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杭州去來 九 竹寺題詩案

短別兩年,京朝的局面,已經完全不同。

雖說是呂大防與劉摯分任左右二相,而大防這個老實人,卻聽由劉摯翻雲覆雨,一手擺布。劉安世領袖諫垣,聲威赫赫;王岩叟簽書樞密院,主掌軍事;梁燾為禮部尚書,管領文教。朔派大將,個個位居要津。更可怪的,原是洛學弟子的朱光庭、楊畏、賈易諸人,既失靠山,一起歸附了劉相門牆,劉便利用他們做政治打手。

所以,蘇軾一至宮門報到,賈易立即擢升,當上了侍御史。這是誰都明白的安排,是個鷹出韝、犬突圍的陣勢。可憐的蘇軾,已經成為目標中的獵物,是無可置疑的情勢。

蘇軾也很警覺,索性揭穿這個陰謀,細數從前他與賈易之間的嫌怨,留京定要遭殃,據此堅乞外放州郡,避免發生糾葛。七月初六所上札子,是這樣說的:

……賈易,(程)頤之死黨,專欲與頤報怨。因頤教誘孔文仲,令以其私意論事,為文仲所奏,頤既得罪,易亦坐去。乃於謝表中誣臣弟轍漏泄密命,緣此再貶知廣德軍,故怨臣兄弟最深。臣多難早衰,無心進取,豈復有意記憶小怨?而易志在必報,未嘗一日忘臣。

其後召為台官,又論臣不合刺配杭州凶人顏章等。今既擢貳風憲,付以雄權,升沉進退,在其口吻……不久必須言臣並及弟轍。轍既備位執政,進退之間,事關國體,則易必須扇結黨與,再三論奏,煩瀆聖聽。

蘇軾的結論是:

朝廷以安靜為福,人臣以和睦為忠。若喜怒愛憎,互相攻擊,則其初為朋黨之患,而其末乃治亂之機,甚可懼也。

因此,蘇軾「血懇」太皇太后賜予一郡,以免發生轇轕。「貼黃」 說:「與其將來徇眾多黨與的謗議而被出,不如現在用迴避親嫌的理由,便與一郡的好。」這已不啻是自求保全的哀辭。然而,宋朝的傳統,君權至上,太皇太后不信她不能庇護一個蘇軾,依然堅執不放。

自杭州聞命之日就上疏懇辭起,到此蘇軾已經七上封章,兩進札子,請求外放,仍是難回太皇太后心意。

蘇軾來時,特意實地勘察災情,到京之後,就上札子,報告浙西災傷,他說:「浙西諸郡,接連兩年發生天災;而今年的大水,比熙寧年間的水災還要嚴重。……」就他這兩年在浙中實施救災的經驗,只用糴售常平米這一個辦法,就可以使米價不漲,使人民免為流殍;所以請求朝廷令兩浙運使,估計浙西諸郡到明年七月應糴糧米斛數,在其轄下諸路封樁及年計上供錢斛內擘劃應付,接續糴賣就可,不需其他濟助。

札上,太皇太后詔准賜米百萬石、錢二十萬緡。

侍御史賈易即與楊畏、安鼎聯銜疏論:「蘇軾所報浙西災傷不實,乞行考驗。」

賈易只說「乞行考驗」,朝廷不能駁他「毋須再查」。幸而詔旨的詞頭降下中書省時,給事中范祖禹以其職權「封還」,錄黃奏曰:

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訴,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因此懲責,則自今官司必以為戒,將坐視百姓之死而不救矣。……

此一波折,使蘇軾大為憂急,因為他深知官場的弊風,事情一經行文地方考驗,地方官為推卸責任,為觀望執政當局的風旨,一定掩飾災情,不敢實奏。果然如此,蘇軾枉坐「奏報不實」事小,而浙西億萬生民,流離溝壑,不得救援,如何得了。

台諫與給事中意見不一,蘇軾急切之間,想起有個朋友可以相助,那是現為御史中丞的趙君錫,以他中丞的地位,有資格講一句話而挽救災區百萬生民。所以立刻派王遹去見君錫,求其一言以助。蘇軾萬萬沒有想到這一個交諗朋友,現在已經變了,他要出賣蘇軾,別求進階,使蘇軾幾乎陷入「離間風憲」的大罪。

七月廿八日,蘇軾再上札子,請求迴避賈易,札尾預言:「若不早去,不過數日,必為易等所傾。」

果然不出所料,四日後的八月初二,太皇太后已有賈易、趙君錫聯銜的彈章,秘密封交呂、劉二相,要他們兩人先行研商,同時還特別叮嚀:「不得遍示三省官。」

賈、趙這份彈章,兼攻二蘇,大部分的內容,儘是多人說過的那套陳腔濫調,重施舒亶、李定故技,新作料只有所舉竹寺題詩一節,誣陷蘇軾聞先帝之喪而心喜,實犯悖逆大罪。

指劾蘇轍者,說他為中書舍人日,泄密命於呂陶;薦王鞏為不當;張耒不俟朝參,先許供職。所責雖皆細事,但給他戴上一頂大帽子,曰:「蘇轍厚貌深情,險于山川,詖言殄行,甚於蛇豕。」

