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抗日戰爭時期之前 記十八年秋季太原之行

往者,愚凡三度游太原。民國十年(1921年)歲杪,訖十一年初,應閻(錫山)、趙(戴文)邀聘作講演,住太原約一個月;初度也。十八年(1929年)春,由廣州北上遊歷,考察山西村政(有《北游所見紀略》一文),盤桓亦約一月;二度也。是年秋季,復有太原之行;是為三度。今記第三度游太原事。

是時,蓋正在蔣解決桂系之後,對馮閻作戰之前,馮既離去軍隊,息居晉祠(去太原六十里),由閻向蔣力任調停之時也。各方代表雲集太原,議論紛呶,多所醞釀;而汪(精衛)、陳(公博)則尚未北來。愚時居北平,方草《中國民族之前途》一稿(即後來之《鄉村建設理論》一書)。閻氏特囑友人王鴻一先生邀愚入晉一談。

先是,愚在廣州(十七年),閻氏既以顧問聘書見寄,並囑鴻一致書道意。鴻一與愚為至交。其人粗豪任俠,雖文采不足,文理不密,固一世之豪傑,卓然有志聖賢之學者。(有《悼王鴻一先生》一文,以上各文並見《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中華書局出版。)嘗以世俗靡然於歐化(指歐美資本主義化)、俄化(指蘇聯共產主義化)為不平,糾集同志,草擬建國方案,深信吾華立國自有其道。愚素留意乎中國文化,立言不同於俗,鴻一故引為同調,雅相契重。據其此次來書,則謂閻、趙深感中國必須別求出路,誓願儘力村治建國運動,亟盼愚北來,共商一切。當時愚未之應。

然閻、趙實各有長處,值得欽佩。趙公熱誠有肝膽,感受其鄉賢徐松龕先生(繼畲)學風,頗宗陸、王。惜天資非高明一路,然固一可交之朋友也。閻氏為人未易品評,民十年,愚來太原,嘗參預其所謂「進山會議」者,談人生問題,社會問題,游心於遠,椒思入深。每周定期集會,勤勤不倦。其天資特出,則無疑也。粵局既變,愚留於北方,即受其聘。此時見召,遂行。

此行確期,不復省憶,但記似於太原度中秋。閻、馮、蔣彼此間之種種交涉,當時雖有所聞,今已不能言之。但記閻初求避免戰爭,卒知其不可得,轉而謀改造政局。其改造理想,初意蓋有如鴻一所云「別求出路」者。別求出路:意指中國不當追從於歐美或蘇聯。其時值革命高潮沒落,青年苦悶彷徨,而國民黨內則值改選第三屆中央委員,當局多以圈定出之,群不承認,發生黨統問題。黨外,則各方久受排斥者(如同家主義派等)無不乘機思動。一時頗有以民治代黨治之呼聲。而老輩革命家章太炎(在南方)、周震鱗、黃一歐等(在北方)唱之尤力。十三年改組以來之國民黨,步趨於蘇聯者也。及其既衰,國人觀念乃復返於西歐之舊,一如清末民初之所為者。抑何不知悟之甚也!愚著《中國民族之前途》書中,弁首《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一章,曾為核論。閻氏從鴻一備聞之,故欲以具體規劃徵詢於愚。其後汪等北來,閻所以語汪者殆亦在此。汪在北京,特發表《兩種模型心理之瓦解》一文以和之,是其征也 。

閻氏以為歐美民主、蘇聯黨治,各有其制度,吾人今皆不取,而必求其所謂中國者;然則其制度當云何?索愚為規劃。此則有所未達也。真制度皆從事實逐漸形成,非懸想可得。愚信中國社會經濟政治一切制度,三十年後當可眉目粗具,五十年而體制大定。然非所語於今日也。今日者,吾人正於舊制度崩潰新制度未成之過渡期間。假愚閉戶構思,懸揣以成文章,縱或得之,亦非今茲所適用。故愚對閻氏之問,首以不作空文章覆之。

一紙文章,不可為制度也;倏興倏廢,不可為制度也。真制度皆相當穩定,而非必著在文書。雖不必著見文書,顧乃為人所承認而生效。此豈可得之民族文化根本崩潰,外來文化雜然並陳之今日邪?今日非只制度不良之為患也。今日所大患,在法制屢更而均歸無效。《大公報》嘗痛論「法律制度在今日都無可憑,唯憑槍桿」是已 。處茲際也,仁人志士唯運以至誠惻怛之心,儘力之所及,冀求消弭禍難於萬一而已。他無可言也。故愚覆閻氏,深獎其避免內戰之用心,而益勉勵之。愚請其委曲小心,不易不移,終竟斯志。

