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變法與黨爭 九 遭誣

神宗是個開明的英主,喜歡聽多方面的意見,所以王安石常將外來的地方官,引見皇帝,用以證見新政的成功,堅定皇帝的信心。范純仁諫勿聽信小臣之言,蘇軾有聽言太廣之諍,都是針對這個情形而發。在安石方面,當時反對新政的人太多,很擔憂這年輕的皇帝,會被眾口動搖,所以竭力勸說神宗,為人主者必須「獨斷」。有一個獨斷的君主於上,必然連帶產生「專任」的大臣於下,這是王安石鞏固新政及其領導地位的一策。

開放言論,眾謀國是,在蘇軾看來,是比什麼問題都重要的先決條件。他要揭破安石「獨斷」論的企圖,限於位卑職小,沒有辦法進言。適逢開封府考試舉人,蘇軾被派為考官,就借發策來鼓勵正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桓公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何也」為問。王安石看到了,認為是諷刺他,非常憤怒。

初,言官群起反對新政,數月之間,台諫一空。一日,安石獨對,向神宗進言曰:「陛下知今日所以議論紛紜之故何在?」

帝曰:「此由朕置台諫,皆非其人。」

安石說:「陛下遇群臣無術,數失事機,別置台諫官,但恐如今日措置,亦未能免其紛紛。」

於是安石薦淮南轉運使謝景溫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景溫不能得官於中朝,以妹嫁與安石之弟安禮,結為姻親,安石援以為助。

神宗又詔近臣舉薦諫官,翰林學士范鎮應詔奏舉蘇軾,可當其任。景溫深恐蘇軾這個勁敵,一旦當上諫官,必攻新政和新政派的人,遂先發制人,奏劾蘇軾前於英宗治平三年丁父憂,扶喪歸蜀時,沿途妄冒差借兵卒,並於所乘舟中,販運私鹽、蘇木和瓷器。這件劾案,詔下江淮發運湖北運使逮捕當時的篙工水師,嚴切查問,又分文六路,按問水行陸行所歷州縣,令向蘇軾曾經差借的兵夫舵工偵訊,又查知時任天章閣待制的李師中,其時,曾與蘇軾遇於中途,就要他出來作供偽證,故意將這案子,鬧得雷厲風行。

師中,字誠之,治平中自廣南還京,他曾在史館與蘇軾共事。蘇軾扶喪返蜀,師中出守鳳翔,道出江陵,曾相邂逅。師中是個光明磊落的氣節之士,豈肯為人做偽證。而各地方查問的結果,販貨的事根本子虛烏有,而所謂冒借兵卒一節,只是有幾個眉州派出來迎接新太守的兵夫,因便送蘇軾至京而已,並無冒差事實。窮治年余,毫無所得。

當景溫劾蘇案付查之初,聲勢嚴厲,似有將興大獄的模樣。范鎮上疏為蘇軾辯誣,他說:「蘇軾於治平中喪父,韓琦贈銀三百兩,歐陽修贈二百兩,軾皆辭謝不受,而現在言官劾他舟中夾帶私鹽販賣,能得多少?豈有不受贈銀而冒險私販,博取蠅頭小利之理。」

其時,司馬光為乞外放,入對垂拱殿,神宗問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

這句問話的背後,顯然有安石所說的蘇軾在幕後操縱司馬,反對新政的此一猜疑在內。司馬光就趁勢對曰:

「臣素與安石善,但自其執政,違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蘇軾輩,皆肆行詆毀,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

帝曰:「青苗有顯效。」

光對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黨以為是耳。」

神宗說:「蘇軾非佳士,鮮於侁在遠,軾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及蘇木瓷器。」

光凜然對曰:「責人當察其情,軾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賜之銀乎!安石素惡軾,陛下豈不知?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軾雖不佳,豈不賢於李定,定不服母喪,禽獸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為台臣,何獨惡於軾也。」

神宗果然「獨斷」不悟,「專任」安石如故。熙寧四年九月,司馬光罷知永興軍。

是年,詔開賢良方正制科,范鎮舉薦台州司戶參軍孔文仲對策,文仲策言九千餘字,力論新法不當。宋敏求定為異等,安石大怒,持請神宗御批,令以原官回任。范鎮不服,疏爭:「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明之累。」疏上不報。

於是范鎮以「臣言不行,無顏復立於朝」,請求致仕。略曰:

……臣論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認母,壞人倫,逆天理,而欲以為御史,反為之罷舍人,逐台諫;王韶上書,肆意欺罔,以興造邊事,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帥臣;不用蘇軾則掎摭其過,不悅孔文仲則遣之還任,以此二人,況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聖鑒乎?