劾蘇軾的主要罪狀,則為書於揚州上方竹西寺的那首小詩。被檢舉的原詩是:

此生已覺都無事,今歲仍逢大有年。

山寺歸來聞好語,野花啼鳥亦欣然。

賈狀說,先帝崩逝,人臣泣血號慕,蘇軾卻作詩自慶。原題「山寺」兩句在前,「此生」兩句在後,已經播於四方;後來跡不自安,才另增別詩兩首,顛倒先後兩句,題以元豐八年五月一日,調換詩板,欲自掩飾,其為悖逆,「可謂痛心疾首而莫之堪忍者」。

又指軾撰呂大防左僕射麻制,用了一句「民亦勞止,庶幾康靖之期」。認為是將熙寧、元豐間的治道,比作周厲王時代的民勞板蕩,「聞者股慄」。

另又拉扯一大堆廢話做陪襯,說他差免役問題上的反覆變亂,在杭州決配顏章兄弟為橫暴立威;說他浮報災情,虛言水利;說他西湖築堤,科借居民什器,虐使捍江廂卒,只為自己游觀之樂。

八月初三日,輔臣奏事延和殿,依次論及台諫交章,論及蘇軾題詩竹寺一案時,蘇轍即先代奏:

臣兄乙丑年(元豐八年)三月六日在南京聞裕陵遺制,成服後,蒙恩許居常州,既南去至揚州。五月一日在竹西寺門外道傍,見十數父老說話,內一人合掌加額曰:「聞道好個少年官家。」臣兄見有此言,心中實喜,又無可語者,遂作二韻詩,記之於寺壁,如此而已。今君錫等加誣,以為大惡;兼日月相遠,其遺制豈是山寺歸來所聞之語?伏望聖慈體察。今日進呈君錫等文字,臣不敢與。

蘇轍奏罷,表示不敢參與討論,遂先下殿。

竹寺題詩,倒是一個新鮮材料,而且這罪名若是成立,是可以殺頭的「大逆不道」。不過小人作偽技術非常拙劣,既謂軾詩已經播在四方,又說題尾日月是後所抽換,如朝廷根究,要見佐證,其言立敗。事後,葉夢得游山光寺,還親見該詩的「當時志刻」,葉夢得《避暑錄話》有一條說:

子瞻山光寺詩……余嘗至其寺,親見當時詩刻,後書作詩日月,今猶有其本,蓋自南京(都)回陽羨時也。始過揚州則未聞諱,既歸自揚州,則奉諱在南京(都),事不相及,尚何疑乎!

此案未了,賈易接連又上一章,根據御史中丞趙君錫言,蘇軾曾派秦觀、王遹往說君錫,誣指蘇軾「交通言語,離間風憲」。

這件事,確是蘇軾的冒昧行動,貽人口實。

賈易彈章,引趙君錫的話說:「昨日(七月二十七日)傍晚,從(御史)台回家,秦觀來見,謝我薦他為秘書省正字。又說:『賈御史的章奏(即言不可以秦觀污辱文館)中說「邪人在位,引其黨類」,此意是在傾陷中丞,中丞應該趕快補進一狀,其事可解。』」君錫認為蘇軾仗勢頤指御史中丞與侍御史自相攻擊,陰險已極。

君錫說,他之舉薦秦觀,是因為秦的文學好,現才知道此人品行浮薄,所以要撤回前薦。

趙君錫又說,同一天的晚上,蘇軾又派他的親戚王遹來見,說兩件事:

一、秦觀為公所薦,今反如此,要加註意。

二、兩浙災傷如此,賈易、楊畏卻說傳言過當,要朝廷察其虛實。朝廷已從其奏,而給事、兩諫官以為當聽其賬恤,不能先下核實之旨來阻礙賑濟。台諫的議論不同如此,中丞豈可不為一言?

於是,賈易述趙的結論為:「君錫乃以為(秦)觀與(王)遹挾軾之勢,逼臣言事,欲離間風憲,臣僚皆雲奸惡。」

秦觀和王遹分別往見趙君錫,傳蘇軾的話,確有其事,蘇轍曾奏:

「昨見趙君錫章,言臣兄軾交通言語事,晚間臣兄云:實有此,然非有所干求,已居家待罪。」

宋朝的制度,政務官不得與台諫往來,蘇軾謂所傳言,是這樣的:一是希望薦主維護秦觀;二是賑濟浙西災傷案,台諫與給事中持論不一,希望御史中丞趙君錫說一句話,以救兩浙的災民,絕無離間風憲之意。

秦觀得除秘書省正字官,系王鞏托由趙君錫認薦;而賈易反對說「不可令秦觀污辱文館」。秦觀為了此事,要赴訴恩門,求救於舉主,原是常理,蘇軾不過順便帶了一句話:「秦觀已被賈易言了,宜為朝廷珍惜人才。」

令王遹傳語君錫,所說是「台諫、給事中互論災傷,公為中丞,坐視一方生靈陷於溝壑,欲其一言以救兩浙億萬生齒」。此言與七月二十八日所上乞迴避賈易札子中所說的完全一樣,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