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魯利亞的小修女 午餐驚魂

那是在紐約的一天,我路過一個非常雅緻的餐館。餐館裡一個領班正領著一對夫婦到他們訂的座位上。那對夫婦在爭論著什麼。領班看見我朝我眨眨眼,那眼神可能是世界上最憤世嫉俗的。於是我回到賓館寫下這個故事。在寫這故事的三天里,我完全沉浸在裡面。對我來講,寫它的原因不是神經兮兮的領班,而是將要離婚的夫妻間的古怪關係。從我們的角度看,他們比領班更神經兮兮,神經多了。

一天,我從經紀行下班回家,發現飯桌上有妻子寫的一封信,其實應該說是一張字條。字條上寫著她要離我而去,打算離婚,要我等她律師的通知。我坐在飯桌邊的椅子上,難以置信地反覆讀著字條。過了一會兒,我站起來走進卧室,查看衣櫃。她的衣物全不見了,只留下某人送給她的一條運動褲和一件難看的運動衫,運動衫前面用耐洗的原料印著Rich Blonde。

我返回餐廳的飯桌邊(餐廳在起居室的另一頭,這是一套只有四個房間的公寓),再一次看著那六句話的字條,沒有什麼新發現,但卧室那半空了的衣櫃使我開始相信字條上所說的。字條上的語氣十分冷淡,沒有「愛」「好運」這樣的字眼,甚至連結尾的「最好的祝福」都沒有,最後的「保重」還算溫馨,在下面她草草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黛安娜。

我走進廚房倒了一杯橙汁,想把杯子拿起來時,杯子滑落在了地上。橙汁撒在低層的櫥柜上,玻璃杯破了。我知道,如果我去拾碎片可能會把手割破,因為手在顫抖。但無論如何都要撿起來,我真的把手割破了。兩個地方被割破,但都不深。我一直以為這是個玩笑,而後意識到不是。黛安娜不是會開玩笑的人,但問題是這件事我以前都沒注意,也沒有前兆。我不知道這突如其來的變化令我變傻了,還是變麻木了。在隨後的幾天里,我一直在想我們兩年婚姻生活的最後六個月或八個月,後來兩個時段都想。

那晚我打電話給她在鮑德里奇的娘家,問黛安娜是否在那裡。

她媽媽接的電話並說:「她在,但不想和你談,別再打了。」然後是掛斷的聲音。

兩天後,我接到黛安娜律師的電話,他自我介紹叫威廉·漢姆伯特,在斷定他確實是和史蒂夫·戴維斯說話後,開始稱我為史蒂夫。這可能有點難以置信,但事實如此,律師就是這麼古怪。

漢姆伯特說下星期初我將會收到一份「正式文件」,並建議我準備一份概括性的開場白以化解家庭事務的危機。他也忠告我別做任何「突然性的信託轉移」,還讓我在這段財務上不好清算的時期保留所有新購買物品的收據,即使是最小的東西。最後他建議我找個律師。

「您能聽我說幾分鐘嗎?」我問。我低著頭坐在辦公桌前,左手扶著前額,眼睛閉著,不願看電腦屏幕上明亮的數據線,那時我也許哭了,眼睛裡像落進了沙子。

「當然,很願意聽,史蒂夫。」他說。

「我要對你說兩件事。第一,你說『化解家庭事務危機的開場白』就是說準備結束婚姻,如果黛安娜認為我要騙她的財產,那她就錯了。」

「是。」漢姆伯特說,並非同意我的想法,而只是表示了解。

「第二,你是她的律師,不是我的。不要帶著施惠的隨意的口氣叫我的名字,在電話上這麼叫,我就掛斷電話。當我的面叫,我會揍你個眼冒金星。」

「史蒂夫戴維斯先生,我不認為——」

我掛斷了電話,這是自從我在飯桌上發現上面壓著三把公寓鑰匙的字條那刻起第一件給我快感的事。

那天下午,我向法律部的朋友談起這事,他向我推薦了一個處理離婚事務的律師朋友,叫約翰·林。我約他第二天見面。我儘可能晚地從辦公室回家,在公寓里徘徊了一陣,決定出去看電影,可找不到我想看的影片;想看電視,也沒什麼好看的,只得在公寓里走來走去。然後我發現自己站在卧室里,站在14層高的臨街窗前。

我扔掉了所有的煙,甚至扔了從我書桌抽屜最裡面翻出的一包可能放了十年的總督牌香煙,因為我怎麼也想不明白,世界上怎麼會有像黛安娜·考斯洛這樣的人!

