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與兔 清單

勞倫斯·布洛克

《紐約時報》暢銷書作家勞倫斯·布洛克,是現代偵探小說文學流派中的王者,也是美國偵探小說界的大師。他曾獲得四次埃德加·愛倫·坡獎、六次夏姆斯獎,還曾被授予尼羅·伍爾夫獎、菲利普·馬洛獎、全美私人偵探作家協會頒布的終身成就獎,以及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頒發的鑽石匕首終身成就獎。目前他已出版長篇小說五十多部,短篇小說更是不計其數。布洛克最知名的作品是長銷不衰的酒鬼無牌偵探「馬修·斯卡德」系列,其中主要包括《父之罪》《在死亡之中》《黑暗之刺》及其他十三部小說。他還創作了暢銷的「殺手凱勒」四部曲,該系列前三部分別是《殺手》《黑名單》和《殺人排行榜》;遊歷全球的不眠之人「伊凡·譚納」系列,包括《睡不著的密探》和《作廢的捷克人》等八部小說;以及包含十一部長篇的書商雅賊「伯尼·羅登巴爾」系列,包括《別無選擇的賊》《衣櫃里的賊》《喜歡引用吉卜林的賊》等等。他還創作了許多獨立成篇的小說,如《小城》《死亡推動雙十字》等,並用奇普·哈里森、吉爾·艾默生、保羅·卡瓦納等筆名發表了眾多作品。他的許多短篇小說收錄在《時而撕咬》《如羊待宰》《逮到那頭熊》《黎明的晨光》《一夜情》《偵探小說集》《自殺衝動及其他》和《足夠長的繩子:選編集》等書中。他還編輯了十二本偵探小說集,包括《邊緣謀殺案》《雙手沾滿鮮血》以及與奧托·彭茨勒合編的《2001年度全美最佳偵探小說選》等。他還出版過七本非小說作品及寫作參考書,如《為興趣和賺錢而撒謊》。他最近的新作包括「殺手凱勒」系列的新書《殺手亡命》、短篇集《一夜情與失落的周末》,以及編輯的文集《言及憤怒》等。布洛克目前在紐約市居住。在接下來這篇簡練而犀利的小說中,布洛克將向我們展示執念會把人帶上何其詭異的道路……並最終將人引向何等黑暗的結局。

她走進星巴克,選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這裡正好能看見街對面的辦公樓,他的辦公室就在大樓里。還不到下午五點,她估計自己會等上很久。在紐約,法律事務所的年輕合伙人們通常會工作到半夜,午餐和晚餐一般就在辦公桌上解決。托萊多 也這樣嗎?

好吧,至少這兒卡布奇諾的味道和別處一樣。她小口抿著咖啡,一點一點喝光,正打算去吧台再要一杯,這時,她看到了他。

那是他嗎?他個子很高,身材纖瘦,一身黑色正裝,扎著領帶,手持公文包,行色匆匆。在她的記憶中,他頭髮很長,總是亂蓬蓬的,正配他的T恤衫和牛仔褲——當年他總這麼一身打扮。而如今,為搭配正裝和公文包,他把頭髮剪短,還戴上了眼鏡,給人一種嚴肅又勤奮的感覺——如果沒有這副眼鏡,他不可能裝出勤奮的樣子。

但那的確是道格拉斯。毫無疑問,是他,沒錯。

她趕忙起身,推開店門,加快腳步,在街角處追上了他。她問:「你是道格 吧?道格拉斯·普拉特?」

他轉過身,她在他眼中看到了迷惑。她得幫他回憶一下。

「我是凱特 呀。」她說,「凱瑟琳·特利弗。」她溫柔地微笑,「聽著是不是有些耳熟?呃,好長時間不見,還記得我嗎?」

「我的上帝!」他說,「真的是你?」

「我正一個人喝咖啡,」她說,「一邊看著窗外,挺希望能見到一個熟人。我發現你時,還以為出現了幻覺。或者,是不是認錯了?會不會是別人,恰好跟八年後的道格·普拉特長得一模一樣?」

「有這麼久了嗎?」

「差不多吧。那時我才十五歲,現在我都二十三了。而你比我大兩歲。」

「我現在也比你大啊。這一點倒不會變。」

「高中三年級時,剛到期中,你全家就搬走了。」

「因為我爸在外地找到一份工作,不得不搬。他本打算等學期結束再讓我們過去,可我媽不同意。她說,爸爸走了,我們一家人會很孤單。直到幾年以後我才明白,我媽其實是信不過我爸。」

