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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奧古斯塔市郊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了。我看見高樓大廈愈來愈多,就下高速公路,開進市區,看見第一家汽車旅館就停下。我把賓利車鎖起來,走到辦公室櫃檯前,旅館職員抬頭看我。

「有房間嗎?」我問他。

「三十六塊。」那傢伙說。

「房裡有電話嗎?」我問他。

「當然。」他說,「有冷氣跟有線電視。」

「房裡有分類電話簿嗎?」我問他。

他點點頭。

「有奧古斯塔的地圖嗎?」我說。

他用拇指比一下香煙販賣機旁邊的一個架子,裡面有地圖跟介紹當地的小冊子。我從長褲口袋的一卷鈔票里抽出三十六塊,把錢放桌上,填好登記簿,登記的名字是「羅斯可·芬雷」。

「十二號房。」那傢伙一邊說一邊把鑰匙推給我。

離開前我先停下來拿了張地圖,然後走過長廊,找到十二號房。進房後我把門鎖起來。我沒有注意房間長什麼樣子,只顧著找電話跟分類電話簿。我躺在床上把地圖攤開,把電話簿翻到H開頭的部分,開始找旅館。

旅館的清單真是可觀。如果要在奧古斯塔花錢過夜,有成千上百個地方可供選擇。這可是一點也不誇張,光旅館清單就佔了很多頁的篇幅。所以我看著地圖,把注意力集中在一個區域上:我選定大街半英里長的一段,並以這段街道兩側的四個街區為搜索目標。大街上的旅館比較不可能,但是離大街一、兩條街的旅館反而比較有可能,所以離主要街道四分之一到半英里的旅館是我要優先考慮的。這個區域大概是個正方形,四邊長約四分之一英里。我放下地圖,電話簿就擺在旁邊,列出一張要打聽的清單。

我住的這家也在這十八家旅館裡面,所以我拿起話筒,按0打給櫃檯,接電話的是那個職員。

「這裡有房客登記的名字是保羅·藍儂嗎?」我問他。

他頓了一會兒,清查登記簿。

「藍儂嗎?」他說,「先生,沒有。」

「好的。」我說完就把電話掛上。

我深深吸了一口氣,開始從清單最上頭那家旅館開始打電話。

「這裡有房客登記的名字是保羅·藍儂嗎?」我問接電話那傢伙。

他頓了一會兒。

「沒有,先生。」那傢伙說。

我沿著清單往下打電話,一家一家詢問。

「這裡有房客登記的名字是保羅·藍儂嗎?」我問每個職員。

每當他們查登記數據的時候都頓了一會兒,有時我可以聽見翻頁的聲音,有時則是敲打電腦鍵盤的聲音。

每個職員都跟我說:「沒有,先生。」每一家都是這樣。

我躺在床上,把話機擺在胸口,動手撥十八家旅館之中的第十三家。

「這裡有房客登記的名字是保羅·藍儂嗎?」我問職員。

他也頓了一會兒,我可以聽見翻頁的聲音。

「沒有,先生。」第十三個旅館職員說。

「好的。」我說完就把電話掛上。

我又拿起話筒,撥了第十四組號碼,結果對方在忙線中,所以我把電話切掉,又撥了第十五家。

「這裡有房客登記的名字是保羅·藍儂嗎?」我問職員。

他頓了一會兒。

「住在一二零號房。」第十五個旅館職員說。

「謝了。」我說完掛上了電話。

我躺著閉上眼睛,吐了一口氣,把電話擺回床頭櫃,開始查看地圖。第十五家旅館離這裡有三條街,在市區主要街道的北邊,我把房間鑰匙擺在床上,回到車上。引擎還是暖的,我在旅館裡才待了二十五分鐘。

我必須往東穿越三條街才有地方左轉,又往北穿越三條街才能第二度左轉,好像在繞一個鋸齒狀的圈圈似的。找到第十五家旅館後,我把車停在門口,進大廳後發現裡面很昏暗,看起來不幹凈,燈也不亮,像個洞穴一樣。

「能為您效勞嗎?」櫃檯那傢伙說。

「不用。」我說。

我順著指示箭頭,穿越一連串狹窄的走廊,找到一二零號房,敲門後聽到門後鏈子喀嚓打開的聲音。我站在門口,接著門打開了。

「嗨,李奇。」開門的人說。

「嗨,哈伯。」我對他說。

他開始對我問東問西的,我則是一個勁地催他出門上車,反正有四個小時的車程可以說話。我們必須上路,我比預定時間早了兩個多小時,我想要好好利用這兩個小時,說不定等一下會派上用場。

