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十八章 簽藝人?

小明哥?

沈夢溪愣了好一會……

怎麼把他給忘了,讓他演龐勇,到時候再整個『三角緋聞』,巴菲特、陳昆、小明哥那可是大學同學,能編排的故事忒多了!

三角戀、前任、備胎、舔狗,這麼些關鍵詞任意發揮。

對了,再加上訊哥,那就是四角關係了!

嘖嘖,隨便幾篇報道,絕對能驚爆全國媒體。

他們為了闢謠,肯定要多上節目……

一來二去,熱度就有了。

至於真實性,誰愛管誰管……

會不會太不要臉?

宣傳嘛,要什麼臉?

至於演員的情緒?

只要票房大賣,他們的情緒只有高興!

想到這,沈夢溪點頭:「行吧,按他們說的辦,另外安排好武術訓練……」

小徐:「嗯……」

「還有什麼事?」

「關於女三號……」

「女三號……你說那個小狐狸啊……陳董怎麼說?」

陳董就是陳立明……

小徐回答:「他說了讓你做主!」

嘖嘖,好兄弟啊!

把潛規則的機會留給他……

沈夢溪笑了笑,道:「這不是給我出難題嘛!」

「那……咱們?」

「這樣吧,上次跟咱們約飯的王老闆不是有個乾女兒嘛……」

小徐:「對的,還是北電的呢!」

「誒,北電真的是……」搖了搖頭,替自己母校不值,沈夢溪接著道:「他當時不說了,要花三個億捧自己乾女兒嘛……你去找一下他,看看他願不願意投資兩千萬……」

「能行嗎?」

「有什麼不行的,人家做房地產的,分分鐘幾個億小目標,兩千萬對我們來說很多,對他來說,算個屁!」

小徐點頭:「我馬上去王總公司!」

「回來!」沈夢溪無語:「你傻啊,誰讓你直接找王老闆?你找人把消息透露給他那個蜜,就說《畫皮》兩千萬美元投資,中日合拍,頂級陣容……」

忽悠人都不會?

你這麼直接找他要錢,他肯定要考慮考慮……

要兩千萬,能投兩百萬就不錯了!

乾女兒去求,效果就不一樣了。

沒錯,沈夢溪決定放棄了這麼個潛規則的機會,這種事,以後會有機會的,還是留給金主吧,咱們不能什麼好處都不留給別人……

做人得講規矩,金主砸錢給你拍戲,你幫著帶一下新人怎麼了?

現階段的電影市場這麼差,人家投你電影,圖的是賺錢嗎?

至於姑娘顏值問題,這個你放心,金主看上的姑娘會差嗎?

演技……

演不了戲份複雜的大女主,演個賣萌的小姑娘還不行嗎?

跟訊哥、趙燕子、陳昆、小明哥一起刷經驗,吹出去,才叫資歷!

至於沈夢溪會不會跟王老闆的蜜發生點什麼?

想多了!

這種事只會出現在小電影里,真要做了,名聲就臭了……

……

最近圈子裡倒也沒發生什麼大事,應該這麼說:發生的事跟沈夢溪無關……

《雲水謠》票房破三千萬,《黃金甲》首日票房1500萬……

《石頭》已經下映了,全國幾大城市也就重慶還有影院上映,場次也低到可憐……

攏共就三千多家影院,《黃金甲》上了,直接佔了90%的排片。

它也對得起這麼強勢的排片:首周末票房更達到了9600萬,1億不是目標,3億才是極限。

然後,媒體報道:張一謀的低級審美,包裝頭、裝修大師……

『一個華麗麗的垃圾電影』或者『只有視覺,沒有靈魂』……

甚至還有媒體質疑票房,說什麼:論及單塊銀幕,《黃金甲》要弱於《英雄》……

不是,阿謀怎麼你們了?

人家忙著籌備奧運會,抽空練個手,愛看看,不愛看滾蛋!

可惜,新畫冕沒給錢,要不然,沈夢溪絕對會寫一篇『大氣有內涵』的稿子盛讚《滿城盡帶黃金甲》……

真的,大部分人都是跟風吐槽!

《黃金甲》還是很不錯滴!

開篇鏡頭,一群女子的肉體,和輝煌奢靡的宮殿,就是以影像的方式展現出了杜牡《阿房宮賦》所描繪的:明星熒熒,開妝鏡也;綠雲擾擾,梳曉鬟也;渭流漲膩,棄脂水也;煙斜霧橫,焚椒蘭也。

你們看到的是大胸,我看到的是古典美學!

……

明溪公司,沈夢溪坐在陳立明對面,兩人在查賬……

單看賬面,今年只有支出,一點回款也沒……

小公司的悲哀,要是做大了,每年的品牌贊助費都夠拍電影的!

不過他倆也不急,《石頭》的回款、《雙面膠》的匯款馬上到賬……

陳立明問:「《石頭》的最終票房報給你了嗎?」

「……沒有,我估計要分一部分給《雲水謠》,等他們算好賬,自然會報過來的。」

「為什麼……算了,你覺得最終票房能報多少?」

常規操作,《雲水謠》是兩岸三地重量級年度巨獻,票房要是太低,面子上過不去……

沒人看怎麼辦?

把其他電影的票房挪一點唄……

賬上好看就行!

沈夢溪琢磨了一下,然後道:「怎麼也有4400萬吧……」

4400萬後,就查不到《石頭》的票房信息了……

看到陳立明情緒有點低落,沈夢溪笑道:「再過幾年,信息就完全公開化了,到時候再想作假,一查就能查出來!」

「那得到什麼時候?」

「很快了……」

「很快是什麼時候?」

「馬上WTO會展開第二輪談判,好萊塢在施壓,中國電影市場是塊肥肉,國家肯定要重視起來,政策加以引導……」

陳立明很詫異:「你還看這些新聞?」

沈夢溪:「做電影,當然要了解上面的政策、風向……」

陳立明點頭,看了看外面,小聲提議:「明溪,咱們要不要做藝人經紀?」

沈夢溪想也沒想,直截了當回答:「不做!」

「為什麼?」

「製作公司,目標是低成本高利潤,要求藝人報酬低能力高;經紀公司,目標是藝人高報酬,兩者目標,背道而馳,根本不可能相得益彰,而且藝人如果太紅了,會幹涉到製作!」

主要原因是最後那句……

沈夢溪以前是幹什麼的?

編劇啊,沒少被藝人要求改劇本,憋了一肚子火。

你說,你不喜歡這個角色,你接她幹嘛,還要把角色改成你滿意的樣子?

滾你妹的!

當然,大部分情況下他都會按照藝人的意思修改劇本,至於修改之後人物邏輯會不會出問題?

管他屁事,他只是收錢辦事的寫手!

陳立明嘆了口氣:「楠楠還想簽下張涵芸呢……」

「張涵芸,那個唱《酸酸甜甜》的?」

「對……你不是知道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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