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服了

陳鋒看得出鍾蕾真正的心思。

她喜歡這首歌,也很想唱。

不是唱小樣的那種唱,而是以這首歌真正演唱者的身份,用她自己的理解來詮釋這首歌的真諦那種唱。

因為這首歌寫的根本就是她,讀懂之後,這對她有著羈絆般的致命吸引力。

所以吃飯時鐘蕾一直在強顏歡笑,口是心非著恭喜。

她很失落,以至於陳鋒說要分她錢時,她才那麼輕易被激怒。

不知不覺,陳鋒在房間里思索了個把小時,低頭看看錶,已是夜裡九點了。

他拿出決定了。

陳鋒摸出手機,找到鄭柔的電話。

「柔姐,打擾了。」

對面的鄭柔似乎正在吃飯,嘴裡含含混混的說:「什麼事?不是讓你明天再回覆嗎?」

「是這樣的柔姐,《乏味》這首歌……」

「不賣是吧?」

「啊?你怎麼就知道了。」

「薇薇說的。如果你沒有當場答應,那多半就是不賣了。並且薇薇還說了,你是打算讓唱小樣那個女生來唱,對吧?」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別人出了力幫忙,但自己卻拒絕了別人的好意,現在被當場拆穿小心思,陳鋒甚是尷尬,竟不知如何回答。

「沒事,你不必介意。薇薇說收歌不是簡單的買賣商品,更重要的是緣分。就像男女談戀愛,不一定長得漂亮就合適,重要的是互相契合。恰如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在聽小樣時,薇薇就覺得那個聲音的主人才是最適合這首歌的人,陳黎只是第二好的選擇。」

「相信你在聽過之後也有這種感覺。當然了,我們既然答應過你要幫你,自然不能食言而肥,所以我們沒有與你主動提。現在你自己意識到了,當然最好。」

「陳鋒我再給你透露一件事吧。薇薇還說了,如果你最終決定把歌賣給陳黎,其實她對你會挺失望。因為這說明你只擅長創作,卻不擅長給自己的作品找到最好的聲音。」

「好了,這會兒我還在外面陪薇薇拍MV,先掛了。陳黎那邊我會儘快幫你回覆。這在行業里是挺常見的現象,你不用有什麼心理負擔。」

掛了電話,陳鋒沉默良久。

他是真沒想到,盧薇明明是鍾蕾的手下敗將,音樂素養竟強悍到這個地步。

仔細想來,盧薇在當今這個時代,似乎也只輸給了鍾蕾。

縱觀盧薇一生的成就,如果不是同時代有個鐘蕾過於耀眼,她才應該是這幾十年里成就最高的女歌手。

果然不能小瞧任何人啊。

陳鋒深吸口氣,上樓,敲門。

鍾蕾沒理他。

陳鋒在門外大喊道:「我剛才給對方答覆了,這首歌我不賣了。我想給你唱。」

「什麼!」

鍾蕾猛的打開了門,「你瘋了?」

原來她一直站在門口。

陳鋒搖頭,「沒瘋,很清醒。」

「你吃錯藥了吧?陳黎最近正當紅。你知道你的歌如果成功賣給陳黎,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吧?這意味著你從現在開始就登堂入室了,以後你只要自己努力點,就能源源不斷的接到約歌的邀請。」

「知道,但無所謂。」

「我根本就是個毫無名氣的新人。我來唱這首歌是暴殄天物,對你一點幫助都沒有。再說了,我也買不起。」

陳鋒搖頭,「歌紅,你就紅,我也紅。一首歌紅不紅與演唱者本身的名氣雖然有一定關係,但那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更重要的還是這首歌本身的品質如何。在我看來,你才是這首歌最適合的演唱者。難道你對自己沒信心?你真認為自己唱出來的效果不如陳黎?別人現在比你紅,你就自卑到只能仰視別人?你在懷疑自己?那當初是什麼給了你勇氣從學校退學?難道不是絕對的自信?」

