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妙計究竟妙在哪裡 不一樣的味道

包令到中國,並不圖利,一味求名。名氣壞了,對他來說比什麼都可怕,這傢伙因此變得惶惶不可終日,不知道從哪裡能撈根救命稻草出來。

說稻草,稻草就來了。1856年10月8日,廣東水師根據舉報,在珠江水面上查獲了一艘名為「亞羅」號的英國船隻。

所謂英國船,其實是一艘徹頭徹尾的中國船。船主是中國人,船員也都是中國人,只不過在香港登記註冊,披了一條洋外衣作為保護而已。

「亞羅」號一直暗中從事搶劫走私等非法活動。向廣東水師進行舉報的,正是以前遭「亞羅」號搶劫的中國商人。廣東水師所抓捕的十二名水手中,有兩人皆為「圈內」知名的海盜。

得知「亞羅」號被查,署理廣州領事巴夏禮一面向包令報告,一面要求葉名琛道歉放人。

巴夏禮參與過南京條約的談判,但當時他的地位非常低,只能給璞鼎查的秘書馬儒翰做隨從。當馬儒翰等人與張喜唇槍舌劍的時候,他連露臉的資格和機會都沒有。

巴夏禮年紀輕,學東西快,中國話說得特別溜。在包令擔任廣州領事期間,所用的翻譯即為巴夏禮,而這小子也和包令一樣,天生是惹是生非的料,總是想著如何敲中國人的竹杠,以便加官晉爵。

在「亞羅」號事件發生時,廣州領事正好休假,便由巴夏禮署理,正好給他提供了興風作浪的機會。「亞羅」號是海盜船,巴夏禮心知肚明,他甚至知道另外一個不可向中國人透露的秘密,那就是「亞羅」號在被查獲時,執照已經過期十幾天了,換句話說,它已不屬於英國船,自然也不受香港政府保護。

可如果照直說,那就沒他什麼事了。巴夏禮不光隱瞞執照過期,還緊緊抓住「亞羅」號船主的一句話,稱廣東水師扯落了英國國旗。

中國人是不是真的扯落了英國國旗,巴夏禮對此並不關心,他要的是把柄,哪怕無中生有,生造一個出來,他也樂於接受。

包令的興奮勁絲毫不亞於巴夏禮,如今他的全部理想和使命概括起來就是一句話:在有限的人生中挑起無限的事端。

在寫給兒子的私信中,他直截了當地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我希望能在渾水中摸到一些魚。」

與徐廣縉一樣,葉名琛既是一個內心強大、性格倔強的人,又有著清醒而務實的頭腦。一般情況下,即便對待純粹的洋人走私商,他也毫不客氣,但是這次他嗅出了不一樣的味道,察覺到包令和巴夏禮是在有意找碴兒。

在國力孱弱且內憂不止的情況下,即便證據確鑿,也不能因小失大,基於這一考慮,葉名琛願意做出讓步。1856年10月10日,也就是事件發生兩天後,他應巴夏禮的要求,釋放了其中罪行較輕的九名水手。

可是巴夏禮拒收。這還不算,10月16日,包令又給葉名琛發來照會,上面赤裸裸地提出了入城要求,並且說如果不行,他就要派兵動武了。

如果說要求放人還算有些道理,入城與「亞羅」號事件則是風馬牛不相及,幾乎等同於訛詐。對於這樣的原則問題,葉名琛當然不能說答應就答應。

此時在英國有「政壇不倒翁」之稱的巴麥尊已經出面組閣,「大棒先生」成了首相。包令特別想在他老人家面前露一手,起碼要取得比前任更好的表現,最好是不戰而屈人之兵,讓葉名琛乖乖地答應入城。

偏偏葉名琛這邊沒有反應,想要渾水摸魚的包令先把臉給急得紫漲起來,一個勁地痛罵葉名琛是老頑固,「不可雕琢的愚頑之輩」,怎麼我如此橫壓豎壓,都不為所動呢。

任何新聞都有一個保鮮期,時間一長,「亞羅」號事件就可能再也派不上用場,倒是廣州洋商們的牢騷可能傳入國內,那豈不是丟臉丟大了。包令決定鋌而走險,1856年10月21日,巴夏禮按照他的吩咐,給葉名琛發去最後通牒,限其在二十四小時內滿足英方的要求。

葉名琛權衡利弊,做了最大讓步,同意將十二名水手全部釋放,但有兩件事沒法做到,一是經過調查,廣東水師連碰都沒碰一下船上的英國國旗,包令和巴夏禮完全是憑船上人一句話就瞎指控,而且整個事件純屬中國內政,涉及國家顏面,無法道歉,也不知道怎麼道歉。二是入城與整個事件毫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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