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念成魔(二)

安願第一次來鼓樓,卻是在自己裝傻賣醉的時候。在這之前,她對這裡所有的幻想都是一片酒池肉林,聲色男女,坦白了都是交易。手臂環在荊復洲的脖子上,安願看見那座鎏金大門,恍然想起那時候在夢死,也是這樣的地方,他跟她說,我們做一次吧。

她的小聰明,終究還是,走到山窮水盡了么。

荊復洲極少在下午時間過來,所以有些女人覺得太新奇,忍不住出門來看。安願被他打橫從車裡抱出來,腳剮蹭到車門,鞋子就掉了一半。他沒看到,徑直抱著她往裡走,上樓時安願看見站在樓梯口的蘭曉,穿了一件她以往最為厭棄的大紅色絲綢睡衣,若有所思的看著他們。

耳邊好像又聽見蘭曉說,那種錦緞一樣的衣服最丑了,跟暴發戶似的。

可其實,她穿著那樣的衣服很好看,當初說它丑,大抵是因為買不起。路過她身邊,荊復洲沒有轉頭,安願的小腿動了動,那隻鞋就掉在了蘭曉腳下。

彷彿示威。

安願不知道蘭曉有沒有幫她把鞋撿起來,她只是清楚的知道,她們將不再是朋友。她一開始去靠近蘭曉,不過是為了借著接她下班的名頭,遇見荊復洲。可人總是有感情的生物,時間久了,安願開始像一個朋友那樣為她的未來擔憂,偶爾甚至怒其不爭。

說到底,開頭便不純粹,那之後再怎麼掏心掏肺,也是沒用的吧。

眼神從別處移開,安願把頭靠進荊復洲懷裡。也不知道拐了幾個彎,又走了多長的走廊,才終於在一個房間門口停下。屋裡是簡單的雙人床,黑色床單被褥,是典型的男人風格。

他把她放倒在寬大的床上,望見她微睜的眼睛。

「酒醒了?」荊復洲伸手捏住她小巧精緻的下巴,指肚觸碰到的是久違的滑膩。他的喉結動了動,頭更低一些,可以聞見她頸間淡淡的味道。若隱若現的馥郁香氣,帶著讓人沉溺的致命危險。他的眼眸垂了垂,望向她白雪般的頸子。

安願的手緩緩撫上他的臉,線條冷硬的臉上便有了微微暖意。半睜著眼睛,安願的聲音因為很久沒說話而帶著沙啞:「我要是不去騙你姐姐,你是不是再也不會見我了?」

他瞧見她眼底的星星點點,像是落了雨的濕潤的眸子。那顆心莫名的就軟下來,額頭相抵,他難得柔情的面對著一個女人,一個不識好歹的女人:「安願,你到底要怎麼樣呢?」

他從來沒覺得女人是這樣複雜的生物。這世間男男女女,一夜糾纏也好,朝夕相處也罷,憑的大抵都是愛或不愛之下的你情我願。沒有愛情的他見過,也經歷過,錢能打發的女人在他眼裡也算是識趣的女人了;愛上他的就更多,那更好辦,心甘情願的纏綿來的更撩人心神欲罷不能。可是安願要的是什麼呢?錢或者愛,她都是一副不稀罕的樣子。

「是啊,我到底要怎麼樣呢。」安願輕輕重複他的話,眼裡的那層水光明明滅滅,下午的日光已經漸漸隱去,略顯昏暗的屋內她的側臉很落寞:「荊復洲,但凡你去問問那些真正愛過的人,你就會知道我想怎麼樣。」

他不說話,呼吸輕輕噴洒在她臉上。安願伸手點在他胸口,緩緩下滑一直停留在他的小腹,看見他微微斂起的眉:「你從這到這,要是不能只給我一個人,我寧可不要。人都說誰都有命中剋星,我起初以為我會是你的剋星,讓你浪子回頭,鼓樓佳麗三千也不再要。但我好像高估了我自己,所以我不高興。荊復洲,你讓我不高興。」

她的話是咄咄逼人的,可眼睛裡卻帶著分明的委屈,一番話說下來已然哽咽。他沒見過她掉眼淚,伸手想去幫她擦,卻被她扭頭躲開:「可是我也沒骨氣,挨不住,找了這麼卑劣的手段回來見你。就連這些話,也得借著幾杯酒,清醒的安願死也不肯說。」

壓在她身上的力量微微撤離,他把他們的距離拉遠,為了更好地看她。他想辨認她話里的真假,可她的眼神嬌怯又柔軟,他看不出任何端倪。手肘撐在床上,荊復洲低頭凝視她:「安願,你要的我給不起。」

她知道會這樣,可表面上還是裝的失望至極,偏偏用清冷的眼神掩著,一副不想被他看見的難堪樣子:「好,那你想要的我也不會給。」

「你覺得我想要的是什麼?」

「十九歲的身體,你不是一早就說過了嗎。可是對不起,我不拿自己做交易,因為我除了自己,什麼也沒有。」安願說著伸手推開他,想從床上坐起來,可是這會兒酒勁兒來了,只覺得頭重腳輕。摔回去的時候她被荊復洲穩穩接住,攬在懷裡的同時他聲音冷淡:「你覺得我想要的就只有這個?」

