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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伯在我對面的床上睡了一會兒,醒來前身體還掙扎了一下,全身扭動,剛開始看來有點恍神,但最後還是想起自己身在何處。他舉手看現在幾點,卻沒看到勞力士錶,只看到那一道膚色蒼白的痕迹。他伸手去推鼻樑的時候才想起眼鏡已經不在了,於是嘆了一口氣,啪一聲又倒頭躺在有花紋的監獄枕頭上。這傢伙真是凄慘。

我可以理解他的恐懼,但是他看起來很泄氣,好像剛剛擲骰子時輸掉似的,好像他本來預期有什麼事情會發生,但是希望卻落空,所以又陷入了絕望之中。

接著我也開始想通了。

「那個死者本來想幫你,對不對?」我說。

「我不能告訴你。」他回答。

「我必須知道這件事。」我說,「或許你找他幫忙,或許你有跟他談過,或許這就是他被殺掉的原因。似乎因為你也開始跟我談這件事,所以現在輪到我也可能被幹掉。」

哈伯點點頭,在他床上前後搖擺,並且深深嘆了口氣,雙眼直視著我。

「他是個調查員。」他說,「我請他南下來阻止這件事。我不想再被牽扯進去,我不想犯罪,我怕得要死,想要退出。他本來要幫我脫身,並且阻止這個陰謀,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居然曝光了,而且還被做掉·現在我也沒辦法脫身了。而且如果他們發現是我把他叫來的,一定也會宰了我。如果他們沒有殺了我,搞不好我也得蹲好幾輩子的牢,因為現在這件該死的事情已經露餡了,而且很危險。」

「那傢伙是誰?」我問他。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說,「我總是用代號稱呼他,他說這樣比較保險,真不敢相信他們還是找上他。我覺得他好像很厲害,老實說我覺得你跟他很像,因為我覺得你也很厲害。」

「他去那間倉庫做什麼呢?」我問他。

他聳聳肩並搖頭。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說,「我安排他跟另一個傢伙在那兒見面,但為什麼他們沒有殺掉另一個傢伙?我不懂他們為何只抓到一個人。」

「跟他碰面的那個傢伙是誰?」我說。

他停下來,搖搖頭。

「我已經告訴你太多了。」他說,「我一定是瘋了,他們會宰了我。」

「這件事牽涉到誰?」我問他。

「你沒聽見我說的嗎?」他說,「我不會再多說了。」

「不用跟我說名字。」我說,「這是一件大事嗎?」

「天大的事。」他說,「前所未見的。」

「有多少人涉案?」我說。

他聳聳肩,想了一下我的問題,在心裡計算人數。

「有十個人。」他說,「不包括我在內。」

我看著他,聳聳肩。

「如果只有十個人,聽起來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說。

「但是還有雇來的幫手。」他說,「如果有需要的話,他們隨時可以插手。我的意思是,不包括我的話,算起來有十個熟知內情的核心人物。行動雖然有點勉強,但是相信我,是件大事。」

「你安排去跟調查員見面的那個傢伙呢?」我說,「他在那十個人裡面嗎?」

哈伯搖搖頭。

「我也沒有把他算進去。」他說。

「所以涉案的是你、他跟那十個人?」我說,「一件天大的事?」

他悶悶地點點頭。

「前所未見的大事。」他又說了一次。

「而且現在已經走漏風聲了?」我問他,「為什麼?因為這個調查員到處問東問西嗎?」哈伯又搖搖頭。他看起來坐立難安,好像這些問題正折磨著他。

「不是。」他說,「理由跟他完全無關。現在就好像出現了一個天大的破綻,一個漏洞,所以風險很大,情況愈來愈糟。但接下來會有兩個可能:如果我們渡過這一關,那就不會被人察覺;如果過不了關,就會鬧出前所未見的大新聞,相信我。但不管怎樣,成敗都在一瞬之間。」

我看看他。前所未見的大事?他看起來不像是做得出這種事的人。

「那這件事還要多久才結束?」我問他。

「快結束了。」他說,「或許再一個禮拜。我猜從明天開始還要一個禮拜,到下禮拜天就結束了,或許我可以活著目睹這件事。」

「所以下禮拜天以後你就沒有生命危險了?」我說,「為什麼?下禮拜天會發生什麼事情?」他搖搖頭,轉頭看其他地方,好像看不見我,也好像我沒有坐在那裡問問題。

「Pluribus有什麼含意?」我問他。

他不肯回答,只是繼續搖搖頭,雙眼因為恐懼而緊閉。

「是什麼的代碼嗎?」我說。

他沒有聽進去,我們的對話結束了。我放棄問他,又陷入一陣沉默,事實上我也該閉嘴了。我不想知道更多,什麼事也不想知道。既然我是個局外人,又何必跟著哈伯去蹚這趟渾水?那個光頭的高個兒就是我最好的借鏡。我不想跟他一樣在倉庫門口遭人朝頭上開了兩槍,全身骨頭被踹斷,還被人用硬紙板草草掩藏。我只想安然等待禮拜一的來臨,活著走出這裡,希望到下禮拜天我就遠離這裡了。