雖然我20年來每天抽一兩包煙,並沒有突然想戒,也從沒心生厭倦,更沒有什麼心理暗示——你妻子出走兩天後是戒煙的最好時機。我只是將整條的、半條的和兩三包抽了一半的香煙扔到黑暗的窗外,然後關上窗戶(我從未想過把自己扔出去比把煙扔出去更管用,還沒到這種地步),躺在床上,閉著眼。過了今晚,明天對我來說可能會是我生命中最難熬的日子之一,更可能的是到中午我又開始抽煙了。前者我預料對了,後者錯了。

接下來的十天,我忍受著沒了尼古丁的肉體折磨。那段日子很艱難,經常有鬱悶的感覺,但遠沒有原先想像的那麼糟。儘管我想不戒了,狂抽幾十支,不,要抽幾百支才過癮,但都克制住了。有時我想如果再不抽煙我會發瘋的,在街上經過抽煙的人時我想朝他們喊:「給我抽,媽的,那是我的!」但我沒有喊出來。

最難熬的是深夜,我以為(但我不敢肯定,從黛安娜離開那時起,我的思想就混亂了)戒了煙會睡得更香,但沒有。有幾個晚上我雙手抱著枕頭,看著天花板,聽著警笛聲和卡車隆隆駛進市區的聲音,一直到凌晨3點還是睡不著。這些時候我就想到街正對面韓國人開的24小時超市,想到超市裡白色的日光燈,亮得像庫伯勒·洛斯的瀕死體驗。白光從櫥窗間透出來照在人行道上,在那裡,再過一個小時,兩個年輕的戴著白色紙帽的韓國人將開始裝水果。我還想到櫃檯後站著的那個年紀大些的韓國人也戴著白色的紙帽,他後面是一個很大的香煙架,就像《十誡》中查爾頓·赫斯頓從西奈山帶下來的石碑那麼大。我想起身,穿上衣服,下去買一包(也許一條)萬寶路,然後坐在窗戶邊一支接一支地抽,直到東方發白、旭日東升,但我沒這麼干。半夜裡我靠數香煙的牌子入睡,而不是數綿羊:雲斯頓,雲斯頓100超長型弗吉尼亞細長型,道拉爾功勛功勛100超長形駱駝駱駝過濾嘴駱駝溫和型。

後來,大約是在我開始更清醒地審視我們婚姻生活的最後三四個月時,我開始明白自己當初決定戒煙,並不像最初以為的那麼輕率,更不是不理智。我不是偉大的人,也非勇敢的人,但戒煙的決定也許既偉大又勇敢。這很有可能,有時我們會超越自己。總之,在黛安娜離開的日子裡,這個決定算是給我找了點事兒做,也給我的不幸做了另一個解釋。

當然我也思考過戒煙對那天在哥譚餐館裡的事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我肯定有一定的作用,但誰能預測到那樣的事?我們沒有人能預測我們行為的最後結果,甚至沒幾個人試著預測。我們大部分人所做的就是延長短暫的快樂或解除痛苦。即使我們為最神聖的理由而做事時,也常常有某一環滴著某人的血。

在我在西八十三大街吞雲吐霧那晚後,過了兩個星期,漢姆伯特又打電話給我。這次他很正式地叫我戴維斯先生。他感謝我通過林先生把各種文件的複印件轉給他,並說該是我們四個坐下來吃頓飯好好談談的時候了。我們四個就包括黛安娜,自從她離開的那天早上開始我就沒見過她,甚至那天早上我也沒真正見到她。她一向都是把頭埋在枕頭裡睡,我連話都和她說不上。我的心跳在胸膛里加速,脈搏在拿電話的手腕中鼓動。

「有很多細節要分析,很多相關條件要討論,該是處理這些事務的時候了。」漢姆伯特說。他遲鈍的輕笑在我耳邊響起,像一個冷漠的大人給小孩買了一塊糖。「一般在委託人會面之前最好有一段時間,一個冷卻期,但根據我的判斷,現在進行面對面的會談將有助於——」

「開門見山地說吧,你要——」我說。

「一起吃午餐,後天怎樣?你有空嗎?」他嘴裡說著,但語氣卻明顯是:你當然會來,只為了再看到她,體驗她的手輕觸你的感覺,對吧,史蒂夫?

「我周四沒有其他事,所以沒問題,我應該帶我的律師嗎?」

那呵呵的笑聲又在耳邊緩緩響起,像發霉的果凍。「是的,我想林先生願意來。」

「定在什麼地方?」我還想知道誰買單,接著又笑自己天真。我的手伸進口袋想拿一支煙,拇指指甲下面的肉卻觸到牙籤的尖頭。

痛了一下,我把牙籤拿出來,看看上面是否有血。沒有,我便把它叼到嘴裡。

漢姆伯特還說了什麼,我沒聽進去,看見牙籤使我又馬上想起自己在生活的浪潮里無依無靠地漂浮。

「什麼?」

「我問你是否知道第五十三大街上的哥譚餐館。」他說,好像有點不耐煩,「在麥迪遜廣場和公園之間。」

「不知道,但我肯定能找到。」

「中午怎麼樣?」

「行。」我說,想讓他轉告黛安娜穿那件點綴著黑色圖案的旁邊開衩的綠色衣服。「我再跟我的律師確認一下時間。」我想起「律師」是個傲慢而可憎的詞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