「那她現在信得過你爸爸嗎?」

「我不知道。兩年後,他們還是離婚了。我爸腦子有點兒瘋,他居然跑去加利福尼亞,鐵了心想當衝浪手。」

「真的呀?好吧,我想對他來說,這也算是好事。」

「不全是。他淹死了。」

「哦,對不起。」

「誰知道呢?或許他希望這樣,不管他自己有沒有意識到。我媽倒活得好好的。」

「也在托萊多?」

「她住在鮑林格林 。」

「那就對了。我記得你家搬到了俄亥俄州,但不知是哪座城市,沒想到就是托萊多,我還以為是鮑林格林呢。」

「我一直以為那是一種顏色。青檸綠、森林綠,還有『鮑林綠 』。」

「哈哈,道格,你還跟以前一樣。」

「真的嗎?我穿上正裝,坐在了辦公室。上帝啊,我還戴著眼鏡……」

「還有結婚戒指。」她搶先道,免得他滔滔不絕地講起老婆孩子及舒適的郊區公寓,「你這是要回家吧?我也該忙自己的事了。可我想再見你啊,你明天有時間嗎?」

我是凱特呀。凱瑟琳·特利弗。

這個名字把她帶回到過去。她有好多年不曾使用「凱特」、「凱瑟琳」或「特利弗」這樣的名字了。名字就像衣服,她隨手取出一件,在身上穿一段時間,然後信手脫掉。僅此而已。這個比喻還不夠恰當,因為衣服髒了尚可清洗,而名字一旦沾上污點,就再也沒法洗白。

無論凱特,還是凱瑟琳·特利弗,都不是她隨身證件上的名字,她在汽車旅館登記也不用這個名字。不過一旦道格·普拉特認出她,她就成了自己聲稱的凱瑟琳·特利弗。她現在是凱特——與此同時,她又不是凱特。

這是不是很有意思?

回到汽車旅館,她打開電視機,隨便換了幾個頻道,然後關掉電視,去沖了個澡。她花了幾分鐘時間欣賞自己的裸體。她想知道,在他眼中,自己是什麼樣子呢?和八年前相比,她的乳房更加飽滿,臀部愈加渾圓,胴體更為成熟。她一向對自己的魅力充滿自信,她總是情不自禁地想知道,在過去幾年間,在那些饑渴的眼神中的自己到底是怎樣的?

當然了,道格不用藉助眼鏡,也跟過去一樣看得清清楚楚。

她曾經讀到過,一個男人若是和某個女人發生關係,有了第一次,就會想第二次。她不知這個說法幾分可信,但她覺得,某種程度上女人也是這樣。如果一個女人擁有過某個男人,那她一定想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再次吸引他。她過去對此還有點兒懷疑,可是現在,她完全相信了。

但他已經結婚,或許他深愛著自己的妻子。他正忙著建立自己的事業,力圖過上井井有條的新生活。他為什麼還要跟過去的女友舊情復燃呢?若非她叫出名字,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誰。

她笑笑。午餐時間,他是這麼說的,我們明天可以一起吃午餐。

事情的起因挺搞笑的。

她跟五六個傢伙一起圍坐在桌邊,這些人有男有女,全都二十多歲。一個男人提到一個女的,她不認識,但其他人——不是全部也有一多半——應該都認識。在座的一個女人評價說:「那是個賤貨!」

她還記得,接下來,那個公認的蕩婦被拋開,一桌子人轉換了話題,開始討論什麼樣的人屬於「賤貨」。這究竟是一種生活態度?還是特定的行為方式?一個人的「淫賤」是出於天生,還是後天環境的影響?

這個詞單單是指女性嗎?男人中間有沒有賤貨?

這個問題被掐死在萌芽狀態。

「如果一個男人的性生活太隨便,」一個男人斷言,「那他當然是個爛人,活該被人看不起。但在我看來,『賤貨』這個詞的確跟性別有關。擁有Y染色體的傢伙沒資格成為一個真正的『賤貨』。」

後來,話題又轉換到「賤貨」有沒有量化的指標?能不能用等式衡量?在特定的時間段里擁有特定數量的性伴侶,是不是就可以算做「賤貨」?

「這麼說吧,」一個女人建議,「假如你一月一次,下了班就出門,喝兩……」

「和兩個男人?」

「喝兩杯酒!你個白痴!然後你開始找人發騷,接下來順理成章,你會帶著某人回家過夜。」

「一月一個?」

「這個可以有。」

「那一年就是十二個男人。」 「如果每個月換一個, 」女人表示同意, 「數量好像也不少。」

「十年就是一百二十個性伴侶。」

「不過你沒法持之以恆。因為或早或晚,你會真的愛上其中一個炮友。」

「然後你們會結婚,從此沒羞沒臊地生活在一起?」

「或者同居個一兩年,至少是二人世界吧,反正不會再頻繁地更換炮友,不是嗎?」

在整個談論中,她一句話也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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