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精神家園 精神體系

哲學和宗教的區別在於,宗教在一個確定的信仰中找到了歸宿,哲學則始終走在尋找信仰的途中。

有一天人突然發現自己是大地上的孤兒,於是就為自己生下了一個父親——上帝。

正常人只關注有法可想的事情,哲學家總是關注無法可想的事情。

宗教植根於人的天性和人生的基本處境,決非科學進步和社會改造能夠使之消滅的。無論何人,只要執意在短暫的人生中求永生,在人生的不完善中求完善,他便已經具有一種宗教傾向了。宗教乃理想主義之極致,理想主義者所相信的絕對精神價值不過是神的同義語罷了。

真正的宗教精神只關涉個人的靈魂,與世俗教派無關。一個人如果不是因為靈魂中發生危機而求自救,則無論他怎樣具備救世的熱情,宗教始終是外在於他的東西。

宗教精神的實質是對個人內在心靈生活的無比關注,看得比外在生活更重要。一個人是否具有這種廣義的宗教精神,與他是否宗教徒或屬於什麼教派完全無關。

絕對價值的存在是必要的假設,一個人如果沒有寧信其有的宗教精神或曰浪漫氣質,怎麼可能從事任何真正的精神事業呢?

宗教把人生看作通往更高生活的準備,這個觀念既可能貶低人生,使之喪失自身的價值,也可能提升人生,使之獲得超越的意義。

有一位哲學家說:人充其量只能談論人,決不能談論神。現在我們知道,人談論人的能力也極為有限,那麼,試圖談論神就更屬狂妄了。對於神,我們似乎只能聽它,然後把聽到的說出來。如果你是一個沒有慧根的人,什麼也沒有聽到,那就請免開尊口。

然而,談論神其實是談論人的一種方式罷了,並且是任何一個想要嚴肅地談論人的論者不可或缺的一種方式。

事實證明,在現代社會中,凡企圖把任何一種新福音強加給社會的教派,必然成為邪教。在可預見的未來,我看不到任何全人類皈依某種世界性宗教的跡象。不管幸運還是不幸,每個人獨自擔當拯救自己靈魂的責任,這將是許多代人的命運。熱情的理想家所能做的至多是鼓勵人們自救,而不是充當救主。

人的心智不可能是全能的,世上一定有人的心智不能達到的領域,我把那不可知的領域稱作神秘。

人的慾望不可能是至高的,世上一定有人的慾望不該褻瀆的價值,我把那不可褻瀆的價值稱作神聖。

然而,我不知道,是否有一個全能的心智主宰著神秘的領域,是否有一個至高的意志制定著神聖的價值。也就是說,我不知道是否存在著一個上帝。在我看來,這個問題本身屬於神秘的領域,對此斷然肯定或否定都是人的心智的僭越。

宗教的本質不在信神,而在面對神秘的謙卑和面對神聖的敬畏。根據前者,人只是分為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根據後者,人才分為有信仰者和無信仰者。

人生要有絕對意義,就必須有神,因為神就是絕對的同義詞。但是,必須有,就真有嗎?人生的悲劇豈不正在於永遠尋找、又永遠找不到那必須有的東西?

我是一個迷路的找不到神的孩子,但我知道神在某個地方等著我。

上帝存在於人的局限性之中。

人在何處看到自己不可逾越的界限,就在何處安放一個上帝。

「上帝」是一個符號,象徵人生不證自明的最高原則,而一切精神跋涉者的困惑便在於總是想去證明它。

有一天人突然發現自己是大地上的孤兒,於是就為自己生下了一個父親——上帝。

《聖經》的最好讀者在異教徒之中。

古希臘人憑本能相信神靈,中世紀人憑邏輯相信上帝。現代人用理性扼殺了本能,又用非理性摧毀了邏輯,於是只好跋涉在無神的荒原上。

偶像崇拜是一種矛盾情結,本身交織著對偶像的愛和懼,虔信的迷狂和褻瀆的渴望。所以,一夜之間,狂熱的崇拜就可以突變為同樣狂熱的破壞。

釋道二教,其原初的出發點都是一種哲學的覺悟,要擺脫生死的糾纏。但是,一經傳播,便離初衷愈來愈遠。適意淡泊的老莊哲學變成了裝神弄鬼的妖術,虛無悲觀的佛陀哲學變成了積善圖報的謀略。大乘宣稱要普渡眾生,為此不惜方便說法,把佛理改造得適合眾生的口味,其結果真不知是佛把眾生渡出了苦海,還是眾生把佛渡入了塵囂。

教堂的原型是天國,廟的原型是地府。天國有音樂、燭光和不露形跡的上帝,地府有咒語、香火和面目猙獰的塑像。西方人嚮往靈魂的不朽,中國人渴求肉身的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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