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感言

如果說魯迅的阿Q是中國人的性格典型,那麼,厄普代克的「兔子」就應當是美國人乃至美國整個國家的形象代表。索爾·貝婁在《洪堡的禮物》中借主人公查理·西特林的嘴把美國的形象概括為「又粗又大」,並刻畫了尤里克·西特林這隻「大肥貓」的形象和做派。但尤里克畢竟不是小說的主要人物。作者只是用這位商業巨頭與落魄文人相對照,文字也多用漫畫筆墨。況且這種人也只佔美國國民的少數。厄普代克的「兔子」也是個「又粗又大」的人物。正因為長得又粗又大,他的家鄉佳濟山鎮在國慶遊行時請他扮演了一回山姆大叔。可見厄普代克有意讓又粗又大但又普普通通的「兔子」哈利當美國人的形象代表。

的確,哈利·安斯特朗太具有代表性了,他算得上是一位,即白人盎格魯—撒克遜新教徒,當然的美國社會中堅,在猶太人、黑人等少數民族面前有一種下意識的優越感。他是北歐瑞典人的後裔,與盎格魯—撒克遜種族是靠得上譜的。厄普代克把哈利定為瑞典人,我認為至少有兩個用意,一、北歐人一般都是金髮碧眼,被認為是最英俊的。貝婁《賽姆勒先生的行星》中的人物認為一張北歐人的臉是美國女孩子追求的三大要素之一(其他兩個要素是猶太人的腦瓜和黑人的雞巴);二、瑞典人是美國最早的州之一賓州的第一批移民(1643年)。這麼看來,哈利是個根基很深的美國人。哈利是美國最龐大的中產階級的一員。他具有美國人的業餘愛好:上中學時是校隊的籃球明星,退休後又打高爾夫消閑;談起棒球、橄欖球、網球如數家珍。就連害的病也是美國人的通病:心臟病(書里患這個病的還有好幾個,貝婁的尤里克也是這個病),醫生說他長著「典型的美國心臟」。美國是個車輪上的國度,他做的正好就是人人離不開的汽車買賣。他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的國民,是「一名忠誠的美國人」,具有愛國主義思想,石油危機的年代,臨下台的尼克松總統發表電視講話,號召大家把暖氣溫度調低,他立即響應了號召。但他又是他的國人創立的實用主義的推行者。他靠賣日本豐田發了財,就把豐田當恩主看,有奶便是娘。他過著普通美國人的日子,吃的大多是冷凍袋裝食品,早上讀讀報紙,晚上看看電視,開車時聽聽歌曲,無聊時回憶回憶往事,會會自己的情人。在美國社會裡,哈利平凡得就像自然界里的一隻兔子。人們管他叫「兔子」,固然主要是因為他在球場上跑得快,厄普代克使用這個綽號,更主要的是因為哈利具有兔子的諸多特性。說起兔子,人們首先想到的是它能奔善跑,無攻擊的能力,有躲閃的本事。它生性輕狂,沒有目標,性慾旺盛。哈利承認「他一輩子都不是個安分的人」,甚至主張「每隔十年左右改變一次身份和家庭」。但沒有獅子的雄心,只有兔子的怯懦,主張「一輩子當某個機構的零部件」。他妹妹敢到西部去闖蕩,而他寧可死守在自己的窩裡。就是打球,他也是中規中矩,教練把衝撞的任務交給他的隊友羅尼去完成。在家裡,看起來是個大老爺們,一家之長,實際上事情還是由老婆做主,車場經營,老婆讓他出山就出山,讓他下野就下野。就是屋子裝修,老婆想刷成什麼顏色就什麼顏色,他不喜歡也白搭。

哈利的感覺也完全像個兔子。「他覺得自己具有的是一種無害、消極的精神,一種平穩、渺小的聲音,不想搞任何傷害,不想在任何地方落入圈套,也不想死。」遇到驚詫兔子就跑,這是它的本能。哈利在四部曲中亮相時,已經風光不再,用他妻子詹妮絲的話說,「他的花開得太早了」。由於曾經是佳濟山鎮萬人追捧的籃球明星,而今面對無聊沉悶、要過盡人夫人父責任的家庭生活,他茫然不知所措,只有一跑了之。三十年後,因為害怕交待跟兒媳婦一夜風流的尷尬,又一跑了之。跑的動機就像那個與他玩球的黑人少年「老虎」看見他在籃球場上突然倒下,一時不知所措,心裡害怕,本能地跑掉,怕承擔責任一樣。「逃跑」也算是美國文學的一大傳統主題。始作俑者是華盛頓·歐文的瑞普·凡·溫克爾。瑞普為了逃避兇悍的妻子的責罵,跑到山中打獵,嘗了仙酒,一睡就是二十年,等酒醒回到家中,不僅換了人間,殖民地成了合眾國,而且老婆已死了多年。馬克·吐溫的哈克逃跑是為了自由,並幫助黑奴吉姆獲得自由。厄普代克的同時代人貝婁的百萬富翁漢德森離家跑到非洲,是為了尋找智慧,尋找人生的意義,而哈利的逃跑則完全是為了逃避責任。

