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風雨京華 五 學士院風波

蘇軾擢升中書舍人,還不滿半年,元祐元年八月間,又蒙太皇太后詔遷翰林學士、知制誥。金馬玉堂的翰林學士,位三品,是侍從近臣中的高階職官,地位超越給事中、六尚書。

翰林故事:學士入朝,有朱衣院吏二人,雙雙引至朝堂而止;給三省公文,不必用申狀,只以尺紙直書其事,品位清華,從可想見。所以,當時的士大夫間,但凡聽到有人新任翰林學士,便稱「一佛出世」,其於世人心目中的尊榮,竟至如此。

然在蘇軾,起自憂患未久,一再升遷,已遭他人側目而視,現在更有新命,預見必將招來許多嫉妒,轉生無窮煩惱。因此一再懇辭,卻不蒙太皇太后允准。

宋制,兩制以上官,初除之日,須舉自代官一人,此亦沿襲唐朝的舊制,唐則常參官視事之三日,令舉一人自代,目的是擴大延攬人才的門徑,被舉的人,只是登記儲備,並非真欲進用。

蘇軾舉以自代者,是他所尊重的朋友——黃庭堅。

庭堅初以秘書省校書郎被召入京,不久,除修神宗實錄院檢討官,與王安石門下的陸佃共事,觀點不同,時生齟齬,工作甚不愉快,而蘇軾舉以自代的狀文,則推重備至,如曰:

伏見某官黃某,孝友之行,追配古人,瑰瑋之文,妙絕當世。……

蘇軾始供翰林學士職,官中派遣西頭供奉官充待詔董士隆到蘇宅來傳讀聖旨,宣召入學士院。 按唐制,宰相以下,初命都不舉行宣召禮。唯有翰林學士,則必宣召。那個氣派,真所謂已極儒臣的尊榮,故《謝宣召入院狀》說:

里巷傳呼,親臨詔使;私庭望拜,恭被德音。……伏以朝論所高,禁林為重。非徒翰墨之選,乃是將相之儲。

學士院設在宮禁內,非內臣宣召,不能進去。學士院的院門之外,另又設置一道復門,也是因為該院直通宮廷,門禁非得那麼森嚴不可。

宋太宗於汴京西郊鑿金明池,簡稱西池,中有台榭,以閱水戲。 地在順天門外,池九里三十步。每年三月一日起開放,准許士庶入園遊覽,至上巳日帝駕臨幸畢,即關閉。每歲朝廷賜二府從官宴及進士聞喜宴,皆在西池舉行。張擇端所畫《清明上河圖》,追摹汴京景物,即是此時此事。

蘇軾受任之次年三月十四日,出遊西池,宋肇(懋宗)親見都人聚觀翰林公出遊之盛,作詩征和,黃庭堅次韻詩曰:

金狨系馬曉鶯邊,不比春江上水船。

人語車聲喧法曲,花光樓影倒晴天。

人間化鶴三千歲,海上看羊十九年。

還作遨頭驚俗眼,風流文物屬蘇仙。

遨頭,蜀人俗語,謂遊樂也。此詩所說金馬玉堂人物的威儀之重,以及被社會尊崇的普遍,也是宋代文化的特色之一。

蘇軾還朝,不到一年,扶搖直上,忽已身入玉堂,躋位禁林,固非始料所及,而太皇太后對他簾眷之隆,只是使他自感兩肩沉重,深為踧踖不安。依照宋朝常例,翰林學士常為宰輔的後備人選,搞政治的人,對這方面最為敏感。詔命既頒,朝士們就紛紛議論起來,認為照這樣快的進度發展下去,蘇軾遲早會拜相。有一部分人就生怕蘇軾拜相,照他這種善善惡惡、毫不假借的脾氣,別人還怎麼能「搞政治」?他們有意要給他兜頭澆桶冷水,以杜後患。

有兩個現成的掌故可用,一是從前王安石深膺帝眷,神宗有意大用,諮詢韓琦的意見,韓說:「安石為翰林學士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現在不是大家都在罵王安石嗎?又如孫升曾對司馬光說:「蘇軾為翰林學士,其任已極,不可以加。如用文章為執政,則國朝趙普、王旦、韓琦,未嘗以文稱。」

現在,孫升為侍御史奏曰:

輔弼經綸之業,不在乎文章學問。今蘇軾之學,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為翰林學士,可謂極其任矣,若或輔佐經綸,則願陛下以王安石為戒。

蘇軾自知生性甚不適於做官,更未期望過輔弼經綸的相業,因為他明白自己缺乏做宰相必需的政治手腕。意識深處,寄望較為實際的蘇轍,能夠發揮眉山蘇氏的政治抱負。所以眼見蘇轍同月除起居郎,入侍邇英;十一月又擢升中書舍人,這才是他最大的愉悅。

果然,升遷,在蘇軾不啻是一個新的災難的開頭。就職後主辦第一次「試館職」,首由洛學弟子藉機發難,隨後司馬門下的官僚集團也參加了,聯合攻擊起來。蘇軾的預慮沒有錯,樹大招風,是現實政治上必然會發生的風波。

