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來乍到 第十章 任盈盈嗎,我哥們兒是令狐沖

「雜種,沒爹沒娘的狗雜種!王倩的樂高肯定是你偷的!趕快認罪!」一群小霸王將七歲的張潛堵在教學樓後,揮動柳條亂抽。他揮舞著書包拚命抵抗,大腿處依舊被接連抽中,每一下都痛徹心扉。

腳下忽然被人使了個絆子,他仰面朝天栽倒,眾霸王歡呼著一擁而上。就在此時,一個天籟般的聲音在半空中響起,「幹啥呢?幹啥呢這是?信不信我去找你們家長?!」

小霸王們一鬨而散,下一刻,孤兒院的院長劉姨走到了張潛的身邊,輕輕將他扶了起來,順手拍去他身上的泥土,「行了,別哭了。男子漢大丈夫,流血流汗不流淚!」

「姨,我不是狗雜種!」

「不是!」

「我爸我媽呢?他們為啥不要我了?」

「沒人會捨得扔掉自己的孩子,他們估計是不小心才把你弄丟了。現在正急著滿世界找你呢?你好好學習,考個好大學,做研究生,做博士。哪天他們能在電視上看到你了,就自己找過來了!」院長劉姨的話總是那麼有道理,那麼溫暖,溫暖得如同止咳糖漿,讓他很快就收起了眼淚。

一陣風吹過,院長忽然消失不見。

傳達室的張大爺,忽然衝到十七歲的張潛面前,將一隻舊奧派手機塞到他的手裡,「你姨媽在醫院,她想看看你。你這小子,怎麼這麼沒心沒肺?看她都病成什麼樣子了?!」

「姨媽?」遲疑著看向手機,屏幕出現了院長那憔悴的面孔。四周圍一片雪白,宛若初秋早晨的濃霧。

將手機丟還給張大爺,他奔向一輛自行車,跳上去,風馳電掣。

醫院越來越近,越來越近,一頭狼忽然從側面沖了過來,朝著他的大腿張開了血淋淋的大口。

自行車倒地。

醫院如多米諾骨牌一般在他眼前崩塌,然後被風像紙片般吹走。

一張照片被風托著在他面前飛過,正是生病之前的劉姨,慈眉善目,短髮齊肩膀。然而,照片的周圍,卻印著一個扎眼的黑框。

「劉姨——」張潛大叫著伸手去,照片卻在他手指處破碎,化作漫天落英。

惡狼撲過來,對著他張開血盆大口。

「啊——」張潛大叫著坐起,睜開眼睛。

惡狼、自行車、漫天落英都消失不見,入眼的,只有被晨曦照亮的四壁,和古銅色的雕花木窗。

瀲灧的陽光,透過一層薄薄的麻布窗紙,照進室內,在古銅色的木地板上,留下一張漂亮的畫卷。

「唉——」嘆息著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張潛翻身下床,將腳伸向兩片不分左右的木屐。

已經是來唐朝第五天了,大腿上被惡狼抓出來的傷口,也已經結了痂,他卻依舊在與上大學時一模一樣的噩夢中驚醒。

小時候被同學欺負的經歷,中學時失去唯一親人的經歷,像老樹上的疤痕一樣,印在他的心臟上。不能去想,一想起來心口就又悶又痛。也無法忘記,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走入他的夢中,一次次揭開傷口,讓他的心臟鮮血淋漓。

「如果不是穿越到了唐朝,而是六年前多好!」努力活動了一下發澀的筋骨,張潛一廂情願地想。

那樣的話,他就能多陪伴劉姨幾天,甚至還有機會,催劉姨提前去動手術,而不是非要等著他和另外幾個孤兒參加完高考。結果,沒等到他們走進考場那一天,劉姨,這個全世界最善良,最美麗的女子,就香消玉殞!

有股熱辣辣的東西,不受控制地湧上了他的眼角。努力抽抽鼻子,他將眼淚抽回肚子里,然後開始整理身上的衣服。

劉姨教導過他,男子漢流汗流血不流淚。教導過他,無論遇到什麼事情,都要活得堅強。教導過他,凡事求人不如求己。教導過他,無論身在何處,都別忘記做人的尊嚴,挺胸抬頭。

張潛不會忘記這些,因為他知道,冥冥中,劉姨一直在看著他。哪怕是他穿越了時光,來到了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大唐!

