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入室搶劫案與丁麗案有諸多相似點,侯大利回到刑警老樓後,立刻給朱林彙報了此案,隨即召開專案組工作會。
朱林主持會議,道:「105專案組主要職責是偵辦命案積案,根據案案相靠原則,凡是新發案件,專案組都要先去看一看是否和積案有關。全市每年刑案很多,如何做到案案相靠?有一個捷徑就是登錄江州公安案件管理系統,查一查新發刑事案件。侯大利做到了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登錄一次,你們做到的舉個手。」
葛向東、樊勇和王華都沒有舉手。
朱林道:「侯大利參加工作時間短,做出了突出成績,這個成績不是憑空而來,而是來自紮實的基礎工作。大家都要向侯大利學習,把手中工作做紮實。下面,請大利講一講刑警二中隊遇到的入室搶劫案。」
侯大利講了入室搶劫案基本情況以後,在白板上寫下了丁麗案和入室搶劫案串併案的支持和反對理由。
支持理由:作案對象都是單身女性;有猥褻行為和侵財行為;利用屋內材料捆綁事主雙手和雙腳;事後打掃了現場,沒有留下指紋、腳印和生物檢材,具有一定反偵查經驗。
反對理由:事主認為入室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二十來歲,而丁麗案發生在十五年前,如果是同一個兇手,那麼犯罪嫌疑人應該三十五歲以上;丁麗案兇手持單刃刀,入室搶劫案嫌疑人持跳刀,雙邊開刃;丁麗案兇手打繩結用的是普通結,入室搶劫案嫌疑人用的是水手結。
等到侯大利把支持理由和反對理由都列出來以後,朱林道:「女事主沒有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臉,她怎麼判斷年齡?光憑聲音,恐怕不準確。」
葛向東道:「從體形來看,犯罪嫌疑人年齡也不大。」
朱林又問道:「水手結?你是怎麼判斷的?」
侯大利道:「我拍了相片,傳給了朴老師,他找總隊技術室看了,說是水手結。」
王華道:「我以前在中隊時見過不少入室搶劫案,遇到單身的、喝醉的、又穿得如此暴露的,摸兩把很常見。入室搶劫用衣服綁人也很常見,拿彈簧刀也很常見,拿錢更常見,甚至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懂清理指紋,所以,沒有串併案的理由。」
王華以前是治安支隊的副大隊長,大家只是記得這個身份,直到他提出這個觀點以後,大家才想起他最早的底子是刑警。
樊勇道:「我支持王大隊的觀點,把這兩個案子串在一起的理由有點太扯了。」
朱林綜合諸人意見,道:「把這個案子列入我們的重點觀察名單,但是條件還不充分,暫時不向支隊提起串併案的請求。」
刑警支隊重案大隊也注意到了入室搶劫案,只不過入室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兩邊開刃的彈簧刀,與唐山林案的單邊開刃砍刀不一樣,作案風格相差也大,所以沒有將此案與唐山林案串併案偵查,仍然交由刑警二中隊辦理。
散會後,侯大利來到朱林辦公室,道:「我下午準備到物證室看一看丁麗案當年的物證,然後請假,和田甜一起回陽州。」
「應該回一次家了,這沒問題。」朱林又道,「你肯定將丁麗案的卷宗倒背如流了,複審物證是想驗證你的想法,到底是什麼想法?」
侯大利道:「從丁麗案現場勘查和法醫報告來看,總覺得非常矛盾。受害者手腕和腳踝有繩索捆綁印跡,死亡時又沒有被繩索捆綁;有猥褻行為,卻沒有被強姦。我想看一看實物,或許能發現與相片不同的地方。」
朱林想了想,道:「我也去,你給田甜打電話,讓她參加。」
王華接到電話,開車回到刑警老樓。他目前對丁麗案知之甚少,甚至連卷宗都沒有看過,只是在侯大利看投影時在旁邊瞅了幾眼。這次複審物證,他更多只是旁觀,以了解案情。
朱林、侯大利和王華來到物證室時,專案組編外人員田甜已經等在物證室門口。田甜臉上的冰霜盡去,向專案組諸人點頭微笑,跟隨在後。侯大利有意走在後面,趁著諸人不注意,偷偷握了握女友的手。
市公安局物證室實行分類、分區保管原則,設有專門的未破命案及重大案件物證區。丁麗案屬於未破命案,其物證被長期妥善保管。