陳鋒接連幾個問題砸出去,讓鍾蕾沉默了。

鍾蕾深吸口氣,低沉道:「你真這樣認為?」

她動搖了。

「嗯,在我聽到你練歌時,就已經這麼覺得了。」

「謝謝你的認可,但現在我的確拿不出二十萬。還有,就算我買了你的歌,也沒辦法做出來。」

陳鋒想了想,「你來唱,我們自己做,只做單曲。然後拿到平台上去發布,走付費下載的路線。」

鍾蕾直搖頭。

「這不現實。現在的聽眾只免費聽歌,付費習慣還沒有培養出來。除非是忠實鐵杆,否則很少有人會付費下載。就連知名藝人出新歌都得會員免費,更何況還是一個純新人出的單曲,沒人會給錢。」

陳鋒搖頭,「別人不行,不代表你不行。」

事實上,在五年之後,《乏味》作為鍾蕾的出道作,正是她自己錄製了,發到平台上,並迅速的形成病毒式傳播,短時間內紅遍大江南北,才讓她迅速蛻變。

當然那時候很多人還覺得她只是個曇花一現的網路歌手,沒人料到她其實是厚積薄發,一入風雲便化龍。

在紅起來之前,鍾蕾自己也沒想那麼多。

她當時只是不甘心,豁出去全力做最後的抗爭,最終成功了而已。

現在陳鋒又把這個時間提前了幾年,她還沒經歷那麼多,還沒到徹底山窮水盡的一步,自然多了些投鼠忌器的顧慮。

果然,鍾蕾又茫然的問:「你到底是有多相信我的實力?你有聽我唱過一次完整的歌嗎?」

陳鋒頓時警覺,差點就要露餡了。

他索性神秘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直覺。我的直覺告訴我,這是最好的答案。不去試試,又怎麼知道結果?大不了我們也用免費模式,按流量分成吧。」

「流量分成的比例很低很低,你不可能靠這個賺回二十萬來。」

鍾蕾認真思考片刻陳鋒提議的可行性,最終說道。

陳鋒倒是洒脫的搖頭,「名氣就是錢。我給你唱,這首歌的著作權還是我的。不管平台分成比例再低,只要歌紅了,有了足夠響亮的名氣。我下次賣歌,就不是二十萬的價了。回頭不管是你又或者是其他人,想用這首歌做商演,又或者在任何媒介上表演,還得給我付費。」

「但我賣給陳黎的話,著作權都不是我的了。我都無法確定她是否會給我署名,後續的諸多收入也沒我的份。我讓你唱,考慮的其實更長遠。」

為了說服鍾蕾放下芥蒂,陳鋒給自己找了一萬個理由來說服她。

她果然信了,「這才是你真正的打算吧?」

陳鋒笑道:「你要這麼理解那也可以。」

談妥之後,二人即刻行動,湊一起仔細合計起來。

陳鋒不是很懂具體的環節,就讓她來盤算。

鍾蕾算了算賬,「我只有五萬的存款。但接下來大約還需要花超過十萬找人編曲,光只是吉他伴奏肯定不夠的。然後伴奏製作與錄音棚的母帶灌錄大約也需要花十萬左右。攏共需要二十萬打底。」

陳鋒打斷了她,「編曲不用了,我都完成了,我這邊有完整的曲譜。」

「啊?」鍾蕾傻了眼,「一共多少種樂器?」

陳鋒開始掰指頭,「吉他、貝斯、架子鼓、鋼琴、編鐘、風琴、口琴……十二種。」

嘶嘶倒吸涼氣的聲音在房間里此起彼伏,鍾蕾用無比狐疑的眼神上下打量陳鋒,以確定他不是在扯淡。

「都你做的?」

陳鋒恬不知恥的點頭,「對。」

「你真不是什麼音樂世家出來的二代,以前從沒學過?」

陳鋒反問,「我何必和你吹牛?」

鍾蕾別過臉去,「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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