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來乍到 第七十三章 說酒

「哈哈哈哈哈……」四下里,爆發出一陣哄堂大笑。眾青年才俊們,笑得前仰後合,一個個直擦眼角。

胖水缸盧莛才能平庸,又沒有什麼自知之明,還一直企圖癩蛤蟆吃天鵝肉,很多人其實早就看他不順眼了,只是耐著他父親盧征明,乃是吏部侍郎,隨便動動手腳,就能令大夥在仕途上平添許多坎坷,不敢輕易得罪他而已。

但是今天,王翰忽然跳出來仗義執言,大夥肚子里所憋的邪火,哪可能還藏得住?即便心中再畏懼盧家父子過後報復,頂多也只是將頭扭開,努力笑得不要太大聲而已!

如此一來,可把那盧莛的臉面,徹底砸進了泥坑裡頭。此人氣得一跳三寸多高,將手指變成拳頭,照王翰的鼻樑便砸,「豎子,敢羞辱老子,老子今天……」

「盧兄,請給張世叔留幾分顏面!」拳頭才遞到一半兒,王之渙已經閃身而至。先用自己的肩膀結結實實,替王翰接下了這一記重鎚,隨即,用手輕輕握住了盧莛的手腕。「兩位都是六藝兼修,想要切磋,另約時間便是,何必非趕在今天?!」

「是及,是及!」那衛道見情況不妙,也強忍心中煩惡,從背後緊緊抱住了盧莛的大肥腰。「盧兄文武雙全,有經世濟國之大才,何必非得在詩文這種小道上,跟他人爭個高下?今天咱們只談文,不動手。否則,畢前輩那邊看過來,大夥恐怕都不會給他留下什麼好印象!」

這句話,既將盧莛捧上了雲端,又向所有人,陳述了如果發生衝突,可能出現的後果。頓時,令衝突雙方,都不得不三思而後行

緣由很簡單,那畢構此刻就在花園另外一側,跟張說,賀知章等人,把盞言歡。雖然眼下這位老前輩仕途不怎麼得意,然而,他卻是官場中貨真價實的清流名宿。在朝堂上,無論資歷,還是威望,都遠遠超過了盧莛那位做吏部侍郎的父親。

而畢老前輩又不清楚雙方衝突的起因,看見年青人動手打架,肯定會覺得雙方都有錯。一旦點評誰一句,「性子有失穩重」,恐怕用不了多久就會成為士林公論。

「要我說,各位根本沒必要爭來爭去。」見雙方都被衛道勸得有了偃旗息鼓意思,張九齡趁機和起了稀泥,「是好是壞,不如交給世人和時間來評判。自魏晉以來,歷史上的文壇俊傑,所寫的詩加在一起,恐怕不下十萬。而流傳至今的,不過數千首而已。除了個別不幸遺失之外,恐怕沒留下來的,大多都是平庸之作。」

「嗯,盧某的詩,豈俗人能讀得懂?」盧莛大覺此言有理,翻著白眼兒大表贊同。

「子壽兄言之有理!」王翰懶得再跟盧莛糾纏不清,也冷笑著表態。

雙方互相瞪了一個白眼,彼此分開。自有幾名年青氣盛不怕事兒的才俊,簇擁著王翰去一旁把盞言歡。也有幾名老成持重,或者想要抱盧莛父親盧征明這棵大粗腿的,則陪著後者去另外一旁,支起耳朵聽此人自吹自擂。

雙方鬧了一場,算是誰也沒佔到絕對上風。倒是便宜了張潛,從此再也沒人想起來讓他拿出詩作,以供大伙兒品評。

而張潛,也巴不得能逃過這個出醜的機會。乾脆不去跟任何一桌才俊摻和,只管拎著毛筆,欣賞桑皮紙上的詩句和草聖張旭年青時的真跡。

還甭說,看著看著,他還真看出些門道來!

留在紙上的詩篇,不乏膾炙人口的名句,但更多的,則是平庸之作,並未比自己那首觀菊好出太多,至少,沒有達到天壤之別的差距。

很顯然,張九齡剛才那句話說得中肯,世人和時間,才是最好的試金石。含金量差的詩句,恐怕用不了百年,就自然地被人遺忘了。只有那些別具一格的,光耀千古的,或者得到帝王身份加成的,才最終流傳了下來。

照這個標準,二十一世紀的大部分詩作,恐怕都難逃與作者同腐的宿命。而被詩壇大炒特炒的某些熱門詩和男女詩人,呵呵,用王翰剛才的話來說,如果那也叫好詩,真不知道是在侮辱讀者,還是在侮辱整個詩壇?

