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回到原點

學期結束後,我回到巴克峰。幾周後,楊百翰大學將公布成績,屆時我就會知道秋天能否回去了。

我在日記里寫滿了承諾,發誓一定要遠離廢料場。我需要錢——爸爸會說我現在窮得叮噹響——於是我又回到斯托克斯商店,干起老本行。在下午生意最忙的時候我去了店裡,我知道那時候他們人手不夠。果然,我找到經理時,他正在裝雜貨。我問他是否願意讓我做這個,他打量了我三秒,然後將圍裙從頭上摘下來遞給我。副經理朝我眨眨眼:就是她建議我在生意高峰期過來問的。斯托克斯商店的某些方面——筆直乾淨的過道,熱情友好的同事——讓我感到安心和快樂。這麼描述一間雜貨店可能很奇怪,但它的確給我一種家的感覺。

我從後門回到家時,爸爸正在等我。他看到圍裙,說:「這個暑假你要為我幹活。」

「我在斯托克斯商店上班。」我說。

「你覺得現在有能耐了,拆解廢品讓你掉價了?」他提高了嗓門,「這是你家。你屬於這裡。」

爸爸臉色憔悴,眼睛充血。他度過了一個異常糟糕的冬天。秋天,他投資了一大筆錢購買新的建築設備——一台挖掘機、一台載人升降機、一輛焊接拖車。到了春天,這些設備全都沒了。盧克不小心點燃了焊接拖車,將它燒成了灰燼;載人升降機從拖車上掉下來,因為有人——我沒問是誰——沒把它固定好;挖掘機已進了廢料堆,肖恩用大拖車拉它時轉彎速度過快,撞上了卡車。不幸中的萬幸是,肖恩從殘骸中爬了出來,儘管他撞了頭,把事故發生前的事都忘了。卡車、拖車和挖掘機全部報廢。

爸爸的堅決深深印刻在他的臉上,也印刻在他的聲音中,他語氣的嚴厲之中。他必須贏得這場對峙。他相信,如果我加入小工隊,事故和挫折就會減少。「雖然你比柏油向山上倒流還慢,」以前他多次這樣說我,「但你幹活時不會弄壞東西。」

但是我不能做這個工作,因為這麼做就意味著倒退回過去。我已經搬回家來住,回到我以前的房間,回到我過去的生活。如果我再為爸爸工作,每天早晨醒來就穿上鋼頭靴跋涉至廢料場,那就好像過去的四個月什麼都不曾發生,彷彿我從未離開。

我推開爸爸,把自己關在房間里。過了一會兒,母親來敲門。她靜靜地走進房間,輕輕地坐在床上,我幾乎感覺不到她坐在我身邊。我以為她會說出上次說過的話。然後我會提醒她我才十七歲,她便會像上次那樣讓我留下來。

「這是你幫爸爸的一個機會,」她說,「他需要你。他雖然從不說出口,但他需要你。該怎麼選擇看你的了。」沉默了一會兒,她又說,「如果你不幫他,就不能在這裡住。你得另找地方。」

第二天早上四點,我開車前往斯托克斯商店,上了十個小時的班。下午天色尚早,下起了傾盆大雨,我回到家時,發現我的衣服都被扔在了屋前的草坪上。我把它們拿回屋子。母親正在廚房調製精油,見我穿著濕淋淋的襯衫和牛仔褲走過,她什麼也沒說。

我坐在床上,衣服上的水濕透了地毯。我隨身帶了一部手機,盯著它看,不知道能做什麼。沒有可以打電話的人。沒有地方可去,也沒有人可以打電話。

我撥通了在印第安納州的泰勒的電話。「我不想在廢料場幹活。」他接起電話時,我哽咽著說。

「發生了什麼事?」他說。他的聲音聽上去充滿擔憂,肯定是以為又出什麼事故了,「大家都還好吧?」

「都很好,」我說,「但是爸爸說我必須在廢料場幹活,否則就不能住在家裡,但我再也不想干那個了。」我的聲音顫抖著,語調高得不自然。

泰勒說:「你想讓我做什麼?」

回想起來,我相信他的本意很直白,就是想知道能幫上什麼忙,但我那孤僻多疑的耳朵聽到了一個弦外之音:你指望我能幫你什麼?我開始動搖了,我覺得頭暈目眩。泰勒是我的救命稻草。多年來,在我的腦海中,他一直是我最後求救的對象。在我走投無路的時候,他是我可以拉動的一根有力的槓桿。但現在我拉了這根槓桿,才明白其實它徒勞無用。它根本不能做什麼。

「發生了什麼事?」泰勒說。

「沒什麼。一切都好。」

我掛上電話,又撥通了斯托克斯商店的電話。是副經理接的。「今天的活兒幹完了吧?」她用歡快的聲音問。我向她道歉,告訴她我要辭職,然後掛了電話。我打開壁櫥,我的廢料場專用靴就放在裡面,四個月前我把它們收了起來。我穿上靴子,感覺自己從未脫下過它們。

