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變法皇帝 四 帝王的決心

呂誨遭受革職處罰,范純仁被逐出京城,標誌著王安石變法中排除異己的開始,變法派與守舊派的爭鬥,逐步由暗轉明,由星星之火變為燎原之勢。這種轉變,是由一樁命案引起。

登州有一美婦人,出嫁前夕,得知未來的老公相貌很醜,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實在是心有不甘,於是起了謀殺親夫之念。她暗藏利刃潛往夫家,企圖謀殺親夫。恰逢其夫耕作在田間小睡,當婦人舉刀砍下的時候,其夫已經驚覺,慌忙間舉手相擋,保得一命,只是舉手遮擋的時候,被砍掉一指。夫家將婦人告官。知州見婦人長得漂亮,與其夫實在不般配,起了惻隱之心,欲開脫婦人。他叫婦人承認殺人之事,許諾按自首論罪,上報朝廷。

案子報到上來後,王安石認為州官的意見可行。

司馬光則認為這是枉法,謀殺親夫,怎麼能夠減罪呢?

王安石卻說,既然是自首,就應該罪減一等。

司馬光不同意王安石的意見。他說法律明文規定,因他罪而致殺傷,他罪是主罪,今婦人謀殺親夫,只是事出有因而沒有殺死,婦人犯的是謀殺罪。謀自謀,殺自殺,不能分開,也就是說不能別開謀殺罪而判以傷害罪。

王安石卻堅持要按自首論處,如果自首而不按自首論處,那就是有違法律。

兩人相持不下,案情報到皇上那裡,趙頊竟贊同王安石的意見。

侍御史兼判刑官劉述認為王安石這是無視法律,皇上的命令也有問題,於是便封駁詔書。封駁詔書,就是御史拒不執行皇上的命令,在皇上的詔書上籤上意見,退給皇上。御史台的御史們,有封駁詔書的權力。

王安石見劉述封駁了詔書,一怒之下,奏請趙頊,罷免了他的官職。

劉述因封駁詔書而遭貶,御史台群情鼎沸,劉述率劉琦、錢顗、孫昌齡等幾名御史聯名上書彈劾王安石,請求罷免王安石的相職。這樣一來,一場爭鬥便化暗為明。

王安石沒有絲毫退讓之意,奏請皇上,把這幾名不聽話的御史全部逐出京城,流放到邊遠的小縣當小吏去了。

熙寧二年(1069年)九月,王安石正式頒布實施青苗法。

青苗法,實際上是一種農業借貸方法,春耕的時候,農民沒有種子錢,政府貸款給農民,取二分息,農作物收割後,隨夏稅連本帶利償還。由於是在播種青苗時借貸,所以叫青苗法、或青苗錢。

王安石做太守時,曾實行過「貸谷以民,立息以償」的辦法,既解了農民無錢春耕的燃眉之急,政府也從中得到利息,一舉兩得。

青苗法是王安石變法中最為人所知的一項新法,後世談王安石變法,最先想到的就是青苗法。因為這一項新法影響到全國的每一個村莊,涉及到千家萬戶,上至富商大賈,下至平民百姓,都能深切地體會到這項新法,這是青苗法引起人們廣泛關注的主要原因。

本來,一個月之前,王安石就要頒行青苗法,但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改革班子里意見出現了分歧,呂惠卿極力附和王安石,蘇轍卻認為青苗法不可行。王安石問他理由,蘇轍說,借錢給農民,本來是想幫助他們,但錢到了他們的手裡,有些人就會亂用,還款的期限到了卻無力償還。這樣,官府就要催討、逼要,如此一來,不但沒有救民,反而還要害民。

王安石沒有足夠的理由說服蘇轍,只好暫緩執行。

大約一個月後,京東轉運使王廣淵向朝廷上了一道奏摺,反映京東地區農民春耕缺少資金,只得向富戶借貸,富戶為富不仁,乘機提高借貸利息,農民不堪負重。他請求將本道的五十萬錢帛以低於富戶的借貸利息借貸給農民,這樣,農民可以免受高利貸者的盤剝,政府也可以獲得可觀的利息。

王安石看了王廣淵的奏摺,高興地說,這就是青苗法呀,怎麼說青苗法不可行呢?他立即以六百里快遞傳召王廣淵進京,商量推行青苗法的事宜。

王廣淵進京後,彙報了推行青苗法的一些想法,得到王安石的讚賞。

次日,王安石奏請趙頊,先在河北、京東、淮南三路試行青苗法,取得經驗後,再逐漸向全國推廣。

以點帶面,逐步推廣,這倒是一個好辦法。

王安石的報告,很快得到批准。

蘇轍是改革班子中的成員,一個月以前,由於他的反對,使得青苗法緩行,一個月以後,他的觀點仍然沒有變,儘管皇帝已經批准了,他的觀點還是不變,仍然認為青苗法不可行,並且還極力阻止推行青苗法,為此還同呂惠卿爭吵起來。

