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黃州五年 十一 神宗的救贖

放逐蘇軾,不是神宗皇帝的本意,神宗漸悟蘇軾並沒有「譏訕君上」的意思,不過是執政們給異己者扣上去的一頂高帽子而已。然而宋朝傳統的台諫制度,皇帝有必須接納諫言的義務,而新政是國家的既定政策,也不容反對議論肆行流布,基於這兩個政治之現實的情勢,神宗不得不暫時犧牲蘇軾。

蘇軾得於百日內從御史台獄釋出,完全出自神宗的宸斷,責降處分又將他放在黃州,距離中原,並不甚遠。從整個事件的發展看,應該不會很久就有逐步起複的後命,然而這個階段,卻一拖四年有餘,這中間就必然有許多周折存在。

神宗非常欣賞蘇軾的文采,並且記得祖父仁宗皇帝得此英才時的喜悅;祖母光獻曹太后病榻上的遺言,更常常在他耳邊回蕩。蘇軾在黃州,神宗沒有遺忘過他,要等到一個適當的起複機會,才能按照程序,重新起用這位皇家重視的大臣。他的母親宣仁太后,於元祐間特地面諭蘇軾,將他從謫籍中重新起用,不次升擢的人,不是她,而是先帝(神宗)的遺意。又說:「先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奇才,奇才!但未及進用卿耳。」(《宋史》本傳)

蘇軾在知徐州任時,有一件「失察妖賊」的舊案,不曾了結,到他已貶黃州,才得聖旨「放罪」(免罪),蘇軾照例上《謝失察妖賊放罪表》。本來這種例行公事,日理萬機的皇帝可以不必看,大約因是蘇軾所寫,故亦取來一讀,當讀到「……況茲溝瀆之中,重遇雷霆之譴。無官可削,撫已知危。……」這幾句時,不禁笑道:「畏吃棒耶?」

雖是戲言,但也見得蘇軾雖被放逐,但是他的文字,仍被皇上所喜愛。

神宗是個英明有為的君王,為增進行政效率,幾年來反覆研討,計畫改定官制。

宋朝的行政組織,一直沿用五代舊制,以平章事為真宰相,大多是兩個席位,別設參知政事,稱執政官,則為宰相的副手。

現在,神宗決意改用唐朝的三省制。三省本置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分別統率群僚。但元豐當時,元老耆舊多因反對新法而去,而新政的首領王安石也已退休,剩著一批掛新政招牌,而以招攬政權為實的政客,實在不配當「真相」。所以新定官制,將侍中、中書令、尚書令這三個相位說是官高暫不除人,而以尚書令之副——左右僕射行宰相之事。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之責;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中書令之職。廢參知政事,置門下、中書二侍郎、尚書左右丞,以代其位。

改定官制這樁大事,於元豐三年九月間定議。神宗自安石去位後,深感繼起無人,事事都不成功,非常煩惱,躊躇再三,決意起用司馬光,附帶起復甦軾。

一日,神宗召集宰輔,舉行御前會議。皇帝取出一幅先已準備好的「圖子」,交給時在相位的蔡確和王珪。

這「圖子」中,御史中丞執政位牌上,貼上「司馬光」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位牌上,貼名「蘇軾」。另有幾個因議新政不合而離開中樞的舊臣,各有安置。

神宗皇帝隨即論曰:「這幾個人,前此立朝,議論雖有不同,然而都是各本所學,忠於朝廷的人,不可永遠廢棄。現在新官制將付實施,應該新舊人兩用。」

並且手指御史中丞銜位上,以堅決的口氣說:「這個位置,非司馬光不可。」

王珪、蔡確相顧失色,一時無辭可解,只得高聲應道:「領德音!」

蔡確退下殿來,兀自喃喃自語道:「這事如何使得。總要想個辦法,死馬當活馬醫才好。」

蔡確的詭計是,「皇上久欲收復靈武,倘然有辦法使西邊的軍事擴大,深入敵人巢穴,假使這事情成功,則皇上轉移注意西事,必不再召君實,君實也不會應詔」。

這是一個非常巧妙的陰謀,卻是誤國的詭計。神宗久苦西夏誅求無厭,不斷的騷擾和掠奪,使宋朝民窮財盡,國力日弱,久欲一振天威,以解救沉重的財政負擔,確保國家的疆圉。司馬光老成持重,決不會贊成發動邊釁,進行冒險的戰爭。所以說,只要迎合上意,挑起這場大火,神宗便不會召司馬光,司馬光也不會來了。

後來果然如此,蔡確授意知慶州俞充上了一個「平西夏策」,加上西夏內亂有機可乘的借口,第二年四月,神宗就詔熙河經制李憲等各路軍馬進討西夏了。司馬光未召,蘇軾等人也都被擱下來了。