「試館職」是學士院的職掌。進士候選館職,必須試而後用。英宗治平二年,蘇軾自鳳翔任滿還朝,也是通過館職試,才得「直史館」這個職務的。按照規定,應試的進士經大臣保薦,獲得省札通知,方具應試資格。然後,皇帝命太史局擇定日期,到考試前一天,內侍省還要差官一員充監門,鎖學士院 ,有如現在的入闈,在院內撰策題三道,送請皇上點定一題。至第二天清晨,才派員引導應試進士入院考試,參加考試的人可領在藏庫錢三十緡,充作餐費。試畢,恭錄策題,連同試卷,送呈皇帝御批等策。

這次考試的策問題,共擬三道。第一、第二兩題,是翰林承旨鄧溫伯撰的,第三道「師仁祖之忠厚,法神考之勵精」題,為蘇軾所擬。這三道題目由蘇軾親自繕正進呈,蒙御筆點定用第三道,恰為蘇軾所撰。

不料這道題目,卻發生了極大的風波。

這場風波,首先發難的是朱光庭。光庭,字公掞,偃師人,與蘇軾進士同年,是程頤的得意弟子,以司馬光之薦,於元豐八年為左正言,乞罷青苗法,論蔡確、章惇、韓縝等直言耿耿,故蘇軾作《次韻朱光庭初夏》詩:

朝罷人人識鄭崇,直聲如在履聲中。

卧聞疏響梧桐雨,獨詠微涼殿閣風。

…………

不料現在惡意抨擊他的,卻是這位老朋友。光庭現任左司諫,他割裂全題中的兩段:一是「今朝廷欲師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或至於媮。欲法神考之勵精,而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流入於刻」。二是「昔漢文寬仁長者,至於朝廷之間,恥言人過而不聞其有怠廢不舉之病。宣帝綜核名實,至於文理之士,咸精其能,而不聞其有督責過甚之失」。

既從原題中割出這樣本不連貫的兩段,斷章取義,加以「箋注」,便可據以彈劾蘇軾為臣不忠,譏議先朝,控他有誹謗仁宗、神宗兩代先帝的大罪。光庭的結論說:

臣以為仁宗之深仁厚德,如天之為大,漢文不足以為也。神考之雄才大略,如神之不測,宣帝不足以為也。今學士院考試官不識大體,反以媮刻為議論,乞正考試官之罪。

章上,太后不相信蘇軾會有譏議先帝的意思,明白諫官們尋瑕摘疵,只是嫉妒而已,所以下詔:「蘇軾特放罪。」放罪即免罪之意。蘇軾認為他本無罪,不甘被人平白誣謗,十二月十八日上章自辯道:

臣之所謂媮與刻者,專指今日之百官有司及監司守令不能奉行,恐致此病,於二帝何與焉?至前論周公太公,後論文帝宣帝,皆為文引證之常,亦無比擬二帝之意。

他最後說:「這道策題是經御筆點定的,若有諷譏之意,豈能逃過聖鑒?」 這封辯狀遞上去後,詔又追命放罪。

其時蜀人呂陶為右司諫,頗為蘇軾不平,上疏糾彈朱光庭。他說:「蘇軾所撰策題,蓋設此問以觀其答,非謂仁宗不如漢文,神考不如漢宣。台諫當徇至公,不可假借事權,以報私隙。」

於是,他揭發此案的真實背景道:

議者謂軾嘗戲薄程頤,光庭乃其門人,故為報怨。夫欲加軾罪,何所不可?必指其策問以為訕謗,恐朋黨之弊自此起矣。

呂陶,字元鈞,蜀之成都人。蔣堂守蜀,親自到州學考課,呂陶時年十三,所作為蔣太守所激賞,譽為賈誼之文,故有神童之目。後來成進士,又中熙寧制科,元祐初召為諫官。

本來這件案子,尚屬簡單,不過是洛學弟子為他們的老師報一箭之仇而已。但在此時,忽然有個謠言說,朝廷以為朱光庭論罪不當,將逐去之,於是司馬門下那班正格的官僚,對蘇軾,不能不生恐懼心理,趁此機會,群起而攻。十二月二十七日,御史中丞傅堯俞疏論,二十八日侍御史王岩叟又繼起上奏,幫朱光庭說話,疏論蘇軾「以文帝有蔽,則仁宗不為無蔽;以宣帝有失,則神宗不為無失,雖不明言,其意在此」,乞正蘇軾應得之罪。這簡直是以訟師們慣用的伎倆,拿來羅織蘇軾。蘇軾認為洛學弟子以國家賦予的諫權,作為報復私怨的工具,實在可恥;而司馬門下的傅堯俞,是他多年好友,王岩叟是韓魏公的幕賓,淵源私交,兩皆深厚,現在卻為什麼也來趁火打劫,他不能理解,只覺得政治上的人情詭變,令他非常沮喪。

二年正月十七日,蘇軾再上辯札。十八日太皇太后召傅、王兩人入對,目的本在疏解,不料堯俞、岩叟在太后簾前,卻又再度強調蘇軾策題的不當。太皇太后憤怒了,面詰道:「這是朱光庭的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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