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香煙的少女

「對不起,打擾你們暢談了,你們吸煙嗎?」

燈光昏暗的酒吧餐桌邊,傳來一個溫柔的聲音,我們都停止了談話。由於太突然,我們不知該怎樣反應。

兩位高個子女孩站在那兒,身穿銀色短上衣和白色迷你裙,頭戴白棒球帽。兩人都眉目清秀,五官端正,一個留著烏黑筆直的長髮,另一個留著染成褐色的短髮。

那個時候,我們四個中有三人在吸煙,特意要了兩個小煙灰缸,餐桌四周瀰漫著煙霧。搞不明白她們為什麼還要問這樣的問題。

而且,我們並沒有在暢談。我丈夫明顯流露出想快點回家的樣子,百合看上去馬上就要哭了。但是女孩子們已經過來了,看樣子聽不到我們的回答,她們就打算待在那裡。

「吸呀,就像你們看到的。」

最後是明彥回答了,同時把夾在指間吸到一半的香煙微微舉起來,讓她們看。

兩個女孩不約而同地露出燦爛的微笑,說:「我們正在做新產品的宣傳。」

沒有人感興趣,但大家還是注視著她們。

丈夫把一隻手繞到我的椅背上,他知道我喜歡這樣。桌子上的浮蠟正在燃燒,發出白光。

女孩們從手上的籃子中取出新品種的香煙,放到桌子上,告訴我們如果收集一定數量的空煙盒,就有機會中獎。

「哦哦。」明彥附和著。

百合看了我一眼,但我不明白暗示著什麼。

之後,女孩們向其他座位走去,也帶走了清晰的笑容。

「對了,我們談到哪兒了?」明彥說。

我父親和百合的父親是好朋友,從我出生起兩個家庭就在來往。因為父親不會開車,我出生後是百合的父親趕過來接我和母親出院。百合的弟弟出生後,在她母親住院期間,百合和她哥哥一直住在我家裡。

暑假時一起去海邊,寒假時一起去滑雪,兩家的父母在家中興緻勃勃打麻將的夜晚,孩子們就在那家二樓的嬰兒房中一起睡覺。

百合的父親喜歡打野雞,院中的籠子里曾養著一隻獵犬。去年我母親去世時,百合哭得比我還悲痛,她叫我母親「嬸嬸」。

「到最後,明彥還是什麼也不明白。」百合說。

明彥縮了縮脖子。

「再來一杯同樣的。」

丈夫叫住了店裡的服務生,指著空酒杯說。他和明彥喝的是鹹味雞尾酒,我和百合喝金湯力。

「什麼也不明白?比如說呢?」

我感覺從剛才起談話內容就一直在繞圈子,所以才這樣問。百合瞪了我一眼,但馬上調整了心情,回答道:

「比如我想的,還有我感受到的。」

丈夫在椅子上換了個姿勢,意思是告訴我,他已經厭煩了。

我在二十七歲結過一次婚,三十五歲和現在的丈夫再婚。沒有孩子,也沒有養動物。再婚後已有四年,現在每天都過著平靜的日子。

百合是個戀愛經歷豐富的女人,不過三十七歲前一直是獨身。後來遇到明彥,便失去了自控力。

「比方說,就算我們的牙齒掉光了,頭髮掉沒了,也希望能在一起喝粥。再比方說,我們想養狗,還希望有孩子和孫子。」

當時百合經常對我和丈夫這樣說,在逗子市的旅館陽台上說過,在宇都宮的高爾夫球場的綠地上也說過。

百合和明彥結婚後,在惠比壽租了一套漂亮的公寓。明彥在製藥公司上班,是化學研究員,經常參加學術會議,出差也多,每次百合必定跟著一起去。

「百合,你再找份工作怎麼樣?」我試著說。

百合曾在一家大型纖維公司做事務性工作,後來累積了工作業績,參加了考核,最終升為管理層。她原本做事非常努力,在剛獲得好職位、收入也增加了的時候,她卻毫不猶豫地辭去工作,我一直覺得可惜。

