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風雨京華 二 從調和到衝突

司馬光為門下侍郎,章惇知樞密院,幾個月間,兩府之間的關係,已經搞得非常不好。司馬光的脾氣,雖然不如王安石的「拗」,但也十分固執;而章惇則秉性豪強,從不讓人,共事未久,摩擦已經很深,幾已到了冰炭不能相容的地步。每遇口舌相爭的場合,司馬光是個恂恂儒者,拙於言辭,而章子厚則軀幹修偉,實大聲宏,再加口齒鋒利,咄咄逼人,弄得司馬光真已不堪他的百般虐侮。蘇軾與章惇多年老友,現在身當兩大之間,義不容辭,應該挺身出來,做這個調人。

於是往見章惇,對他侃侃言道:「司馬君實時望甚重。從前許靖因為虛名無實,為蜀主劉備所輕視。法正說:靖有虛名播於四海,若不禮遇,他人以為我們賤視賢者。劉備立即接受他的建議,以許靖為司徒。您想,許靖尚且不可輕侮,何況君實?」章惇認為蘇軾的話對,以後對司馬的態度,緩和了不少。

蘇軾抵京才半個月,朝廷降告命:遷起居舍人。蘇軾起於憂患未久,不願驟然躋登清禁重地,兩上章請辭,皆不許,他只得親往謁見宰相蔡確,懇切面辭。

蔡確說:「公迴翔已久,論資望,朝中無人更出公右。」

蘇軾堅決辭謝。

「今日誰當在公前者?」蔡確問。

「前與林希同在史館,他年齡比我長。」他舉林希來代替自己。

「林希真的應該在你之先嗎?」蔡確略作沉吟,搖頭不應。

蘇軾舉以自代的林希,字子中,福建人,與蘇軾、顧臨、胡宗愈等,都是開封府舉人試的同年。治平三年曾與蘇軾在史館共事,現在外任。蘇軾推他自代,雖未獲許,不過因此也被執政方面注意到了這個人,不久召回中樞,補了記注官。

宋制:起居郎、起居舍人謂之左右史,職掌宮廷記注和機要政務,俗謂「小侍從」。蘇軾既任起居舍人,元祐元年二月以七品服入侍延和殿,蒙恩改賜銀緋。

宋朝官員的服式,有嚴格的規定,文臣自入仕時起,著綠袍,滿二十年才賜換緋袍和銀魚袋,換穿緋袍後再過二十年,才能賜換紫袍、佩金魚袋。蘇軾入仕,如以仁宗嘉祐六年(1061)中制科授大理評事起計,至元祐元年(1086),為時則已二十五年,但因中經頓挫,所以直到此時才得換緋掛銀,並獲詔賜對衣、金帶、金鍍銀鞍轡馬。

司馬光執政後,一方面大刀闊斧地調整人事,一方面陸續廢止熙豐年間實施的新法。元豐八年七月罷保甲法,十一月罷方田法,十二月罷市易法、保馬法。元祐元年閏二月,被人反對得最激烈的青苗法,也告罷廢。

當司馬光、呂公著二人,積極推翻一切新政,徹底清除新政所生的積弊時,新政派的大將韓縝、蔡確和章惇,仍然高踞在原來的相位上,冷眼窺伺得失。蔡確既為公論之所不容,而章惇跋扈如故。

元祐元年二月間,司馬光上言:免役法有五害,請求恢複差役。章惇力加駁斥,上章累數千言,筆下一點不為司馬稍留餘地。這還不算,更在太后簾前與司馬光覿面爭論起來,態度非常豪橫,說得衝動,竟在殿上大聲咆哮道:「它日安能奉陪吃劍!」如此狂妄,太皇太后也按捺不住,大怒起來。於是劉摯奏言:「章惇佻薄險悍,諂事王安石,以邊事欺妄朝廷。再附呂惠卿,又為蔡確所引,橫議害政,請除惡務盡。」

當時,尚書左僕射蔡確已先罷政,出知陳州,旋改亳州,朝廷即以司馬光接替蔡確所遺的相位,仍兼門下侍郎原職,所以王岩叟更奏曰:「惇見陛下以司馬光做相,躁忿忌嫉,所以如此。」

章惇簾前爭論,惹怒太后後不久,因孫覺議論邊政,不合其意,他便公然罵道:「議者可斬。」對於任何一個上書言事的人,一律蔑視為「不逞之徒」,於是滿朝怨毒,群起而攻,並於同月罷官,以正議大夫知汝州。錢勰(穆夫)時為中書舍人,制行詞,有「怏怏非少主之臣,悻悻無大臣之節」句,非常尖刻。

