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七章 是否刁民

汪海,第一位職業打假人,95年3月份出道,首次出手是在隆福大廈。

現在大都匯最火,幫隆福擋了。

在媒體炒作下,汪海很快火了,社會大討論。

部分機構、官員、群眾公開支持,稱之為打假鬥士。因為時下的假貨太多了,老百姓深惡痛絕。

還有部分人,主力是商家,斥為「鑽法律漏洞」「刁民」,甚至威脅恐嚇。

媒體推波助瀾,拿錢讓他打假,然後跟拍報道。

汪海成了全國紅人,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授予其「中國打假第一人」,並獎勵5000元。

第二年更開了打假公司,有償勞動。《實話實說》第一期就請的他,可以去看看。

辯證看:他自己承認是為了索賠,打法律擦邊球。同時也確實打掉了很多造假售假,增強了消費者保護意識。

只能說,此乃社會之怪現狀。

……

區工商局接了投訴,立刻聯繫大都匯。

這種體量的企業跟部門關係非常好,快要有名字的程總莫名其妙,問:「他說先買兩副,又買了十副?」

「對。」

「全部賠償?」

「對。」

「……」

程總皺著眉,問:「我知道一賠二的規定,但知假買假算怎麼回事?」

「我臨來還特意查了文件,沒寫。」工商人員也苦惱。

嘖!最怕這種灰色地帶。

他本想自行處理,謹慎起見還是給張儷打了個電話。

「我的意思是,先買的兩個,我們按規定賠償。後買的十個,既然法律無界定,我們只退不賠。」

那邊沉吟片刻,道:「你去匯賓一趟,我們到那邊匯合。」

「好!」

程總立刻出發,坐著桑塔納來到匯賓大廈,上七樓。

他曉得老闆的朋友圈,第一次來很好奇,鬼鬼祟祟的想瞄一眼林黛玉。等了一會,張儷也到了。

白色牛仔褲,高跟皮鞋,30歲的溫柔大姐姐,一亮相就受到了全體同仁的熱情招待。

「哎呀,稀客稀客!」

「快快,請上座!上好茶!」

「張總您太好看了,聞名不如見面,見面就繞樑三日!」

嘴叭叭的,跟自己老闆一樣一樣。

倆人進辦公室,小旭正在拿捏,起身握手:「遠道而來,久仰久仰。」

張儷翻了個白眼,簡單把事情一說,道:「我想這是個宣傳的好機會,找你商量商量,具體怎麼處理?」

「那個汪海,兩張購物票都留著呢?」小旭問。

「對,上面有日期,工商拍了照片,這就是他知假買假的證據。」程總道。

「工商能解決么?」

「索賠不歸他們管,真要杠到底就得走法院。」

程總出主意,道:「我們可以起訴他敲詐,跟法官溝通好,直接扔進去得了。」

「因為十副耳機就把人送監獄?我們名聲還要不要了?」張儷否決。

「你動動腦子!剛頒布新《消法》,你就來這出,給政府上眼藥呢?」

小旭轉了兩圈椅子,道:「這樣,你們主動找媒體,把這件事說出去。等熱度起來,再找京台做期節目,現場對話。

哎,你對假貨怎麼處理的?」

「我準備全部下架,配合部門追查造假商。」

「可以,你就這麼說。這是件小事,產生的矛盾點卻是大事,關鍵不在於我們怎麼賠,而是怎麼利用。」小旭道。

「大都匯要表明態度,對假貨絕不姑息,歡迎消費者監督。同時倡議一下,希望政府儘快完善規定,知假買假到底該怎麼辦?

部門發聲後,我們照章辦事就可以了。」

張儷想了想,道:「甚至那個汪海也可以聯繫一下,幫我們追查假貨,伊蓮現在的假貨太多了。」

「嗯,說得好。」

小旭拍手,衝程總道:「你去外面找小蔣,他負責危機公關。」

「危機……公關?」

程總不懂,也不敢問,悶頭閃人。

門一關,小旭拍拍大腿,「來!」

「別鬧,我上去看看。」

嘁!

在陳老闆的吃醋中,張儷上八樓,又是一波熱烈歡迎。許非是真驚訝,問:「你怎麼來了?」

她一說,許老闆也沒當回事,道:「可以,他掀不起什麼風浪。我正想給你打電話呢……來!」

他也拍拍大腿。

張儷扶額無語,腫么藍盆友鋁盆友都這德行?

「謝導的《鴉片戰爭》已經談好了,就在象山取景。省里都很重視,你趁機再貸點款,酒店該搞起來了。

從二星到五星,目標是成立酒店集團。咱們先蓋個三星,條件中上,房間一定要多。」

「你確定能有那麼多劇組?」

「我有內部消息……」

許非關好門,低聲道:「廣電要發文了,電視劇實行許可證制,分長期許可證、臨時許可證。民營企業可以申請臨時許可證。」

「電視劇又搶先一步了?」張儷驚訝。

「後娘養的嘛!得虧政策寬鬆,不然哪有我們飯碗?總之文件一下,民營資本必定大量湧入,年產量激增,象山就該崛起了。」

張儷點點頭,問:「酒店有方案么?」

「我記著寫個草稿,我找找……」

許非一通亂翻,本就不整潔的辦公桌更是一團糟,連那盒金瓜子都隨意甩著。

張儷看的難受,道:「你也不收拾收拾。」

「平時小江收拾,可能最近忙,沒空理。」

「那你請個秘書呀。」

「為這點事請秘書?不值,我又不能讓她鑽桌子底下。」

「你這人!」

張儷沒好氣。

「哎哎……」

許非跟發現新大陸似的,「你看你就懂了,她就不懂!」

……

幾天後。

一個叫汪海的人忽然火了起來。

最早源自《中國消費者報》的新聞,講述了索賠事件,題為《刁民?聰明的消費者?》。

跟著又連發三篇評論,迅速引起熱潮,收到大量的讀者來信和電話。更多許多矛頭指向大都匯:

「拒不賠償」「店大欺客」「目無消費者」云云。

於是一場公開辯論在京台播出。

程總義正言辭:「大都匯秉承誠信友愛,顧客至上的原則,對假貨絕不姑息。

那些耳機我們已經全部下架,並主動補償之前的購買者,同時配合部門追查廠家,一定追責到底!

大都匯在此承諾,打造無假商場,歡迎顧客監督,一經確認,皆可按《消法》加倍賠償。

汪海同志的前兩副耳機,我們已經按規定賠償,至於後十副耳機,有待商榷。

《消法》規定『消費者有監督權』。

那消費者如何行使監督權?知假買假再舉報,算監督還是牟利?可不可以要求加倍賠償?商家可不可以訴之為敲詐?

商家被廠家欺瞞,不知假而賣假又該如何做?

這些皆有模糊之處,希望相關部門出台指導意見……」

播出後,報紙轉載內容,全國大討論。

汪海比歷史上早紅了幾個月,大都匯更是屢見報端,最低的成本,最刺激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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