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7章 槍就這麼丟了?

「那是十一月五號,我在雪峰廣場二樓的老地方家常菜館吃飯……」

張開拓也不含糊,一答應葉九配合,立馬就開始「供述」。

雪峰廣場是一個新式的城市商業廣場,2005年,這樣的城市商業廣場還絕對是最新鮮的產物,在星州也才剛剛興起。

原本雪峰這樣偏遠的四線城市,是不會有這種時髦玩意的。

葉九估摸著,至少還得好幾年,雪峰才會出現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廣場。

據葉九對此事的了解,雪峰廣場其實是一個「投機取巧」的產物。

其前身乃是雪峰市第一百貨商場。

湊巧的是,這個第一百貨商場規模極大,是目前雪峰市區最大的單體建築物,當城市廣場在星州出現之後,有頭腦的商人立馬就將雪峰第一百貨商場改造成了城市廣場。

附帶的,還將旁邊的兩棟大樓也一併租了下來,經過一定的改造,三棟大樓連接在一起,讓這個「偽城市廣場」看上去十分的像模像樣。

雖然和真正現代化的城市廣場比較而言,就是個笑話,但用來哄一哄偏遠四線城市的土包子,卻也已經足夠了。

儘管只是一個「山寨版」城市廣場,該有的東西倒是都沒少。

尤其是餐館,乃是城市廣場的必備配置。

「你一個人去的嗎?」

「對,一個人。」

「什麼原因?你一個人去吃飯?雪峰廣場離一看不近吧?」

通常來說,居家過日子的人,沒理由專程一個人跑去下館子吃飯。就算有什麼事需要慶祝的話,那也是呼朋喚友一起去。

張開拓說道:「我出外勤啊,一看上個月跑了一個在押人犯。他有個姐姐是在雪峰廣場那邊開服裝店的,我過去看看,剛好飯點,順便就在那裡隨便對付一口。」

嗯,這個解釋可以接受。

「等我吃完飯,離開的時候,才發現,腰間的配槍不見了……」

葉九三人頓時面面相覷。

李浩民是一臉懵圈,程君侯直接就是滿臉不相信的神色。

開什麼玩笑?

當警察的,配槍是最重要的警械,比錢包什麼的,要緊得多了。你什麼東西都可以丟,唯獨配槍不能丟!

「你是說,你的手槍一直都放在槍套里的?隨身攜帶?」

「對,是這樣!」

張開拓點頭,神情頗有幾分無奈。

「那既然這樣,手槍怎麼會不見了呢?」

「被人偷了……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被人偷走的……」

張開拓的臉色更加無奈了。

程君侯不由得冷笑了一聲。

儘管他什麼話都沒說,但那意思明擺著——這樣的謊言也未免太拙劣了吧?

真當我們都是智障呢?

我要是專案民警,我也寧願相信你作案後把手槍丟河裡了,而絕不會相信,你的槍被人偷走。

太莫名其妙了好嗎?

俗話說得好,死人還能守住棺材呢!

你堂堂一個資深警察,連隨身攜帶的配槍都守不住?

蒙誰呢?

張開拓苦笑著說道:「葉大,我也知道,這個解釋沒人會相信。雖然事實就是如此……」

或許,這就是他最終會招供「槍丟河裡去了」的原因。

實在這個供述,比槍被人偷了更令人容易相信。

「那這個過程中,就沒有任何異常情形發生嗎?比如有沒有人刻意接近你?」

張開拓想都不想,立馬答道:「那天中午,飯店人特別多,去前台點餐的時候,不少人排隊,人擠人,當時我也沒特別在意……」

「是嗎?那個飯店平時生意都這麼火爆?」

葉九到雪峰兩個多月,期間易紫兮曾經過來探親,葉九陪著老婆去逛過雪峰廣場,但沒去過張開拓說的那個「老地方家常菜館」吃飯,對餐廳的情況不是很了解。

李浩民說道:「那個飯店確實生意火爆,他們做的那個豬腳飯算是一絕,很多人都是慕名前往的,我要是來市裡出差或者開會,有時間的話,都會去吃一碗豬腳飯……」

連程君侯都情不自禁地點頭,證實了這一點。

「如果,你的配槍就是在排隊點餐的時候被人偷走的,那你為什麼等到吃完飯才發覺?」

「槍套還在啊……」

張開拓嘀咕了一句。

嗯,這倒是可以說得過去的解釋。

不少民警,喜歡把手槍配在後腰的位置,相對來說,便於隱藏,不那麼礙事。連葉九都是這樣的習慣。而不是像電視劇里,某港警察那樣,喜歡將配槍插在腋下的槍套里。

某港警察的配槍,是短管左輪槍,體積較小,插在腋下槍套里,正合適。

大陸的警用六四式手槍,體積比某港警察的配槍要大一點,而且多數民警不習慣在腋下配槍。

所以,如果在人流特別擁擠的地方,被人渾水摸魚將配槍偷走,只要槍套還在,確實有很大的幾率,不會第一時間發現配槍被盜。

當然,這也因人而異。

如果是葉九的話,基本上不大可能有人能偷走他的配槍。

但張開拓說到底只是一個看守民警,整體軍事素質和警惕性,和他這位特警大隊長,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

除了警察這個職業賦予了他們一定的警惕性之外,總體而言,他們和普通人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也就是說,丟槍這個情況,毫無線索可言?」

「……嗯!」

張開拓遲疑了一下,才點了點頭。

「那配槍丟失,這麼重大的事故,你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向所領導彙報?」

張開拓懊喪地說道:「我想自己把槍找回來……」

警察丟失配槍,是嚴重失職,肯定要挨處分,性質嚴重的話,有可能會被調離公安隊伍。

「你糊塗!」

葉九毫不客氣地呵斥了他一句。

「你一點線索都沒有,怎麼找回來?」

「你難道不清楚,如果有人拿這把槍殺人的話,你要負連帶責任的嗎?」

現在可不就是有人用這把槍殺了人嗎?

殺的還是張開拓的妻子和毛小剛那樣的「衙內」大老闆。

如果當初,配槍剛丟失的時候,張開拓就及時向所領導彙報了這個情況,眼下怎能如此被動?

只不過,這個世界上,是沒有後悔葯可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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