「歹勢醒了!(大師醒了)」一個糯糯的聲音,忽然從門口響起,打斷了他的憂傷與遺憾。

緊跟著,有個一米四五左右,鵝蛋臉少女邁著小碎步沖了進來,先沖他行了個禮,然後手腳麻利地將一件熨燙得整整齊齊的長袍抖開,服侍他更衣。

「我不是大師!」終究屬於華夏語系,學起來遠比英語容易,短短五天里,張潛已經可以用唐言跟當地人做一些基本交流。掙扎著向後退了半步,他低聲糾正。「不要叫我大師。還有,衣服放在床上就好,我自己穿!」

「是,咸濕(仙師)!」鵝蛋臉少女溫順地改口,卻不肯停下手,先將外袍替他扯平,然後又幫他繫上一條鑲嵌著琥珀和琉璃的腰帶。

「也不是仙師!叫我張先生,或者張少郎都好。」不敢用手將少女推開,張潛紅著臉繼續糾正,「其他就放下吧,我自己來!」

「婢子不敢!婢子是少郎君指派給歹勢的。能伺候歹勢,是婢子的福分!」少女毫無芥蒂地跪下去,一邊解釋,一邊信手拿起洗凈烘乾的布襪子,「歹勢請坐,婢子伺候歹勢著足衣!」

青年男子早晨起床時的自然反應,還遲遲沒有消退,正對著少女的額頭。一股罪惡感,立刻湧上張潛的腦海。劈手搶過布襪,他面紅耳赤地橫跨了半步,急切地強調,「放下,放下,我自己來。都說幾遍了,我不是什麼大師,只是借住在莊子上的客人!」

「咸濕恕罪,咸濕恕罪!」鵝蛋臉少女還以為自己叫錯了稱呼,才讓貴客如此惱怒,嚇得臉色發白,流著淚連連叩首。

張潛頓時被哭得頭皮發麻,無可奈何地坐在了床沿上,交出布襪子,「算了,你來就你來!反正也勞煩不了你幾天了!」

「多謝咸濕!」鵝蛋臉少女如蒙大赦,用手背快速擦掉眼淚,將張潛的大腳丫子捧在自己懷裡,小心翼翼套上襪口。

「我不是什麼咸濕……」張潛本能糾正,隨即悻然放棄,「算了,隨你叫吧。咸濕就咸濕吧!反正歹勢也沒比咸濕好哪去!」

「嗯!」少女柔柔地回應了一聲,雖然滿頭霧水,卻不敢問任何問題。繼續捧起他另外一隻大腳丫,替他穿好布襪,然後又跪在地板上替他穿軟底兒鹿皮靴。

「我的鞋呢,還沒曬……,算了,你繼續!」張潛想問問自己那雙雜牌旅遊鞋晒乾了沒有,話到了嘴巴邊上,卻又悻然咽了回去。

跪在地上的少女,也就十三四歲模樣。放在二十一世紀,只要不跟他一樣,倒霉做了孤兒,肯定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而在任家莊,少女卻是最卑微的一類存在。包括身體在內,都所有一切屬於任家。吃飯,走路,做事,都要嚴格遵照一整套規矩。稍有逾越,可能就會挨上一頓鞭子!

而張潛的旅遊鞋,和他的牛仔褲,混紡襯衣,背心,內褲等衣物,卻是連日來,被任家莊的管事任福,打著幫忙清洗的名義,陸續派遣僕婦給收了去。紫鵑根本沒資格管,甚至連打聽的資格都沒有!

張潛一開始,還沒太在意這些。但從昨天早晨起,他就隱約覺察到,這些衣物的清洗和晒乾的時間,實在消耗得太長了些。

要知道,眼下正值秋天,風乾物燥,即便是最不容易晾乾的牛仔褲,也早就該干透了。更何況背心,內褲這種純棉衣物?!

不過張潛也不是特別在乎,衣物的去向。據他陸續了解到的情況,任家表面上是耕讀傳家,實際上主要收入來源卻是經商。任府的老莊主單名一個瓊字,經商本事非同一般,名下似乎有很多店鋪,並且好像還染指了與西域胡商的珠寶和香料買賣。

所以,張潛覺得,任家莊的管事,對牛仔褲,旅遊鞋等衣物,見獵心喜,拿過去研究製做方式,用料,或者產地,再正常不過。於內心深處,張潛甚至期盼任福能在大唐境內找到同類產品。那意味著,他在大唐不是孤零零的一個。還有其他同類也從二十一世紀穿越而來,比他到得更早,對眼下的社會環境也更適應。

當然,如果小胖子任琮能主動跟他商量一下,或者過後解釋一聲,就更好了。張潛心裡會舒服許多,對任家莊上下也會更有好感。

但是,據張潛連日來反覆觀察後得出的結論,小胖子任琮雖然為任府的少郎君,實際上在家中的地位只能算一般。很多事情,他根本做不得主。說出來的話,也沒幾個人聽。甚至,連任全,任五和任六,對他的尊敬都只停留在表面上。

至於任家莊的管事任福,和其他高等級僕人,對小胖子任琮的態度更是敷衍。雖然耐於彼此的身份等級,不至於跟他對著干。但各自負責的事情,根本不准許小胖子插手。

而造成小胖子任琮地位尷尬的根源,完全出在他父親任瓊身上。據張潛從小胖子嘴裡套來的消息,任家莊的真正主人任瓊,平素根本不住在莊子上,而是跟任家其他人,住在城內的府邸。

小胖子的母親在他沒斷奶時,就過世了,他父親很快就又迎娶了一位姓薛的夫人。薛夫人不但治家有方,身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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