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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該怎麼辦?」哈伯問我,「如果你是我?」

他凝視著我,等我回答。怎麼辦?如果有人敢這樣威脅我,他們就死定了。我會把他們碎屍萬段。有可能是一開口就被我幹掉,也有可能是幾天後、幾個月後或是幾年後。我會追殺他們,把他們碎屍萬段。但是哈伯做不到,他是有家室的男人,家裡有三個人可能變成人質。事實上,從哈伯被人開口威脅的那一刻起,他們就已經是人質了。

「我該怎麼辦?」哈伯又問我一次。

我感受到一股壓力。我必須說些什麼,但是前額又痛得要死,因為剛剛用力撞擊紅人幫那傢伙的臉,我的額頭已經瘀青了。我走到欄杆邊,沿著整排牢房看過去,然後身體抵著床尾,好好想了一會兒。我終於想到了唯一的答案,但這個答案不是哈伯想聽的。

「你不能怎麼辦。」我說,「別人叫你閉嘴,你只好閉嘴。無論如何,永遠別告訴別人發生了什麼事。」

他低頭看著雙腳,把頭埋在雙手中,發出一陣凄苦欲絕的悲嘆聲,好像因為失望而被徹底擊垮。

「我必須跟某個人談一談。」他說,「我必須離開這裡,我是說真的,我必須出去。我必須找人談一談。」

我對他搖搖頭。

「你不能這麼做。」我說,「他們已經叫你閉嘴了,所以閉嘴是你跟家人唯一的保命之道。」

他抬起頭來,又開始發抖。

「有一件大事即將發生。」他說,「我必須儘力阻止它。」

我又搖搖頭。如果有人用那種方式威脅你,而且他又要干你說的那件大事,你想有人能阻止他嗎?既然已經幹了,那就非干到底不可。我對他露出無奈的微笑,搖了第三次頭。他點點頭,像是了解似的,或者說他像終於接受了現狀。他又坐回床上去搖晃身體,望著牆壁發獃。他張開充滿血絲的雙眼,臉上少了那一付金邊眼鏡。他坐了好一會兒都沒說話。

我不懂他為何要認罪。他應該閉嘴,應該否認自己跟那個死者有任何瓜葛,儘管他的電話號碼在死者的鞋裡被發現,他只要一問三不知就可以了。他也可以說不知道Pluribus是什麼意思,這樣就可以安然回家。

「哈伯,」我說,「你幹嘛認罪?」

他抬起頭來,過了好一會兒才回話。

「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他說,「我已經跟你說太多我不該說的話了。」

「我已經知道太多我不該知道的事了。」我說,「芬雷問你有關那死者跟Pluribus的事,結果你就突然抓狂。所以我知道,不管Pluribus是什麼意思,你跟那死者與它之間一定有關聯。」

他面無表情地瞪著我。

「芬雷是那個黑人警探嗎?」他說。

「是的。」我說,「叫芬雷,是隊長。」

「他是新來的。」哈伯說,「從沒看過他。以前一直是格雷當家,從我還是個孩子開始,已經有許多年了。你知道嗎?明明就只有一個警探,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編出隊長這個頭銜。整個警局只有八個人,摩里森局長已經待很多年了,還有那個報案櫃檯的警官、四個穿制服的警員、一個女警,再來就是警探格雷。到現在才換成芬雷,這個新來的警探是警局裡破天荒第一個黑人。格雷自殺了,在車庫裡懸樑自盡,我想是二月的事了吧。」

我讓他侃侃而談,反正監獄裡的對話就是這樣,目的就是為了打發時間。哈伯很會講,但我仍想叫他回答我的問題。我的額頭好痛,想用冷水沖一下。我想走一走,我想吃東西,我想喝咖啡。當哈伯開始大談馬格瑞夫的城鎮歷史時,我只是在一旁等著,根本就沒聽進去。但是他突然停了下來。

「你剛剛問我什麼?」他說。

「你為什麼承認殺了那個傢伙?」我重複我的問題。

他看看四周,然後直直望著我。

「因為有個關聯,」他說,「現在我只能跟你這麼說。隊長提到那傢伙,還有Pluribus這個字,讓我聽了跳腳。當時我嚇呆了,我無法相信他居然知道關聯所在,但是後來我看出他並不知道其中的關聯,可是我的反應其實已經把關聯給泄漏出去了。你懂嗎?我泄漏出去了。我覺得自己把事情搞砸了,泄漏了秘密,而我絕對不能泄漏,因為我受到威脅。」

