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杭州去來 二 吏治

蘇軾生性剛直,善善惡惡,毫不假借。他固然有出盡全力,爭取糧米備賑的仁心,但也有不顧常度、法外懲暴的勇氣。

浙西諸郡,產絲織絹,全國第一。每年年初,政府撥出庫錢貸放民戶,約定於蠶熟後,以織成的絹抵還貸款,實即政府預購,一千輸一縑,稱「和買絹」。這批收購絹例須綱運上京,供中樞配給軍公人員之用。

近些年來,民間故意織造一種「輕疏糊葯」的劣絹,拖到期限迫近,矇混繳納,煽合眾人拒絕官方挑剔,習以為風。但是送到京里以後,受配的官吏軍人,都說兩浙衣賜不好,年有估剝,使原納專典的職官,被枷鎖鞭撻,典賣竭產,還不夠賠償。

蘇軾認為此乃姑息之弊。他命令受納官吏,必須認真挑選,不受威脅。七月二十七日,受納場前,就發生納絹的民戶二百餘人齊聲叫囂的騷動事件,同時擁入州衙,向知州喧訴。蘇軾一面依理曉諭,一面責令仁和縣丞調查,此中必有凶奸為首的人在幕後煽惑群眾,要挾官府。

果然查出是顏巽的兩個兒子——顏章和顏益,他們納和買絹五疋,全是輕疏糊葯、丈尺短少的劣品,受納官拒不接受;這顏姓兄弟立刻就號召到數百人,在受納場上包圍監收的官吏,大聲叫喊示威,秩序大亂。蘇軾即時下令,差人將這顏章、顏益逮捕到案,枷送右司理院(法院)勘查。

逮捕了首惡二人的第二天,人戶繳送的都是好絹了,而且更無一人再敢喧鬧生事。

蘇軾繼續追查這顏家父子的素行,原來他們是犯罪世家,地方惡霸,故意打擊官府的威信,達到橫行閭里的目的。顏巽原是土豪,他曾在衙門裡當過書手,熟識胥吏,因犯贓私和逃稅,兩次刺配本州和滁州的牢城,而兩次都託病保釋出來,即在地方上為非作惡,父子凶奸,使老百姓望之如虎,不敢不聽從他的號令。

這次事故,就案件的本質而論,不過觸犯稅法而已,所以右司理院的判決,只能予以行政處分,對這種凶狡的人,毫無用處。蘇軾認為:「以匹夫之微,令行於眾;欲以眾多之勢,脅制官吏。」這個樣子的社會惡霸,實在不能姑息;右司理院只可依法判處,但顯然不足收懲儆之效,除惡即是保良,蘇軾別於法外加判曰:

顏章、顏益,家傳凶狡,氣蓋鄉閭,故能奮臂一呼,從者數百,欲以動搖長吏,脅制監管,蠹害之深,難從常法。

徑將顏章、顏益二人,「法外刺配」(臉上刺了花,充軍到遠惡州郡去)。蘇軾一面上奏朝廷,乞狀下本路轉運使遍行約束曉示外,而自於法外作此處分,實已超越了知州的許可權,同時引咎自請朝廷重典。

章上,朝中御史論蘇軾為違法,賈易尤累章攻訐不已。朝廷無奈,一面詔許蘇軾「放(免)罪」,一面將顏章也放了。蘇軾心裡很是不平,覺得州郡官的責任與權力,不成比例,很難做事,上《杭州謝放罪表》,有言:

伏以法吏網密,蓋出於近年;守臣權輕,無甚於今日。觀祖宗信任之意,以州郡責成於人,豈有不擇師帥之良,但知繩墨之馭。若平居僅能守法,則緩急何以使民。……

這段話罵盡鄉愿式的官僚政治,對於朝廷的處置不能堅持原則,也深表遺憾。該表還有一段自述個性的話,非常坦白而且沉痛。如言:

早緣剛拙,屢致憂虞。用之朝廷,則逆耳之奏形於言;施之郡縣,則疾惡之心見於政。雖知難,每以為戒,而臨事不能自回。……

「臨事不能自回」這句話,活畫出一個嚴別是非、疾惡如仇的勇者的面相。

然而事情並未了結,朝廷雖已放罪,御史們還是不赦。後來總攻擊時,這也是罪狀之一。

北宋當時,最大的敵人是北方的遼國;而東北濱海之地的高麗,是臣屬契丹的一個毗鄰小國。契丹人陰蓄躍馬中原之志,有政治預見力的人,都有「心所謂危」的警惕。他們利用高麗人來中國做間諜工作,「使者所至,圖畫山川,購買書籍。議者以為所得賜予,大半歸之契丹」(《論高麗進奉狀》)。所以這些年來,有很多高麗人用各式各樣的名義到中國來,朝貢的、通商的、拜佛的,絡繹不絕。

他們通常都利用商船上的人來做內線,一則求財利,一則要情報,互相勾結,已是存在很久的事實。前幾年有個王子和尚義天來華訪謁各大叢林,即是一端。

明州,即今浙江寧波府,唐宋時代最大的貿易港。高麗人來華,大都是從明州入境,他們如欲到中原各地去遊歷,則杭州是旅程中第一個大站。

因此,蘇軾到任才三四個月,就碰上一件棘手的高麗僧人請求進貢的案子。

這事情起源於已死的杭州惠因院僧靜源。這靜源不是一個佛門清凈的出家人,從前曾在濱海地方的寺廟裡住過,慣與出海的舶客交通牟利,那些舶客們在高麗替他做宣傳。因此,元豐末年,高麗王子和尚義天來華時,也曾往拜靜源。

