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憤怒而又絕望的嘶喊 痞子放賴手段

當馬格里來到崑山,進入戈登的住所時,他看到戈登正在哭泣。兩人還未講上一句話,戈登就躬下身子,從床底下掏出一樣東西,舉在空中,大聲叫道:「你看清沒有?看清沒有?」

窗欞中透進來的光線很暗,馬格里起初根本沒認出那是一個什麼東西。戈登見狀,又再次大聲說道:「這是納王的頭!完全是卑劣的謀殺!」說完之後,便放聲大哭。

經過馬格里等人的一番好說歹說,戈登總算答應不再與李鴻章發生直接衝突,但他並沒有真正感到解恨。在他的慫恿下,英國新任駐華陸軍司令伯郎自上海來到崑山,宣布由他接管常勝軍,常勝軍今後不再受李鴻章的節制和調遣,也不再參與對太平軍的進攻,其作用僅止於防守上海。

接著伯郎來到蘇州,怒氣沖沖地找李鴻章興師問罪。當著伯郎的面,李鴻章辯稱他不是一個天生愛殺降的人,假如不是郜永寬等人的要求太過分,使形勢變得十分特殊和嚴峻,他是會接受郜永寬等人投降的。

李鴻章所提供的理由並沒有能夠得到伯郎的認同。伯郎說他代表英國女王與在華官商向李鴻章提出抗議,因為英國遵循不殺俘、不殺降的準則,「不喜殺人」,而李鴻章已經觸犯了這一準則,如果他希望事情得到轉圜,就必須備文認錯。

李鴻章初來上海時,對洋務不熟悉,曾寫信向老師請救。曾國藩依照宋儒義理之道,指示他應按「忠信篤敬」四字去和洋人打交道,後來李鴻章自己經過一番實踐,認為對待洋人沒必要這麼實誠。他把老家的「痞子手段」(流氓、無賴手段)摻和進來,從而形成了他所謂的「親近加痞子放賴手段」,說得直白一點,就是既要和洋人假裝親近,但又不能真的以心換心,必要時候還得像痞子一樣耍耍無賴。

李鴻章連向洋人口頭認錯都不願意,更不用說寫下文字了。既然與伯郎「親近」不得,他就把「痞子放賴手段」搬出來,笑著對伯郎說:「這裡是中國,不是外國,而且此為中國軍政,與外國無干,不能向你認錯。」

伯郎的要求雖被毫不客氣地堵了回去,但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他就是心裡再窩火,看著李鴻章笑嘻嘻的樣子也不好怎麼發作了,只得悻悻然拋下一句「將轉告本國公使與總理衙門交涉」之後,便起身離開了。

李鴻章本質上是個讀書人出身的文官,不是真的痞子,厚著臉皮耍無賴也實在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戈登和伯郎如此折騰個不休,讓他自覺煩惱不已,心情十分惡劣,對戈登和常勝軍的印象也因此有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在給曾國藩的信中,他忍不住道出了自己的憤懣:「常勝軍終無結局,外間不知者以為好幫手,其知者以為磨難星也。」

對於伯郎說要鬧到北京去,李鴻章不能不做好相應的心理準備。他向總理衙門發去密奏,詳細報告了整件事情的前因經過,同時表示為大局著想,願意任由朝廷對他進行懲罰。

英國駐華公使卜魯斯果然在北京對清廷施壓,而且是直接給同治皇帝發去照會,要求對李鴻章進行調查,但那拉氏接到照會後,對此的評論卻是:「洋人不明事理。」隨後她就把皮球踢給了總理衙門。

「洋人不明事理」,其實就代表了中國官方的一致態度。以曾國藩為例,他在半個月後才知道此事,「閱本日文件,見李少荃(李鴻章)殺蘇州降王八人一信稿一片稿」。對李鴻章的做法,他表示完全同意,且認為李鴻章出手果斷,「殊為眼明手辣」。

總理衙門的恭親王、文祥也都站在李鴻章一邊,自然不可能責備乃至處罰李鴻章。為了讓雙方都有台階可下,朝廷遂以克復甦州論功,特授戈登以頭等功牌,並給予一萬兩賞銀。可是戈登拒絕接受賞銀,還在賞賜詔令的背面寫道:「由於攻佔蘇州後所發生的情況……不能接受任何標誌皇帝陛下賞識的東西。」

洋人竟然不要皇帝的賞銀,這件事著實令人吃驚,同時也可能會使朝廷很沒有面子。李鴻章急忙為之打圓場,解釋說戈登是英軍指揮官,屬於伯郎的下級,此時伯郎正在香港,沒法向他請示,而在未徵得伯郎同意之前,戈登自然不敢接受中國皇帝的賞賜。

戈登雖然對賞銀沒興趣,他卻未將頭等功牌拒之門外。發現洋人喜歡獎牌一類榮譽,朝廷便又授予他榮譽提督銜以及四套黃馬褂。對能夠得到這些東西特別是黃馬褂,戈登顯得和華爾一樣受用,他不無炫耀地對別人說:「中國人極力阻撓我獲得它,但我說或者給我黃馬褂,或者什麼也別給。他們終於屈服了。」

常勝軍方面更好打發,李鴻章宣布犒賞常勝軍七萬兩白銀,相當於一次性加發了七個月的軍餉。在撥出這筆巨額賞金的同時,他又讓人寫了一張文告,聲明戈登在歸降談判中確實說過要寬赦郜永寬等人的話,但殺降時他並不在場,事後也對殺降提出了質疑,但「本部堂(指李鴻章自己)與戈總兵(戈登)之用心實有不同而同之處」。

這張文告寫得相當高明,既沒有脫離事實,也讓戈登下了台,戈登後來還特地把它帶回了國(後來收藏於大英博物館)。戈登的面子和里子都有了,從此不再對殺降案進行追究,一場風波終於得以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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