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憤怒而又絕望的嘶喊 茫然不解

別人都還好打發一些,纏著李鴻章不放的是洋人。

按照近代西方社會的觀念,戰場上主動投降者的生命應該得到保障。縱使投降者罪大惡極,也應先將對方送上戰爭法庭,對其履行相應的司法程序和進行公正的審判,包括人犯亦擁有為自己辯護和申訴的權利,只有經過這一系列法律程序,判定有罪後,方可施以懲罰。

四王四天將是協議投誠,而且身為江蘇巡撫的李鴻章已經口頭承諾將予以赦免,如此情況下仍被殺害,自然最容易引起西方人的不解和反感。上海英國領事館官員代表在華洋人,集體簽署了一份決議,對此事表示強烈抗議,同時聲稱「這件事很可能使西方國家對清帝國事業失去同情,使迄今一直在幫助他們的豪俠軍官撤回援助」。

戈登就是「豪俠軍官」中的幹將。他原本與程學啟的合作非常密切,他對程學啟也很欣賞和敬重,認為「程將軍是改革中國軍隊的最佳人選」。至於李鴻章,更被戈登描述為「清帝國最先進的實權人物」「我遇到的最睿智的清廷官員」。李鴻章身上所展現出的充沛精力、才幹、學識、決斷力,以及善於接受新思想、新事物的精神,無一不令其讚不絕口。

殺降事件發生後,戈登二話不說,先宣布和程學啟斷交,接著又盯上了李鴻章。湘淮軍中傳聞,戈登天天拿著手槍到軍營中去見李鴻章,想要殺死他,李鴻章避而不見,於是戈登便率常勝軍絕塵而去。還有人說,李鴻章的部下幕僚預先得知戈登要殺他,向李鴻章進行報告並為之籌劃,問是否要先發制人,把戈登抓起來。李鴻章長嘆一聲道:「我自己不修德行,乃至招來了外界的怨尤。洋人剛直豪爽,隨他去吧,我不怕。」戈登聽到李鴻章的這番話後,隱隱然對其心悅誠服。

傳聞雖非事實,但戈登確實給李鴻章製造了不少麻煩。他的第一個舉措是計畫逮捕李鴻章,發現行不通,就徑直攜郜永寬的首級及其郜永寬的義子郜勝鑣回崑山。走之前留書一封給李鴻章,要求李鴻章立即退出蘇州,引咎辭職,否則的話,他將率常勝軍進攻淮軍,奪回常勝軍所得城鎮,再把這幾座城鎮重新交還太平軍,以作為對其背信棄義行為的補償。

李鴻章倒不怕和常勝軍干仗,常勝軍除了西洋開花炮特別厲害外,野戰能力其實不及淮軍,當然他也知道這個時候不能產生內訌,能想方設法把戈登安撫住,乃是解決事情的最佳方案。

令李鴻章感到茫然不解的是,戈登怎麼會產生如此大的反應?這顯然已不是一句「剛直豪爽」解釋得通的。想來想去,他只能認為戈登是在借題發揮鬧情緒。

戈登在對常勝軍進行革新時,曾提出取消攻城後的賞金,但常勝軍過去拿賞金拿慣了,攻克蘇州後,不少官兵重又要求給予賞金。戈登為了穩定隊伍,便向李鴻章提出補發兩個月軍餉。李鴻章開始不同意,後經磋商,改為補發一個月共計一萬兩白銀的軍餉。

這是殺降前發生的事。在當時中國官員的習慣性思維中,洋人都是唯利是圖,一心鑽在錢眼裡的角色,李鴻章便猜測戈登是因「索重賞」未得到滿足而泄憤。除此之外如果還有原因,就是戈登可能希望獲得入城之功,但在入城的關鍵階段,他和常勝軍卻被調回了崑山。

在常勝軍的歷任統領中,戈登曾經最得李鴻章的歡心。在給曾國藩的一封信中,李鴻章如此評價道:「自戈登掌帥印以來,該洋將老成勤謹,討逆之志尤堅,竊以為尚能秉承調度,哪怕花四五十萬兩白銀何足惜哉。」

四五十萬兩都不在乎,多出個幾萬兩又能如何?李鴻章固然很會算細賬,但需要投入的時候他也決不會吝惜,在他看來,只要能把戈登勸住,增加賞金的事完全可以再商量。至於戰功,他其實也並沒忘記戈登,已經在奏疏上為其請功了。

李鴻章把這層意思告訴道員潘曾瑋、總兵李恆嵩,讓他們向戈登進行傳達。與此同時,他又派在淮軍中任炮隊教習的英國人馬格里專赴崑山,對戈登進行解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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