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我來自愛達荷州

一周後的星期天,教堂里有一個男生邀請我吃飯,我拒絕了。幾天後,又有個男生邀請我吃飯,也被我拒絕了。我不會同意的。我不想讓任何一個男人接近我。

主教聽說他的教會裡有個女教徒反對婚姻。主日禮拜結束後,他的助手找到我,說主教在辦公室找我有事。

與主教握手時,我的手腕還在疼。他是一個中年男子,圓臉,黑髮,留著整齊的分頭。他的聲音像緞子一般柔和。他似乎還沒跟我交談就了解了我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的確如此,羅賓告訴過他很多關於我的事)。他說,我應該去大學心理諮詢中心進行諮詢,以便將來有一天我能與一個正直的男子踏入永恆的婚姻殿堂。

他說話時,我像磚頭一樣坐著,一言不發。

他問起我的家人。我沒有回答。我已經背叛了他們,沒有像我本該做的那樣去愛他們,至少我還可以保持沉默。

「婚姻是上帝的旨意。」主教說著站起身來。會面結束了。他讓我下個星期天再來。我答應了,但我知道我不會再來。

我拖著沉重的身體走回公寓。我一生都在被教導婚姻是上帝的旨意,拒絕婚姻是一種罪過。我在違抗上帝,但我並不想這樣。我想要孩子和自己的家庭,但即便我渴望擁有這一切,我知道我永遠不可能擁有。我不具備這個能力。只要跟異性接近,我就鄙視自己。

我總是嘲笑「妓女」這個詞。這個聽上去像喉音的詞,對我來說過時了。儘管肖恩使用這個詞時我會暗自嘲笑,但我還是慢慢將自己與它畫上了等號。這個詞的古老更加強了其聯想意味,我通常只在與自己有關的場合才聽到它。

十五歲時,我開始塗睫毛膏和唇彩後,肖恩告訴爸爸,說他在城裡聽到了關於我的傳言,說我名聲不好。爸爸立刻以為我懷孕了。他對著母親咆哮,說他不該放任我去城裡演戲看戲。母親說應該相信我,我是個正派女孩。肖恩說,青春期的女孩沒有一個值得信賴,根據他的經驗,有時那些看似虔誠的女孩最為糟糕。

我坐在床上,雙膝貼在胸前,聽著他們的喊叫。我懷孕了嗎?我不確定。我仔細回憶和男孩的每一次互動,每一個眼神,每一次觸碰。我走到鏡子前,撩起襯衫,然後用手指撫摸腹部,一寸一寸地檢查,心想,也許吧。

我從沒吻過一個男孩。

我親眼見過嬰兒出生,卻對如何受孕一無所知。爸爸和哥哥在一邊大喊大叫時,無知讓我保持了沉默:我無法為自己辯解,因為我壓根兒不理解那種指責。

幾天後,當證實自己並沒有懷孕,我便對「妓女」這個詞有了新的理解。這個詞更關乎實質,而非行為。與其說我做錯了什麼,不如說我以錯誤的方式存在。我的存在中有一些不潔的東西。

我在日記中這樣寫道:很奇怪,你怎麼會將如此超乎自己的強大力量施加於所愛的人。但肖恩對我施加的力量遠遠超出了我的想像。他定義了我,沒有什麼力量比這更強大的了。

二月一個寒冷的夜晚,我站在主教的辦公室外。我不知道是什麼將我帶到了那裡。

主教平靜地坐在桌子後面。他問能為我做些什麼,我說不知道。我想要的沒人能給,因為我想要重塑自我。

「我可以幫你,」他說,「但你得把心事告訴我。」他的聲音很溫柔,那種溫柔很殘酷。我寧願他大喊大叫。如果他大喊大叫,我就會生氣,一生氣,我就感覺自己很強大。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在感覺不到強大的情況下做到這件事。

我清了清嗓子,然後說了整整一個小時。

我和主教每個星期天都見面,一直持續到春天。對我來說,他是一位權威家長,但我一進門,他似乎就放下了家長的威嚴。我說著,他聽著,將我身上的恥辱感一點點消除,就像醫生把感染的傷口一點點治好。

學期結束時,我告訴他我要回家過暑假。我的錢花完了,交不起房租。我將這件事告訴他時,他看上去很疲倦。他說:「別回家,塔拉。教會將替你付房租。」

我已經下定決心,不想花教會的錢。主教讓我承諾一件事:再也不要為父親工作了。

在愛達荷州的第一天,我就到斯托克斯商店做起了以前的工作。爸爸嘲笑我,說我掙的錢永遠不夠交學費。他說得沒錯,但是主教說過上帝自有辦法,而我對此深信不疑。整個夏天,我都在整理貨架,將年邁的女顧客送回她們的車上。

