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 年 我把心留在亞特蘭蒂斯 21

我抵達豪優克餐廳的時候,卡蘿爾已經在那裡等我。她從垃圾桶那兒搬來幾隻牛奶箱子,然後交叉雙腿坐在上面抽煙。我坐在另外一隻牛奶箱子上,同時用手環住她、親吻她。她把頭靠在我肩上好一會兒,什麼也沒說,不太像她平日的作風,不過感覺很好。我繼續用手環著她,抬頭望著星空。就秋末而言,今晚的天氣很舒服,很多人——大多數是情侶——都趁好天氣出來散步。我可以聽到他們喁喁低語。上面的餐廳里傳來收音機播放的音樂,大概是清潔工的收音機吧。

卡蘿爾抬起頭來,把身體稍稍移開一點——暗示我該把手拿開了。事實上,這樣反而比較像她。「謝謝,」她說,「我剛剛還真需要有人抱抱。」

「我很樂意。」

「我有一點害怕面對我老爸。沒有真的嚇壞了,但確實有一點害怕。」

「不會有什麼事的。」我這麼說倒不是真的相信會沒事——我不可能這麼神通廣大——只是應該要這麼說,不是嗎?應該這麼說。

「我參加哈利、喬治和其他人的行動不是因為我爸爸的緣故,不是弗洛伊德式的反叛情結作祟,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她彈掉香煙,我們看著煙落在人行道上冒出火花。然後她打開膝上的手提包,拿出皮夾打開它,手指伸進去摸索著塞在透明塑料夾層中的照片。她停下來,抽出其中一張照片,然後遞給我。我傾身向前,就著餐廳窗口透出的燈光看清楚那張照片,清潔工可能正在餐廳里拖地板。

照片上是三個十一二歲的小孩,一個是女孩,另外兩個是男孩。他們都穿著藍色T恤,上面有「斯特林會館」幾個大字。他們站在不知是哪裡的停車場中手臂互相環繞,一副會當一輩子死黨的樣子,看起來挺美的。女孩站在中間,當然那個女孩就是卡蘿爾。

「哪一個是薩利?」我問。她看看我,有一點訝異……但帶著笑意。無論如何,我想我已經知道了,薩利應該是寬肩膀、笑得很燦爛、一頭亂髮的那個男孩,這讓我想到斯托克利的頭髮,雖然小男孩顯然已經梳過頭髮了。我指著他,「是他,對不對?」

「沒錯。」她同意,然後指一指另外一個男孩。他曬得黑黑的,臉比較窄,兩隻眼睛靠得比較近,胡蘿蔔色的紅髮剪成短短的平頭,看起來好像漫畫家洛克威爾為《周末晚郵報》畫的封面上的小孩,他微微皺著眉頭。薩利的手臂強壯有力,另外這個男孩的手臂則好像竹竿一樣細。沒有搭著卡蘿爾肩膀的那隻手上戴著大大的棕色棒球手套。

「他是博比。」她說,不過聲音和剛剛不太一樣,多了一些我從來沒聽過的東西。是感傷嗎?但是她還在笑?「博比·葛菲是我交的第一個男朋友,可以說是我的初戀。那時候,他和我及薩利是好朋友,其實不是太久以前,一九六〇年,不過感覺好像很久了。」

「他後來怎麼樣?」我滿以為她會告訴我他死了,這個小臉、剪平頭的男孩。

「他和媽媽一起搬走了。我們陸續通信了一段時間,然後就失去聯絡了。你知道小孩子常常都這樣。」

「很漂亮的棒球手套。」

卡蘿爾的臉上還掛著笑容。我們坐著端詳那張照片時,我看到她的眼眶裡已經充滿淚水,但是臉上仍然在笑。在餐廳的日光燈透出的白光下,她的淚水看起來彷彿是銀色的——是童話故事裡公主的眼淚。

「那是博比最喜歡的東西。有個球員叫阿爾文·達克,對吧?」

「沒錯。」

「博比的手套就是那種,阿爾文·達克手套。」

「我的是泰德·威廉斯手套,我想我媽媽幾年前把我的手套拍賣了。」

「博比的手套被偷了。」卡蘿爾說。我不確定她知不知道我還在那兒,她不停用指尖碰觸那張小小的、皺著眉頭的臉孔,彷彿時光倒流,她又回到過去,我聽說催眠師有時候有辦法這麼做。「威利把手套拿走了。」

「威利?」

「威利·席爾曼。一年後,我看到他戴著那隻手套在斯特林會館打棒球。我氣壞了,那時候我爸媽一天到晚吵架,正準備離婚,我經常感到很生氣。我氣他們,氣我的數學老師,氣整個世界。我還是很怕威利,但主要還是很氣他……何況,我那天不是自己一個人。所以我直接走到他面前,說我知道那是博比的手套,他應該把手套給我。我說我有博比在麻省的地址,會把手套寄給他。威利說我瘋了,那是他的手套,他讓我看看手套上有他的名字。他把博比的名字擦掉了——儘可能把字跡擦乾淨——然後寫上自己的名字,但我還是看得到博比原先寫的『比』字的痕迹。」