「好吧,哈伯。」我說,「我不再問問題。」

他聳聳肩,點點頭,坐著很久都不發一語。然後他又開口說話,小小聲地,語氣中充滿了無奈。

「謝了。」他說,「這樣比較好。」

我在窄床上翻來覆去,看不能小睡一會兒。但是哈伯卻顯得很不安,他不斷翻身,輾轉反側,一直大聲嘆氣。我又快被他惹毛了,所以我轉頭看他。

「真抱歉。」他說,「我很焦躁,跟人講話會讓我好過一點,如果我是自己待在這兒,一定會瘋掉。我們能不能聊點別的?你呢?說說你自己吧。你是做什麼的?李奇。」

我對他聳聳肩。

「只是個無名小卒。」我說,「我只是個過客,到禮拜一我就要閃人了。」

「沒有人是無名小卒,」他說,「每個人都有一段故事。跟我聊聊吧!」

所以我躺在床上,開始講一點過去六個月里發生的事。他也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一邊聽我說話,一邊努力不去想他碰上的麻煩事。我告訴他,離開國防部五角大廈後,我待過華盛頓、巴爾的摩、費城、紐約、波士頓、匹茲堡、底特律以及芝加哥等地,每天都在博物館、酒吧留連,或者聽聽音樂,住的是便宜的旅社,搭的是巴士與火車。單身一人,像個貧窮旅客一樣在自己的國家到處旅行,大部分的事物都是這輩子第一次見識到的。美國歷史是過去我在地球另一邊的老舊教室裡面學到的,到今天對它才算是有了親身體驗——我看到這個國家的許多偉大事迹,例如戰場、工廠、各種宣言以及革命活動;也看到一些渺小的事物,例如歷史人物的出生地、俱樂部、道路與傳奇故事。沒有這些偉大的事迹與渺小的事物,美國哪會存在?這段時間裡我算是見了一點世面。

我告訴哈伯我曾經一路從芝加哥遊盪到紐奧良,沿途經過無數平原與三角洲,然後在墨西哥灣地區附近打轉,最遠曾到坦帕市,然後搭上那班前往亞特蘭大的灰狗巴士。結果我突然發神經,決定在馬格瑞夫下車,昨天清晨在雨中走了好長一段路,一方面是因為一時興起,另一方面則是印象中我哥寫信給我時提到他曾經來過這裡,是瞎子布萊克在六十年前去世的地方。當我跟他提這件事的時候,我覺得真是有夠愚蠢!在這個被惡夢纏身的人面前,我說這些幹嘛?這不過是一趟毫無意義的朝聖之旅。但是他了解我內心的那股衝動。

「我也做過這種事。」他說,「我們去歐洲度蜜月前曾經在紐約逗留,花了半天時間尋找達科塔大樓,你知道的,就是約翰·藍儂遇刺身亡的地方。然後我們在英國,為了尋找披頭四合唱團出道時駐唱的『洞穴俱樂部』 ,又花了三天時間在利物浦到處閑晃,結果沒能找到。我猜它已經被拆掉了。」

他又繼續說了一會兒,大多是有關旅遊的事,他跟老婆去過的地方還真不少,他們是酷愛旅行的一對。他們的足跡遍布歐洲、墨西哥與加勒比海,美加兩國也都走遍了,曾共度許多美好的時光。

「你不寂寞嗎?」他問我,「像你這樣單身旅行。」

我說不會,我很享受,我喜歡孤獨,過著隱姓埋名的生活,好像我是個隱形人似的。

「你說隱形人是什麼意思?」他說。這句話似乎引起了他的興趣。

「我旅行時都靠陸上交通。」我說,「永遠都是如此,走點路然後搭乘巴士,有時候坐火車,都用現金買票,這樣就不會留下任何文檔。沒有信用卡交易紀錄,也不像搭飛機會被列入旅客清單,什麼都沒留下,沒有人追查得到我。我從來不透露我的名字,投宿旅館時我也是付現金,然後用假名登記。」

「為什麼?」他說,「到底是誰在追蹤你?」

「誰也沒有。」我說,「只是為了一點樂趣。我喜歡隱姓埋名,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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