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懸崖邊的生存術 成長的煩惱 珊瑚蟲困窘,彩虹收兵

騰訊依靠眾多用戶快速崛起,吸引了一批技術人員的關注,大家競相模仿和更改QQ程序,陳壽福就是其中一個。

陳壽福,1980年12月出生,對計算機非常痴迷。據媒體報道,在大學時期,陳壽福對計算機技術相當痴迷,也非常有天分。2001年,在技術開發上非常有研究的陳壽福發現了QQ的許多不足之處,於是,他就對原版的QQ進行了諸多修改,去除了QQ的廣告增加了探索IP的功能,那時候的珊瑚蟲版還不是外掛形式。

2003年,騰訊公司找到了陳壽福,在雙方交涉的過程中,當時還是學生的陳壽福寫下了保證書,「保證關閉本人網站上珊瑚蟲QQ版本的下載,不再對騰訊QQ軟體進行修改」。那個時期,遭遇麻煩的,還有鄒丹版本和木子版本,騰訊的殺手鐧是侵犯著作權,在此情勢下,他們紛紛退出了研發。

2004年的時候,陳壽福轉作外掛。在不修改QQ軟體源代碼的情況下,陳壽福非常快捷的編寫出了珊瑚蟲QQ外掛的原型,在最開始的時候,珊瑚蟲外掛不僅有顯示IP和去除廣告的功能,而且有效地迴避了騰訊的版權問題。一時間,珊瑚蟲的下載量有時候甚至超過了騰訊QQ本身。

2006年8月20日,騰訊公司一紙訴狀把陳壽福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陳壽福侵犯其著作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騰訊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並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以及賠償騰訊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決:陳壽福未經騰訊公司許可在網站「珊瑚蟲工作室」中設置涉案作品的下載服務行為顯屬侵權,故應立即停止侵權並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騰訊公司稱陳壽福在「珊瑚蟲工作室」上設置外掛程序等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證據不足,不予採納。

雙方此次在法院的交涉結果,以陳壽福在珊瑚蟲網站公開道歉和賠償騰訊公司10萬元人民幣而告終。騰訊公司在勝訴後採取了低調處理的態度,一直沒有將審判結果公之於眾。看似已經塵埃落定的珊瑚蟲外掛案件,再生波瀾,在2007年8月16日,陳壽福被深圳警方以侵犯著作權進行非法牟利為由拘留,又將此次事件推向另一個方向。

「去年(2006年)12月份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判陳壽福停止提供下載和使用侵權軟體,可是珊瑚蟲還一直在進行侵權行為。」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宣傳科傅學軍在接受《新世紀周刊》採訪時如此說,「我們接到騰訊公司報案後,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辦案人員對該案件進行偵查處理,在獲得犯罪嫌疑人陳壽福較多的非法牟利證據後,於8月16號將其在北京抓獲」。「在對犯罪嫌疑人陳壽福進行審訊時,他承認剛開始研發珊瑚蟲時確實是為了用戶方便,但是後來就有廣告商主動找他進行廣告插件捆綁。在廣告利潤誘惑下,珊瑚蟲開始捆綁廣告插件。去年12月份,法院判他侵權並停止珊瑚蟲版本下載使用,可是他和廣告商的合同一簽就是一年,他無法停止珊瑚蟲版本的使用,那樣就會違反廣告合同。他在被拘後說自己已經無法掌控整個局面,停不下來了。不過,現在他非常積極地配合我們調查。」

事件的焦點在珊瑚蟲侵犯著作權以及捆綁插件進行非法牟利上。那麼,珊瑚蟲到底賺了多少錢呢?《計算機應用文摘》曾替珊瑚蟲算了一筆賬:珊瑚蟲主要靠捆綁插件來營利,目前針對市面上比較熱門的軟體,插件商都會給出比較優厚的條件來使軟體作者捆綁他們的插件,一個多則幾毛,少則幾分。看起來幾毛幾分的錢很少,但如果量大的話收入還是非常可觀的。據說國內某知名軟體搞捆綁每月至少能有10萬元進賬,以珊瑚蟲的下載量,估計年收入要以百萬計。

陳壽福被抓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同情陳壽福的人還舉出一個形象的比喻:就像機頂盒跟電視機的關係,機頂盒增強了電視機的一些功能,你能說機頂盒侵犯電視機的著作權嗎?而互聯網行業著名律師於國富指出,這個案子給行業造成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在此之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常常被認為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次深圳警方的行動使很多人受到了警醒和震動,他認為,法律之劍高懸在著作權侵權責任之上。在符合一定條件後,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可能會受到嚴厲的刑事處罰。