她的聲音里透著憤慨,因此聽起來年輕許多,看起來也年輕許多。當然我有可能記錯,但是應該不會紀錯。坐在餐廳流瀉出的白色燈光下,我想她看起來只有十二歲左右,最多十三歲。

「但是他沒辦法擦掉裡面阿爾文·達克的簽名,或用新的字把它蓋住……他的臉紅了起來,漲得通紅,好像紅玫瑰一樣。然後——你知道怎麼樣嗎?——他向我道歉,為之前他和朋友對我做的事情道歉。他是唯一向我道歉的人,而且我想他是真心道歉,但是他對手套的事情撒謊。我不認為他想要那隻手套,那隻手套又破又舊,又不合他的手,但是他為了保有這隻手套而撒謊。我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一直都不明白。」

「我不懂。」我說。

「你怎麼會懂呢?那天發生的一切在我的腦子裡也是亂糟糟的,我媽媽說,出過意外或挨了揍的人有時候會這樣。有些事情我還記得很清楚,大多是和博比在一起的部分——但是其他事情就不太記得了,很多都是別人後來告訴我的。

「我當時正在離家不遠的公園裡,三個男生走過來——哈利、威利和另外一個男生,我不記得他的名字了。他們把我痛打一頓,當時我才十一歲,但他們不管。哈利用球棒打我,威利和另外那個男生用手抓住我,不讓我逃走。」

「球棒?你在開玩笑嗎?」

她搖搖頭。「我猜他們起先是在開玩笑,後來……就不是了。我的手臂被打得脫臼,我大聲尖叫,我猜他們就跑走了。我坐在那裡托著手臂,實在太痛了,而且也太……太驚訝了,我想……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辦。可能我想站起來求救,可是卻辦不到。然後博比來了,他扶著我走出公園,然後把我抱起來,一路抱著我回家,在全年最熱的一天抱著我一路爬坡,用手臂抱著我。」

我從她手裡把照片拿過來,就著燈光低頭注視著那個留平頭的男生。我看著他瘦竹竿一般的手臂,然後看著照片上的女孩,她比男孩高出三五厘米,肩膀也比他寬。我再看看另外一個男孩,有一頭黑色亂髮的薩利,臉上是美國男孩典型的開朗笑容,頭髮亂得像斯托克利,燦爛的笑容則像艦長。我可以想像薩利抱著卡蘿爾是什麼樣子,但另外這個男孩——

「我知道。」她說。「他看起來不夠壯,對不對?但是他抱著我,我昏倒了,而他一直抱著我。」她把照片拿回去。

「所以他抱你回家的時候,那個叫威利的男生回去偷走他的手套嗎?」

她點點頭。「博比帶我去他家。有個老頭子住在他家樓上,叫泰德,好像什麼事情都知道一點點。他把我的手臂推回去,我還記得他這樣做的時候,讓我咬著他的皮帶。也許那是博比的皮帶。他說這樣做可以把痛攔住,我真的就不痛了。後來……後來,發生了可怕的事情。」

「比被人家拿球棒痛揍一頓還可怕?」

「可以這麼說。我不想談那件事。」她把眼淚擦乾,先擦一邊,然後擦另一邊,眼睛仍然注視著照片。「後來,在博比和他媽媽搬離哈維切鎮之前,他把那個用球棒打我的男生痛揍了一頓,那個哈利。」

卡蘿爾把照片放回皮夾。

「那天我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也是唯一值得記住的事情——博比為我挺身而出。薩利長得比較壯,如果那天他也在場的話,說不定也會為我挺身而出,可是他當時不在。而博比在那裡,他一路抱著我爬坡回家,他做了正確的事情,那是這輩子別人為我做過最好的事情、最重要的事情。你懂嗎,彼特?」

「我懂。」

我還在她臉上看到其他東西;她說的話和奈特一小時前說的話幾乎一樣……只不過卡蘿爾去參加遊行了,她拿起標語和其他人一起遊行。當然奈特從來不曾被三個原本只想開開玩笑、後來突然認真起來的男生痛打一頓,或許分別就在這裡。

「他抱著我爬坡,」她說,「我一直想告訴他,因為他那樣做,我是多麼愛他,還有因為他讓哈利知道,傷害別人,尤其是欺負比你弱小、對你毫無惡意的人,就要付出代價。」

「所以你去遊行。」

「我去遊行。我想要告訴別人為什麼這樣做,找個聽得懂我說的話的人。我爸爸不會聽我說,我媽媽聽不明白。她的朋友蕾安達打電話給我,她說……」她沒有把話說完,只是坐在牛奶箱子上,把玩她的小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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