辦完手續後,物證室丁大姐按編號從柜子里取出兩個物證筐,交給侯大利和田甜以後,和朱林聊了兩句,便坐到辦公桌前鼓搗電腦。
為了防止污染物證,侯大利和田甜戴上了手套、口罩和頭套。
儘管時隔十來年,打開第一個物證筐後,當年的血腥現場仍然撲面而來。運動外衣有大量陳舊血跡;床單也有大量血跡,由於血量太多,有血跡的那部分床單甚至比床單其他部分略厚一些。另一個物證筐則存放著當時提取的晾衣繩、水杯、金屬盒、口紅、垃圾桶等日常用品。
朱林道:「大利,你來講一講整個情況。大家有什麼想法,隨時都可以談。」
「這是當年提取到的白色尼龍繩,就是用來捆丁麗的繩子,當年很多家庭都用這種尼龍繩晾晒衣服。經過確認,這就是丁麗自己家的尼龍繩,不是外帶的。下面還有一根長的尼龍繩,與捆人的尼龍繩斷口完全一致。」侯大利拿起一段尼龍繩,介紹道。
老譚得知105專案組要重新查驗證據,特意趕了過來。他在心中給105專案組貼上了「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的標籤,特別是富二代侯大利,腦迴路清奇,重新檢查物證,說不定又要搞出什麼事情。
老譚到物證室時,聽到侯大利正在講繩索。
侯大利提起尼龍繩,將斷口展示給眾人,道:「斷口處非常平滑,沒有毛邊,說明切割尼龍繩的刀具非常鋒利。」
朱林道:「當時就判斷割繩子和殺害丁麗用的是同一把刀。現場沒有刀具,丁晨光和丁麗母親都一致否認家裡有如此鋒利的單刃刀。丁麗家有兩把刀,一把菜刀,一把水果刀,兩把刀都不夠鋒利。」
田甜原本站在眾人身後,不知不覺就靠到了前面。她拿起放在桌上的丁麗案卷宗,找到屍檢報告,又翻看了現場相片,不知不覺皺起了眉,提出一個問題,道:「手腕上的捆痕和抵抗傷有點奇怪,如果雙手被捆住,怎麼會在小臂內側形成抵抗傷?」她在105專案組時和侯大利一個組,負責蔣昌盛、王濤等案件,沒有負責丁麗案,對丁麗案的了解還真不算多,也沒有研究過屍檢報告。
老譚道:「當年技術室分析過這個原因,卷宗上有討論記錄。兇手最初應該只是綁住了丁麗的手腕和腳踝,後來才發展到性侵。之所以兩處傷痕會形成矛盾,我們是這樣理解的,犯罪嫌疑人最初或許只是為了侵財,見到丁麗長得漂亮,又處於完全被控制狀態,這才產生猥褻企圖。真要發生關係,則必然要解除腳踝的繩子,否則受害人雙腿緊閉,犯罪嫌疑人也無法性侵。丁麗衣物完整,沒有被撕破,應該是在威脅之下自己脫下衣物。犯罪嫌疑人在受害者乳頭上留下了咬痕,咬痕有明顯生活反應,說明是在生前咬了乳頭。技術人員已經對牙印進行了建模。現場出現了某種我們不知道的原因,最大可能是丁麗遭遇猥褻以後開始反抗,才被犯罪嫌疑人殺害了。我當時剛調到技術室,這是我在技術室遇到的第一件命案,印象特別深刻。」
田甜又道:「受害者臉上有一道傷口,雖然又淺又短,但是相片照得很清晰。她臉上的這道傷口,應該是威逼傷。」
威逼性損傷是指案犯使用銳器,通過點刺和劃傷動作,造成被害人皮膚和皮下淺表點狀、線狀的擦傷、劃傷和淺表傷。威逼性損傷多出現在謀財和謀性的犯罪中,報復殺人、激情殺人案件里很少出現。威逼損傷還有另一個重要意義,一般來說,威逼損傷發生在殺人之前,而案犯和被害人往往不認識或者不熟悉。
老譚很了解威逼傷,點頭,習慣性道:「我和田甜的判斷基本一致,相片很清楚,從受害者臉上的細小傷口能夠推斷出這是威逼傷。我前面說得不是太完整,完整的應該是兇手尾隨進屋,先用刀威逼,形成了臉部的威逼傷,制伏了受害者之後,然後用尼龍繩捆住了受害者。整個過程簡略來說,威逼、捆綁、性侵、抵抗、殺害。也許還可以有其他解釋,但我個人認為這個順序最為合理。」
侯大利一直在思考丁麗案,總覺得有一層窗戶紙沒有捅破,聽到老譚介紹,窗戶中似乎透過一些光,但是仍然模模糊糊。
約莫半個小時,丁大姐走了過來,道:「雷神前些年來查過好幾次,能查的都查了。」
老譚道:「確實如此,雷神一直沒有放棄此案,現在還耿耿於懷。」
一件件物證被擺了出來,沒有新的發現。
侯大利在陳凌菲案中,通過垃圾桶的一根鴨骨頭找到了兇手的DNA,以前成功的經驗總會在不知不覺中影響後來的行為。這次過來查看物證,他內心深處還是希望能在這方面有所突破。看過物證後,沒有新發現,他有些失望。
複查過物證,侯大利便和田甜一起回省城陽州。母親李永梅打電話