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黃州五年 七 飲食生活

蘇軾一向講究飲饌,甚至不辭以老饕自居。黃州生活空虛,獨多閑暇,因此於飲食之道,就更有興趣起來。

自元豐三年正月,策馬來黃州城的途中,俯瞰浩浩江水,仰視群山上的竹林,他所算計的就是將來的口食:「長江繞郭知魚美,好竹連山覺筍香。」

後來果然常常運用這兩種最便宜的材料來做菜,不但自吃,還自己下廚,親執槍匕,煮出魚羹來請客。他這魚羹,自己寫下很詳細的做法,以新鮮鯽魚或鯉魚活斫,冷水下,入鹽,以菘菜心芼之。扔入葷蔥白數莖,不能攪動,俟半熟時,入生薑、蘿蔔汁及酒各少許,臨熟,入橘皮線乃食之——橘皮線或即橘皮切絲。此菜極似現在江浙菜中的奶汁鯽魚湯,卻是蘇軾的拿手傑作,至元祐間已在京師做了大官,他還邀集好友來品嘗魚羹,一顯手段。

黃州土產的食物,據他給秦觀的信上說:「柑橘椑柿極多,大芋長尺余,不減蜀中。羊肉如北方,豬牛麞鹿如土,魚蟹不論錢。」然而,蘇軾,西南人也,似乎不很欣賞牛羊肉,卻盛讚黃州的豬肉最美。作《豬肉頌》曰:

凈洗鐺,少著水,柴頭罨煙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時他自美。黃州好豬肉,價賤如泥土。貴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早晨起來打兩碗,飽得自家君莫管。

這紅燒豬肉,後來也成為一道名菜,至今餐館裡還有一個菜式曰「東坡肉」。

蘇軾雖然不能沒有肉食,但他從小受母親程太夫人的影響,自己決不在家裡宰殺生物,以前只能做到不殺豬羊這類大動物,現在則連雞鴨蟹蛤,也都在禁殺之列。

自言作此禁制的緣由,因為在御史台獄裡,親身經驗過,如「待宰之雞」一樣的恐怖和痛苦。《獄中寄子由》詩:「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所以,出獄之後,立即下定決心,不殺生物,甚至有人送他螃蟹蛤蜊之類,他也拿來投還江中,自己說:雖然明知蛤在江中,沒有再活的可能,但總希望萬一能活;即使不活,也總比放在鍋子里煎烹為好。自述其由曰:

……非有所求覬,但以親經患難,不異雞鴨之在庖廚,不復以口腹之故,使有生之類,受無量怖苦耳。

蘇軾居黃,將已一年,元豐四年新正,決定去岐亭看望陳慥。當地的新朋友潘丙、古耕道和郭遘一直伴送他走到城外十五里的女王城東禪莊院。

路上想起去年陳家殺雞捉鴨,盛羅酒食來招待他的情形,不禁感到為口腹之慾而殺戮生命的殘忍,所以一見面便先聲明,千萬不要為他「殺生」,後來又作了一首《我哀籃中蛤》的泣字韻詩,寄往岐亭,勸說季常戒殺。

自此以後,蘇軾每年作詩一首寄贈季常,均用「泣」字作韻,匯為岐亭五首。那首戒殺詩是這樣寫的:

我哀籃中蛤,閉口護殘汁。

又哀網中魚,開口吐微濕。

刳腸彼交病,過分我何得。

相逢未寒溫,相勸此最急。

不見盧懷慎,蒸壼似蒸鴨。

坐客皆忍笑,髠然發其冪。

不見王武子,每食刀幾赤。

琉璃載蒸豚,中有人乳白。

盧公信寒陋,衰發得滿幘。

武子雖豪華,未死神已泣。

先生萬金璧,護此一蟻缺。

一年如一夢,百歲真過客。

君無廢此篇,嚴詩編杜集。

不但陳慥接受了他的勸告,二人相聚,再不殺生,甚至岐亭陳家的鄰里,讀了這首詩,都說「未死神已泣」太可悲了,受此感化,有人不再吃肉,而蘇軾自己是有名的老饕,「猶恨未能忘味」,不能完全素食,不過他只吃「自死物」,不為口腹殺害生命。

他還寫過一篇《書王翊救鹿》的短文,今載集中,也是將鹿「擬人化」了,勸人不要殺生的故事。

蘇軾講究飲饌,卻努力提倡「戒殺」,此因蘇軾一生,苦難深重,使他真切體驗生命的意義,對生命存在的這個事實,抱著執著的感情,認為宇宙間一切有生之倫,都有權利維護自己的生命,人類無權殺害別的生物,何況只為口腹之奉。

這種人道主義思想,形成蘇軾「民胞物與」的精神,表現於政治作為上,則為忘卻一切利害,反對病民的新法,不顧任何打擊,要替哀哀無告的老百姓說話,興水利,救災荒,恤病賑饑,孜孜不倦;表現於個人生活上,遇事同情弱者,幾乎成了他的基本觀念,飲食生活中「戒殺生物」,只是最最微末的一端而已。