但是,關於罷廢免役法,持反對意見者卻不僅是章惇一人。朝列中頭腦比較冷靜,不太意氣用事的人,也都認為從前施行的差役法,流弊很多。改行免役以來,已經十幾年,確比差役進步,法無新舊,以良為是,何必一定要恢複舊法。如與司馬光非常親密的范純仁,便婉轉勸他道:「為治之道,去其太甚者即可。差役一事,尤須仔細考慮,不然,徒為民病。」又道:「宰相的職責,在求人才,變法不必太急。願公虛心以延眾論,不必一定要謀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諂諛逢迎的小人,便得乘虛而入。」司馬光默不作聲,純仁無奈,只好退一步說:「假使相公決意要這樣做,不妨挑擇一路,先作試驗,看看恢複之後的利弊如何?」

司馬光為人,有強烈的自尊心和執拗的責任感,堅持已定的主張,不肯接受任何人的建議。范純仁出來嘆道:「憑這個樣子的態度,只是使人不再說話而已。我如只欲媚公以取容悅,不如少年時迎合王安石,早就既富且貴了。」

當王安石變差役為免役時,蘇氏弟兄都是激烈的反對論者。蘇轍當時曾說:「役人之不可不用鄉戶,猶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蘇軾更曾堅持差役決不可變,但是後在地方上親經歷練,有了實際的體認,便完全改變了原來的觀點,認為王安石新法中,免役確是比差役進步的一個良法。

熙寧初年,蘇軾到底還只是一個得意太早的書生,缺乏實際的政務經驗,只因讀書較多,才氣充沛,率然放言高論,不免未盡事實。等他有了幾年地方政務的實際經驗,才明白從前所行的差役法,積弊很深。主要的原因是應差服役的老百姓,不懂官府衙門的規矩,遂被胥吏們顛倒捉弄,很多人因此破產亡家。原先認為「無可取代」的差役,事實上是便利胥吏為害百姓的惡法。

免役法比較簡單,按照老百姓的戶產高下,分等出錢雇役,頗合「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可以斷絕胥吏勒索的機會,只須把該收的實費之外,另有許多濫加名目的苛雜嚴格禁革,這已經實行了十六年的辦法,沒有改回差役的必要。

司馬光盡罷熙豐新法,罷到差役法時,最不為朝列所同情。范純仁諍勸無效,蘇軾便賈勇往見,向司馬相公說道:

「相公所要施行的,都是上應天心、下合人望的事,唯有役法一節,不可輕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在於掊斂民財。在上的人聚斂,在下的老百姓便有錢荒之患。差役之害,在於民常在官,不得專力農事,而胥吏從中作奸。……兩害相權,輕重略等,現在要以彼易此,人民未必歡迎。……」

蘇軾很婉轉地說開了一個頭,還沒提出正面的意見,司馬光便愕然問道:「那麼,如你所說,計將安出?」

「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蘇軾先舉原則,然後以兵役作例來做說明:「三代之法,兵農合一,到秦時才分而為二;唐朝中葉,把府兵廢為長征卒,從此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人拿出谷帛來養兵,兵用性命來保衛老百姓的身家,天下稱便。我想,即使聖人復出,怕也不能變易。現行的免役法,與此相同。公欲驟罷免役,改行差役,恰如要罷傭兵而恢複民兵一樣,恐怕不很容易。……」

蘇軾稍稍停頓,看司馬光不開口,接續說道:

「先帝本意,按民戶大小出錢雇役,使老百姓可以專力農作,雖有貪吏滑胥,無所施其暴虐。坊場河渡,官自出賣,用這筆錢來僱用衙前,則人民可免倉庫、綱運等破家之患。此萬世之利,決不可變。

「不過,其中也有兩項弊端,一是把這筆錢移作別用,二是拿寬剩役錢來爭購坊場河渡,想賺不實在的漲價利益。這是王安石、呂惠卿的辦法,並非先帝本意。

「相公如能徹底消滅這兩項流弊,不必變法,則老百姓必然擁護相公,事亦易成。

「至於寬剩役錢,名為十中取二,事實上卻已加半徵收。相公如能把這額外的浮收全部豁免,同時准許老百姓用布帛穀米折納役錢,各從其便,那麼錢荒的毛病也就沒有了。……」

司馬光聽後,默不作聲,蘇軾只得訕訕說道:「若照這樣去做,天下稱便,相公尚有何求。如其認為現在還不是時候,那麼慢慢再斟酌,也不嫌遲。」

司馬光成見很深,仍無言語。

蘇軾後來調換話題,和他談熙寧年間曾經實施過的給田募役法,那是用官田及寬剩役錢買民田來募役人,大略如邊郡僱用弓箭手的辦法一樣。蘇軾說他曾在密州推行過,人民稱便。所以勸司馬光恢複先帝曾行的此一辦法,不過必須請發內帑,補足全國寬剩錢斛至三千萬貫石,用以推行此法於河北、河東、陝西三路。數年之後,三路役人,可以減少一大半,如此培養民力,可備邊境緩急之用。

司馬光聽了,尤不贊成。

這天談話沒有結果,但是蘇軾不肯死心,第二天直接找到政事堂去,再向司馬相公公開陳述他的反對意見。司馬光心裡不耐煩,臉上就不免忿然作色起來。蘇軾也很氣惱,反轉來詰責他的態度:

「從前韓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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