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潁州·揚州·定州 六 再被圍攻

時光過得真快,忽爾新春,又進入了元祐朝的第八個新年。

蘇軾離開家鄉,初履汴京之地時,才逾弱冠,恍惚之間,則已五十八歲,垂垂老矣。於此三四十年間,他在這十丈紅塵的京城裡,度過好多次繁華而又熱鬧的新年,但以今年是他生命中最快樂的一次京華新歲,惜乎也是最後一次。

宣仁太皇太后自垂簾聽政以來,經歷七八年間的努力,幸得邊疆平靖無事,國內安和,政府給人民以休息生復的機會,使原已凋敝的民生,瘡痍滿目的邊境,都逐漸恢複了生氣。

更幸運的是元祐七年,江南各地豐收,像這樣大有的年成,已經十幾年沒有見過了。蘇軾這次還朝,《至都門先寄子由》詩即曰:「遠來無物可相贈,一味豐年說淮潁。」宋朝定都於汴,而財用的根本則在江淮;江淮豐熟,即是國家經濟最大的收穫,人人都要額手稱慶的。

唐宋時代,京城新年,最熱鬧的高潮是上元觀燈。從十四至十六日,開放禁區三天,自天子以至庶人,及時行樂,共慶昇平,據《宋史·禮志》:

唐以後,正月望後,開坊市門,燃燈,宋因之。上元前後各一日,大內正門結綵為山樓,天子先幸寺觀行香,遂御(宣德)樓,或御東華門及東西角樓,飲從臣,四夷、蕃客各依本國歌舞,列於樓下。……後增至十七、十八夜。

《東京夢華錄》:

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內前絞縛山棚,遊人集御街兩廊下,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里。

又曰:

諸幕次中,家伎競奏新聲,與山棚露台上下,樂聲鼎沸。……華燈寶炬,月色花光,霏霧融融,動燭遠近。

又曰:

元宵,宣德樓上垂黃彩簾,中為御座,兩垛樓各掛燈球一枚,方圓丈余,內燃椽燭。

這山棚裡面的景色,據《夢粱錄》,是這樣的:

汴京大內前縛山棚,對宣德樓,悉以彩結山沓,上皆畫群仙故事,左右以彩結文殊、普賢跨獅子白象,各手指內五道出水(是謂水燈)。其水用轆轤絞上燈棚高處,以木櫃盛貯,逐時放下如瀑布狀。又以草縛成龍,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燈燭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之狀。上御宣德樓觀燈,令百姓同樂。

這年燈夕,蘇軾以近臣陪侍皇上在宣德樓上觀燈,作《上元侍飲樓上三首呈同列》,記述他所參與的安和康樂時代的歡欣和鼓舞:

澹月疏星繞建章,仙風吹下御爐香。

侍臣鵠立通明殿,一朵紅雲捧玉皇。

薄雪初消野未耕,賣薪買酒看昇平。

吾君勤儉倡優拙,自是豐年有笑聲。

老病行穿萬馬群,九衢人散月紛紛。

歸來一盞殘燈在,猶有傳柑遺細君。

其時,高麗使者在京,求購宋刊的一部大型類書《冊府元龜》和歷代史,館伴中書舍人陳軒移牒國子監印造,國子監知有不便,申稟都省下禮部看詳,禮部尚書的蘇軾立即表示反對。

他說,高麗入貢,目的在貪圖厚賜,而且名為通好,實則替北遼做間諜,畫山川險要的地圖,窺測虛實。此番又欲求書,這些書必將流入北遼,是使敵人周知我國的地理險要,危害邊防甚大。

關於北遼利用宋人印刷書物的情形,蘇軾幾次三番提過警告。前三年,蘇轍使遼歸來,進《論北朝事宜札子》(《欒城集》)亦言:

本朝民間,開版印行文字,臣等竊料北朝無所不有。臣等初至燕京,副留守邢希古相接送,令引接殿侍元辛傳語臣轍云:令兄內翰《眉山集》,已在此多時,內翰何不印行文集……其中章疏策令,言朝廷得失,若令盡得流付北界,上則泄漏機密,下則取笑夷狄。

蘇軾未因他的文集流傳外邦而沾沾自喜,而政府也確已定了「禁出文書」的法律。蘇軾現在堅持朝廷必須遵守法律。當時法律規定,河北榷場(宋與遼、金、西夏接境處之互易市場)禁出文書,其法甚嚴,目的即在防範契丹(遼),現如給書高麗,則與給書契丹無異。「若高麗可與,即榷場之法亦可廢。」然而,執政們舉《國朝會要》說:淳化、祥符年間,已曾賜過,現在再許收買,並不妨事。