至於黃州的酒,卻實在差勁,一直叫他抱怨不休。詩曰:「酸酒如齏湯,甜酒如蜜汁。三年黃州城,飲酒但飲濕。」酒味雖然如此,但是別無他途,所以說:「我如更揀擇,一醉豈易得。」又作《飲酒說》,態度卻超脫得多,如言:

予雖飲酒不多,而日欲把盞為樂,殆不可一日無此君。州釀既少,官酤又惡而貴,自醞則苦硬不可向口,慨然而嘆,知窮人之所為,無一成者。然甜酸甘苦,忽然過口,何足追計,取能醉人,則吾酒何以佳為?但客不喜爾,然客之喜怒亦何與吾事哉。

話雖如此,他在樽邊席上,仍然禁不住要抱怨,知道的朋友,都會送酒給他,徐太守會送他最佳的州釀,黃州鄰近四五個郡縣送來的酒,一時喝不完的,將它混合置在一個酒器中,有如現在不經調配的雞尾酒,蘇軾稱之為「雪堂義樽」。

後來他從道士楊世昌處求得一個秘方,自己來私釀蜜酒。每次用蜜四斤,煉熟,入熱湯攪成一斗,加好面曲二兩,南方白酒餅仔米曲一兩半,搗細,用生絹袋子盛了,與蜜水共置一器內密封,等它發酵,三數日沸定,酒即清澄可飲。酒成,蘇軾大為快活,作《蜜酒歌》曰:「真珠為漿玉為醴,六月田夫汗流泚。不如春瓮自生香,蜂為耕耘花作米。……君不見南園採花蜂似雨,天教釀酒醉先生。先生年來窮到骨,問人乞米何曾得。世間萬事真悠悠,蜜蜂大勝監河侯。」

蘇軾雖然非常感謝蜜蜂,得蜜釀酒,但真會喝酒的人,卻認為味道太甜,並不像酒。葉夢得說,如遇蜜水腐敗時,喝了就會瀉肚子。所以蘇軾似乎也只釀造了一次,後不復做。

蘇軾好酒復愛茶。黃州並不產茶,不過安國寺的竹間亭下,種有幾株茶樹,卻是名物。每年春天,徐太守必邀蘇軾同游安國寺,飲酒亭上。酒後,擷亭下之茶烹而飲之,甘芳沁於心脾。大受病歿,郡人請蘇軾改此亭名為「遺愛」,用以紀念這個好官。

飲茶以促進健康,蘇軾有個秘訣,《漱茶說》曰:

除煩去膩,世不可缺茶,然暗中損人殆不少。昔人云:自茗飲盛後,人多患氣,不復病黃。雖損益相半,而消陽助陰,益不償損也。……

他的方法是食後用粗葉濃茶漱口,使油膩不入腸胃,牙齒也得堅密而蟲病不生。上品茶不能常有,只能隔幾日喝一盞,也就不足為害了。

他在黃州,是個生活都成問題的罪官,自顧不遑,一朝聽到岳鄂民間流行「溺嬰」的惡俗,想到無知的人們竟在親手扼殺自己的骨肉,不禁芒刺在背,寢食難安。雖然他既無官守,又無財力,但他還是要奮力以赴,呼籲有力量的朋友,循法律的、經濟的兩個途徑,雙管齊下,來共同消弭這公然殺人的惡俗。

事情發生在元豐五年(1082)的正月,同鄉王天麟從武昌過江來看他,閑話間,說起岳鄂一帶民間,有樁沿襲已久的惡俗,即是「溺嬰」。

一般平家小戶,限於經濟能力,最多只能撫養二男一女,當時沒有節育方法,超過能力限度而再有生養時,只好等到生下地時,立即將這新生兒,撳入冷水盆里,殺害了事。中國古代社會,重男輕女,所以遲來的女嬰,幾乎無一倖免。因此造成人口上男多女少的偏差,使社會上娶不著老婆的鰥夫激增,已可看出「溺嬰」的普遍。

蘇軾聽了這話,為之食不下咽,寫了一封千字長函給篤重人倫的朱鄂州(壽昌),求他挺身出來改革這樁太不人道的惡俗。他形容溺殺當時的殘忍:「初生輒以冷水浸殺,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閉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嚶良久乃死。」他說這種行為的法律責任是:「准律,故殺子孫徒二年。」指的是刑統(斗訟、毆詈父母祖父母)條:「子孫違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毆殺者,徒一年半,……故殺者加一等。」律疏說:「非違犯教令而故殺者,徒二年。」

蘇軾引用的律條即此,而且特別說明:「此長吏所得按舉。」即指此非告訴乃論的罪行,不必要有原告,地方長官可以依法檢舉的公訴罪。他要求朱知州:「明告諸邑令佐,使召諸保正,告以法律,諭以禍福,約以必行,使歸轉以相語,仍錄條粉壁曉示,且立賞召人告官。……若依律行遣數人,此風便革。」

除了法律禁止之外,追究形成這種惡俗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貧窮」。蘇軾舉述王天麟的經驗說:「天麟每聞其側近有此,輒馳救之,量與衣服飲食,全活者非一。既旬日,有無子息人慾乞其子者,輒亦不肯。」

蘇軾說:「以此知其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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