蘇轍《龍川別志》記述此事甚詳,所下的結論則是:「自是西師入討,夷夏被害,死者無算,新州之命(蔡確流放新州),則此報也。」

至元豐四年(1081)十月間,改定官制即將頒布施行,神宗召集執政重臣至天章閣,商議「官制除目」的大事。先由執政進呈三省印,神宗說:「從前是由金鑄的,現在御寶金鑄,這可用鍍金的。」繼由執政進呈預先擬好的「除目」(任官名單),請求核定。

這次會議中書檢正官王震(王鞏的六侄)和吳雍均被召與會,擔任紀錄。神宗看了執政所擬的「除目」,諭曰:

「三省密院官,暫時擱一下。」

於是從吏部以下討論起,議到太常少卿,帝曰:

「這一職位,必須慎擇妥人。」以前執政屢有推薦,都不合上意,所以帝諭如此。續議禮部郎中,神宗說:

「此南宮舍人,非其他曹官可比,可除劉摯。」

論到著作郎,神宗說:「此非蘇軾不可。」

眾人無言,過了一會兒,神宗打破沉默道:

「想到了,太常少卿可除范純仁。」

議畢,皇帝面色嚴重地宣諭道:

「朕與高遵裕約定,當於某日下靈武,等他捷報到來,必須大事慶賞,其時官制可行,除目可下。」

同時告誡在場諸人,絕對保密:「外人如有知此消息,定是卿等幾人所泄漏,都須負責。」又命執政嚴戒王震、吳雍守秘。

高遵裕是環慶經略,他在慶州打敗了西夏,又與劉昌祚合兵在距靈州百里之地,對來襲的虜軍,打過一次勝仗,一路所向無敵,直薄靈州,報稱指日可下,所以神宗有此期待。

不料高遵裕靈武之師,久圍不下,反被西夏人決黃河之水直灌營地,十幾萬大軍生還者不到萬人,幾乎是全軍覆滅,高遵裕與神宗相約的捷報和神宗預備的慶賞,皆成虛願。

元豐五年(1082),議修國史,神宗諭示:「國史大事,可命蘇軾主編。」王珪面有難色,神宗只得說:「如蘇軾不恰當,姑且用曾鞏一試。」

曾鞏編成《太祖總論》,進呈,不合上意。六年,曾南豐丁憂返籍,不久也去世了。

派蘇軾修國史,既被王珪阻攔了,神宗又降旨要起復甦軾以本官知江州。蔡確和中書侍郎張璪受命,王震當詞頭。公事送到門下省,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的王珪奏以為不可。明日改承議郎,知江州太平觀。官僚要反對一件事,先是推,推不掉就拖,一拖再拖,「命格不下」了。

有人很憤慨地說,這都是王禹玉(珪字)出的力。 這樣推諉拖托,時間過得很快,蘇軾被謫黃州,已經四年了。至元豐七年(1084)春,神宗不再與執政的宰輔商量,徑以「皇帝手札」,量移蘇軾汝州。

用「皇帝手札」是萬不得已。這種特殊文件,一曰手詔,常為非常的恩典,如特赦;一曰御札,則為皇帝決意要辦的事,一種率直的指示,故不用四六句。這兩種特別的文件,一經頒下,臣下只能奉行,不得再議。神宗若不深惡執政的惡意阻撓,也決不輕易打破常制,動用「皇帝手札」。

「量移」為該恩原赦,量移近里州軍之意,算不得是起複,這也是神宗顧慮蘇軾為當前的執政大臣們所力拒,復官反而容易滋生事端,不如留待到了河南,看情形再說。

起複的第一步,以「皇帝手札」那樣特殊的措施,才告成功。元豐七年(1084)四月,告下黃州,特授蘇軾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汝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一切都無改變,不過從偏遠的黃州移到京畿附近的汝州而已。告詞有曰:

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深;人才實難,不忍終棄。……

這幾句話使蘇軾低徊雒誦,頓生知遇非常的感激,作《謝量移汝州表》,也竭盡哀慕之意。如曰:

旋從冊府,出領郡符。既無片善可紀於絲毫,而以重罪當膏於斧鉞。雖蒙恩貸,有愧平生。隻影自憐,命寄江湖之上;驚魂未定,夢遊縲紲之中。憔悴非人,章狂失志。妻孥之所竊笑,親友至於絕交。疾病連年,人皆相傳為已死;饑寒並日,臣亦自厭其餘生。……

這份謝表,呈達皇帝御前,神宗讀後,顧謂侍臣道:「蘇軾堪稱奇才!」

但還有人在帝前媒孽道:「觀軾表中,猶有怨望之語,如說兄弟並列於賢科,以及驚魂未定,夢遊縲紲等語,自以為因詩詞被譴,實非其罪,毫無悔悟之意。」

神宗愣了一下,徑曰:「朕已灼知蘇軾衷心,實無他腸。」言者語塞。

上述皇帝告詞中有「人才實難,不忍終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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