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食蓼少年 六 但願一識張益州

宋仁宗皇祐四年(1052),蘇家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

蘇洵的幼女八娘,嫁與程夫人母家兄弟程濬之子之才(正輔),本來以妻兄作親家,以內侄做女婿,原是親上加親的好姻緣。不料八娘嫁過去後,卻因不得舅姑的喜愛,而女婿程之才也薄情寡義,竟至送了性命。蘇洵痛失愛女,怨憤不平,作《自尤詩》以哀其女(今已不傳),復作《族譜亭記》,痛言其鄉風俗的敗壞,起於某人,而某人者,乃其鄉頗有名望的人物,大亂其俗。雖未指名道姓,但人人知道他罵的是眉山豪紳程濬。

蘇洵舉其六大罪狀:一曰不恤其兄之遺孤而骨肉之恩薄;二曰霸佔先人遺產而孝悌之行缺;三曰為族人所訟而禮義之節廢;四曰寵妾滅妻而嫡庶之別混;五曰篤好聲色,父子雜處而閨門之政亂;六曰黷財無厭,唯富為賢而廉恥之路塞。並且指斥他輿馬赫奕,婢妾靚麗,足以盪惑人心,敗壞社會風氣,以官爵金錢勾結府縣,以虛言詐語欺罔君子。總結起來,罵他為「州里之大盜」。

蘇洵用這樣火爆的文字來泄憤,同時宣布與他的岳家從此斷絕來往,告誡家人子弟必須永遠遵守這個禁令。這件事,遭受打擊最重的,當然是程夫人,她喪失了愛女,又斷絕了母家,骨肉之間發生這麼絕情的變故,足以令人肝腸摧折,精神崩潰。然而在那個時代的婦人,出嫁從夫,只好把一切橫逆歸諸命定,她是一個剛毅好強的人,也只能默自吞咽苦水,一句話也不說。

至和元年(1054),蘇軾十九歲,娶眉山鄰邑青神縣的鄉貢進士王方之女為妻,王夫人名弗,時年十六。

這一年,蜀中散發了一個漫天的謠言。

西南夷中的邛部川首領報告,儂智高在大理,即將率眾寇蜀。疆吏接到這個情報,不辨真偽,驚惶萬分,立即調兵屯邊,加征額外弓手,發動民眾築城,晝夜不歇。蜀人曾因李順等人的起事,兵連禍結,痛苦的記憶猶新,四鄉的老百姓猶如驚弓之鳥,看見官府那麼緊張,就紛紛逃到城裡來,將糧食布帛賤價賣了,換成金錢窖埋地下,還不到婚齡的女孩,都提早嫁出去,以便減輕危難中的負擔。人心惶惑,秩序大亂。

朝廷得到這個警訊,立即發陝西步騎兵戍守西蜀,於是兵仗絡繹於道,更增添了戰爭前夕的恐怖氣氛。

朝廷為加強防禦,決定要改派一個朝中重臣移鎮西蜀,於是同年七月間,禮部侍郎張方平(安道),就以戶部侍郎出知益州。

方平於十一月到達成都,經過實地的研究和考察,認為大理遠離西蜀二千里外,兩地之間的地方都由非常複雜的種族分據,安南酋與他們並無役屬關係,怎能行軍過境,來寇西蜀?便斷定這是一個謠言。

方平對邛部川提出嚴重警告:「寇來,吾自當之,妄言者斬!」下令新調來的軍隊,立刻歸還原來建制,遣散添募的弓手,停止城工。過了年的正月十五上元節,照例放燈,城開不夜,繼復追查到謠言的始作者,梟首示眾。於是一天雲霧,頓告消散,民心大定。

蜀人為了酬答張方平的崇功厚德,照當時的習慣,恭繪畫像陳奉於成都之凈眾寺,蘇洵作《張益州畫像記》。

北宋時代,有一非常良好的政風,大臣即使外任地方,也有發掘在野遺賢的責任。張方平出知益州,即常以此為念,而且先已知道了蜀有蘇洵其人。如其自言:

仁宗皇祐中,仆領益郡,念蜀異日常有高賢奇士,今猶乏耶?或曰:勿謂蜀無人;蜀有人焉,眉山處士蘇洵其人也。……公不禮士,士莫至,公有思見之意,宜來。久之,蘇君果至。

蘇洵來成都,幅巾野服,以尺書求見。方平立刻接待他,傾蓋論交,共論古今治亂及一時人物的評騭議論,甚是融洽。又讀了蘇洵帶來的《權書》和《衡論》各篇文章,認為他有司馬遷一樣的筆力,讚賞之餘,不禁嘆道:「這人是困於棘茨的鴻鵠!」就特別在賓館裡辟一房間,留他住下,一面狀奏朝廷,保薦他代黃柬為成都學官。

朝命累月不下,蘇洵等得很不耐煩,記起九年前在九江訂交的雷簡夫(太簡),時為雅州知州,他便到那兒去訪他。太簡除了為他寫了分致朝中大老韓琦、歐陽修的介紹信外,又為作書促請方平替蘇洵再請三請,得請後已。書略曰:

簡夫近見眉州蘇洵著述文字,其間如《洪範論》,真王佐才也,史論,真良史才也。……又聞明公之薦,累月不下,朝廷重以例檢,執政者靳之不特達,雖明公重言之,亦恐一上未報,豈可使若人年將五十,遲遲於途路間耶!昔蕭昕薦張鎬云:用之則為帝王師,不用則幽谷一叟耳。願明公薦洵之狀,至於再,至於三,俟得其請而後已。

至和二年(1055),蘇軾年已及冠。最近這幾年間,讀書狂勇;如名駒放足,賓士驛路,不能自已;又勤於作業,所蓄文章如經論、史論、經義、經解、策論等,已經積稿盈篋。他的文章,能以敏銳的洞察能力,馭以旺盛的氣勢,縱筆所至,議論風發,寫其所不能不寫,而立論的精神,則皆歸於實用,不唱高調。其風格似孟子,論事則如陸贄。

張方平少年讀書,是個天才人物,凡書看過一遍,終身不再讀。曾向別人借一部十七史,那麼多的卷帙,據說經月就已看畢,歸還書主。他是制科出身,曾知制誥,官拜翰林學士和御史中丞,在政治與學術兩方面都屬有數的人物。蘇洵命蘇軾帶了課業往謁方平,求教亦所以求知。方平一見蘇軾,驚為天上的麒麟,待以國士。這老少二人,成都初見,奠定終生師友之誼,情逾骨肉。

蘇軾在成都,乘便遊了大慈寺中和勝相院,並拜觀了院中所藏唐僖宗皇帝及其從官文武七十五人的畫像,對於唐室之奔走失國,深為感嘆。在此寺中,他認識了成都僧統惟度和本是蘇家遠房族人的寺僧惟簡。他們的年齡比蘇軾大多了,但是談得津津有味,聽他們講唐宋五代間的掌故,都是書本上所看不到的知識,求知慾非常旺盛的二十少年,聽得非常興奮。

這一年,蘇洵也辦了次子蘇轍的婚事,娶於史氏,新郎新娘年紀都還很小,蘇轍《寄內詩》所謂「與君少年初相識,君年十五我十七」。這樣早婚,與他決定次年要兩兄弟一同赴京應試有關。

張方平起先薦蘇洵為成都學官,久無消息,便勸蘇洵道:「西蜀僻遠之地,不足以成君之名,何不到京師去一求發展?」蘇洵為之心動。

但是蘇洵想到自己年將五十,還是個沒有功名的布衣,求仕實已太遲,倒是為兩個兒子謀取出身要緊。不過張方平所見知者,是自己的文章和節操,而且認識未久,交情不深,又如何能以家庭私事去麻煩他呢,心中躊躇不決,「欲忍而不言而不能,欲言而不果,勃然交於胸中,心不寧而言忸怩者,累月而後決」,作《上張侍郎第一書》說:

洵有二子,軾、轍齠齔授經,不知他習,進趨拜跪,儀狀甚野;而獨於文字中有可觀者。始學聲律,既成,以為不足儘力於其間。讀孟韓文,一見以為可作,引筆書紙,日數千言,坌然溢出,若有所相。年少狂勇,未嘗更變,以為天子之爵祿可以攫取。聞京師多賢士大夫,欲往從之游,因以舉進士。洵今年幾五十,以懶鈍廢於世,誓將絕進取之意,惟此二子,不忍使之復為湮淪棄置之人,今年三月,將與之如京師。……明公一言,天下誰議?將使軾、轍求進於下風,明公引而察之,有一不如所言,願賜誅絕,以懲欺罔之罪。

蘇洵是個非常強項的人,為了兒子的前途,竟也顧不得靦顏求助,甚至罰神賭咒說了「不如所言,願賜誅絕」那樣的話。

其實,方平早已非常器重蘇軾,當蘇洵與他商量:「打算命二子在蜀先應鄉試,如何?」方平說:「使從鄉舉,是乘騏驥而馳閭巷,未免大材小用。朝廷設六科,所以拔擢天下的青年才俊。你的兩個兒子,使從六科之選,恐怕還不夠騁其足力耳!」

於是,蘇洵決定赴京。嘉祐元年春先過成都,攜蘇轍謁張。直到這個時候,蘇洵的薦狀還是沒有消息,顯然已被當局借口檢核資格,擱了下來。方平憤然道:

「吾何足為重,進退天下士,固永叔之責也!」

歐陽修(永叔)時為翰林學士,以愛才若渴著譽天下,所以張方平認為只有介紹蘇洵給歐陽修認識才有用,雖然他與歐陽修曾有芥蒂,但仍硬著頭皮寫了一封非常懇切的介紹信,要蘇洵赴京面謁。

張方平和歐陽修從前政治立場不同。慶曆初年,韓琦、富弼、范仲淹當國,頗欲有所作為,歐陽修時為諫官,站在他們這一邊,儘力協助,遂與宰相呂夷簡那一派的人發生摩擦,引起政見之爭,結果是兩敗俱傷,皆在「朋黨」這個帽子下被罷了官。張方平後來做御史中丞時,曾就這一舊案,力加抨擊,二人因此交怨,久未通問。但是張方平為不埋沒蘇洵,毅然寫信給歐陽修,固然難得,而歐陽修也並不因是張方平介紹,便漠視這個人才,這種風度,求諸後世,幾已不易再見了。

於是,三蘇決定於是年三月赴京應試。

這期間,蘇家的經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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