批評家們喜歡把「追求」、「悲劇」等大字眼往每一部作品的每一個主人公上套。哈利也受到抬舉,他的跑也被稱為「追求」,他的一生也叫做「悲劇」。當然,籠統地講,兔子不能老呆在窩裡,它總要跑出來,晒晒太陽,吃吃嫩草,見了異性交合一番,也算是一種「追求」,追求一時的快樂,追求暫時的滿足,追求怕被人捆住手腳的自由,可這種跑有明確的目的嗎?其實,哈利一輩子很難說刻意追求過什麼,跟他發生過性關係的女人接近一個班,他並沒有主動下功夫追過誰。他的一切與其說是求來的,不如說是遇到的。他得天獨厚,身材高大,金髮碧眼,深得女性的歡心。除了享受自己的性滿足外,他自己承認除了妹妹以外,對哪個女人也未曾去全力保護。哈利有時反思自己是個「輸家」,其實這是一種不滿足的心理。在生活的戰場上他沒有認真拼搏過,有什麼輸贏可言呢?從事業上講,由於娶了個有產者的女兒做老婆,當了上門女婿,老丈人死後,自然成了車行的經理。碰上石油危機,經銷的豐田車因節油而走俏,大賺了一把,富了。他承認「是詹妮絲的錢把他帶進了這個批量生產出來的樂園」。又由於飲食和性生活無節制患了心臟病,五十六歲就死了。沒有明確的追求,沒有什麼未竟之業而抱憾,很難說是悲劇。要說悲劇,哈利既趕不上他的國人推銷員威利。威利走投無路時撞車自殺,騙取人壽保險金給兒子作資本。甚至也不如我們的阿Q。阿Q稀里糊塗地去干「革命」,又被稀里糊塗地抓去砍了頭,臨死前還羞愧自己的圓圈畫得不圓。而哈利屬於自然死亡,最後說的一句話是「夠了」。什麼「夠了」?活夠了,還是彌留之際看到老婆兒子趕來,總算原諒了自己,夠了。不管怎樣,可以瞑目了。

要說悲劇,哈利的悲劇恐怕就是胸無大志,無所追求,苟且偷生。他一生平庸,你可以說這種平庸是社會的罪過,我倒認為更多的是他的性格所致。哈利後來反省道,「老了才明白過來,除了別人告訴你的,你就壓根兒沒有自己的一套。」

兔子四部曲終結篇《兔子歇了》寫哈利1988年聖誕節過後到89年9月幾個月的經歷。全書分三章。第一章FL(佛州,即佛羅里達),故事極為簡單,退休後一年有半載住在佛羅里達消閑的哈利夫婦開車去機場接兒子兒媳和孫女孫子來此度假;第二天哈利打了半天高爾夫;第三天領兩個孫子去參觀愛迪生故居;第四天領孫女去海上玩「太陽魚」單帆船,結果致使心臟病突發住進了醫院。

這幾天的假日活動沒有一項讓人開心的。一見兒子,哈利就覺得他神態打扮不順眼,氣不打一處來;隨即又領上孫女跟別的家人走散了,半天找不見自己的車;打球為了消遣,卻白白輸了十塊錢;領孫子孫女參觀,事後孫女惟一記得的是她爺爺吃了鳥食,孫子只記得「尿尿」最開心。本來想吃一頓團圓飯,可遇到的卻是納爾遜「咬嚙人心的缺席」;輸了錢,想走贏了錢的球友的兒子(在酒店工作)的後門,把輸的錢補回來,沒想到人家照章辦事要九十元(這意味著該給一百元,十元作小費)。他本來怕水,只跟辛迪玩過一次太陽魚,卻偏偏要在兒媳孫女前逞能,結果翻了船,險些兒送了爺孫倆的性命。命雖沒丟,卻因此進了醫院;躺在病床上想在電視上看橄欖球「超級碗」轉播,卻硬是叫一場大霧攪了。兒子領著孫子來探視,小傢伙一把扯下他的輸氧管。兒子走了才發現忘了沒說「一九八九年快樂」,第一章就此結束。

第二章PA(賓州,即哈利的故鄉所在地賓夕法尼亞)。四月,哈利夫婦回到布魯厄鎮,哈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開車周遊全市;然後私訪情人塞爾瑪;突訪車場見到萊爾;半夜納爾遜夫婦吵架,老兩口被電話叫醒去調解;納爾遜去康復中心戒毒,哈利住院做手術,出院後的當天晚上與兒媳發生性關係。

第三章MI(心梗),是myocardifar的縮略。由於一套頗有影響的《美國文學史》把它說成「邁阿密州」,這裡不妨稍加說明,第一,美利堅合眾國現有五十個州,其中沒有邁阿密州,倒是有一個城市叫邁阿密,位於佛羅里達州,大家常看NBA,超級球聖奧尼爾和韋德效力的「熱隊」就在邁阿密。只要你把書粗略看一遍,就知道故事與邁阿密不沾邊。本章的前半部分故事仍發生在賓州,後半部分發生在佛州。讀者如對「心梗」這個譯法仍有懷疑,請查閱David I. Ristoff的《John Updike''s Rabbit at Rest Appropriating H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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