他看起來不怎麼糟,沒有顯出憔悴的模樣。跑路六天反而對他有好處,以前那種不可一世的氣質全沒了,現在看來反而比較結實高瘦,比較強焊一點,跟我這種人比較接近了。他穿著連鎖成衣店賣的便宜衣褲,也穿著襪子,臉上戴著一付不鏽鋼制的老式眼鏡,本來戴著勞力士錶的手腕上留著蒼白的痕迹,現在戴的是七塊錢買來的電子錶,看起來比較像水電工或是經營加盟修車行的傢伙。

他沒有隨身的袋子,非常輕便。臨走前他只是在房裡四處看了一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逃亡生涯就此結束,好像還會有點想念這種生活似的。我們穿越陰暗的大廳走進夜色里,他看到門口停的車子時,頓了一下。

「你開查莉的車子來啊?」他說。

「你讓她擔心死了。」我跟他說,「她要我來找你。」

他點點頭,看來面無表情。

「車窗上的隔熱紙是怎麼回事?」他說。

我對他咧嘴一笑,聳聳肩。

「別問了,」我說,「說來話長。」

我發動車子後,慢慢離開飯店。他本來應該問我查莉現在怎樣了,但他好像在煩惱別的事。他打開旅館房門時,我可以看出他鬆了一大口氣,但是又好像有點不開心。這件事跟面子有關。他一直在逃命躲藏,而且覺得自己還滿厲害的,但實際上他沒那麼厲害,因為他被我找到了。就是這件事讓他百思不解,所以他一方面鬆了一口氣,一方面也很失望。

「你怎麼找到我的?」他問我。

我又對他聳聳肩。

「簡單。」我說,「我有很多找人的經驗,一堆傢伙都被我找到過,多年來我都在追捕部隊逃兵。」

我正在穿越城市的格子狀街道,想回到高速公路上。我明明能看到高速公路側邊的燈光往西邊排列,但是入口閘道卻像陷在迷宮裡面一樣難找。我得照剛剛的鋸齒狀圈圈往回走。

「但是你怎麼辦到的?」他說,「我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啊!」

「不對,你不可能到處亂跑,」我說。「這就是重點,因此要找你並不難。你身上沒有信用卡、駕照,也沒有身分證件,只有現金。所以你既不能搭飛機,也不能租車,一路上只能坐巴士。」

我找到入口閘道了。於是我專心切換車道,轉動方向盤,加速開上閘道,進入那條回到亞特蘭大的車流。

「我就是這樣起頭的。」我對他說,「我想像自己是你的兩條腿。你在有意無意中都害怕家人受傷,所以我想你會待在離馬格瑞夫不遠的地方。你是坐計程車到亞特蘭大巴士站的,對吧?」

「對。」他說,「第一班離開的車子是去孟菲斯城的,但是我繼續等下一班。孟菲斯太遠了,我不想去那麼遠的地方。」

「就是因為這樣,找你才變得這麼簡單。」我說,「你在馬格瑞夫周圍打轉,保持不近不遠的距離,而且以逆時針方向活動著。如果要人們作選擇的話,大家總是會以逆時針方向活動,這是恆久不變的真理,哈伯。我只要計算天數跟研究地圖,然後預估你會輪流在哪些地方落腳。我猜你禮拜一待在伯明罕市,禮拜二在蒙哥馬利市,禮拜三在哥倫布市,禮拜四則有點難猜。我賭你待在馬坎市,但那裡也許離馬格瑞夫太近了。」

他點點頭。

「禮拜四晚上就像一場惡夢,」他說,「我住在馬坎市一家很糟糕的酒店裡,根本沒闔過眼。」

「所以禮拜五就輪到了奧古斯塔市。」我說。「我甚至大膽假設你會在這裡待兩晚。我想你待過馬坎之後大概就累了,筋疲力盡。但我不確定,今晚我差一點跑去南卡羅萊納州的格林維爾市找你。不過我還是猜對了。」

哈伯不發一語。他本來還以為自己是隱形人,但他卻在馬格瑞夫周圍繞圈圈,簡直像夜空中發亮的信號一樣明顯。

「但是我用了假名。」他不服氣地說。

「你用了五次假名。」我說。「每晚一間旅館,就用一次假名,第五次就跟第一次一樣,對吧?」

他感到很詫異,開始回想並點點頭。

「但是你到底怎麼知道的?」他又說了一次。

「我追人的經驗非常豐富。」我說,「而且我對你有一點了解。」

「什麼了解?」他說。

「你是披頭四迷。」我說,「你曾跟我說你去過達科塔大樓,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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