他的聲音逐漸變小,最後終於不再說話。我看出他在芬雷辦公室里那種恐懼與驚慌的情緒又纏上他,他把頭抬了起來,深深吸了一口氣。

「我嚇壞了。」他說,「但是後來隊長告訴我那傢伙已經死掉,他被人開槍打死。我嚇死了——如果他們可以殺他,也有可能會殺我。我真的不能把原因跟你講,但是這中間確實有個關關,就像你所想的那樣。如果他們有辦法找到那傢伙,是不是表示他們也會找上我?還是不會?我必須想一想。我甚至不知道是誰把那傢伙做掉。但是隊長後來又跟我說他的屍體被人踹爛。他也跟你說了嗎?」

我點點頭。

「你是說那些傷嗎?」我說,「聽起來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對。」哈伯說,「我可以從這點推斷兇手就是我想的那個人,所以我真的很害怕。我在想,他們也在找我嗎?還是沒有?我也不知道。我嚇壞了,想這個問題想好久,問題不斷在我腦海里打轉。當時隊長也很生氣。我不發一語是因為我在想事情,有幾個小時之久,我嚇壞了,你知道嗎?」

他又陷入另一陣沉默,腦海里又開始想這問題,或許已經想過千千萬萬次了。他想搞清楚自己的決定是否正確。

「我突然想出要怎麼辦了。」他說,「我有三個問題。如果他們也在找我,我就必須避開他們,就是要躲起來,你懂嗎?為了自保,這是第一個問題。但是如果他們沒有在找我,那麼我就得保持沉默,對吧?這樣才能保住我的妻兒,這是第二個問題。而且,他們覺得那傢伙該被除掉,這是第三個問題。這就是我面對的三個問題,所以我決定招認。」

我並沒有清楚掌握他推論的過程。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不太懂他在跟我說明些什麼,所以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三個問題各不相同,沒錯吧?」他說,「我決定讓自己被捕。這樣一來,如果他們在找我的話,我會很安全,因為他們沒辦法在這裡幹掉我,是不是?他們在外面而我在裡面,這樣可以解決 第一個問題。還有一點比較複雜的是,我還想到,如果他們沒有在找我,那我何不幹脆被捕,但是又不把他們供出來?他們知道我是因為誤會或者其他原因被捕的,而且也知道我沒有泄漏任何事。他們會知道的,你懂嗎?這樣可以證明我沒有泄密。我可以藉此展現我是個可靠的人·一種證明,就好像我被人嚴刑逼供,但是終究沒有把他們供出來一樣。這樣就可以解決第二個問題了。而且如果我承認犯案,絕對可以證明我跟他們是同一條船上的人,是一種忠誠度的表現,對不對?我想他們甚至還會感激我,因為我誤導了辦案方向,為他們爭取到一點時間。這樣就可以解決第三個問題了。」

我凝視著他。難怪他跟芬雷在一起時,有四十分鐘的時間他都好像嘴巴被縫起來一樣,一股腦兒拚命想事情。他所籌劃的,是個「一石三鳥」之計。

他想要證明自己值得信賴,不會走漏風聲,這個部分是說得過去的。不管他們是誰,都會注意到這一點。被關在牢里一段時間,可是又沒有把他們招出來,這樣做確實就好像黑道的入會儀式,是一種榮譽勳章,一定會被重視。幹得好,哈伯。

不幸的是,另一個部分他就想錯了。他們無法在裡面把他幹掉?真是愛說笑。如果你想幹掉一個人,全世界沒有任何地方比監獄更方便。你知道他在哪裡,也有充足時間可以把他料理掉,還有許多人願意幫你效勞,而且下手的機會太多了。人命在監獄裡也比較賤。僱人在街上干一票要花多少錢?一千塊?兩千塊?而且還有失手的風險。在這裡面,只要一包香煙就有人願意幫你下手,而且沒有風險,因為沒有人會注意。錯了,監獄不是一個安全的藏身之處。哈伯,你想錯了。而且還有另一個漏洞。

「到禮拜一你該怎麼辦?」我問他,「到時候你就會回家,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你總會在馬格瑞夫、亞特蘭大或者其他任何地方走動吧。如果他們在找你,難道不會逮到你嗎?」

他又開始想事情了,像瘋了一樣地想事情。他的盤算並沒有把未來給算進去。昨天下午他是一陣忙亂與驚慌,只能先解決眼下的事,這個原則還不錯,但是未來很快就到,他很快就得面對現實。

「我只能往好處想,」哈伯說,「我有一種感覺,如果他們要抓我,他們會等一陣子再下手。我對他們很有用處,我希望他們會考慮到這一點。現在風聲太緊了,但是很快就會平息下來,我可能熬得過去。如果被抓到,我就認了,我已經豁出去了。我擔心的是家人。」

他停下來,聳聳肩,嘆了一口氣。這傢伙並不是壞人,不是個大奸大惡之徒,只是沒有想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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