會要者,不過是歷朝的政事記錄,僅備檢閱之用,它不是法。若說援例,蘇軾說:「這不是有例無例的問題,例亦不能推翻法律。」

不論蘇軾爭得如何聲嘶力竭,執政官眼明手快,議論未定,書已發給高麗使臣,出國去矣。蘇軾只有嘿然。

上年(元祐七年,1092)九月,朝廷曾經下詔說:等郊禮完畢,將集官詳議祠皇地祇事。

關於南北郊祀,即分祀天地或天地合祭的問題。依三代禮法,冬至祀天於南郊,夏至祀地於北郊,原是分別舉行的。自王莽於元始年間,改為天地合祭以來,歷代相因,從無變革。

宋元豐間,神宗下詔要恢複北郊的祀典,未及實現,現在舊事重提,眾議遂起。許將、顧臨、范純禮、王欽臣、孔武仲等一班儒臣,各持一說,聚訟紛紜起來。

即如蘇氏兄弟,在這天地之祭分合一議上,意見亦有不同。蘇轍是主張行周禮的「冬至祀天於圜丘,夏至祀地於方澤」;而蘇軾則根據《詩經·周頌序》:「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他認為這是經有明文,合祭天地的證據。事事尊重實際的蘇軾,認為祀典應由天子躬親主持,而天子日理萬機,不宜於一年之中兩舉大禮,太過費時費力。所以,為了上符典則,下合時宜起見,應天地合祭。於是,上《圜丘合祭六議札子》,旁徵博引,都三千言,請求朝廷,將原札付群臣看詳。

不料朝廷下令眾官集議,蘇軾認為「集議」這個方法,辯白不出一個真正的是非和結論來的,再上《請詰難圜丘六議札子》。

蘇軾所提「詰難」的方法,要反對者來公開詰難他的六議,倘如他失敗了,即從眾議。基於「真理愈辯愈明」的道理,是議論一件國之大事的認真態度。避免各說各話,莫衷一是,最後不是依從說話者的政治地位,俯首推讓;即是混沌一片,草草決議,都非追求真理之道。

最後,雖然並未舉行「詰難」的論辯,而詔從天地合祭之議,蘇軾終於獲得了勝利。

在此熱烈議禮之時,朝中另生一股暗流,秘密醞釀成熟,於同年三月間,爆發出來。由御史董敦逸出面,連續四狀攻擊蘇軾;御史黃慶基連續三狀彈劾蘇軾。大帽子是「洛黨稍衰,川黨復盛」,指蘇軾援引四川人和他的親戚入朝為官,培養個人權勢。對付蘇軾,除了摭拾一些瑣碎無根的事故外,大體上沿襲熙寧、元豐間李定、舒亶這輩人的讒言和元祐以來朱光庭、趙挺之、賈易之流的誹謗,以為誣陷之具而已。

所述瑣碎之事,如妄用潁州官錢;失入尹真配罪;在杭州時法外刺配顏章、顏益,以反對賜書高麗為違旨等皆是。其他兩大支柱,則是援引黨與和指斥先朝。

援引黨與,系指王鞏、林豫、張耒、晁補之、秦觀等,都是蘇軾所推薦入朝為官的,指責因此「奔競之士,趨走其門如市」;蘇軾薦呂陶為起居舍人是因為呂陶與軾交厚之故;蘇軾推薦宗室趙令畤,則因軾在潁州時,與令畤往還甚密,「每赴趙令畤筵會,則坐於堂上,入於卧內,惟兩分而已,其家婦女,列侍左右,士論極以為丑」;文勛以篆字游於蘇軾之門,轍遂薦為福建路轉運判官;夔州路轉運使馮如晦,因是川人,遂除館職;夔州路轉運判官程之邵,是軾、轍的表弟,所以除為都大提舉茶事的肥缺。

關於指斥先朝,謗詆先帝者,則都是從蘇軾當中書舍人日所作制誥中,斷章取義,羅織成言。如行李之純誥詞,說以厲王之亂比擬先帝之政,行蘇頌誥詞以武帝之暴,比擬先政,行劉誼誥內,有「安知有今日之報」語,認為「此語尤不忍聞」,指貶呂惠卿誥,謂「實詆先帝」等等。

蘇軾宜興買田,被曹姓業主詐賴,拒不交產,一拖八年,反被指為「強買姓曹人抵當田產」,指其「穢污之跡,未敢上瀆聖聰」。凡此肆無忌憚、顛倒黑白的話,也只有在是非不明、凡事不願追根究底的政治社會裡,才敢那麼胡言亂語的。黃慶基綜論蘇軾,言辭兇悍,他說:「蘇軾天資兇險,不顧義理,言偽而辯,行僻而堅。故名足以惑眾,智足以飾非。所謂小人之雄,而君子之賊者也。」

董敦逸和黃慶基兩人,自三至五月的兩個月時間裡,連上七個這個樣子的彈章。五月十二日,宰臣奏對延和殿,三省聯名進呈。

左相呂大防奏曰:「竊觀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強兵,以鞭撻西夷;而一時群臣,將順太過,所以事或失當」;等到太皇太后和皇帝臨御,順著老百姓的需要,隨事補救,這是理所當然的事。……譬如本朝真宗皇帝即位,寬免老百姓的逋欠,以厚民財;仁宗皇帝即位,罷修宮觀,休息民力,都是因時施宜,用以彌補前朝的缺失,從來沒有聽聞當時的士大夫說過這是謗毀先帝的。只有元祐以來的言事官,才這麼用來中傷士人,兼欲動搖朝政,意極不善。

蘇轍跟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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