至於法制問題,則且去其太甚,可矣。不宜猛驟更張之。例如以一黨為治,此模仿外國而模仿不成者,吾儕久所不取。然不尊一黨,則必尊民意。民意誠美名也,顧此槍桿勢力彌天蓋地之世,安得民意而尊之乎?其時太原頗有人主張開國民會議以解決時局問題者(唐生智派來代表即其一)。欲解除黨治,殆必行此一著。愚極不贊同。政爭主角,南北諸巨頭耳;於吾民幾若無與。選舉代議之事,國人素所未習;而諸巨頭則各霸一方。誰信其能從容以行自由投票邪?假有國民代表來自山西,有不被人指目為代表閻某者乎?其來自浙江,則代表蔣也;來自吉黑遼寧,則代表張也……如是名為國民代表,而實不外諸巨頭之所遣。自欺,欺人,彼此相欺。民國以來亂無已時,由此道也。何解決時局問題之有!今後欲睹清明,不在虛慕民主,而必在國人肯說老實話始,愚故勸閻氏,以沉痛之言,揭穿時局真相,一切黨治民主之名,均無所用之。直自承與過去軍閥局面並無本質不同,唯視諸巨頭自己是否甘心作軍閥?如不甘心,宜自警覺,而互盡規箴,更求國人為之監督。在絕對避免內戰,力求相安之局面中,發展經濟,普及教育,建設民主政治。——所謂中國的民主制度當於此出現。

揆之當時情勢,黨治亦未易驟廢。然此甚不洽國情而適為專橫者作憑藉之制度,不可不有以緩弱其勢。愚主張對於當時所謂黨統問題,作如下之解決:

一、新產生之第三屆中央委員,尊重輿論不予承認。

二、第一屆、第二屆中委,早失時效,且彼時容共,現在清黨,情勢絕然不合,自亦不能再予承認。

三、假令總理尚在,一切自有所秉承;今既不可得,唯有公請黨中先進,追隨總理最久者吳、蔡、張、胡等諸元老,出而領導一切,重新建立中央。

蓋如是,則黨統之統不啻打破。而以諸公受中國文化陶養較多,識見較老成,必鮮少年躁妄之失。且皆為人公正,藉以制蔣氏之偏私專橫。蔡先生嘗言:黨外無黨,則黨內不能無派。此論甚通。「黨外無黨,黨內無派」,既事實所不可得;則與其黨內有派,蓋不如黨外有黨。國民黨應自今後承認異黨之存在。蓋國民黨在政治上之領導地位,於大局本有利而無害;所不可存者,其獨據之統治地位耳。凡此改革,表面上不為大更張,而內里精神傾向已移。愚命曰:「虛黨制。」

在虛黨制之外,愚更有所謂虛中央制者。以今日國際競爭之劇烈言之,以經濟建設將必趨於統制經濟計畫經濟言之,今後皆應有統一強大之中央政權。然兩千年傳統之中國政治,大抵以消極為得計,過強之中央非所素習,且疆域廣大而交通未便,亦難於集權。吾人固無安於舊習之理,而轉變太驟,亦非歷史所許。民國以來,統一鮮能久者,半由當局見不及此。為國家計,若並統一而不得,固毋寧以寬大處之矣。竊意中央之於地方,(一)宜以領導地位自處;(二)以聯絡中心自處;(三)以監督地位自處。今世建國不能無方針,如孫先生所云三民主義者,大端可謂不謬。中央領導雲者,謂謀此方針之統於一也。試以經濟建設為例。召集會議,統盤規劃,方針自寓於其中。設施之事,則委於地方自為之。國際經濟競爭今世最烈。此非一地方所能應付也。又在統盤規劃內,必有全國聯貫一體者,或各地方須配合調劑者。凡此對外對內胥仰賴乎中央。聯絡中心雲者,謂此也。其雲監督地位者,則指二事。如前言揭穿時局真相之後,更指明強鄰謀我之亟。諸元老宜邀諸巨頭為盟訂約,列舉數事,申其儆戒。有不如約者,則與國人共棄之。除彼此互為監督外,中央特超然在上,秉公監督,不稍予姑容。此第一事也。內戰果以是杜絕,則中國自登建設之途程。建設既規劃於會議,而分別進行於地方,乃由中央課督其功,檢考其績。此第二事也。此監督任務最重要。然此不屬法律之事,而為政治的。故不宜歸諸監察院職掌。仍依恃諸元老之德望,以號召國人;資借全國人心之支持,以發揮其監督力量,措大局於盤石。愚意當於中央設元老院或樞密院等機關,俾諸元老居之;初無一定職守,而隱然關係甚重。譬如英王之於英國政治、日皇及西園寺等元老重臣之於日本政治,各有其無用之妙用。此所擬議之中央制,蓋亦有其虛而不虛者。

愚在太原未多留。與閻兩三晤;一視馮於晉祠而已。所有愚之意見,如上述者,與鴻一談最多。與閻面談外,並於離太原時留一書達之。返北平後,從報紙得悉閻與南京電文往複中,曾提出有設立樞機院之議,似本於愚之主張而來。第其內容又自不同。愚原主張諸巨頭分負地方責任,而以諸元老居中央,監臨於上。閻電則請蔣與馮、閻等皆解除實際責任,同入樞機院也(閻與南京蔣、胡往複電文計今尚可檢考,此只記其大意如此)。

其後,愚離北平,居輝縣河南村治學院,與外間消息頗隔。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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