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抗日戰爭時期之前 張公耀曾生平及家世——答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函

前奉尊函徵詢已故張公耀曾生平各事項,當即向張公表弟鄭天挺教授(現任天津南開大學歷史學系主任,曾為張公任秘書五年),又張公之第四女張麗珠教授(現任北京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婦科教研組主任),共同商量各就所知彙集具答如次:

(一)家世張公字鎔西,雲南大理府太和縣人。清光緒十一年即公元1885年生於北京。祖父某清季官湖南衡永兵備道,後告老還鄉,有子十三人而成進士者三人。父士於兄弟輩中次居第十二,清季以進士官內閣中書。光緒二十八年即1902年病故。蓋僅及中年雲。母陸氏嘉年字祖庚,廣西桂林人,能詩文,1903年隨亦病故,其時公年方十九。

(二)學歷公於1903年考入京師大學堂師範館,1904年經學部選派赴日本留學,考入東京第一高等學校,四年畢業,升入東京帝國大學法科肄業,中間曾因病休學。1911年(辛亥)國內革命爆發,被雲南本省革命政府推派為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回國,因而再度綴學。1913年即民國二年任國會議員期間,因袁世凱違法解散國會,乃再往日本帝大復學而得卒業。

(三)經歷在日本留學期間值孫中山先生在東京組織中國革命同盟會,即與同鄉李根源、呂志伊等一同參加。辛亥革命既起,孫先生回國,在南京成立臨時政府,公布臨時約法,組織臨時參議院。公被本省革命政府推派為代表之一而參加。在同盟會議員黨團中被推為本黨院內總幹事兼評議部議長。繼而參議院隨政府北遷,各省議員又經一度改選,公被選如初,並在議院內被選為法制委員長。1913年即民國二年正式國會成立,當選為眾議院議員,在院內復被選為全院委員長。此時同盟會聯合其他黨團改組成立國民黨,公任黨內總幹事並政務研究會主任。國會為起草憲法共選出起草委員五人,在黨派間五人各有所代表。公代表國民党參預其事,又負執筆之責,即世所稱「天壇憲草」者。袁世凱強行干預不得逞,遣散國會,公即東渡復學,完成學業。1914年回國受北京大學教授之聘,為法科主任。值教育部設暑期講習會,公講「國家與國民」一題,反對袁世凱帝制陰謀。1915年夏為參加西南倒袁運動與蔡鍔先後秘密離京入滇,是有西南護國之役。袁斃,段祺瑞出任國務總理,黎元洪繼任大總統,組成南北統一的政府,公代表西南入閣,任職司法總長,時為1916年,公只三十二歲耳。

當國會被袁解散時,制憲大業未得完成,有識之士深以誤於黨派成見之鬥爭為悔。1916年國會恢複,遂趨向於固有黨派之屏除,一同積極於制憲。但議員們事實上又不可免地各就熟友形成一些小集體,一時就有「憲法研究會」「憲法商榷會」「憲法討論會」以及「丙辰俱樂部」「益友社」等組織出現。張公暨其熟友百數人則集合起來組成「政學會」;此後數十年間流行於政界的「研究系」「政學系」的稱呼即由此延續而來。

「政學會」成員百分之九十多皆是兩院議員或由議員而入政府者,公被推為會長,而李根源、鈕永建、谷鍾秀三人為副會長;三人皆年長於公而久負資望於世者,彼此難分高下乃以會務之責付託於公耳。然此辦見公之為人有其邀信任者在也。

1917年府院之間不和,政局不安,公力不能救,即辭職離京。黎既逐段,又誤引張勳入京而復辟清帝。黎自動去職,段引兵驅張之後,不復遵行原有法統,於此南方各省有護法之役,形成南北對立之局。北方更有直皖之間、直奉之間諸戰役。全國陷入軍閥混戰中。1922年北方總統徐世昌下野,公從法律上解釋應由黎元洪復任大總統職,並恢複舊國會。公再出任司法總長,旋辭職。改任法權討論會委員長(此會為收回治外法權而設)。1924年11月黃郛代理總理攝行總統,公再出任司法總長,旋辭職。1927年即民國十六年六月辭卻法權討論會委員長;計公在職凡五年,聘請專家張志讓等多人,將中國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編制法等均各譯成英文法文出版,用使各國人士曉然於吾國極重法制情形。公又曾與沈家彝、戴修瓚等司法界人士偕往上海、漢口以及張家口、綏遠等地參觀各法院和監獄,寫成《考察司法記》及《列國在華領事裁判權志要》出版。1928年即民國十七年,公移居上海執行律師業務,每為重大訴訟出席法庭辯護,輒傾動旁聽,轟傳社會。例如為上海某公司答辯三井洋行的控訴,卒致其控訴被駁回。又如去蘇州為救國會沈鈞儒等辯護,旁聽席上掌聲雷動,南京政府為之驚慌。公如是以律師服務於社會者終其身。

1937年日寇入侵,國民政府特於國防最高會議內設置參議會,徵辟社會賢達、在野名流共圖禦敵之策,公與沈鈞儒、黃炎培、胡適、蔣方震、梁漱溟等同受邀聘。公草一意見書數千言,以所知日本國內軍閥暨黨派情況為貢獻。政府西遷武漢而公遂病逝於滬矣,形壽五十四。

(中略)

以上謹就來函徵詢各節縷縷奉答,即希公鑒。此復近代史研究所。

梁漱溟手復

197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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