休息。下一個逃脫的機會是車子停下時,可能還要幾小時。他覺得甚至可能要耗上一整天,所以應該好好休息,才能保持心力來應變。

「那你需要知道什麼?」荷莉問。

她定定地看著他。

「妳被綁架了。」他說。「我只是意外捲入。」

她仍舊看著他,仍舊滿臉自信,仍舊在思考,仍舊在想這個跟她銬在一起的傢伙是不是蠢蛋。「情況很清楚。」他又說了一次。「我不是他們要抓的人。」

她沒有回應,纖細的眉頭皺了一下。

「沒人知道我會去那裡。」他說。「我也不曉得自己會剛好走到那個地方,但整個行動是計畫過的,花了時間設計過,經過跟監之後才下的手。三個人,一個待在車上、兩個在路上,車子停得很平整,他們壓根沒想過我會出現在那裡,但顯然很清楚妳的行蹤,所以少把我看成笨蛋,犯下大錯的人是妳。」

「犯下大錯?」荷莉說。

「妳的生活習慣太一成不變了。」李奇說。「對方研究過妳的一舉一動,搞不好已經進行兩、三周了,妳剛好被他們逮個正著。他們等的不是別人,這點很清楚,因為他們只帶了一付手銬。」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他手腕一舉,連帶把她的手也抬了起來。荷莉靜默了許久,心中修正對他的看法。李奇隨著車子晃動,微笑起來。

「而且妳應該更清楚才對!」他說。「妳是個政府探員之類的,對不對?緝毒署、中情局、聯邦調查局之類的,或是芝加哥警局警探?剛上任不久,對工作相當執著,而且生活很優渥。所以不是對方想要求贖金,就是妳這個新人已經成為某人的眼中釘,反正不管是什麼情形,妳都不該大意的。」

她望著李奇,點了點頭,眼睛在黑暗中睜得很大,一臉佩服。

「證據呢?」她問道。

李奇又對她笑了一下,說:「有幾件事情可以看出。妳的乾洗衣物——我猜妳每周一的午餐時間都會拿上周的衣服去洗,順便拿這周要穿的衣服,也就是說,妳這樣的衣服大概有十五、二十件。從妳這身穿著看來,妳不像是個衣著隨便的人。如果一套衣服要四百塊,所有行頭少說也要個八千塊,所以我才說妳生活算是優渥,還說妳的生活習慣太一成不變。」

她緩緩點頭,說:「好。那為什麼說我是政府探員?」

「很簡單。」李奇說。「有把葛拉克十七式手槍指著妳,妳被綁進車內,又被丟進廂型車,跟一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銬在一起,壓根不曉得會被帶到哪裡,也不知道被綁的原因,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潰、呼天搶地了。但妳不一樣,妳只是靜靜坐著,表示妳曾受過某種訓練,或者見識過緊張或危險的場合,也或許心裡頭很肯定有人會儘快出面救妳。」

李奇停頓了一下,荷莉點頭示意要他繼續說下去。

「還有就是,妳的手提袋裡放了把槍。」他說。「重量不輕,可能是長槍管的點三八手槍,如果是私人武器的話,妳這種穿著的女孩會選一支精巧的手槍,像是點二二短管手槍,但妳的反而是大型左輪槍,所以是公家配的。因此妳是探員之類的人物,或者是個警察。」

荷莉慢慢地點了點頭,問道:「為什麼我剛上班不久?」

「因為妳的年紀。」李奇說。「妳幾歲?二十六?」

「二十七。」她說。

「當探員太年輕了。」他說。「大學畢業,然後受了幾年訓。要在聯邦調查局、緝毒署和中情局上班也太年輕了。所以不管妳做什麼,都還是新人。」

她聳聳肩,又問:「好。為什麼說我對工作很執著?」

李奇左手一比,牽動兩人手上的手銬。

「妳的腳傷。」他說。「妳受傷後回到工作崗位,但還沒完全痊癒,腳不方便行動,所以還在用拐杖。換作是一般人,早就請病假待在家裡了。」

她微笑了一下,說:「我也可能是殘障人士。可能是先天的。」

李奇在黑暗中搖搖頭。

「妳拿的是醫院拐杖。」他說。「醫院暫時借給妳的,腳傷痊癒後要送還。如果妳的腳是終生殘障的話,妳會帶自己的拐杖,買個十二把,漆成不同顏色,好搭配妳的名牌衣服。」

她笑出聲來,引擎的轟隆聲、路面的呼嘯聲,都不及這記悅耳的笑聲。

「還不賴嘛,傑克·李奇。」她說。「我是聯邦調查局特勤探員,去年秋天才剛任職。我是因為最近踢足球,才會拉斷十字韌帶。」

「妳會踢足球?」李奇說。「厲害,荷莉·強森。妳是聯邦調查局哪個單位?」

她突然頓了一下。

「單純的探員而已。」她說。「跟其他在芝加哥分局工作的人一樣。」

李奇搖搖頭。

「不可能只是單純的探員。」他說。「妳這個探員一定是對某人做了某件事,讓對方想要報仇。妳做了什麼事?」

她也對他搖搖頭。

「這我不能談論。」她說。「不能跟一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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