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隻緊緊抓住它的痙攣的手 十六抬金頂大轎

火燒圓明園後,額爾金並沒有忘記索要「撫恤銀」。留京王大臣們在戶部庫房裡搜尋半天,發現尚有白銀五十萬兩,計二百五十箱,便只好把它們作為「撫恤銀」賠給了英法。

奕訢已經答應了英法簽字換約的要求,剩下來需要他做而且必須去做的,就是代表咸豐和清政府參加簽約儀式。在那些天里,咸豐曾給奕訢發來多條上諭,說「夷情叵測,萬不可親身往見」,並有「勿蹈虎口」之類的話。

或許咸豐確實顧慮到了奕訢的人身安全,但也不排除他仍有恭親王可能會被夷人「黃袍加身」的擔心。不管皇兄是抱著哪一種想法,事到臨頭,奕訢都不能不親自見一見這些讓他們既恨又怕的夷人。他在復奏中說:「奴才於皇上,雖是君臣身份,卻仍是骨肉情深。捧讀硃諭,已足見皇上愛臣之心。可是現在臣若不親見該夷,該夷必不肯罷休,為一城生靈所系,臣雖死無憾。」

這邊奕訢冒死赴約,那邊「夷人」卻也擔心著了中國人的道。簽約儀式地點被定為禮部,因為聽說見面地點可能布有地雷,一名聯軍少尉特意將禮部徹底檢查了一遍,直到確證沒有任何問題。

1860年10月24日,奕訢與留京王大臣們先行來到禮部大堂,在足足等了兩個多小時後,額爾金一行才姍姍來遲,讓奕訢等人感到震驚的是,額爾金居然乘坐的是十六抬金頂大轎!

清代在坐轎上有著嚴格的等級區分,十六抬大轎必須是皇親國戚才能乘坐,而像奕訢這樣的親王,大轎也僅為銀頂。額爾金只是大不列顛派出的一個使節,按照中國的宮廷禮儀,他絕對不能乘坐這樣的大轎。可是眾目睽睽之下,額爾金卻偏偏坐了,這絕不是他不懂中國禮儀,而純粹是有意為之,目的就是要對中國皇帝和政府進行羞辱。

六十多年前的1793年,作為英國派往中國的第一位全權大臣,馬戛爾尼前往熱河謁見乾隆皇帝。乾隆堅持馬戛爾尼必須磕頭,馬戛爾尼則予以堅決拒絕。接待馬戛爾尼的大臣拿他沒辦法,可是又不好掃乾隆接受來使「朝貢」的雅興,於是只好搪塞乾隆說,夷人膝蓋不會彎曲,所以不能磕頭(道咸年間,英國人直至所有洋人只能直著走路的說法正是來源於此處)。

磕頭與否看似不過細枝末節,但它和後來的廣州入城、入京換約、面呈國書一樣,放到中國的政治層面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大清帝國自順治、康熙朝起,就基本繼承了中原王朝的文化和觀點,其中就包括以封貢制度為基礎的世界秩序觀。按照這一觀念,中原王朝才是唯一核心,周邊或遠或近的所有國家都不過是低己一等的外夷,他們只有向中原王朝納貢和俯首稱臣的分,若是想要平起平坐,就是超越界限,屬於大逆不道。

清帝國的另一個特點是,它曾經歷了很長的強盛期,在立國近三百年的歷史中,前兩百多年幾乎沒遇到過任何一個真正的對手,到乾隆朝時仍是如此,如此「文治武功」無疑又進一步增強了其在文化上的優越感。

在馬戛爾尼離開中國後,乾隆給英王喬治三世寫了一封信,信中沒有表現出絲毫外交上的委婉和客套,一個「天朝上國」的自滿與自足躍然紙上:「我們的方式毫無共同之處,你們的公使也無此能力掌握這些禮節(指磕頭等),並將其帶到你們的蠻夷之地。」

顯然,在乾隆眼裡,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洋各國與中國周邊的四夷沒有什麼不同,都是蠻夷之邦,只配向中國朝拜進貢,而磕頭就是朝拜進貢的一種具體表示。

問題在於,按照馬戛爾尼的認識,他們大英帝國才是「地球上最驕傲最強大的國家」,憑什麼要被你視為蠻夷乃至「朝貢國」,還要下跪?

用現代社會流行的文化衝突論來解釋,這是兩大文明的衝突,它們中一個是古老文明,一個是新興文明,但二者都認為自己才是天下文明的精華。

就好像是恆祺去刑部大牢看望巴夏禮時,和巴夏禮探討的那個似乎純粹務虛的話題:地球和太陽,究竟哪一個是宇宙的中心?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