呂惠卿是新法的擁護者,但他又說服不了蘇轍,只能向王安石彙報,說蘇轍阻撓青苗法的實施。

王安石聽後大怒,認為蘇轍既然阻撓新法,就不宜留在制置三司條例司。他準備將蘇轍逐出改革的領導班子,並重罰他。幸虧陳升之從旁勸解,才使蘇轍逃過一劫,罷為河南府推官。

王安石推薦呂惠卿為太子中允。太子中允就是太子的授課老師,這是個有至高榮譽的職位,他日太子做了皇帝,太子中允就是名副其實的帝師。

司馬光認為呂惠卿心術不正,朝野對他的呼聲也不好,並說王安石誤信奸人,建議趙頊不要重用此人。

趙頊並不聽司馬光的意見,仍然採納了王安石的意見,任命呂惠卿為太子中允。從這裡可以看出,趙頊對王安石簡直是到了言聽計從的地步。

宰相富弼並不贊成變法,見王安石不可一世的模樣,心裡很不舒服,但皇上對王安石又是言聽計從,料想自己不能與之爭鋒。惹不起,躲得起,他推說自己有病,請求辭去宰相之職。

趙頊很快就批准了富弼的請求,命他出判亳州。

富弼臨去時警告說,在任何政治鬥爭中,正人君子必敗,而小人必佔上風。因為正人君子是為道義而爭,小人則是為權力而爭,結果雙方必各得其所,好人去位,壞人得權。他預言國家大事若如此下去,國家必將大亂。

富弼罷相後,趙頊提拔陳升之為同平章事。

陳升之就任宰相之後,趙頊曾向司馬光打聽朝野對這件事的反應。

司馬光回答說:「閩人陰險狡詐,楚人善於交際,今二位宰相都是閩人(曾公亮是晉江人,陳升之是建陽人,都屬於閩地)。二位參政都是楚人(王安石是臨川人,趙抃是西安人,都屬於楚地)。這幾個人如果結成朋黨,朝中就有好戲看了。」

趙頊說陳升之有才能,通曉民政。

司馬光卻說:「有才能當然可以用,但他的身邊必須要有正直的人幫助他,監督他的言行,這樣才能不出亂子。」

「王安石這個人怎麼樣?」趙頊轉了個話題。

司馬光不假思索地說:「外面的人說王安石虛偽,也許有些言過其實,但他的性格太執拗,太固執,剛愎自用,有時甚至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這是一個很大的毛病。」

司馬光與王安石雖然政見不同,但對王安石的評語還是比較公正的。但他的意見,並沒有改變趙頊的決定。

陳升之是王安石變法的同志,他同王安石一起創設變法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當了宰相後,他們之間的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陳升之當了宰相,考慮到變法遭到絕大多數人反對的事實,想改變一下現狀,做一些符合大眾口味的東西以籠絡眾望。於是奏請罷免有眾矢之的的三司條例司,以求在百官中得到一些贊成票。

陳升之當宰相後第一件事就是拿三司條例司開刀,出乎王安石的意料。兩人為此發生了激烈爭吵。

陳升之知道,王安石是皇上身邊的紅人,同他作對絕不會有好下場,很多人試圖同他較勁,結果都很慘。他不糊塗,既然同王安石撕破了臉,自己就得捲鋪蓋走人,他選擇了很多人都採用過的辦法,請病假。

富弼是這麼乾的,很多人都是這樣乾的。稱病不出,這是政府官員表示不滿情緒的一種最好辦法,從古到今,屢試不爽。

陳升之病休之後,王安石推薦樞密副使韓絳主持三司條例司的工作。

韓絳是王安石的忠實追隨者,他上任之後,第一件事便是奏請全面推行青苗法。他說青苗法是便民之法,民間都願意向政府借貸,在河北、京東、淮南三路試行,效果很不錯。

趙頊求變的心情也很迫切,接到三司條例司的奏報,下令在各路設置提舉官,專門管理推行青苗法的借貸之事。

王安石推行青苗法有三個目的,一是使富人不得乘農民之急高利盤剝,體現的是抑兼并、濟睏乏的思想;二是使農民「趨時趨事」,不誤農時,發展農業生產;三是使國家財政收入得到增加。

各路提舉官在執行的過程中,對第三條的認識似乎要深刻一些,這就是增加財政收入。而增加財政收入的最好辦法就是多貸款,貸出的款越多,收回的利息就越多,收的利息越多,提舉官的政績就越大。由於一味追求財政收入,青苗法在實行的過程中就變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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