我躲著肖恩。這並不難,因為他交了一個新女友埃米莉,據說兩人要結婚了。肖恩二十八歲了;埃米莉是一名高三學生,性情溫順。肖恩和她玩了之前同賽迪玩過的那套把戲,來測試自己的控制能力。她從未抗拒他的命令,他一提高嗓門,她就渾身發抖;他一朝她大喊,她就馬上道歉。他們的婚姻會充滿操縱和暴力,對此我毫無疑問——儘管這些話不是我說的,是主教說的,而我還在努力思索其中的含義。

暑假結束後,我帶著僅有的兩千美元回到楊百翰大學。回來的第一天晚上,我在日記中寫道:賬單太多了,真的無法想像我該如何支付。但是上帝會為我提供成長的考驗或成功的途徑。這則日記的口吻似乎是崇高的、高尚的,但我在其中體會到一點點宿命論的味道。也許我將不得不離開學校。也好。猶他州有很多雜貨店。我可以給雜物打包,總有一天會成為經理。

秋季學期才過了兩周,我就從這種聽天由命的狀態中驚醒過來。一天晚上,我被下巴的劇痛疼醒。我從未體驗過如此劇烈的疼痛,如過電一般。只要能擺脫疼痛,我寧願把下巴從嘴上撕下來。我跌跌撞撞地來到一面鏡子前。疼痛源自一顆多年前碎裂的牙齒,現在它再次斷裂,而且斷面很深。我去看了牙醫,牙醫說這顆牙已經腐爛多年,修補好要花一千四百美元。哪怕我只支付一半,剩下的錢也不夠我繼續學業。

我給家裡打電話。母親同意借給我錢,但爸爸提出附加條款:明年暑假必須為他工作。我想都沒想便說這輩子再也不會和廢料場有半點瓜葛,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我努力忽略疼痛,專心上課,但那感覺就像有一頭狼在咬我的下巴,我還被迫坐在課堂上。

在查爾斯那次之後,我再也沒有服用過布洛芬,但現在我開始像吃薄荷糖一樣吞下它們。可它們只起了一點作用。疼痛來自神經,而且疼得太厲害了。自從開始疼痛,我就沒有睡過覺;因為咀嚼太疼,我也開始不吃東西。這個時候,羅賓把此事告訴了主教。

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他將我叫到他的辦公室。他從桌子那邊平靜地看著我說:「你的牙齒,我們該拿它怎麼辦呢?」我試圖放鬆臉上的表情。

「你總不能這樣硬挺著過完這個學年吧,」他說,「有一個簡單的解決辦法。事實上,非常簡單。你父親掙多少錢?」

「不多,」我說,「自從去年他全部的設備被哥哥們弄壞,他就欠了一屁股債。」

「太好了,」他說,「我這裡有申請助學金的書面材料。我相信你符合條件,最好的一點是,你不需要償還。」

我聽說過政府助學金。爸爸說過,接受政府捐助就等於把自己交給光明會。「他們就是這樣拉攏你的,」他說,「免費給你資助,接下來你就成了他們的人了。」

這些話在我腦子裡迴響。我曾聽其他學生談論過助學金,我對他們敬而遠之。我寧願離開學校,也不願被別人收買。

「我不相信政府助學金。」我說。

「為什麼不?」

我把父親的話告訴了他。他嘆了口氣,朝天看去。「修這顆牙要花多少錢?」

「一千四百美元,」我說,「我會弄到錢的。」

「這筆錢教會可以付,」他平靜地說,「我有可自由支配的資金。」

「那是神聖的錢。」

主教無奈地攤開雙手。我們默默地坐著,接著他拉開書桌抽屜,取出一本支票簿。我看了看題頭,是他的個人賬戶。他給我開了一張一千五百美元的支票。

「我不會允許你因為這件事離開學校。」他說。

支票就在我手裡。我如此動心,下巴疼得如此厲害,於是我將支票攥在手中,過了十秒才把它還了回去。

我在校園冰激凌店找了一份工作,煎漢堡和舀冰激凌。在兩次發薪日之間,我靠忽視逾期未付的賬單和向羅賓借錢度日,所以每月兩次,當我的賬戶進賬幾百美元,幾個小時內就花光了。九月底我滿十九歲時身無分文。我已經放棄了修補那顆牙齒的想法,我知道自己永遠都不會有一千四百美元。此外,疼痛也減輕了:要麼是牙神經壞死了,要麼是我的大腦已經適應了疼痛的衝擊。

不過,我還有其他賬單要付,於是我決定賣掉我唯一值錢的東西——我的馬,巴德。我打電話給肖恩,問馬能賣多少錢。肖恩說雜種馬不值錢,但是我可以像爺爺那樣,把它當成狗糧馬去拍賣。我想像巴德被放進絞肉機的情景,然後說:「先去找個買主吧。」幾個星期後,肖恩寄給我一張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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