根據騰訊方面提供的公訴資料,公訴人認為:2005年底至2007年1月間,陳壽福從騰訊公司的網站下載騰訊QQ軟體後,未經騰訊公司許可擅自對騰訊QQ軟體進行修改,將騰訊QQ軟體的廣告、搜索功能進行刪除,加上顯示好友IP地址的功能。此外,還將「修改後的軟體以珊瑚蟲QQ的名義放在自己註冊的珊瑚蟲工作室上供用戶下載牟取非法利益」。公訴人還稱:據公安部門查證,陳壽福自2003年開始非法複製QQ軟體後修改發行、傳播,幾乎對每一個正版的QQ軟體都進行了修改發行。僅2006年至2007年,就非法修改並發行了5個版本的QQ軟體。

2008年3月20日下午,備受關注的「QQ珊瑚蟲」案一審在深圳南山區法院宣判:被告人陳壽福因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20萬元。陳壽福的辯護律師曾辯稱,陳壽福開發的「騰訊QQ珊瑚蟲增強包」系列軟體並未修改任何騰訊QQ的源代碼,不構成侵犯著作權,並堅持做無罪辯護。但法院最終未予支持。據了解,在捆綁這些軟體之前陳壽福都進行過嚴格的測試,雖然後來這些軟體都變成了流氓軟體,但是這並不是他能控制的。在陳壽福被羈押後不久,另一個從事QQ開發的組織——飄雲團隊稱,將終止飄雲QQ的製作。該組織成員「瘋狂紳士」表示,這個團隊每天給騰訊造成的廣告損失大概為8萬元。而由於陳壽福被抓,飄雲團隊也擔心有一天會遭受到騰訊的維權打擊,於是選擇了退出。但對騰訊來說,外掛事件更像一個中場休息。

彩虹QQ是2007年底開始運作的,是由龐東升的51.秘密開發的一個項目。彩虹QQ上線前,以彩虹QQ項目組成員之一「龐靜」的名義,註冊了上海虹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彩虹QQ」為一款第三方插件,由於擁有IP地址探測、顯示隱身好友等騰訊QQ的「增值」功能,因而在龐大的QQ用戶群中迅速躥紅。

11月24日,很多彩虹QQ用戶都收到一個從QQ安全中心發出的「發現非法QQ外掛軟體」的提示框,聲稱此類外掛容易泄露用戶隱私,建議用戶立即卸載。如果用戶不予卸載,QQ將立即退出,用戶無法正常使用。51.在11月26日公開發表官方聲明稱,彩虹軟體經國家版權局軟體著作權登記,騰訊無權擅自認定彩虹軟體非法。

隨後,圍繞彩虹QQ軟體之爭,雙方展開了新一輪口水戰,甚至一度傳出消息,「騰訊不排除起訴51.」。《21世紀經濟報道》撰文指出:在推出「彩虹QQ」之前,51.曾諮詢過相關的法律機構,「彩虹QQ」從研發、設計到市場推廣,每一步背後都有相關的法律團隊予以支持。「可以說,彩虹QQ在製作之初,就考慮到有關的法律問題,並做了充分的準備。」

51.與騰訊之間的「戰爭」其實早已埋下禍根。

有消息稱,51.與騰訊的競爭已經不是一年兩年了,而51.從騰訊「挖人」已經是公司內部公開的秘密,51.很多重要項目都是從騰訊過來的人在負責,如負責51.開發平台的吳文璇和負責即時通訊的張寶和都是從騰訊直接挖過來的。「我想51.未來幾年內都會定位在和QQ火拚的市場中。」51.公司董事長龐升東曾對外公開表達了自己跟騰訊的競爭關係,「我們也不會去轉移市場。」幾乎騰訊每推出一個新的功能與應用,51.都會加以「學習」、「消化」,並迅速在自己的平台上開發出來。如目前在51.平台上的「51商城」、「51群組」、「51秀」、「51問問」,另外除開發彩虹QQ外,51.也開發了自己的IM(即時通訊)產品:51掛掛。

騰訊和51.的宿怨已深,但關於彩虹QQ,業內有兩種聲音:一種認為彩虹QQ一沒有複製軟體二沒有從中牟利。第二種聲音認為儘管彩虹QQ目前沒有商業行為,但其運作背後必然有著一定的商業邏輯:其一,第三方外掛將佔用騰訊QQ的伺服器,增加騰訊伺服器的負荷;其二,彩虹QQ可以輕易地獲取騰訊的用戶數據,並為己所用。

但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龐東升跟騰訊死扛到底的態度發生了轉變。12月16日51.董事長龐升東公開表示,51.已不打算繼續做彩虹QQ外掛,目前已經對公司業務進行重組,將回到主業「把基本的東西做好」。而這一決定主要是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其實,龐東升在11月底已經中止了彩虹QQ的研發,該項目組已經解散。業內人士指出,龐升東的表態暗示投資方對51.施加了更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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