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章 無恥無德

造孽啊!

沈歡看了新聞上面何薇麗的笑臉照片,以及拍下的重症監護室外部照片做對比,只能是這麼感嘆了。

要說偷拍這樣的事情,用在了普通人的身上,真的是非常無恥。

除非是辦案需要,否則無論是因為哪種原因,這都是不能被原諒的。

特別是何薇麗這種,以勒索錢財為目的的,那更是應該直接判刑。

可讓沈歡驚訝的是,警方雖然抓了許多的嫌疑人,最重要的就是這一年以來,曾經入住過這個房間的所有住客。

甚至是已經找到了使用工具和何薇麗聯繫的手機所有人,也沒辦法找到真正的「兇手」。

因為這個手機登記的所有人是一個來自於燕趙的老太太,而且是根本不懂什麼文化,這樣在酒店房間安裝攝像機的事情,她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你問她身份證是什麼時候被借走,誰借走的,她一問三不知。

問她身邊的人,警察才發現,原來他們這邊一大個鎮子,無論男女老少,都有賣身份證信息給別人,還有辦了手機卡轉賣給別人的習慣,而且已經持續許多年了。

每年有數百個中間販子來找他們購買,然後又轉賣到全國各地。

大家只認錢,不認人,根本不會去記到底是誰買走了電話卡。

如此複雜的網路,如此長期的犯罪,簡直讓警方都無從追查。

消息一出來,全網全國都嘩然了。

沒想到還有這樣奇葩的事情。

沒錢,窮,那是很多人的現狀。

可現在吃喝終究是能解決的,醫療治病基本上也還行,日子總能是過得下去,為什麼還要這麼恬不知恥的賺錢呢?

不怕被天打雷劈嗎?

他們這些人還真不怕。

或者說,他們根本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的。

甚至於那個老太太的兒子鍾項森還說,「那個女的沒事情在房間里不穿衣服幹什麼?這樣不檢點的女人,出了事情不該先怪自己嗎?」

網上立刻對這個中年男子一陣痛罵。

可惜的是,人家根本不上網,從網上的照片可以看到,照樣一天到晚打牌喝茶笑嘻嘻的,跟沒事兒人一樣。

沈歡也看到了這些採訪和照片。

少年心頭不覺一陣惱怒。

無論前世今生,你都不要期望看不到奇葩。

根本是不可能的!

人家女演員還在醫院裡面生死未卜,你這種間接罪犯還敢這麼說,實在是該被暴打一頓才好。

「叮咚!」

「宿主能有見義勇為的心態,系統感到非常的欣慰。」

「如此,系統便加發一個任務,請宿主努力完成。」

「宿主應該去治療何薇麗的同時,也給予那些醜惡的人重重一擊,特別是讓犯罪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才是熱血勇敢少年應該做的事情。」

「此次任務完成,系統還是會給予熱烈的獎勵回應,加油吧!」

忽然間聽到好爺的聲音,沈歡還有點意外。

怎麼我剛剛才想起,你老人家就開始激動的發布任務了?

何薇麗在重症監護室裡面呆著,狀況都不知道,我怎麼去治療她啊?

況且普通人怎麼能進去重症監護室?

帶了細菌進去,這不是在害人嗎?

但是少年轉而一想,實際上這個步驟可以轉換一下。

他可以先去抓住那個偷拍的罪犯,然後再去治療何薇麗。

話說這個罪犯手裡好像還有許多的視頻,要是他放了出來,恐怕何薇麗醒過來都得再次自殺吧?

得抓緊時間了!

沈歡握了握拳頭,立刻開始了準備。

你也別怪沈歡接受任務這麼積極。

在到了沈歡的這種地步,要名譽有名譽,要威望有威望,要錢有錢,要漂亮老婆就有漂亮老婆,還不只一個……你說他人生還有什麼想要積極追求的東西?

這好爺給的任務,就是一種能讓沈歡去證明自己,去做一些有意思事情的源動力啊。

否則一天到晚就是掙錢睡老婆,然後吃喝玩樂,這樣的人生,天天這麼過,皇帝也得發吐!

話說回來。

警方都找不到證據,是因為他們沒有用非常的方法去探查。

如果換成了在幾百年前,我大明的時候,一個個的嚴刑拷打之下,我就不信問不出消息來。

現在也就是不敢動用什麼刑罰,所以只能是靠頭腦分析和收集證據而已。

沈歡不一樣。

他是敢下狠手的。

老太婆……

呃,老太婆他還是不敢動,他是去查探消息為主,如果碰一下老太婆就掛了,那豈不是有點過當?

不過老太婆的兒子,那個說出風涼話的男子,沈歡卻完全可以好好的教他,該怎麼樣做一個人。

沈歡看了新聞,還有網友們的搜索,知道這個村子就在燕趙,距離華京這邊也就是兩個小時的車程。

如果坐高鐵的話,30分鐘也就到了。

可坐高鐵會留下一些痕迹,還不如開車過去。

只要你不走高速,走省道和國道的話,一路上的攝像頭是不多的,而且不容易查到蹤跡。

準備好了隨身的物品後,沈歡便開著自己的寶馬車賓士了出去。

少年也想過,自己是不要換車。

可你沒什麼事情,沒什麼心虛的,幹嘛要換車?

這樣反而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所以乾脆還是開著自己的車。

如果有人問,沈歡可以光明正大的回答,我在為了自己的故事和歌曲,採風呢!

別懷疑。

文藝界的人,就是這麼的隨心所欲。

開車到了距離鎮子最近的縣城裡面,沈歡找了個地下停車場停下,坐電梯上來之後,他先是進了廁所,旋即換了一身裝扮出來,便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此時沈歡的裝扮,已經和之前在日苯的時候差不多了。

同樣的是絡腮鬍子,外加一個小肚腩。

這樣的形象和他自己是天差萬別,根本沒有人能看得出來。

在沈歡坐了一輛計程車,抵達鎮子上的時候,已經是天色已暗。

鎮子距離那個叫做鍾項森所住的村子,還有十幾里的路程。

沈歡可不會讓計程車直接去那邊,他下車之後,便順著小道一路飛快的走。

如果有人能看到沈歡的步伐,必然會感覺這個人像是在跑一樣,轉眼便消失在了遠方。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