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算耆英的把戲不被戳穿,英國人還待見他,他去天津談判對中方也不會有什麼助益——身為文臣的桂良、花沙納哪裡敢扮演什麼鷹派,兩人都是帶著「撫」的想法去天津的,和耆英並無二致,咸豐的所謂進退策略只不過是一廂情願、自說自話。
連天津百姓的膽子都比來自京城的官吏大。五年前,太平軍兵抵達天津,那時他們就已見識過大陣仗,敢斗也樂於斗,見四國軍艦停泊于海口,一些人甚至想集結鹽梟海盜搶劫軍艦。桂良一到天津,路邊就有許多紳民爭相謁見,請求率團練幫助官兵抵抗英法聯軍。
桂良哪敢碰抵抗二字,急忙用哄騙的辦法把這些紳民給打發掉了。
1858年6月15日,桂良、花沙納分別與四國代表進行正式談判。在談判過程中,僅英國就提出了五十六項要求,是戰前所謂修約要求的三倍多,增加了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自由傳教、內地通商等一大批新的條款。
桂良當然也想斟酌輕重緩急,能駁的駁,能否的否,可是英國談判代表、為英法聯軍充當翻譯的李泰國態度異常驕狠,非但不肯留下商量的餘地,而且一個字都不讓改。
桂良等人在外交方面都是門外漢,身邊也沒有熟諳世界大勢或長於政經商務的人才,導致對所涉條款毫無研究和認識,加上缺乏實力後盾,談判時的那種窘迫和煎熬之狀就別提了。
勉強撐持了二十多天,桂良等人毫無所得。在給朝廷寫去的報告中,他們說自己即便談到舌敝唇焦也無濟於事,只好建議對各國提出的條件「姑為應允」,以便能促使英法聯軍儘快退兵。
報告在朝廷之上也掀起了軒然大波。恭親王奕訢、僧格林沁等人都遞上摺子,要求撤回談判代表,同時調用全國之兵,動用傾國之糧,與英法聯軍決一死戰。這其中又以僧格林沁的態度最為堅決,語氣也最為激憤。
以前耆英曾幾次當著咸豐的面奏陳英軍可畏,應該多與之周旋,也就是委曲求全,被咸豐評價為貪生怕死,只想保住自己的官位。僧格林沁認為桂良等人亦如此,左右都是尸位素餐之輩,謀求議和無非是全身家、保妻子,卻忘了要以華夏的社稷和生靈為重,真是可恨可嘆可笑可憐。
作為道光臨終前指定的顧命大臣,僧格林沁也沒給道光、咸豐父子留面子。他說道光生前就是誤聽讒言,才導致英軍長驅直入,勢如破竹,「哪裡料到皇上你又聽讒言,以致隱憂社稷,遺禍子孫。皇上你這麼做,日後還有什麼臉去見先皇呢」?
在摺子的最後,僧格林沁用了四個字「泣血上奏」,這就是著名的「泣血折」。
寫的人洋洋洒洒,慷慨激昂,全然忘了讀的人會是什麼心理感受。對咸豐來說,這些文句足以讓他五味雜陳,難受到鑽心。倘若此折是別人寫的,有十顆腦袋也不夠摘的,但它出自僧格林沁的手筆,是自家人,對於這位赤膽忠心、曾幫助他挽救國運的表弟,咸豐的感情完全兩樣。
事實上,咸豐自己也深感四國在天津談判中的要求嚴重損害了大清帝國的尊嚴和利益,「萬難允准」。他在桂良等人所上的摺子中批道:「覽此折不覺憤懣,尤堪痛恨,看來你們此行不但不能解決問題,談判結果反而還不如原約(指《南京條約》)了!」
可是不答應又怎麼辦呢?僧格林沁在「泣血折」中主動要求率軍出征,其實即使他不這麼說,咸豐也早已倚之為對外的禦敵主將,問題是前方剛剛打了敗仗,炮台尚未修好,海防還未整頓,怎麼跟人家打?
這次第,正如桂良所言,中方處於進既不可戰、退又不可守的困境,所謂「天時如此,人事如此,全局如此」,除兩害相權取其輕外,別無他法。咸豐最終被迫同意桂良等人與四方簽約,同時他對僧格林沁和其他主戰派的奏摺都「留中不發」,當私信自己看看算了,既不公佈於眾,也不以此定罪。
1858年6月下旬,中國與英法美俄四國在海光寺分別簽訂了《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就是五十六項要求的照搬,與法國所定條約的內容大同小異。美俄兩約雖然有所區別,但根據利益均沾的條款,它們也可同時享有英法條約里的利益,總之一句話,全都賺得盆滿缽滿,就沒有一個不在背後偷偷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