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無比沉重的擔子 後果是什麼

黃竹岐村位於廣州城西,村外有一座密林,給艦船上的洋人發現了,於是相率登岸,並強行闖入了柵欄。村裡的婦女突然看到這些高鼻子藍眼睛的不速之客,嚇得大叫起來。遇到這種場面,照理得迴避,可船上的洋人們沒有一個是紳士,全是常年漂泊在外的冒險家,見此情景,一個個都咧開大嘴樂了。

覺得還不過癮,他們又端起槍,這裡指指,那裡晃晃,做著種種要開槍的動作。本意是想搞個惡作劇,沒想到卻因此給自己惹來了殺身之禍,隨著一聲鑼響,頃刻間,不僅黃竹岐村的人全部聚集過來,連鄰村村民也都吶喊著跑過來進行援助。

幾個哥們兒從沒有領教過這種陣勢,趕緊把槍端好,以為這樣可以將圍上來的人群嚇退,孰料反而更加激怒了村民。眾人撲上來,你一拳,我一腳,一會兒工夫便將被圍住的六個洋人給揍了個稀巴爛。

打死了人,而且打死的還是洋人,這就出大事了。村民們趕緊把洋人的屍首綁上石頭,沉到村外的河裡,給它來個毀屍滅跡,但洋人被殺的事還是沒逃得過德庇時的耳目。此君一躍而起,要求耆英查明事由。

耆英不敢怠慢,即刻下令巡捕限時破案。巡捕招募有經驗的漁民,從村外的河裡面把幾個死鬼的屍首給撈了出來。耆英本以為自己的高效破案可以讓德庇時滿意,不料反而給德庇時繼續糾纏提供了證據,後者得理不饒人,愈加步步相逼,聲言要再次從香港調兵殺入,並將黃竹岐村付之一炬。

這時包括黃竹岐村在內的各個村莊也正鬧得沸沸揚揚,有嘩然而起之勢,可以說兩邊都不服氣,都在頂著牛。耆英焦頭爛額,這時正好新任廣東巡撫徐廣縉到達廣州,耆英便把這個燙手活兒移交給了徐廣縉。

徐廣縉坐堂,以大清律法來審案。他對德庇時說,按照我國法律,殺人者償命,這是毫無疑問的,不過必須以一命抵一命,不可濫殺無辜,再說,你們洋人對此也負有責任。之後,徐廣縉把黃竹岐村的士紳找來,強調殺人就得接受王命國法。經過訊問,逮捕十九名村民,其中四人為直接殺人者,按律判以死刑。

各村覺得這麼做尚在尺寸之中,然而德庇時不肯罷休,還在那裡嚷嚷著要把黃竹岐村一把火燒掉,說是不這樣做的話,以後水手們上岸就沒安全感了。

耆英照徐廣縉的方子抓藥,他讓廣東全省知名士紳聯名出了一份公約,與各村約定自律,以後不許妄殺洋人。德庇時看了公約,覺得實在也沒什麼可要挾的了,這才罷休。

「黃竹岐事件」處理結束後,耆英的關係也打通了。道光一紙調令,讓他脫離了苦海。1848年2月,耆英接到免職令,道光任命徐廣縉為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葉名琛為廣東巡撫。

按照約定,耆英答應英人可以進入廣州的具體時間應為1849年4月6日,還有一年呢,但德庇時等不及了。在耆英尚未離開廣州之前,他就匆匆忙忙地發來照會,提醒中方踐行這一承諾。

接到照會時,新官上任的徐廣縉正在調查廣東民情。他此前有過在福建和江蘇任職的經驗,對南方民情並不陌生,但來了之後,才發現廣東一帶與閩、浙、蘇都很不相同,主要特徵就是這裡民風特別剽悍,老百姓普遍性情剛毅,不畏強御。

讓徐廣縉留下深刻印象的當然還是「黃竹岐事件」。一座小小村落,轉眼之間幹掉六個洋人,事後如果官府不進行安撫還不肯屈服,他從仕以來,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沒有見到過,也不可想像。

假如把廣州城門打開,直接面對洋人的就不只是一座座小村莊,而是一座大城市,以及城市背後數以萬計的民眾。徐廣縉派人訪問廣州城鄉,所到之處,無論男女老少,幾乎沒有人對英國人入城表示贊同。徐廣縉也想過,是不是可以像處理「黃竹岐事件」那樣,召集士紳進行說服,但後來很快打消了這一主意。原因很簡單,士紳也來自民眾,不能違背民意,當著他這個總督的面,對方或許會諾諾連聲,回去後照樣還得反悔。

就算他徐廣縉頂著巨大的內部壓力,踐行耆英的「兩年之約」,洋人們會就此消停嗎?這些人進城不是說逛上一圈就回去,他們可能會繼續提出要求,比如給地,供其修建辦公樓,要不然就是租房子,這是意料之中的,到時候你給不給?不給的話,大概又得把槍掏出來,拿開戰之類來嚇唬人了。

還可以繼續往下推演。隨著英國人一再相逼,官府被迫一退再退,廣州民眾對官府的信任度將會降到零,伴之而起的極可能是揭竿而起,那樣一來,官府所面臨的後果是什麼?是兩面不討好,兩面受夾擊,最終一崩如斯,垮台完事!

徐廣縉一頭冷汗,趁著這一切都沒發生,他決定重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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