「什麼樣的?」

百合別過臉去,捋了捋前面的頭髮,雙手拿起金湯力的酒杯。

「阿綾,我可沒你那樣的專長。」

我和丈夫都是會計師,共同經營著一家小型會計事務所,不管在公司還是在家中總是在一起。

「根本沒有必要做專業性工作。」

我說著,拿了塊亮橙色的美莫勒乳酪。

「這並不是今天談話的重點吧。」

丈夫說著,又改變了坐姿,這次換成上身前傾的姿勢。

「那重點是什麼?」

沒有一個人回答我的問題。

「還有,和那個女人的事。」

百合忽然加重了語氣,明彥誇張地在椅子上向後仰去。

「怎麼又提這個?」

百合挑高了細細的眉毛。

「算了,我不想重提舊事。」

我想,除了百合以外,我們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

「不過那個時候的事,我不能原諒的並不是錯誤,而是當時明彥說的話。」

「哪個時候?」明彥問。

「就是那個時候。」百合回答。

「所以我才問你,指的是哪句話。」

對我來說,到底是哪句話並不重要。明彥在婚後不到半年的時候和部下發生了肉體關係,百合察覺此事後,把簽字蓋章的離婚協議書擺到了丈夫面前。「那個時候」的的確確是明彥的過錯,他卻用急不可耐的口氣問百合指的是哪句話,我覺得很怪異。

「算了,不想再說了。」

百合火了,把臉扭向一邊。

「這裡的暖氣開得太足了。」

她說著,煩躁地拉了一下毛衣領子。「是啊。」我應聲回答,又補充了一句,「這件毛衣很適合你。」百合穿著一件藏青色毛衣,下面是一條褪了色的牛仔褲。

「不能算了,既然都說到這兒了,就該全說清楚,否則豈不讓我總惦記著。」

明彥說著喝乾了酒,然後高高舉起杯子,示意再來一杯。我也捕捉到店員的視線,讓他為我和百合各上一杯金湯力。

「這個人,他說可以和我分手。」

百合冒出了這樣一句話。

「不是的。」

明彥面帶怒色地否認,但我不禁脫口而出:「太過分了。」

旁邊桌子上響起稀稀拉拉的鼓掌聲,一看才發現角落裡的三角鋼琴前,一位女鋼琴師正要落座。

「我當時說願意為你做一切,發誓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不單是發誓,事實上我也是這樣做的。另外,我和那個女人還沒有發展到分不分手的地步,但如果非要用分手這個詞來說,我們已經乾脆地分手了。我竭力道歉,可百合依然說無法原諒我,沒辦法了,我才說可以按照百合希望的去做。難道不是這樣?」

浪漫的爵士樂曲傳過來,不清楚曲名。

百合扭過臉去,叼了根香煙,點著火,心神不寧地開始吞雲吐霧。

「可是一般情況下,難道會問對方想怎樣嗎?雖說是我提出分手,可一般人會問『真的想嗎』之類的問題?」

「我只是問問而已嘛。」明彥攤開雙手說。

我感覺有些醉意,便把手指伸進酒杯中取出酸橙,輕輕咬了一點果肉。

「還記得在箱根的事嗎?就是在箱根,你父母發生激烈爭吵的那次。」我忽然想起來,對百合說。

「啊。」百合說著露出了微笑,「記著呢。那是上小學三年級的夏天。半夜父母讓我們幾個孩子去睡覺,可我當時特別害怕,因為爸爸在怒吼,媽媽在哭。」

回憶著那個遙遠的夜晚,我和百合的聲調自然變得明快起來。

「阿綾,最後你媽媽打碎了杯子,那是故意碰到地上的,咣當一聲。」百合繼續說著,「我那個時候想,如果爸爸和媽媽離婚,我成了孤兒,不知能不能被你們家收養。」

「為什麼會成為孤兒?」

「不清楚,總有那種感覺。」

我知道丈夫起身去洗手間了。

「那套別墅還在嗎?」我問。

百合搖搖頭,喝了一口金湯力。「早賣給別人了。」

「那裡放著幾隻野雞標本吧?我喜歡撫摸它們。」

然後我們沉默片刻,只是各自喝著杯中的酒。

漸漸有醉意的大腦中,我又想起另外一個完全不相干的人,百合在遇到明彥之前著迷的那個男人。他是某所大學的副教授,稱呼百合為「合合」。合合!起初,我聽到這個稱呼就會忍俊不禁。

他愛好衝浪,所以百合也開始學衝浪,我也跟著學。我們三人經常去海邊,我當時剛剛離婚,估計他們是特意關照我。副教授開著一輛二手的大眾,我們經常坐著那輛小車去各處的大海衝浪。

在我眼裡看來,百合和那個男人非常相愛,事實上他們或許也相愛過。他是個體貼認真的男人,據說和母親一起生活。

和那個男人分手後,百合放棄了衝浪。我曾堅持過一段時間,最後也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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