今年,靜源死了,他的門徒和一個叫徐戩的便想出花樣來。那徐戩曾為高麗雕造夾注《華嚴經》板兩千九百餘片,公然運往,得到白銀三千兩的報酬。他食髓知味,乘此機會便鼓動靜源的門徒,帶了他師父的畫像,搭了商船去高麗往告義天。義天就派他的門徒壽介、繼常、潁流和院子金保、斐善五人到杭州來祭奠亡僧靜源。蘇軾令本州將他們送往承天寺安置,選職員二人,兵十名,妥善照管,不許隨意出入。

祭畢,壽介才呈狀稱:臨發日,高麗國母交他兩尊金塔,命他進奉宮廷,祝皇帝和太皇太后的萬壽。蘇軾一面令主管部門退還他的書狀,答覆道:朝廷清嚴,守臣不敢專擅奏聞。一面奏報朝廷道:「高麗久不入貢,失賜予厚利。意欲來朝,以未測朝廷所以待之薄厚,故以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禮意渺薄,蓋可見矣。若受而不答,則遠夷或以怨怒;因而厚賜,正墮其計。臣謂朝廷宜勿與知而使州郡以理卻之。……」

蘇軾雖然已將這批高麗使者管在承天寺住,但是仍不放心,特別甄選了西湖下天竺的凈慧禪師思義,來當高麗僧人的館伴,賦予監察的任務。這凈慧學行很高,通達世故,每日與他們講論佛法,詞辯之外,又復步步跟蹤,弄得那些高麗僧人毫無辦法。思義從談話中,把壽介此行的動機和經過問出許多破綻,報告蘇軾。

舊例,外國使至,吳越七州政府所費的招待費,要花二萬四千餘緡,民間所費還不計算在內。蘇軾認為不值得如此靡費,命令所屬州郡酌量裁減。

高麗僧經他奏准,從福建泉州遣送歸國。蘇軾認為刁商招誘外夷,為國生事,必須嚴懲;同時奏奉朝廷准許,將徐戩發配到千里外的州軍編管。

蘇軾對這方面的警覺性很高,元祐五年八月泉州綱首檢舉商客王應年等冒請高麗公憑,發船入大遼買賣。他便上《乞禁商旅過外國狀》,此是當時情勢下必須做的「保密防諜」措施,而執政大臣們,由於和平日久,十分顢頇,對之漠然。

蘇軾治大惡,務嚴峻,絕不姑息;但是對於輕微罪過而事足同情者,他的寬厚,卻又常常出人意表。

有件債務案子,某人欠綾絹錢二萬不償,被債主告到官里。蘇軾把被告傳來訊問,供曰:「我家以制扇為業,父親剛死,又遇今年入春以來,連雨天寒,所制的扇子賣不出去,並非故意不還。」蘇軾看了他老半天,然後說:「姑且把你所制的扇子拿來,我來替你發個利市。」

一會兒扇子取到,蘇軾就中選取白色夾絹團扇二十柄,就拿起判筆來各寫行書、草字,畫枯木竹石,頃刻而盡。給他道:「拿去,趕快變錢還債。」那個人抱扇泣謝而出。一出府門,就被好事者爭以千錢取一扇,立刻賣光了,到後一步的還懊恨不置。這故事傳說出去,闔郡稱嗟。

蘇軾對於偶犯罪失的士人,愛護尤甚,因為他經歷過一個寒士的困難,非常同情他們。

一次,所屬都商稅務查獲了一個逃稅的南劍州鄉貢進士吳味道,帶了兩大包私貨,包面上寫作「杭州知府蘇某封至京師蘇侍郎宅」。不但逃稅,而且冒名。蘇軾問他內中所裝何物?此人實說道:「味道今秋忝冒鄉薦,鄉人集資為赴京盤纏。我以一百千錢買得建陽小紗二百端,如沿路抽稅,到京就不剩一半。以為當今負天下重名者莫逾先生,所以假冒台銜。不料先生已臨鎮於此。罪實難逃,乞求寬恕。」

蘇軾叫筆吏另加包封,上寫自己名銜送「京師竹竿巷蘇學士收」交給吳味道,且說:「先輩這回將上天去也無妨,來年高過,當卻惠顧也。」味道悚謝再三而去。

蘇轍於本年六月除吏部侍郎,三日後改翰林學士兼吏部尚書。味道不知,所以稱蘇侍郎;而蘇軾改寫包封,稱蘇學士。

蘇軾治郡,對於魚肉人民的豪強,雖然絕不放過,但是那個時代,國家承平日久,社會安定,所以真正的巨奸大憝,並不常有,犯行大多是些偷雞摸狗,迫於饑寒而起的細事。在蘇軾人道主義的觀念上,求生是人的基本權利,因求生而致犯罪,實在可以同情,甚至想到自己在這裡做官,戀戀於這份俸祿,也不過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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