「不然呢?你不會要告訴我,你給不起的完整的愛,卻希望別人給你吧?」安願強撐著眼皮,又回到那個滿身是刺的戒備模樣:「你們商人不是最該懂得等價交換,還是你做的根本就是黑心買賣?」她猛然收住,怕自己接下來說出什麼不該說的露了餡,匆忙轉移道:「荊復洲,我真好奇女人在你心裡,究竟是個什麼地位?」

他被她說的啞口無言,夜幕緩緩降臨,屋子裡的一切都像是隔了黑灰色的網紗,看不清楚,令人煩躁。荊復洲從床上起身,有些負氣的走進洗手間,關著門,聽見安願乾嘔的聲音。

終究不忍心,回到屋子裡給她倒水。

卻發現床上的人已經睡熟。

安願這一次是真的累了,即便睡下之前還掙扎著想要做一絲防備。荊復洲伸手撫上她的眉心,把那裡的褶皺慢慢撫平,走廊里有女人說話的聲音,他忽然覺得疲憊。

如果最開始,他不是荊復洲,而是以前那個乾淨單純的荊檀。如果沒有鼓樓,沒有夢死,他也許會在某個最平常不過的地方遇見她,那時候困擾他們的也許會是年齡差,會是所有情侶之間雞毛蒜皮的小事,卻唯獨不是愛。

這個黃昏,安願將他從來沒有思考過的嚴肅問題推到了他的面前。

你要給一個人完整的愛嗎?沒有戒備沒有猜忌,沒有利益沒有算計。你要像所有深愛的人那樣,將自己一顆心拱手奉上,從此甜蜜困苦都被人左右。你要不留退路,一刻便是一生。從此你們便是世界上最為普通的痴男怨女,圍城內外,愛的至死方休。

你敢嗎。

荊復洲在床邊坐下,低頭看著熟睡中的女人。她的手枕在臉下面,髮絲散亂的擋住了半張臉。即便是睡著的時候,那眉毛也微微皺著,他伸手在她眉心按了按,她不舒服的嚶嚀一聲,在他指腹上磨蹭了幾下。

他從鼻子里哼出一聲淺笑。

地板上丟著她的帆布包,荊復洲彎腰把它撿起來打算放去桌上,低頭卻看到掉在地上的書。是一本樂理基礎,翻得有些舊了,大概時常被她揣在包裡帶到各個地方。

捧著那本書,荊復洲忽然好奇,安願的字是什麼樣子。人說見字如面,他想看看她這樣油鹽不進的性子,寫字會是什麼樣。翻開書,扉頁上乾乾淨淨連一個名字都沒有,他捻起書頁一口氣的翻下去,寂靜的屋子裡傳來書頁相觸時細微的響聲。

猛然的,他的動作停下,看到某一頁上的一行小字。

那是在圖書館,被許駿問到有什麼秘密時,安願隨手寫下的。當時她只想讓許駿知難而退,她沒能力去愛任何人,她的人生自程祈離開以後,信仰就成了恨。

可那排小字卻寫得極其認真,彷彿真心實意,是少女心事的含苞待放。

——我喜歡那個,聽我唱梅艷芳的男人。

喜歡。這個詞對於荊復洲來說,就像小時候背過的歌謠一樣太過遙遠。成年人不說喜歡,喜歡這個詞太空泛,還不如一場翻雲覆雨來的實在而確切。他經歷的女人也沒有跟他說過喜歡,喜歡這個字後面總是跟著那麼多的花樣,喜歡他的房子,喜歡他的票子,甚至是喜歡他的技術,卻唯獨,不是喜歡他這個人。

偏過頭,昏黃的燈光里,安願睡得依舊香甜。

陵川從來沒有下過雪,即便是在深冬。夜晚的空氣開始變得沉悶,蘭曉坐在餐廳里吃飯,望向外面的天空。

大雨將至未至,空氣里彷彿繃緊了一根弦。荊復洲走下樓時還是那件黑色襯衫,蘭曉的眼神在他袖口的褶皺上微微停留,又慢慢移開。

他有事後洗澡的習慣,這麼看來,他沒有碰安願。

手裡的牛排被切成了碎塊,卻一個都沒往自己嘴裡送。蘭曉看見餐刀上映出來的自己,那樣年輕的臉,不用多少化妝品也能打扮出的靚麗。她的本錢都在這裡,她連一張底牌都沒有,就將自己盡數交付。

腳步聲走近了,蘭曉的叉子才落在牛排上,送了一塊到嘴裡。荊復洲就是在這時走到對面坐下的,蘭曉眨眨眼,剛剛那種陰鬱被滿眼的茫然單純所取代。

「怎麼在這吃飯?」荊復洲點燃根煙送到嘴邊,略微皺眉看她。鼓樓里的女人彼此之間沒有什麼感情,所以一般會自己在房間里吃飯,避免碰面。蘭曉把嘴裡的東西咽下去,煙味衝進她的鼻腔讓她嘴裡的牛排有些索然無味:「我看這裡一直都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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