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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安諾餐廳以後,我繼續往北離開馬格瑞夫鎮,棕色轎車還是跟在我後面四十碼處,大剌剌的也不想躲藏,那兩個傢伙只是一直在後面跟著,兩眼發直往前盯。我往西轉到通往瓦伯頓的路上,把車速減慢,棕色轎車還是跟在後面四十碼處。我們一起慢慢往西邊開,無垠的曠野風景中只有我們兩輛車子是在移動的。我從後照鏡里看到兩個傢伙還是盯著我,下午逐漸西沉的陽光灑在他們身上,低角度的黃銅色光線讓兩人的身影非常清晰,他們是兩個穿著騷包襯衫的拉丁美洲裔年輕人,留著整齊的黑髮,髮型很相近。他們的車子穩穩跟在後面。

我慢慢開了七、八英里以後,開始在找一個地方。沿路左右兩邊都是顛簸不平的泥土車道,大約每半英里就有一條這樣通往田野的車道,四處繞圈圈,也不知道通往哪裡。我不知道這些車道的用途,大概是農夫們集體停放收割機的地方,但也不知道何時會派上用場。我在找其中一個車道,是我之前看過的,它就在這條路右邊某個小樹叢的後面,前後幾英里只有這麼一個可供屏蔽之處。禮拜五我在監獄巴士上面曾看到那條車道,從阿拉巴馬州回馬格瑞夫的路上又看到一次,那是個密密麻麻的樹叢,今天早上它被包圍在霧氣裡面。那是一個小型的橢圓形灌木叢,就矗立在路旁,後面被一條泥土車道包圍住,繞出來之後又跟道路會合在一起。

我看到了,它就在前方几英里的地方,樹叢在地平在線看起來只有一小團黑黑的,我繼續朝它前進,一邊打開置物箱掏出我的自動手槍,把它插在身旁座位的坐墊夾縫裡。那兩個傢伙還是跟在我後面四十碼處,到了距離樹叢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我把車子打到二檔,踩下踏板,老賓利車發出巨大響聲後往前疾駛,到了泥土車道後,經過一陣車輪的摩擦與車身的顛簸,我把車駛離路面,轉進樹叢後方停下,抓著手槍就跳下車。我刻意讓門開著,看起來好像我急忙下車後直接潛進左邊樹林里。

但我卻是朝另一個方向跑,也就是往右邊跑。我像跳舞般繞過車頭,跑了十五英尺的距離後匍伏趴在花生田裡。我爬過灌木叢,預料他們的車子會停在賓利車後方,所以我讓自己的視線與車道齊平,全身趴在濕潤紅土地的堅硬莖梗上,用葉子做掩護。接著我必須等待,我猜他們在我後面六、七十碼處,他們並未察覺我突然加速。我喀噠一聲把保險打開後,就聽到棕色別克轎車的引擎聲以及突然煞車的聲音,他們把車停在我眼前的車道上,就在賓利的後方,旁邊就是樹林。他們離我只有二十英尺。

這兩人都是相當精明的傢伙,我看過比他們遜一百倍的癟三。坐在前座乘客位子的那傢伙在他們轉進來以前下車了,他以為我在林子里,所以想從後面攔截我。開車的那個從駕駛座跨到另一邊座位,他下車處變成離樹林比較遠,剛好就在我面前。他手握一把槍,背著我跪在地上——如果我真的躲在他推斷的那個位置,他就可以用別克轎車當作掩護,躲在後面觀察我在樹林里的動靜。我必須讓他移動,我不希望他待在車子旁邊,等一下我還需要用車子,不希望它受損。

他們怕的是樹林。他們覺得:既然我大老遠把車開到前後幾英里唯一的一座樹林,哪有可能躲在田裡面?這種「聲東擊西」的策略是最常見的,他們連想都沒想就上勾了。車子旁邊那傢伙一直凝視著樹林,我則盯著他後面,用我的「沙漠之鷹」瞄準著他,刻意壓低呼吸聲。他的搭檔則在樹林里用匍伏前進的方式搜索我,很快他就會出來讓我看見了。

五分鐘以後,他出來了,手上的槍舉在胸前,躲在別克後面,刻意與賓利轎車保持距離。他爬到搭檔身旁,兩人彼此都聳聳肩。然後他們開始看著賓利轎車,怕我可能趴在車內地板上,或者躲在高貴的鉻制散熱器後面。剛剛從樹林爬出來那傢伙獨自在土地上匍伏前進,刻意讓別克轎車幫他擋住樹林,此刻他就在我眼前,卻還盯著賓利轎車的底盤下方,看我是不是露出了馬腳。

經過賓利轎車的車身時,他都是用雙肘撐著前進的,所以一直聽見他嘴裡不知道在咕噥些什麼,頻頻喘氣,然後他又大老遠往回爬行,回到搭檔身邊。他們分散到車身兩邊,到別克車頭的兩側才慢慢站起身來,走過去檢查賓利轎車的內部,然後又一起走到樹林邊緣,探頭張望樹林里的暗處,但就是找不到我。接著他們又走回來,一起站在泥土車道上·遠遠離開兩輛車子,在橘紅色的天空下一起望著樹林,始終背對著花生田,背對著我。