爸爸正在叉車裡,鏟起一堆瓦楞鐵皮。他需要個人手將木塊放在拖車上,這樣他就可以卸貨了。看到我時,他將鐵皮放低,以便我可以踩著上去。我騎上那堆東西,上了拖車。

我對大學的記憶很快變淡。鉛筆在紙上寫字的沙沙聲,投影儀切換下一張幻燈片的咔嗒聲,下課時響起的鐘鳴聲——所有聲音都被丁零噹啷的鐵皮撞擊聲和柴油發動機的轟鳴聲淹沒了。在廢料場待了一個月後,楊百翰大學就像一個夢,某種我想像出來的東西。現在,夢醒了。

我的日常和從前一模一樣:早飯後,我給廢品分類,從散熱器里取出廢銅爛鐵。如果哥哥們也在現場工作,有時我會跟著去開裝載機、叉車或起重機。午餐時分,我會幫母親做飯和洗碗,之後我要麼回到廢料場,要麼去開叉車。

唯一的變化是肖恩。他不再是我記憶中的人。他不再厲聲說話,似乎變得心平氣和。他正在為GED 複習,一天晚上,我們幹完活開車回家時,他告訴我他要去社區大學念一個學期。他想學法律。

那年夏天,蟲溪劇場要上演一齣劇,我和肖恩買了票。查爾斯也來了,就坐在我們前幾排。中場休息時,趁著肖恩離開去搭訕一個女孩,查爾斯慢吞吞地走了過來。第一次,我沒有舌頭打結。我想起了香農,想起她在教堂與人交談的樣子,想起她友好的歡聲笑語,以及她微笑和開懷大笑的樣子。就當自己是香農吧,我想。接下來的五分鐘,我成了香農。

查爾斯用怪異的目光看著我,與我見過的那些男人看香農的眼神一樣。他問我星期六想不想去看電影。他提議去看的那部電影俗不可耐,是我自己永遠不會去看的那種,但我在扮演香農,所以我說我很樂意去。

星期六晚上我試圖成為香農。那部電影糟透了,比我想像的還糟,是只有異教徒才看的那種電影。但我很難把查爾斯看作異教徒。他只是查爾斯。我想告訴他電影很不道德,他不應該看這種東西,但想到自己仍然是香農,我便什麼也沒說。他問我想不想吃冰激凌,我只是莞爾一笑。

我回到家時,只有肖恩還沒睡。我微笑著進了門。肖恩開玩笑說我有男朋友了,那是個真正的玩笑——他想讓我大笑。他說查爾斯很有品位,我是他認識的最正派的人,然後就去睡覺了。

在我的房間里,我盯著鏡中的自己看了許久。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我的男式牛仔褲,它和別的女孩穿的牛仔褲全然不同。接著我注意到我的襯衫太大了,讓我顯得比本人塊頭更大。

幾天後查爾斯打來了電話。蓋了一天的屋頂後,我正站在自己的房間里。我灰頭土臉,身上一股塗料稀釋劑的味道,但他不知道。我們聊了兩個小時。第二天晚上,他又打來電話。第三天也打了。他說我們星期五該去吃漢堡。

星期四,拆完廢品,我驅車四十英里去了最近的沃爾瑪,買了一條女士牛仔褲和兩件藍色襯衫。當我穿上它們,我幾乎認不出自己的身體,認不出它苗條有曲線的樣子。我立刻脫下衣服,覺得這些衣服不夠端莊。嚴格地說,衣服不算出格,但是我知道自己為什麼想買它們——為了我的身體能被注意到——即便衣服沒有問題,這個想法也讓它們不夠端莊。

第二天下午,小工隊收工後,我跑回家。我沖了個澡,洗去身上的灰塵,然後把新衣服擺在床上,盯著它們看。幾分鐘後,我穿上它們,再次被自己的形象震驚。沒有時間換衣服了,於是我套了一件夾克,儘管那是一個暖和的夜晚。然後在某個時刻,不知為何,我決定我根本不需要那件夾克了。那一晚接下來的時間,我不必提醒自己是香農;我有說有笑,一點兒也不必裝腔作勢。

那個星期,我和查爾斯每天晚上都在一起。我們經常出沒於公園、冰激凌店、漢堡店和加油站。我帶他去了斯托克斯商店,因為我喜歡那裡,而且那個副經理總是把麵包鋪沒賣出去的甜甜圈送給我。我們談論音樂,談論我從未聽說過的樂隊,他告訴我他多麼想成為音樂家,去週遊世界。我們從未討論過我們的關係——我們是朋友還是別的。我希望他能提起這個,但他沒有。我希望他能用其他方式讓我知道——比如輕輕拉過我的手,或者用胳膊摟住我——但他也沒有這樣做。

星期五我們在外面待到很晚,回到家時,屋裡一片漆黑。母親的電腦開著,屏幕保護程序在起居室里投下一片綠光。我坐下來,機械地查看楊百翰大學網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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