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父與子(下)

自打做了應天府的差之後,這麼多天來朱文奎就沒有睡過一個好覺,即使是案件已經辦結,但他再回到乾清宮後,愣是躺在床上輾轉反側了好長一段時間,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疲憊卻仍然無法入睡。

最後,煩躁的朱文奎坐起身,換上衣服便走出暖閣,站在廊道里向西看,還能夠看到朱允炆房間里仍舊亮著。

剛到子時,這個時間,朱允炆還沒有睡。

躊躇了半刻,朱文奎才邁開步伐向西而行,沿道守夜的宦官宮娥紛紛躬身見禮,卻小心翼翼的沒有發出一丁點聲音。

直到走到門外才被攔住。

「大皇子稍待。」

說罷,匆匆轉身進屋稟告,很快便迴轉,恭請朱文奎進屋。

「兒臣見過父皇。」

燭火的映照下,朱文奎見禮。

朱允炆抬起頭,有些不解:「你不在屋裡休息,這個時間了,往朕這裡跑什麼。」

「父皇不也沒休息呢嗎。」

真等自己做了差,朱文奎才突然去想,自己的父皇平日里應該也很累吧。

在皇宮的每一天,自己睡覺的時候,西暖閣永遠都是亮著的,而自己醒來的時候,朱允炆也一定是已經醒來過的。

「快了,批完這一摞,你早點去睡吧,小小年紀不要熬夜,對身子骨不好。」

「可兒臣睡不著。」

一閉眼,滿腦子全是白日里發生的事,朱文奎便把白天審案的事原原本本說了出來。

但朱允炆的回應一如當初那般平淡。

「這不挺好的嗎。」

這個時候朱允炆也放下了筆,不再埋頭與案牘奏本之中,看向朱文奎笑了起來。

「好小子,那麼乾脆就把這事辦結了,罪犯伏法,真兇落網,你查明了真相這是好事啊,明天朕讓尚膳局做桌好菜獎勵你。」

「可如果不是兒臣用了手段,真相是查不出來的。」

朱文奎嘆了口氣:「兒臣聽了許部堂的建議,是奔著把這起案件辦成冤假錯案的方式去做的,誤打誤撞才撥開迷霧,雖然證明了那張東升確實有罪,但一點都不開心。

而且,兒臣很疑惑,為什麼張東升的父親,不選擇讓自己府上的管家來頂罪,他可是吏部的郎中,有著大好的前途,卻毅然決然的選擇赴死。」

小孩子總像一本十萬個為什麼,妄圖把所有的問題都弄清楚。

「只要查明了真相,那麼手段就不重要了。」

朱允炆溫言寬慰道:「如果不是你用的這些手段,那麼本來無辜的那名小二就要被陷害而死,你救了他不是嗎,所以這件事不用再想了。

至於那張東緣何如此,人性叵測難懂,你要自己想,朕也說不好的。」

見朱允炆不願意多說,朱文奎便開口道。

「父皇讓兒臣去應天府當差,事前便已經想到了兒臣會遇到這些事情,讓兒臣知道人心險惡和陰暗。

人性趨利避害,在犯下錯誤的時候,第一時間想的不是甘心接受處罰,而是用盡手段將原本清晰簡單的案情變得複雜,企圖矇混官府,甚至不惜變黑為白,害死那馬小寶來保全自己。」

朱文奎按照自己的思路來闡述著心中的不解:「而張東作為張東升的父親,因為擔心自己的兒子東窗事發而導致自己祿位難升,便用盡心思來幫助包庇自己的兒子,父子倆都是那種眼中只有自己利益的自私者。

可這種人,為什麼會願意替別人去死,張東願意為自己兒子頂罪還可以理解,卻又為什麼替府上的下人頂罪呢,他若是這般偉岸,又怎麼會在之前的事上心如蛇蠍。」

朱允炆喝上一口水,很是欣慰的笑了起來。

能夠疑惑,說明自己讓朱文奎去做差的目的便實現了。

「當你出了皇宮、離開學堂,那麼你看到的一切,才是這世上最真實的東西。」

朱允炆教導道:「皇宮是你的家,學堂是你學習的地方,除了這兩個地方之外的所有去處,有一個共同的名字,朕給它取名『社會』。

社會是一個複雜的融合體,黑暗和光明都在這裡面糾纏著,不是敵立對峙,而是相輔相生。

社會裡有能夠讓你恨到怒不可遏的惡人,也會有讓你感動到熱淚盈眶的好人,而很可能,惡人和好人是同一個人。

張家父子不恤民情,用盡了手段想害死一個無辜的人,其目的只是為了讓本該受到國法處罰的人逃避處罰,他們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外衣,讓你看不出任何的端倪,這不是一件個案,而是所有權貴與百姓發生衝突之後的真實寫照。

你可以辦一件案子,能辦十件一百件嗎?

南京的能辦完,地方的呢?

朕告訴你,全天下所有類似的案件,真相都是隱藏在重重迷霧中的,到底是類似於馬小寶這種百姓在訛詐,還是類似張東升這種權貴子弟在陷害,沒人知道。

但如果你一定非要去看的話,那結果永遠都是百姓在訛詐,因為,百姓玩不過權貴,尤其是在律法上。

朕讓你去應天府的目的,就是想讓你親眼看一下,而你能夠去找許不忌,說明你還是聰明的,能夠認清自己的身份,那就是,不要被案件本身束縛住自己的身份。」

用後世的話來說,維護律法的神聖,那是法官的事。

查清案件的真相,那是檢察官的事。

而這兩件事,沒有一件事是朱文奎這個皇子應該去做的。

那個師爺已經告訴過朱文奎,類似的案件該怎麼處理了。

一個拖字,才是這個時代處理相似案件最好的解決辦法。

不然,最後明確有罪的,一定是平民百姓。

地方的縣令也好,中樞的皇帝也罷,都是人不是神。

連案件本身的真相都看不到,還何談在這種案件中抽絲剝繭的,公正的將每個當事人都按罪處罰。

所謂明晰原被告雙方的過錯,提議是好的,但想法過於幼稚簡單。

因為這種行為,只會害死馬小寶。

大明又沒有監控、沒有錄音,物證的勘察取證技術手段,更拍馬都比不上後世。

所有證據,要麼靠審案的官員自己腦補推理,要麼就靠當堂審案時當事人的口述。

而後,審案的官員連唬帶嚇、亦或者套話的方式讓某一方說漏嘴,抓住話柄之後一頓嚴刑拷打,便也就破了案。

一旦像張東升這樣身份的權貴子弟參與到案件中,那馬小寶這種想要贏下官司就不現實了。

至於,如果說是百姓故意訛詐權貴怎麼辦。

還是那個字,拖。

百姓不是每個人都有過硬的心裡素質可以安然過每一次堂,不露出一絲馬腳,更不是每個人都有打斷自己胳膊腿的勇氣,至於自扇耳光這種一晚上就好的皮外傷,大明沒有治安管理處罰法,這種瑣事爭端,不予處理。

而有自傷肢體的魄力,劫道來錢更快。

拖上幾個月,是訛詐還是真的受了傷,就水落石出了。

而一個擁有過硬心裡素質、擁有敢於自殘勇氣的老百姓,還要盼著自己能夠遇到一個類似朱文奎的縣令,種種因素疊在一起才能確保這次訛詐成功。

朱文奎若有所思的告退離開,而看著前者離開的朱允炆才側首看向雙喜,兩人對視一笑。

其實朱文奎哪裡知道,那個刑房的師爺,還是個西廠的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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