他們不知所措。他們是在城裡面混的小癟三,或許是邁阿密來的,身上穿著佛羅里達州樣式的服裝。他們習慣的是閃爍著霓虹燈的巷子以及建築工地,擅長作案的地方是高速公路下方到處都是垃圾的空地,一般旅客不去的地方。到了這上百萬畝花生田中的小樹叢邊,他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趁著他們倆杵在那兒的時候,我很快從後面給了他們一人一槍,高高瞄準他們的肩胛骨。這把大型自動手槍的槍聲就好像手榴彈爆炸似的,四處的鳥兒都被嚇得飛上天。在鄉間田野打的這兩槍,就像兩聲悶雷一樣不斷迴響,我的手也感受到后座力的撞擊。那兩個傢伙雙腳一軟,臉部著地,趴倒在樹林邊離車道比較遠的地方。我抬頭查看,他們臉上都出現死人才會有的那種獃滯與茫然表情。

向他們走過去時我仍然握著槍。他們確實是掛了——我看過的死人非常多,他們跟其他死人的模樣並沒有差別。麥格儂子彈擊中他們背部比較高的位置,那地方都是一些直接通往腦部的大動脈與血管,子彈把他們打得血肉模糊。我在周遭的一片寂靜中看著這兩個傢伙,腦海同時淳現出喬伊的身影。

接下來該是幹活的時刻了。我走回賓利轎車,關上保險後把「沙漠之鷹」放回座位上,走到他們的別克車旁,把鑰匙拔出來。我打開後車廂,想看看裡面裝了什麼。這兩個傢伙的死並沒有讓我的心情變糟,但是如果我能發現些什麼,我的心情會變得更好,像是點二二口徑的自動滅音槍,或者是四雙橡膠鞋套或四套尼龍工作服、幾把五英寸長的刀子,諸如此類的東西。但是我只找到史白維的屍體。

他已經死了好幾個小時:在近距離被人用點三八口徑左輪槍擊中額頭。槍管跟他的頭部大概只距離六英寸。我用拇指在彈孔周圍的皮膚抹一抹,仔細一看並沒有熏黑的痕迹,只有一些細微的火藥粉末被帶進皮膚里,那是擦不掉的,因此形成了近距離槍殺的證據,很近——六英寸就會有這種結果,或者八英寸。有人突然朝他開槍,那個遲緩肥胖的副典獄長根本來不及閃躲。

他下巴有一道疤,是我用摩里森的刀划出來的。他那一雙小小的蛇眼死不瞑目,仍穿著一身油漬漬的制服,襯衫被我割破的地方露出了他毛茸茸的白肚皮。他是個大個兒,要把他塞進後車廂,非得打斷他的雙腿不可,他們大概是用鐵鍬打的,這樣才能從膝蓋把他的腿部折起來,把身體塞進去。我看著他的時候一肚子火:他明明知道這案子是怎麼一回事,但就是不告訴我。然而這也意味著,無論他有沒有泄密,他們都決定把他做掉——他們慌了,他們要封住每個人的嘴巴,這樣他們才能安然度過禮拜天。我凝視著史白維死氣沉沉的雙眼,真希望他還能告訴我一些線索。

接著我回到樹叢邊,對兩具屍體搜身。我找到兩個皮夾以及一張租車契約、一隻手機,除此之外沒有別的。那張契約是用來租別克轎車的,租車地點是亞特蘭大機場,時間是周一早上八點,不管他們來自哪裡,都是搭乘早班飛機抵達的。我看了他們的皮夾,沒看到機票票根,只有佛羅里達州發放的駕照,地址登記的都是傑克森維爾市,照片跟名字對我來講都沒什麼用,還有幾張信用卡。皮夾里有一堆現金,全部都歸我所有,反正他們也用不到了。

我把手機的電池卸下,將電話放進其中一個傢伙的口袋裡,電池放在另一個人身上。接著我把屍體拖到別克車旁邊,把他們塞進後車廂跟史白維放在一起。這差事並不輕鬆,他們雖然不高,但都是肥胖沉重的傢伙,儘管天氣挺冷,還是讓我出了一身汗。我必須用硬塞的才能把他們放進剩餘的空間里。四處勘查之後,我又發現他們的點三八口徑左輪槍,一把的子彈是裝滿的,另一把少了一發子彈,聞起來像是剛剛擊發過,我將兩把槍都丟進後車廂。後來我又找到坐在乘客位子那傢伙的鞋子,「沙漠之鷹」的威力把他的鞋都震飛了,我把鞋丟進後車廂,然後砰的一聲關上車蓋。再回到剛剛藏身暗算他們的那片灌木叢里,費了一會兒工夫找到兩個彈殼,放進我的口袋裡。

然後我把別克轎車鎖起來,留在原地。因為我的新衣服上到處是紅土,上面還有那兩個傢伙的血跡,所以我打開賓利車的後車廂,拿出裝了我舊衣服的袋子,把舊衣服重新穿上,然後把血衣折成一團丟進袋子里,放回賓利的後車廂,關上車蓋。最後一件事就是折一段樹枝,把我可以看見的腳印全部湮滅乾淨。

我開著賓利車往東折返馬格瑞夫,為了讓自己平復心情,刻意慢慢開。像這種直截了當的突襲,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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