續復極言青苗之害,指責王安石以個人的喜怒定國家的刑責,結曰:「陛下有納諫之資,大臣進拒諫之計;陛下有愛民之性,大臣用殘民之術。」疏入,安石大怒,執著這份疏狀,氣得手都發抖,就親自草制,詆斥范鎮,命以戶部侍郎致仕,凡所應得恩典,一概削去。范鎮謝表說:

願陛下集群議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為腹心,以養中和之福。

這話,完全針對王安石而發,天下聞而壯之。蘇軾往賀范鎮致仕,說:「公雖退,而名益重矣。」

范鎮愀然不樂道:「君子言聽計從,消患於未萌,使天下陰受其賜,無智名,無勇功,吾獨不得為此,命也。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

范鎮自此日與賓客賦詩飲酒,有人勸他稱病,杜門謝客,以防政治迫害,鎮曰:「死生禍福,天也。吾其如天乎!」

司馬光在永興軍,隨又乞判西京留台,屢請不報,最後一疏曰:

……臣之不才,最出群臣之下,先見不如呂誨,公直不如范純仁、程顥,敢言不如蘇軾、孔文仲,勇決不如范鎮。臣畏懦惜身,不早為陛下別白言之。軾與文仲皆疏遠小臣,乃敢不避陛下雷霆之威,安石虎狼之怒,上書對策,指陳其失,隳官獲譴,無所顧慮,此臣不如軾與文仲遠矣。

今陛下惟安石是信,附之者謂之忠良,攻之者謂之讒慝。臣今日所言,陛下之所謂讒慝者也。若臣罪與范鎮同,即乞依鎮例致仕;若罪重於鎮,或竄或誅,所不敢逃。

神宗一再挽留,而司馬光去志已堅,最後只好從其所請。既至洛陽,他就從此絕口不談時事,邀約一批史學者如劉恕、范祖禹等著手編撰歷史巨著《資治通鑒》。

被司馬光罵為禽獸不如的李定,字資深,揚州人。少年時受學於王安石,熙寧二年由孫覺推薦,以秀州軍事判官召來京師,謁諫官李常,常問曰:「君從南方來,老百姓對青苗法以為如何?」定曰:「人民稱便,皆大歡喜。」常說:「舉朝方共爭此事,君莫作此言。」李定往見安石,告知此事,並說:「定但知據實說話,不知京師乃不許說。」

安石聞言大喜,將他引見神宗。帝不次拔擢,命以定知諫院,宰相說:「前無選人除諫官之例。」遂拜權監察御史里行,陳襄奏彈不得,宋敏求以其資格不合,封還詞頭,翌日自行辭職。依次輪值李大臨、蘇頌,相繼封還,拒不撰告,如此更奏更下,一直換到第七個人,才得通過,而宋、李、蘇三人,坐「累格詔命」的罪名,同時落職。馬永卿《元城語錄》載:「此乃祖宗德澤,百餘年養成風俗,公論之不為屈如是,齊太史崔杼弒君,殺三人而執筆如初,何異。」

御史陳薦繼起奏劾李定前為涇縣主簿時,聞母仇氏死,匿不服喪。詔下淮浙轉運使問狀,還奏:「李定以父年老,求歸侍養,不雲持所生母服。」定自信:「實不知為仇所生,故疑不敢服。」蓋其生母早為其父所出而改嫁。

宰相曾公亮請飭追服,安石力主不必,且罷陳薦的御史職,改官李定為崇政殿說書,而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復言:「李定不孝之人,不宜居勸講之地。」並且辭侵安石。李定不能自安,求解職,乃以為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吏房公事。

李定不服出母之喪,到底不是大逆不道的罪行,而全台總攻,滿朝訛議者,不過是借李定以反對王安石而已。

恰巧這時候,長安大尹錢明逸奏報:有個從前做過知廣德軍的朱壽昌,揚州天長人,生七歲,其父朱巽為長安太守時,出其所生母劉氏另嫁,母子不相聞問者五十年,壽昌宦遊四方,多方尋母不得。熙寧三年,與家人訣別,棄官入秦,斷葷茹素,刺血寫經,沿途散布,祈有遇合,行次同州,果獲重逢,其時劉氏已經七十多歲了。

神宗以為至孝,召壽昌赴闕,時適群攻李定不服母喪的熱潮中,安石甚忌壽昌,但付審官院,使授河中府通判,希望他趕快走而已。

這更激起士大夫間的倫常正義之感,紛紛作詩褒揚朱壽昌的孝行,居然匯印成書。蘇軾後亦作賀壽昌得母詩,曰:

嗟君七歲知念母,憐君壯大心愈苦。

羨君臨老得相逢,喜極無言淚如雨。

…………

這首詩里,通篇稱揚朱壽昌的孝行,其中只有「此事今無古或聞」及「西河郡守誰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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