正想得有趣之時,忽然感覺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側。扭頭細看,恰看到張旭張伯高那漂亮得令人嫉妒的面孔。

「伯高兄,多謝你的筆。」還以為張旭是來找自己收回毛筆的,張潛臉色微紅,連忙將已經快乾掉的毛筆,雙手奉還。

「用昭誤會了,張某過來,可不是為了這支毛筆!」張旭楞了楞,笑著擺手。言談之間,令人如沐春風,「張某是覺得用昭的字,自成一家,仔細看去,竟然別有一番風味!」

「伯高兄過獎了,小弟實不敢當!」登時,張潛被誇得連腳指頭都開始發紅了,連忙退開半步,用力擺手。

跟草聖張旭面前說自己書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賣百家姓,還有什麼分別?雖然賀知章先前說過,弄斧必須到班門。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發隨心的水平,才夠資格跑一趟。否則,就不是求高人指點,而是純粹找抽了。

誰料,張旭卻不肯准許他繼續謙虛,上前半步,手指著他先前替王之渙謄寫的那句「今日暫同芳菊酒」中的第一個字,笑著點評,「特別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鶴振翅欲飛。在下曾經練習多次,卻從來寫不出此等韻味。」

汗,瀑布汗。一半兒是因為慚愧,另外一半兒還是因為慚愧。

前一半兒慚愧的是,送別詩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個字,結果只有一個「今」字,勉強能入張旭法眼。而那個「今」字,則來自張潛自己在二十一世紀讀書時,反覆臨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帶著蘇東坡的三分皮毛,當然在行家眼裡,與其他三十多個字,都大不相同。

後一半兒慚愧的則是,也就在張旭二十三歲,還遠遠沒達到草聖境界的時候,自己敢壯著膽子給此人打個下手。等到張旭走到巔峰時刻,自己再像今天這麼膽大,恐怕不被草聖的「粉絲」活活罵死,也會被其他同齡人拖出去砍了手指頭。

「兩位張兄,還不趕緊過來喝一杯?剛溫好端來的菊花白,這已經是第三輪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好在王之渙來得及時,用一杯酒,打斷了張旭繼續探討書法的願望。

不愧是杜甫筆下的飲中八仙之一,草聖張旭聽聞好酒又來了,果斷放棄了自己最愛的書法,笑著向王之渙拱手:「多謝季凌了,上輪我就晚了一步。這次,無論如何不能再辜負了佳釀!」

說罷,又將頭轉向張潛,笑著發出邀請,「用昭兄,一起去喝一杯。張都尉家今日的佳釀,與尋常所見美酒,大不相同。」

「伯高兄自便,我不善飲!」張潛拱下手,輕輕搖頭。

酒是他自己提煉出來的,為了調味兒,還特意加入了剛剛蒸餾出來的野菊花香精,他當然知道此酒與眾不同。但白酒這東西,對於來自二十一世紀的他,根本不是什麼新奇玩意兒,也沒什麼吸引力。要是喝,他寧願選擇如今大唐市面上常見的劉伶醉,好歹還能品嘗到幾分幽幽古意。

「不善飲,怎麼可能?不善飲,張都尉怎麼會願意與你結為忘年交?!」張旭卻以為張潛又是在謙虛,停住腳步,笑著相勸。

「伯高兄儘管去,這酒,乃是他莊子上的特產,他當然不覺得稀罕!」不待張潛解釋,王之渙已經搶先一步,揭開了答案。

「原來此酒,乃是用昭以師門秘法,指點下人所釀製,怪不得你對此物無動於衷!」張旭恍然大悟,一邊笑著再度向張潛拱手,一邊邁開腳步直奔距離自己最近的酒桌。「愚兄先去拿酒了,既然今日是菊花盛宴,沒了這菊花白,樂趣就少了一大半兒!」

早就從杜甫的詩作中,知道他嗜酒如命,張潛也不耽誤他的時間。笑著點點頭,用目光送了他幾步,然後將面孔轉向了王之渙。

正打算問上一問,按照大唐的習俗,自己現在告辭的話,算不算失禮?卻不料,耳畔忽然又響起了盧莛那令人心煩的叫囂聲:「什麼絕世佳釀,爾等喝過從大食國運來的拂菻國英雄血么?那才是世間難得一見的好酒,通體殷紅如血,盛放在夜光杯里,對著月亮或者燈燭,不用喝,光看和聞,就讓人飄飄欲仙了!」

這,就有點兒太不在乎主人家的感受了。更何況,此間主人與賀知章聯手舉辦賞菊宴,目的還是提攜這些年青後進!

當即,與那盧莛同席而坐的幾個老成持重的青年才俊,就把頭低了下去。一個個只管對著菜肴和酒水發動進攻,誰都不肯接此人的話頭兒。

而那盧莛,卻兀自覺得自己出了風頭。舉著一杯白酒,繼續高談闊論:「況且此物,雖然清冽幽香,卻失於過烈。須知,酒亦如人,過於寡淡,固然不招喜歡。過於剛烈,同樣令人敬而遠之。只有表面看上去熱烈如火,接觸起來卻如一盞濃茶,才是君子之風。以此,拂菻國英雄血,當為酒國君子,而這菊花白,頂多是個砍柴的樵夫!」

「盧兄,原來你不喜歡此酒。是小弟的錯,讓盧兄為難了!」王之渙聽得忍無可忍,快步走過去,一把搶過盧莛手中酒杯,「小弟馬上給你換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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