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變法與黨爭 八 上皇帝書

熙寧四年(1071)正月,神宗欲用張琬直舍人院,樞密副使馮京舉薦劉攽、曾鞏、蘇軾三人,同備採擇,上不答。

王安石主張改科舉,興學校。

經學家的安石,以為國家設科取士,應以經世之學為主,詩賦無裨實用。他說今之取士,「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於文辭,而又嘗學詩賦,則謂之進士。……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於無補之學,而以此絀死於岩野,蓋十八九矣」。故欲更改貢舉法,並且罷廢明經等科。進士科免試詩賦,專考經義論策,以通經有文采者為合格。群經中廢《春秋》與《儀禮》,又設新科曰「明法」,試律令、刑統大義等,以待不能應試進士的士子。

神宗並不反對經學,但對此議不能無疑,乃詔下兩制、兩省、待制以上官,御史、三司、三館雜議。

蘇軾以為「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假使君相無知人之明,朝廷無責實之政,則變更貢舉,徒滋紛亂而已,上《議學校貢舉狀》。

關於立學,蘇軾以為自昔慶曆年間,朝廷固已詔令各州縣立學,而至今惟有空名僅存,如今何必變更,徒費民力,「今之學校,特可因循舊制,使先王之舊物,不廢於吾世足矣」。蘇軾認為取士的準則,最重要的只是德行與文章兩項,「德行」不是試場考得出來的,「欲興德行,在人君者,修身以格物,審好惡以表俗」。如從設科立名以取之,則是教天下相率為偽而已。

就文章來說,確是策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但從政事來說,則詩賦、策論,兩皆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科取士,不過如是,而且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欲廢之」。再說,經傳子史,即使真的讀通,也無益於從政,何能寄望於粗識大義之人。他說:「今進士日夜治經傳子史,貫穿馳鶩,可謂博矣。至於臨政,曷嘗用其一二。顧視舊學,已為虛器,而欲使此等分別註疏,粗識大義,而望其才能增長,亦已疏矣。」

奏上,神宗悟曰:「吾於此議,本亦有疑,讀了蘇軾這番議論,意為釋然了。」即日召見。

帝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即使是朕個人的過失,都可坦白指陳。」

蘇軾對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

神宗聽了,不禁為之悚然。

蘇軾所對,與他所上議狀中言對照來看,更加明白:「夫時有可否,物有廢興。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雖聖人不能復。故風俗之變,法制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強而復之,則難為力。」蓋他認為變革是一定要有的,但不能急求有功,揠苗助長。

蘇軾的理論是,一切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變更,都須因應時勢的需要而逐漸推行,社會的生活和風俗因時變化於先,法律制度跟著革新於後。假如以為法令代表政治權力,六七少年關門製作出來白紙黑字的公文,竟是一帖萬應靈丹,足以一筆抹殺宋代百年的積弊,足以強迫改變社會的風俗,這是過分的迷信。人類均有惰性,未必能於旦夕之間信任新制之利,甚或發生疑懼,則就產生頑強的阻力,而至於完全的失敗。

神宗求治太急,所以才聽言太廣。范純仁也勸諫過不要隨便延見小臣,至安石陷於孤立,而事又急需人為時,就引用急功近利之徒,而進人太銳,使整個政治的人事結構,一兩年間,面目全非。不但法令滋彰,朝局動蕩,且使一向穩定的經濟社會,為之騷擾和紊亂。

蘇軾慷慨陳辭,使神宗為之悚然動容,稍停,溫諭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館閣,皆當為朕深思治亂,無有所隱。」

蘇軾退朝後,興奮不已,遂將這次召見經過,向朋友同事說了。事聞於安石,安石不悅。

據說,神宗於召見蘇軾後,有意欲用為修起居注,此職是接近皇帝身邊的侍從近臣,怎能讓反對派的蘇軾去做?事為安石所格,因而有「權開封府推官」之命。

關於貢舉取士的方法,神宗再與安石商量時,安石對曰:

若謂此科嘗多得人,自緣仕進別無他路,其間不容無賢。若謂科法已善,則未也。

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科法敗壞人才,致不如古。

安石此論,謂人才須從教育紮根,從經義策論甄拔器識之士,原是正論。但他忽略了通明經義,不能期望於急求功名的舉子,而經義有無實用價值,更是可疑。歷史教育,是直接的經驗教育,具有實用價值;詩賦之作,看似無用,但從熟讀經史而出。安石的主張,所懸目標太高,往往畫虎不成反類犬,此事亦然。

神宗是非常講究文辭,重視史學的,本意並不以安石的主張為然,朱弁曰:

行中嘗與坡言,裕陵晚年深患經術之弊,其時判國子監,因上殿親得宣諭,令教學者看史。是月,遂以「張子房之智」為論題,上索第一人程文,覽之不樂。

坡曰:「予見章子厚(惇),言裕陵元豐末欲復以詩賦取士,及後作相,為蔡卞所持,卒不能明裕陵之志,可恨也。」

由是可見,神宗當看了蘇軾的《議學校貢舉狀》時,所說「意為釋然」的話,並非空言,只因安石一再堅持己意,帝才曲從其請。

於是,熙寧四年,詔罷詩賦,罷明經諸科,專以經義論策試進士,同時分置學官,教育州縣子弟,次第付諸實施。

其次,安石不當以一家私學,用自所訓釋的《三經新義》來取士,史言:

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晚居金陵,又作《字說》,多穿鑿附會,其流入於佛老,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

王氏的《三經新義》,本自有學術上的價值,但不該頒之學官,使科舉變成一種統治思想的工具。宋代士風,揣摹已成習慣,考官既不敢不以《三經新義》的解釋作衡文的唯一標準,則天下的舉子,別的書都不必看,專誦王氏章句,博取功名,但又並不了解其義。正如從前考明經科的學究,死背註疏一樣,根本談不上開明器識,培養人才。舉子既以《三經新義》為獵取功名的利器,就不再讀史,對於古今人物及時世治亂之跡,漫無知識。元豐初年,舉人試卷中竟然有「古有董仲舒,不知何代人」這樣荒謬的程文,聞者以為笑。 而安石暮年,也自覺悟其失敗,嘆道:「本欲變學究為秀才,不謂變秀才為學究也。」

安石又有《字說》二十四卷之作,笑話更多。

《字說》成書於元豐年間,但他構思歷有多年,自言「平生精力,盡於此書」。安石解釋字的形意,概照自己的意思,穿鑿附會,強為解人。殊不知中國的字體,經歷篆隸等等多少時代的變易,但憑東漢以後所存,以偏旁類次的字形,望形生義,從而取解,就不免笑話百出了。一說:

王荊公在熙寧中,作《字說》行之天下。東坡在館,一日因見而及之,曰:「丞相賾微窅窮製作,某不敢知。獨恐每每牽附,學者承風,有不勝其鑿者。姑以犇(奔)、麤(粗)二字言之,牛之體壯於鹿,鹿之行速於牛,今積三為字,而其義皆反之,何也?」荊公無以答,迄不為變。

而好諧謔的劉攽則更當面戲弄王安石道:「三鹿為麤,鹿不如牛;三牛為犇,牛不如鹿。謂宜三牛為麤,三鹿為犇。若難於遽改,欲令各權發遣。」權發遣者,宋時公文用語,小官驟得高缺,資歷淺不能正式任命者,皆號「權發遣」,故並謔之。

據傳,安石曾問蘇軾「鳩何以從九」,軾開他玩笑道:「鳲鳩在桑,其子七兮,連娘帶爺,恰是九個。」

安石說:「波者,水之皮。」蘇軾聽了,笑道:「滑者,水之骨。」

又一則說,荊公喜說字,客曰:「霸字何以從西?」安石說:「以西在方域主殺伐。」接著說了一大篇理由。其時另一人說:「霸從雨,不從西也。」安石又隨口答道:「為時雨之化耳。」其無定論而好強辯也如此。

所以,《東坡志林》有一則記安石想法太多,有好穿鑿的毛病,曰:

王介甫多思而喜鑿,時出一新說,已而悟其非也,則又出一說以解之,是以其學多說。嘗與劉貢父食,輟筋而問曰:「孔子不撤姜食,何也?」貢父曰:「《本草》,生薑多食損智。道非明民,將以愚之。孔子以道教人者也,故不撤姜食,所以愚之也。」介甫欣然而笑,久之,乃悟其戲己也。貢父雖戲言,然王氏之學,實大類此。

庚辰(哲宗元符三年,軾在海南)三月十一日,食姜粥甚美,嘆曰:「無怪吾愚,吾食姜多矣。」因並貢父言記之,以為後世君子一笑。

蘇軾被任為開封府推官,據說是有人忌他以小官橫議國是,欺他缺乏行政經驗,故意坑他。這話不是沒有因由,宋人矜重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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